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辭條 第999章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952-2-3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952-2-3
零物權關係法(三)
三、主要特徵
零物權關係法,本質上完全區別於有物權關係法、有權佔有關係法-因零物權及其無權佔有關係之對立性、劣根性、無效性、破壞性的反作用不可低估,故零物權關係法應當具有鬥爭性、連貫性、透明性、強制性、目標一致性之類的主要特徵。
(一)鬥爭性
零物權關係法之鬥爭性,是反零物權和反零物權關係的第一大特性。這是零物權關係法必須具備的特性,而且是其他物權關係法不具備的特性。
因為屬於實體物權法、防控物權法、目標管理物權法,必須以鬥爭性為己任,以其雄風雄姿充分發揮鬥爭性的職能作用,故這種鐵定的本色永遠也不能改變。
零物權關係法,旨在修復破損的物權關係,平整不公平的物權關係,消滅無權佔有關係,回歸正常化的物權關係。然而,零物權和零物權關係,以其無權佔有對抗有權佔有,以其無效佔有對抗有效佔有,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侵佔他人財產與權益,故零物權關係法適用於否定之否定規則,以正統的立場具有反對立性的性格。
零物權關係法的主要特性之一是鬥爭性,旗幟鮮明地與無權佔有尤其是惡意佔有作鬥爭,賦予有權佔有人以物權確認請求權,返還原物請求權,排除妨害、消除危險請求權,修理、重作、更換、恢復原狀請求權,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佔有保護請求權等合法權益,依法追究無權佔有人的法律責任。
1、反對立性
零物權關係法維護的是物權人的正面形象,堅決反對違法的、違約的、缺德的、損公肥私的、損人利己的各種侵權行為,引導人們自覺地執行國家的物權制度,樹立正確的物權觀,共同維護社會主義的物權新秩序。
無權佔有關係與有權佔有關係,始終是根本對立、水火不相容的。無權佔有與法律對立、與人權對立、與物權對立甚至於與整個社會對立,皆成為害群之馬,或者是寄存在有權佔有關係中的毒瘤,甚至於能夠如瘟疫般地到處蔓延。作為零物權關係法對敵人進行自衛反擊,重新佔領有權佔有的陣地,這是本職工作所必須的,也是天經地義的。
即使是有權佔有體系,對立與鬥爭性也是難以避免的。主要是有權佔有人無權處分共有財產、他人財產而產生對立面,越權行使使用權、收益權也不例外。
民事關係活動中可能涉及到「私了」等讓步問題,但這種做法以不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為前提。一個物權關係圈子就是一個利益共同體,當事人當然不能超越法律底線與道德底線,不能違背權利人意志擅自決定。否則,需要向不同意私了的權利人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普通物權關係法中,按份共有人或者共同共有人的處分權,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人的處分權等,都有一定的規章制度,對於自物權人和他物權人都有這樣的要求。
擔保物權關係法中也有類似的限制條件,如放棄抵押權或者放棄抵押權順位、變更抵押權或者變更抵押權擔保的數額的,影響到其他抵押權人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未經其他抵押權人同意,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公事、政事活動中不允許有彈性的活動空間,以公事公辦為原則,「私了」的行為被視為違法亂紀的。此類對立性是高強度的鬥爭性,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也不能如民事活動那樣隨意設立「善意佔有關係」。如貪官污吏自首和坦白從寬的,頂多只能減免一些法律責任,貪污受賄的錢財一樣需要全部充公。「損壞公物要賠償」是少兒們都知道的淺顯的大道理,侵佔、毀損、滅失公共財產當然不能作出無罪過的推定。
對於國有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而言,對內是一種公事主體,對外卻以民事主體出現。經營業務以內的是民事主體,經營業務以外的是公事主體。論其「反對立性」,應當一分為二地正確對待:在民事主體領域,完全杜絕「私了」現象是不現實的;在公事主體領域,不應該私了的卻硬是私了的,應當推定為違法行為,當事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2、反劣根性
零物權關係法的首要任務之一,是正本清源,撥亂反正,滌惡揚善,除暴安良,剷除物權關係中的侵權和邪惡、**現象,反對無權佔有關係中的劣根性。
零物權關係,根源於同夥、同類的無物權關係和反物權關係,根植於被毀損、破壞、滅失或者隱藏玄機的有權佔有關係,甚至埋藏於知法犯法、屢教不改的劣性惡意佔有關係,總之都是反動的物權關係。集中於各種劣根性於一身,或寄生在有權佔有關係中從內部破壞正常的物權關係,或明火執仗地侵害他人合法的物權關係,反正沒有一點正經的物權關係。
零物權關係,本質上是腐朽的封建主義、邪惡的資本主義之類的物權關係。他們以「我」為核心,一切向錢看,不擇手段地攫取財富,歇斯底里地剝削勞動人民的血汗錢,拚命亡命地搾取高額利潤,然後花天酒地,然後繼續魚肉百姓,在人民頭上繼續作威作福。他們對內也是弱肉強食,一個個如鬥雞眼一樣,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或者一起合夥來吃了他。
無論是殺貧濟富,還是富人窩裡鬥,還是貪官插手富人遊戲俱樂部,只要發生零物權關係,所有的劣根性就暴露無遺。為了金錢和美酒,邪惡的資產階級物權家喪盡人間倫理,撕開了最後一塊遮羞布,毫無廉恥之心。什麼煮豆燃棋啊,什麼兄弟反目啊,什麼父子成仇啊,什麼「為了一碗紅豆湯,出賣長子權」啊,連莎士比亞之類的貴族子弟作家也極端鄙視。
零物權關係法是「有教無類」,鬥爭零物權關係是鐵面無私的。無論是來自富人俱樂部的、窮人俱樂部的,還是來源於國家財產俱樂部的,都需要一律剷除其劣根性,均不得搞法外治權,不得「權大於法」、「官大於法」和「錢大於法」。
所謂「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就是完全徹底的反劣根性。黨的十\/八\/大以來,數十名省部級和數名國家級的高級貪官污吏得到反攻倒算,而且還要繼續窮追猛打其餘的大貪官、大黑官,反腐專家們說「反腐永遠在路上」不停步。
3、反無效性
零物權關係法在處理敵我矛盾的同時,時刻不忘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彰顯物權關係的正能量。我們仔細觀察、思量一番,不難看出零物權關係的無效性是普遍存在的,因而大量消耗法律資源和人力物力資源,這比企業大量製造廢品的情形更加嚴重。
零物權關係不僅僅止於企業大量製造廢品導致巨大的浪費。企業製造的正品甚至優質產品被無效的物權關係所破壞,生產、經營、交換、流通、分配、消費的各個環節都是無用功的,其結果往往是雪崩式的垮台,同樣地會造成巨大的浪費。
建立物權關係的目的,是為了雙方當事人和平共處,互利互惠,精誠合作,實現雙贏的新局面。倘若有權佔有關係中摻雜了無權佔有關係,到頭來爭鬥得個魚死網破,或者「鷸蚌相爭,漁人得利」,或者「螳螂捕蟬,黃雀在後」,不只是無用功,而且是得不償失,而且是雙方失利。
零物權關係法最討厭的是華而不實的東西,一再要求權利人在行使權利時,老老實實地履行應盡的義務,以便於消除零物權關係的負面影響。很多義務是必須認真履行的,當事人不能以未能得到利益為由拒絕履行義務。
普通物權法系之地役權關係就是這樣的,要求不動產權利人對於地役權人提供便利,該權利人不能以未能得到利益為由拒絕提供便利。
物盡其用,地盡其力,還原土地之社會性、公共性、群眾性的本來面目,這在土地公有制國家已經基本成為共識,在土地私有制國家也已經部分形成共識。土地所有制的有物權關係法和零物權關係法雙方都是十分突出的,歸根結底要由零物權關係法來定分止爭。論及地役權關係法,從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發展到社會主義社會,一直是經久不衰,而且愈演愈烈,這是古今物權法的一大貢獻與一大奇跡。
擔保物權法系中更是如此,所有的債權人與債務人都有一定的權利範圍和義務項目,任何人僅僅享有權利、不履行義務,就會導致擔保物權關係渙散而失敗。
民商事物權法中,規範化、模式化、格式化程度最高的,當數擔保物權法。將零物權關係法淋漓盡致地表現出來,讓當事人雙方一步一個腳印地走下去,隨著時間的推移,法律的約束力日益鞏固,直到債務人完全臣服為止,同時也限制債權人的越軌行為;於大處著眼、小處著手,於細微之處見平衡,人人敬畏法律而不敢越雷池一步,人人敬業而絲毫也不敢怠慢,都很規矩地清償債權債務,自覺性程度可見一斑。這就是擔保物權法的特色,這就是擔保物權法之零物權關係法的特色。
總之,普通物權法體制中零碎而散亂,無效的物權和無效的物權關係隨處可見,法律效率上和有效性程度不如擔保物權體制。不僅僅在民事關係上是這樣的,而且是在法律規定上也有類似的問題。譬如,人們擔心「集體」是不是實體,「集體的土地所有權」是不是實權,以及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如何坐實的問題等等,有物權關係法解決不了的問題,需要由零物權關係法來進行調整。該加權的就加權,該減權的就減權,該除權的就除權,該確權就確權。
4、反破壞性
零物權關係法,壓根兒就是財產權保護法的反破壞法。反破壞性,最具強制性與威懾力,是零物權關係法及其鬥爭性的根本特性之一。
誰破壞正常的物權關係就打倒他,誰破壞公共的或者公民的財產就依法追究他,誰需要修復物權與維持良好的物權關係就依法救濟他。與反侵佔、反哄搶、反截留、反私分相比,反破壞的力度會加大,由民事責任升格為刑事責任或者行政責任的可能性更大。
所謂破壞,系指破壞人對於他人之物和物權、物權關係等方面的破壞。至於反破壞,就是破壞破壞者,依法禁止各種破壞性的不法行為。物權法的認定方式與財產權法的認定方式有所不同。
財產權法的反破壞法,針對的是財產即標的物的破壞,對於財產權、財產關係的反破壞有所忽視;物權法的反破壞法,除了對於財產和財產權、財產關係的反破壞以外,還包括了非財產權、非財產關係的破壞。比如,對於佔有關係的反破壞,不一定是財產方面的目標,也不一定是物權方面的目標,很有可能是限制、禁止或者非趨利性佔有關係的目標。
高舉反侵權、反**、反破壞的旗幟,立場堅定地與壞分子、壞行為作鬥爭,毫不留情地打擊壞人壞事,充分釋放零物權關係法鬥爭性的正能量,必要時以雷霆萬鈞之力摧毀零物權關係人的老巢。
惡意佔有人、惡意處分人是破壞物權關係的罪魁禍首。他們的手段卑鄙無恥,他們的手法變幻莫測,他們所造成的後果遺患無窮,他們是埋藏在物權關係人身邊的定時炸彈,隨時隨地會發生破壞事件甚至於恐怖事件。
零物權關係法,是宣傳隊、衛生隊、消防隊、工兵隊、武工隊,哪裡有敵情、火情與疫情,哪裡有破壞活動,他們就出現在哪裡。他們是人民的子弟兵,他們任重而道遠,他們戰鬥正未有窮期。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他們的身影。
零物權關係中和零物權關係法對像中,最雷人的詞彙是關鍵詞「破壞」,分別於物權法第56條、第63條和第66條之中,起著畫龍點睛式的概括性作用。
「破壞」是指故意毀壞國有、集體、私人財產,影響其發揮正常功效的行為;或者故意敗壞正常的物權、物權關係,損害物權關係人共同利用標的物的不法行為。性質上,「破壞」比「侵佔」、「哄搶」、「截留」和「私分」更加厲害,或者是這4種侵權行為的總和,或者是這幾種侵權行為的必然結果。
無論是破壞物、破壞物權,或者是破壞物權關係,後果都是非常嚴重的,很多損失是無法挽回的。因此上,「破壞」是零物權關係法的頭號敵人,必須堅決完全徹底地剪除之。
零物權、零物權關係的破壞性到底有多大?說出來簡直是令人髮指了。無論是民事群體中或者是官員群體中,有了這兩樣的破壞性而沒有及時制止,物權關係會從根子上徹底腐爛變質,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遭受到公然的侵犯,事後的維權成本很高,很多疑難雜症無法診治。性質嚴重的、積重難返的和不可救藥的,會繼而敗壞整個社會的風氣並惡性循環,土匪資本主義和強盜資本主義肆虐橫行,幾乎是國無寧日、民無寧日。
零物權、零物權關係的破壞性還有很多變種,權利人的辨識難度很大,維權成本會相應的增加。以「合法」佔有掩蓋非法佔有,以假有權佔有掩蓋無權佔有,以假和平佔有掩蓋強暴佔有,以假正經佔有掩蓋瘕疵佔有,以假善良佔有掩蓋過失佔有,肆意毀損、破壞他人的財物,建立攻守同盟銷毀罪證,企圖逍遙法外。對於變種的零物權、零物權關係及其破壞性,權利人應當格外小心,又要應付威逼利『誘』、做到不同流合污,又要對於受蒙蔽者進行疏導幫助,一併解決敵我矛盾。
至於破壞社會主義的物權制度,破壞社會主義的經濟秩序,往往是通過積少成多、積習難改和日積月累完成的。甚至於有的人口口聲聲擁護現行的物權制度,遵守並維護國家的經濟秩序,而實際上卻是言而無信的,「堡壘從內部攻破」的威力更是最強大的。由此可見,「反破壞性」首先應當從內部抓緊抓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切中要害,其他從屬性的問題就容易迎刃而解。
(二)連貫性
零物權關係法之連貫性,是反零物權和反零物權關係的第二大特性。這是一種因果關係的特性,出現任何一種零物權關係的『誘』因,必然發生某種零物權關係法的結果。從物到物權,從物權到物權關係,以及從有物權到零物權,從零物權到零物權關係,往往是連貫性的事物。零物權關係法針對這一特點及其事物的發展規律,採取多種措施完整地整治零物權關係,圓滿地完成任務,不留任何尾巴。
因為零物權關係是寄存於有物權關係與無物權關係之中的,需要把應用物權法與基礎物權法連貫起來分類處理、統籌解決問題,故單打一式的辦法不能處理系統性、綜合性的矛盾糾紛。即使是處理最簡單的矛盾糾紛,同樣地首先需要區分有物權與無物權、有物權關係與無物權關係的界限,然後才能有的放矢地正確處理矛盾糾紛。
1、前後一致的連貫性
零物權關係存在對立性、劣根性、無效性、破壞性的反作用,零物權關係法連貫起來就是反對立性、反劣根性、反無效性、反破壞性的正作用。因為前面4種劣質性能存在連貫性與連續性,且為共同的性質特徵,所以後面4種優質性能也存在連貫性與連續性,且為共同的性質特徵。
所有的零物權關係與有物權關係均產生了對立面,危害社會,危害人民,危害和諧,危害發展,危害物權制度和物權關係,可謂之「五毒俱全」。消滅「對立性」的詞彙是不可能的,消滅「零物權關係的對立性」完全是有可能的,而且是必須的。
俗話說得好,困難像彈簧,你強它就弱,你弱它就強。對於消除零物權關係的對立性與危害性,應當鐵肩擔大義,妙筆寫文章,不能為任何困難所嚇倒,更不能見到困難繞道走。尤其是對於信託所有權人,應當按照所有權人要求掌管和保護財產,不能把正面人物演變為反面人物,不能與所有權人對著幹。()很多義務人因為缺乏鬥爭性與反對立性,結果落得個「失職」、「瀆職」的可悲下場,這種歷史教訓是非常悲慘的。
所有的零物權關係都有一種劣根性,從頭到尾都壞透了。以劣質產品假冒優良產品,以劣質貨幣驅逐良好貨幣,這只是表面現象。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是指人品與事物不可逆轉的局面,與文明社會、文明禮貌和良好風尚格格不入,猶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物權關係人出發點是邪惡的,定然對於其他的物權關係人產生負面影響,其結果是以害人開始,以害已告終。
所有的零物權關係都是無效的物權關係,對於主、從、連帶無物權人都是一樣的無用功與無效力。在他們浪費物權關係的同時也浪費法律資源,一場官司下來幾個月來都下不了台,連法官也不得不為這種侵權案件而徒生煩惱,更何況令被侵害人氣惱不止。事情往往是,零物權關係人是一幫子人,被侵權人是一個人,沒有諸葛亮舌戰群儒的本事,恐怕也會被氣得吐血。
物權法和法官們、理論家們已經認識到應當向弱勢者傾斜,以解決馬太效應、蝴蝶效應等方面的疑難問題。建立法律援助機構和公益訴訟機制,這種辦法都是很好的。全國各地拖欠工資、拖欠債務等問題很多,尤其是強迫拆遷、強迫征地和拖欠徵收補償費問題的矛盾激化,成為全社會很不穩定的不利因素,有的妥善處理了,有的拖延很長時間沒有得到處理。由此可見,反零物權關係的劣根性確實是一個非常沉重的話題,所謂「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只是一種美好的願望。
所有的零物權關係都有破壞性的一面,破壞正常的物權關係是其中的罪證之一。至於破壞物、破壞物權、破壞物權關係等,大家腦子裡都形成了一個共同的概念:「反破壞」是一個永恆的命題。大家心裡上是同仇敵愾,至於行動上是否做到真正同仇敵愾就不得而知。現在很多人講實際,而幫助別人維權需要耽誤工夫,甚至於遇到什麼風險、危險什麼的「不測之禍」,打退堂鼓的人總是會出現的。
2、左右一致的連貫性
同樣地,零物權關係存在侵佔、哄搶、截留、私分、破壞的違法行為,零物權關係法連貫起來就是反侵佔、反哄搶、反截留、反私分、反破壞的制裁措施。因為左面5種劣質性能存在連貫性與連續性,且為共同的性質特徵,所以右面5種優質性能也存在連貫性與連續性,且為共同的性質特徵。
國家財產保護方面。侵佔,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其經營、管理的國有財產非法占為已有。哄搶,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組織、參與多人一起強行搶奪國有財產的行為。私分,是指違反國家關於國有財產分配管理的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財產按人頭分配給單位內全部或部分職工的行為。截留,是指違反國家關於國有資金等國有財產撥付、流轉的規定,擅自將經手的有關國有財產據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的行為。破壞,是指故意毀壞國有財產,影響其發揮正常功效的行為。
集體財產保護方面。侵佔,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其經營、管理的集體財產非法占為已有。哄搶,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組織、參與多人一起強行搶奪集體財產的行為。私分,是指違反國家關於集體財產分配管理的規定,以單位名義將集體財產按人頭分配給集體成員的行為。破壞,是指故意毀壞集體財產,影響其發揮正常功效的行為。
私人財產保護方面。侵佔,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其經營、管理的他人財產非法占為已有。哄搶,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組織、參與多人一起強行搶奪他人財產的行為。破壞,是指故意毀壞他人財產,影響其發揮正常功效的行為。
國家財產保護與集體財產保護的合併同類項有4項(反侵佔、反哄搶、反私分、反破壞),國家財產保護與集體、私人財產保護的合併同類項有3項(反侵佔、反哄搶、反破壞),於所有制關係法中的性質是不一樣的,於所有權關係中的性質幾乎是一致的。緊密型連貫性與鬆散型連貫性,在此處可見一斑。
國家、集體、私人財產和財產權保護是一方面,國家、集體、私人物權關係保護是另一方面。當零物權關係成立時,零物權關係法需要從這兩個方面發力。再者,法律不僅僅為了保護所有權和信託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等他項物權同樣地需要保護。自物權體系和他物權體系中都有共有權、專有權,同樣是受法律保護的對象,同樣需要一整套預防法、戒嚴法、隔離法、限製法、禁止法、處理法、處罰法和懲罰之法作法律保障。
3、法律責任的連貫性
法律責任的連貫性,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有三說三的貫通性。從物的佔有、物權的成立與行使,到物權關係的成立與運作,法律要件與事實要件都有新的內容。推定當事人是否發生過錯,是否是違法犯罪的事實對象,是從有物權關係和零物權關係兩個方面進行綜合判斷的,即使是對於死刑犯人也不能任意混淆法律責任。
法律責任,通常系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至於治安拘留之類的法律責任則相當於准行政責任,刑事拘留之類的法律責任則相當於准刑事責任。值得一提的是,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責任,不完全是歸結為民事責任,凡是與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有關聯的,可以變更為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
我們經常看到刑事附帶民事的案件,當事人在受領刑事責任的同時,同樣需要受領民事責任,這也是法定的和很自然的連貫性。因為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是剛性的法律責任,分別由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作出決定,一般不能免除法律責任。
至於民事責任,根據被受害人的意思表示,或許適用於減免部分的法律責任,即便如此,也是有法律底線的,無原則、無限度的「私了」肯定是行不通的。
將法律責任與零物權關係法牽扯在一起,這是物權法專家學者的思維邏輯,概念上、形式上、內容上有翻新的新穎性。因為中國當代物權法的誕生,因為這種理論具有現實意義與指導意義,因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緣故,因為物權關係是一個硬幣的兩個方面的客觀存在,所有這些促成了物權法專家學者們的「好事」,也可以跟物權法愛好者們共享法律資源,大家一起美餐一頓。
(三)透明性
零物權關係法之透明性,是反零物權和反零物權關係的第三大特性。這是一種講條件、重標準、看本質、分善惡的特性,是反零物權關係的過程控制法和程序邏輯法之固有的特性。
透明,是基於公開化原則而明晰物權關係和法律責任,使得每一種零物權關係明鏡似地映『射』出來。在此基礎上,按照統一的判定標準釐清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有的放矢而客觀公正地追究零物權關係人的法律責任,恰如其分地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物權法,作為基本權源法、基本物權制度法和基本民法,履行確認、保護、利用和規範、調整、限制物權的職責,在此基礎上科學地平整物權關係,從而排除零物權關係的危害,消除零物權關係的危險,都是成龍配套的法式。其中,「確認」物權和物權關係,就是特前衛的透明性。
透明性,對於立法、普法、學法、用法、執法和修法都有嚴格要求。倘若物權法缺乏透明性,就失去了本來與本色的意義,權利人與義務人、有物權人與零物權人、有物權關係人與零物權關係人都無所適從,法律的效力因此而大打折扣。
零物權關係法之所以有強制性的底氣,就是因為透明性作了一定程度上的保證,也就是法律質量上的保證。就是說,法律的強制性是以透明性為前提的,透明性是強制性的可靠保證。通常,我們常說「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依據」,這是起碼的和普遍性的要求。對於零物權關係法來說,肯定有著更高的要求。
零物權關係法要剝奪他人的財產、財產權和財產關係,不能搞彈性標準、雙重標準和模糊標準,更不能沒有標準。所制定的判定標準,當然不能存在纖毫差錯。推定當事人是否存在過錯,是否違法犯罪,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這當然不是鬧著好玩的。起碼來說,唯有透明與公平,才能使得當事人心服口服,討得一個法律上的公道。
法律不放過一個壞人,卻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這是天經地義的。這從基礎理論到應用技術都是保持一致的。物權、物權關係的確認生效,與登記生效、合同生效、交付生效保持了密切聯繫,使得零物權關係法之透明性順勢延伸,而不僅僅止於「確認」這種前奏性的情節之中。
但凡看問題需要看全面,透過現象看本質。很多事情確認後再確認,透明後再透明,通過反覆的確認、透明來達到透明化的目的。透明度越高,處理零物權關係的把握性就越大,反之越小。沒有透明度,等於沒有把握性,往往是適得其反,或者是欲速則不達。
最近幾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帶頭認真執行國家賠償法,制訂了錯案責任追究制,使得大量的錯案冤案得以平反。無辜的「殺人」嫌疑犯得以平反昭雪,或解決監禁,或為冤死者的冤魂安慰,權利人及其家屬得到國家的賠償,大家一致表示贊成。
但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一些非常離奇、離譜的所謂政\/治犯,由於統治階級的政治路線、政治態度的巨大差異,卻很難列入國家賠償法的救濟範圍之內,很有可能將不了了之。這就是透明性不強和透明度不高所致,也是最典型的案例。再者,國家賠償法也不僅僅是保護群眾的民主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幹部的民主權利與財產權利當然也應當一視同仁。
零物權關係法,當然包括人民內部矛盾和敵我矛盾兩個方面。混淆兩種矛盾的界限,將人民內部矛盾當作敵我矛盾來處理,這是侵犯人權和物權的最卑鄙無恥的行徑,這種無恥之徒是真正的歷史罪人,終究是要天誅地滅的。
制度物權法體系中普遍適用於「疑罪從無」規則,而對於罪與非罪的推定,終究需要借助於透明性來說話。法律規定的透明性與審判程序的透明性均至關重要,政治文明、制度文明和物權文明的每一個環節必須抓緊抓好。
普通物權法體系和擔保物權法體系中普遍適用於「法無明文規定不禁止」規則,亦即「法有明文規定應禁止」規則。比較之下,擔保物權法容易規範一些,因為這裡的約束力較大、自由散漫程度較小;普通物權法卻有些方面不太容易規範,因為這裡的自由散漫程度較大,約束力較小。
「法無明文規定」是一種透明度低的表示,但這仍然存在預警或者提示的意義。零物權關係發生以後,事情總得要有一個解決問題的途徑與辦法,不能總是晾在那裡不聞不問。通常的變通辦法是,成文法沒有具體規定的,就利用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或者邏輯法來約定或者敲定,使得不透明的東西透明起來,問題就這樣迎刃而解了。
建立健全透明的政府、透明的社會,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每個人都在追求透明的、文明的、優質的、生動活潑的物權新生活,讓大家都一樣的心情舒暢起來,而法制化和民主化也非常器重透明化。這麼說來,透明化是一種軟實力,與法制化和民主化配套之後就可以如虎添翼。
每個法制文明、政治文明和物權文明的國家,都建立了完善的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只有極少數落後國家才沒有建立這種透明政府、透明官員的制度。我們認為,建立反**、反侵權的長效機制,建立完善的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是必須的,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連聯合國秘書長都帶頭申報、公示自己與家人的財產,難道說你們這些特權人物是星外來客不成??
(四)強制性
零物權關係法之強制性,是反零物權和反零物權關係的第四大特性。這是一種執行效力上的專門特性,嚴肅查處零物權和零物權關係客觀上需要這種魄力。無論是公事物權法還是民事物權法、基礎物權法還是應用物權法,都不同程度地顯示出強制性的功能,否則就不能充分發揮法律的應有效力。
零物權,是毫無意義、沒有作用的無物權、反物權、假物權、空物權,純粹浪費人力物力和法律資源,被強制性地限制、控制、禁止、取締、剝奪和終結、消滅是理所當然的。唯有如此,才能快刀斬亂麻,以免於禍害社會、禍害人民。零物權關係法清理門戶,自然少不了清理零物權,少不了使用鐵腕手段,當然不能優柔寡斷,當然不能溫良恭謙讓。
零物權關係是零物權的總集成,自零物權與他零物權、主零物權與從零物權、正零物權與副零物權等組成的零物權關係,定然產生更大的負面影響,更大程度上純粹浪費人力物力和法律資源,被強制性地限制、控制、禁止、取締、剝奪和消滅更是理所當然的。唯有如此,才能快刀斬亂麻,以免於禍害社會、禍害人民。零物權關係法清理門戶,自然少不了清理零物權關係,少不了使用鐵腕手段,當然不能優柔寡斷,當然不能溫良恭謙讓。
零物權關係法,是一種很特殊的技術物權法和糾察物權法,以確認和制裁零物權關係為己任,容不得半點的虛弱與驕傲。對於違法、違紀、違章的當事人,無論涉及到什麼單位與個人,都要不計情面一查到底,決不含糊。這跟查處「酒駕」一樣,交通警察無論大車與小車、經濟車與豪華車,對於任何駕駛員都有權現場調查是否酒後駕駛,或依法扣車、扣證、扣分甚至於扣人。對於觸犯刑法的駕駛員,將由公訴機關提起訴訟,由法院代表國家追究違法人員的刑事責任。
倘若零物權關係法含含糊糊的,軟軟綿綿的,猶如雞毛撣子打屁股一般的不痛不癢,任由零物權關係人胡作非為,法律的凝聚力與威懾力蕩然無存,法律的目標責任制根本無法落實,後果不堪設想。禁止零物權關係是一項既定的物權化方針政策,是保障國家的基本物權制度貫徹執行的,千萬不能麻痺大意,一定要用強制性手段徹底清除這種不正當的物權關係。
根據《物權法》第7條的規定,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這項規定,概略地劃分出了「有物權」與「零物權」及其物權關係的範圍,更大程度上是零物權關係法的術語,其強制性程度亦可見一斑。
上述規定表示,當事人於取得和行使物權的兩個方面都有可能發生零物權關係,在有物權關係中亦有可能發生零物權關係。凡是不遵守法律、不尊重社會公德的,凡是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都有可能發生零物權關係。所有這些,都是零物權關係法禁止之列,都可以依法進行強制的取締與制裁。
所謂「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是包括物權的設立、變更、轉移、消滅的整個過程和各個方面的,其中任何一個方面發生了零物權關係,均需要進行強制性的取締與制裁。不只是清理零物權,連同與零物權有關的從屬、連帶零物權的關係一併清理。當然,物權和物權關係的類別有成千上萬種之多,清理、消滅零物權和零物權關係時,掌握相應的物權法理技術是完全必要的。
一般而論,每個國家都是把公共利益放在第一位的,無論是公有制國家或者私有制國家。「公共利益保護主義」的物權化方針政策具有特殊的普世價值,零物權關係法之強制性執行的力度是最大的,多數時候是與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掛鉤的。對於公有制國家而言,公共財產和公共利益方面的問題更多一些,強制性執行的範圍肯定更大一些。所謂嚴刑峻法,亦主要是集中於公共利益保護的領域。
至於「尊重社會公德」,這是道德法的範疇,或者是道德法與零物權關係法相統一的體制。其不完全由成文法進行強制性的規定,平頭百姓文字上甚至口頭上的「約法三章」也包括在裡面。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零物權關係法,都應當具備強制性的約束力。
譬如,《物權法》規定了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和共管權,不動產相鄰的處理權和地役權,包括「住改商」的限制,清潔衛生環境的限制,行使通行權、通風權、用水權、排水權、管線鋪設權等方面的限制。另外還有一些具體項目沒有具體規定,希望當事人通過約法三章之類的規章制度來加以約束,針對性因此更強一些。
至於強制性程度,可以推定為:刑事責任為最高級,行政責任為高級,民事責任為一般級。誠然,每種法律責任中又可以分為三六九等,這裡不再詳細介紹,大家可以心領神會。
再者,成文法的強制性程度,一般強於非成文法的強制性程度。關於非成文的習慣法、道德法、自然法、邏輯法等,也有一定程度上的強制性色彩,同樣可以分為三六九等。
(五)目標一致性
零物權關係法之目標一致性,是反零物權和反零物權關係的第五大特性。這是一種出發點和歸屬相統一的共同特性,從自律與他律的各個方面都要求當事人進行目標管理和執行目標責任制。
所謂一致性,就是高度的社會化性與趨同化性。對於每一種零物權和零物權關係都是零容忍,儼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從自發的到自覺的、自律的過程,都是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過程。思想一致,目標一致,行動一致,定然形成高度的一致性,蔚然成就社會化的一致性。
所謂目標,零物權關係法之目標是分內的目標,很多是潛意識形態上的目標。至於終極目標,應當是有物權關係法上的目標。這麼說來,零物權關係法之目標一般是過渡期的目標,此後還有未竟的目標。由這個目標構成的目標責任制,實質上是法律意義上的目標責任制,亦即零物權關係法上的目標責任制。
整個社會充滿了物權矛盾與物權鬥爭,問題是根源於零物權和零物權關係。法律部分地指導了反零物權和反零物權關係,更多時候是當事人自發性的行動。每個人對於逆向性、破壞性的物權關係都有本能的反映,有意無意地防止零物權關係對有物權關係的干擾、破壞。
再回顧一下這個概念:零物權關係法,全稱是零物權關係處理法。基本是無權佔有關係法、反侵權法、反**法。是指與零物權有關的一整套預防法、戒嚴法、隔離法、限製法、禁止法、處理法、處罰法和懲罰之法,表現為法定強制性或者意定約束性之類的模式法、行為控制法、過程控制法、物權質量檢驗法、物權關係可適法及其對策處理法。
確切地說,零物權關係處理法,也是一項目標管理制度,同時也是每個人應盡的社會化的共同義務。這種義務非常重要、非常嚴重,當事人不能以沒有享受權利、獲得利益為由拒絕履行這種社會化的共同義務。
零物權關係,在生產、經營、交換、流通、分配、消費的各個領域都是有害無益的,在物權的設立、變更、轉移、消滅和行使過程中也是有害無益的,好比廁所裡的糞便,不清理是根本不行的。全社會的人都要自覺遵守物權秩序,都要自覺地同違反規定的壞人壞事作鬥爭,不能容忍任何零物權關係的存在。對於正常的物權關係,大家都能夠一如既往地自保與互保,這樣才能過上太平的物權生活。
這裡的目標責任制,叫做物權關係目標責任制,與經濟領域上的目標責任制有很大的不同。
經濟目標責任制,以獲取利潤或者減少消耗、減少損失為目標,制訂出年度、季度、月度的計劃付諸實施。所有這些,都是與本單位或者本人有關,與他人無關,雷同的、一致性的目標責任制只是巧合,各個地區都很少見到。因為是自由自在的目標責任制,法律對於當事人一般不會進行干預,此類事物與經濟責任有關,與法律責任一般無關。
物權關係目標責任制,這裡主要是指「零物權關係處理法」責任制。在經濟領域和非經濟領域都有可能發生,與「一切向錢看」之類的經濟目標責任制沒有關係。對於非法的經濟目標責任制它是完全排斥的,因為大量的零物權關係很有可能存在於非法的經濟目標責任制之中。
無論如何,物權法(零物權關係處理法)關於「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責任制,是法律責任制。因為是社會化的目標責任制,大家一致性地永遠反對零物權和反對零物權關係。這也是是鐵定的規律,根本不需要制訂年度、季度和月度計劃,從頭到尾都是意念性和隨機性的,與經濟責任制比較卻是消極性的。
零物權關係處理法領域中,關於真善美與假惡醜的美學價值觀已經深入人心,人們反貪污盜竊之類的思想覺悟、法律覺悟達到了高度的統一,除非明知故犯或者頑固不化的才是另類。農村裡很多人沒有什麼文化,遇到什麼東家長、西家短的什麼糾葛,找個公人評評理就搞掂了。零物權關係法之目標一致性由此可見一斑。
誠然,零物權關係法之目標責任制,不都是民俗化、簡單化的,還有公序化、複雜化的,以及其他樣式的。至於目標責任制的成功率問題,主要是與良好的社會風氣和社會秩序呈正相關,與敗壞的社會風氣與混亂的社會秩序呈負相關。人們的願望是美好的,而實際上卻往往是很殘酷的,看看現在的社會風氣與社會秩序就知道個大概了。
社會的發展進程,一般是螺旋式上升與波浪式前進的,普法教育也概莫能外。物權法頒布實施之後,已經順利地解決了一些零物權關係的問題,還有一些此類問題並沒有及時解決,其中一些遺留下來的問題還非常嚴重、非常棘手。
不過,我們應當堅信,我們的目標能夠達到,我們的目標一定要達到。
相關法律:
物權法各條款
相關名詞:
當代物權法古典物權法宏觀物權法微觀物權法普通物權法擔保物權法制度物權法技術物權法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四)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五)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六)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七)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八)
零物權關係法(一)零物權關係法(二)物權關係零物權有權佔有無權佔有善意佔有惡意佔有惡意佔有人的損害賠償責任國家財產防火牆集體財產防火牆私人財產防火牆
本文要點
零物權關係法,本質上完全區別於有物權關係法、有權佔有關係法。因零物權及其無權佔有關係之對立性、劣根性、無效性、破壞性的反作用不可低估,故零物權關係法應當具有鬥爭性、連貫性、透明性、強制性、目標一致性之類的主要特徵。
社會的發展進程,一般是螺旋式上升與波浪式前進的,普法教育也概莫能外。物權法頒布實施之後,已經順利地解決了一些零物權關係的問題,還有一些此類問題並沒有及時解決,其中一些遺留下來的問題還非常嚴重、非常棘手。不過,我們應當堅信,我們的目標能夠達到,我們的目標一定要達到。
全面有效地保護我們的財產權是分分鐘的要務
一切從現在開始hold住物權法精髓
當代物權法的開山作
宏觀物權法的奠基石
物權法的饕餮盛宴
品茶品酒不如品宏觀物權法
全世界物權法愛好者的良師益友
1000萬字的尚方寶劍
從博士後到到中小學文化者的貼身保鏢
世界上內容最完整意境最深邃文字最工整的物權法巨著
中國品牌
中國正能量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
《解析物權法》
好書齊欣賞
潤物細無聲
啟動防火牆
遁入物權門
請瀏覽創世
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電子信箱:qq437116637或62759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