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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6章 、道書 文 / 異史山人

    **絲逆襲是件多麼不容易的事,只有身處真正的下層平民,也才可以明白理解。

    他們不僅逆襲了,還億萬分之一的機率成功了,建立了蜀國了。可以衣錦還鄉了,可以跑到退婚的女友那兒,買兩杯豆漿,喝一杯,倒掉一杯。

    如果再過分點兒,也可以學姜子牙,封那個拋棄自己的妻子做掃把星,做倒霉蛋兒!讓她明白什麼樣的男人才叫資優股……

    可是,這一切都還沒有來的及做,人便死了。

    悲劇式的死亡或許才是成為名著的經典,缺陷式的美才是真的美……

    然而這一切都不是那麼適合華夏,華夏人更喜歡的是圓滿。艱苦奮鬥一生,什麼也沒有享受到,只落了一捧黃土,華夏不喜歡。

    所以燕赤霞他們沒有糾正他,而是隨著他說:「不求同生,不求同死,但求成為兄弟!」

    「不求同生,不求同死,但求成為兄弟!」

    誓言雖然比不上劉備三兄弟那麼沉重,但是卻更加圓滿了,不是嗎?

    「大哥!」先是許采文與寧采臣稱呼燕赤霞。

    接著燕赤霞回答:「二弟,三弟!」

    寧采臣稱呼:「三弟!」

    許采文稱呼:「二哥!」

    一開始許采文還想加上自己上一世的年齡,換個大哥做,但是想了一想,真比起來,自己可是後世人,人家才是正宗的古人,大一千多歲了。

    孫子的孫子的孫子……都排不上號。

    所以還是做三弟吧!做弟弟也沒什麼不好,由於自己是弟弟,看他到時候還怎麼讓自己拚命!

    想著寧采臣那強大無比的主角光環,許采文忍不住看他。

    寧采臣高興說:「我終於有兄弟了,太好了!哪怕是立即就死了,我母親也有人侍奉了。」

    「快別說這樣不吉利的話,弟弟的母親就是我們的母親!」燕赤霞說。

    許采文眼都直了。他感覺自己簡直是讓無數的神獸草泥馬踩了,心中的怒火簡直無法形容。

    你大爺的!你要不要這麼坑?以我上一世看電影的經驗來看,凡是這麼說之後,便會死人的!

    燕赤霞又對許采文說:「好弟弟,做哥哥的沒有什麼好送你的,這本書便送你了。」

    燕赤霞送出的正是他那本《黃庭經》。

    一下子,許采文便再也顧不得對寧采臣吐槽了。「不行!大哥,這太貴重了!」

    吐槽的對象直接換成了燕赤霞:大哥,能不再誘惑我了不?這可是道書,你這麼誘惑我。說不定我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了。

    燕赤霞卻說:「我沒有三弟的悟性,這書是有看沒有懂。還不如送了三弟,待三弟悟了,再寫與我便是了。」

    咦?這樣一說,似乎好像還真有道理。

    燕大哥可沒有天運在身,倒不如……

    半推半就之下,許采文收了下來,心說:以後我一定會把自己悟出來的傳他的。

    這一個決定,直接改變了燕赤霞的人生。不,當燕赤霞與許采文認識,他的人生已經變了。

    送完許采文見面禮,燕赤霞又取出一塊玉珮,對寧采臣說:「大哥這兒只那一本書,再沒有別的書。還剩下這塊玉珮。」

    「謝大哥!」寧采臣按照古禮接受後,又對許采文說,「二哥不比大哥,手上沒有什麼好東西送你。」

    「二哥,不必了。」見寧采臣抓耳撓腮,不知道送什麼好,許采文說。

    「不,絕對不行!今日我們義結金蘭,一定要送。」寧采臣固執地厲害,在「禮」上,是說什麼都不願意變通的,這與燕赤霞想著把書給許采文,便直接給了不同。他是不會做這樣的變通的。

    或者說正是別人都不太注意《禮》了,他才更要注意,以身做則,「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這是典型的讀書人意識。

    然而寧采臣家真的很不富裕,並沒有珍貴的玉器什麼的,他想了半天,才取出一個笛子說:「二哥沒什麼好送的,這個竹笛是二哥親手便制,便送與你了。」

    中國古代的樂器其實絕大多數都是書生所制。像那有名的焦尾琴,便是蔡邕在「亡命江海、遠跡吳會」時,曾於烈火中搶救出一段尚未燒完、聲音異常的梧桐木。他依據木頭的長短、形狀,製成一張七絃琴,果然聲音不凡。因琴尾尚留有焦痕,就取名為「焦尾」。「焦尾」以它悅耳的音色和特有的製法聞名四海。

    同樣的還有諸葛亮的木牛流馬等等。

    在古代,在書生還沒有固定死「一心只讀聖賢書」的時候,幾乎所有的書生都有一樣手藝。

    寧采臣選擇的便是制樂器,所以他的手藝很好。單單可以把竹笛保持住原翠色的技藝,便知道寧采臣是在用心做的。

    一般的竹笛在制好後,總是免不了變成黃色,或是褐色。就是有保色的技藝,但是不要忘了這是古代,人力制笛總是有個成功率的,這還沒有算上人工制笛,對笛子的鑽孔,音色等等工序。

    為了制這麼一根翠笛,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許采文覺得,這在古代當弟弟似乎也不錯,可以收兩個人的禮物。

    正想著,寧采臣又說:「可惜這笛子雖是我得意之作,卻遠遠比不上大哥的玉珮。最好的東西反倒給了我。」

    自中國人知道石中有玉,便偏愛上了他們。然而由於採石的工藝,以及石中有沒有玉,實在是沒有辦法判斷,否則也就不會有和氏璧的故事了。

    一塊玉抵十五城,可知這玉在古代的價值。

    不過許采文卻搖頭笑道:「不,最好的在我這兒。」許采文沒有解釋說為什麼他這兒是最好的。

    一本道書的價值是任何玉石都比不上的,但是這只能是他自己知道,而根本不可能說出來。如果把道書的事說出去,簡直有如小兒攜金過鬧市一般,多少小命都不夠死的。

    當然,由於這是一個特殊的時期,修士們不來人間。人間的妖魔鬼怪正處於放養期間,也許他們根本就不知道道書,也不認識道書,但是許采文絕對不想這樣賭一下。

    他,本就不是個愛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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