小說博覽 > 都市小說 > 醉回七九當農民

《》正文 48「.鬧紅火」(1) 文 / 西風黑馬

    「鬧紅火」,是我們這兒農村的傳統習慣。

    每年過了正月初七,所有的村民們自覺自願地組織起自己的秧歌隊,男女老少幾乎全都被席捲進來。人們通過載歌載舞,來表達對美好生活的熱愛和嚮往。真是處處鑼鼓響、遍地秧歌聲,一片歡樂祥和的氣氛。

    在當地人的傳統觀念中,認為「鬧紅火」是一個村莊和睦興旺的象徵,豐收富裕的展示,太平吉祥的保證。所有的人家都在為秧歌隊來自家院拜年、準備吃食,借此機會,誇耀自家的日子過的好;有的人家因為這一次的招待,就能引來許多媒人上門,給自家的兒子找個好媳婦。因此就是最窮的人,也要把平時節省下的好東西:花生、瓜子、干紅棗等,招待秧歌隊。有的秧歌迷甚至迷到老婆有病、孩發燒,也顧不上,只顧自己紅火熱鬧。好像人們受苦挨餓一年,就是為了能快活這幾天。

    「文化大革命」一開始,「鬧紅火」就作為「四舊」被革命了,取而代之的是所謂的革命化的春節。那些年提倡「吃吧餃子就大干」,從正月初二開始,就把人們趕上農田冬季基本建設工地,刨開凍土鬧革命。那幾年,把愛鬧秧歌的人憋屈得

    現在好了,政策也鬆動了,人又可以挑起傘、穿上綵衣、拿起扇子,敲鑼打鼓扭起來哩!

    初八早上剛吃吧飯,村裡的支書胡雲珍就和一個愛鬧紅火的老漢愛喜上門,請我出門挑起傘,來和大家一起鬧紅火。

    「我挑起傘唱秧歌?這可不行,我哪會唱秧歌?!」我馬上拒絕。開玩笑,這不是讓我丟人嗎?我什麼時候唱過秧歌,聽秧歌倒還能湊乎。

    這唱秧歌在我們這,可不是簡單的活兒,即興編詞是它最大的特點,就是見啥編啥、隨編隨唱。

    傘頭在任何場合,不能演唱社會上流傳的現成秧歌,甚至不能重複自己唱過的秧歌,否則觀眾就不買帳,說你在吃剩飯、沒出息。

    簡單一句話:現炒現賣,不吃剩飯。而這即興秧歌,還有兩個顯著特點:一是准,二是快。所謂准就是要求針對性強,唱出特點,唱出本質和人們的心聲。見東說西抓不住特點,所答非所問、似是而非,都不算好秧歌。而快就要求更高,一般從準備到開口,只能在幾十秒內。時間一長,觀眾就會喊倒彩。這種創作過程,又是在緊鑼密鼓聲中、眾目睽睽之下,連觀眾也都為你提心吊膽,實在非常不容易。這既需要有一定的文化,還要有敏捷的思維,更要有豐富的社會閱歷,可以毫不誇張地說,一個好秧歌手,沒有十年、八年的工夫是出不了山的。

    「你看、你看,我就說人家大學生的架子大,咱哪能請的動?!你還不信!這不,連你面子也不管用了。」愛喜老漢夾槍帶棒給了胡雲珍一頓埋怨。

    「不是我不給大家面子,」我連忙解釋:「我確實不會唱秧歌,這和平時寫東西不一樣。它要張口就來,我哪有那急才?!唱不好就丟了咱村的人。」

    「這不怕,平時對歌有愛喜老漢呢!他不會唱現在的時髦詞,你事先遍上幾段記住就行。你是咱村的大文化人,有你出場,誰家也不敢小瞧咱!」鬧了半天,是把我當幌子用。

    「話說成這了,五兒,你就去吧。會不會的無所謂,正月裡鬧個紅火,一年通順,也保個平安。」爹在一邊開口了。

    還能說啥,我只好硬著頭皮答應了。

    初八一天的緊張準備,初九魚灣大隊的秧歌正式出門。婆姨女子穿戴的花紅柳綠,老漢後生們打扮得整整齊齊。婦女一律粉襖綠褲、長綵帶纏腰、手拿扇子兩把;男人統一上黑下藍、腰纏紅綢或拿一把扇子。我和愛喜老漢左手一個響環、右手一把紅羅傘走在隊伍的前面。

    驚天的鑼鼓響起來,鬧紅火的秧歌隊出台了。

    按照慣例,秧歌隊先到觀音廟拜觀音。這是愛喜老漢的活兒。秧歌隊扭了一會,他止住鑼鼓開了腔:

    「鑼鼓打的將軍令,

    觀音老母在上聽,

    你老人家顯一顯靈,

    保佑全村人安寧。」

    接著是送瘟神:

    「鬧吧秧歌送瘟神,

    這是以前的老規程,

    紙船明燭你起身,

    全村人口都安寧。

    —————

    考究病魔細摸底,

    全是瘟神在搗鬼,

    惹得人人討厭你,

    早些把你發送起。

    ——————

    白面貢獻豬羊肉,

    打發瘟神上了路,

    坐上船船順水流,

    一直流到天盡頭。」

    (對不起大家,昨天中午上傳後,我嫌電腦運行速度慢,用優化大師處理了一下,乾脆電腦罷工。這一章是借用別人電腦寫的,估計明天重裝系統就好了。現在連光驅也打不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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