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7... 文 / 絲園
當代物權法百科全書小辭典初稿782-2
票據債券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
一、基本理念
票據債券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系指以匯票、支票、本票、債券或者存款單出質及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生效。
其質權生效的方式主要有兩種:
第一種是當事人簽訂權利質權合同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生效。權利憑證是指記載權利內容的象徵權利的證書,通常採用書面形式。如匯票、支票、本票、存款單、倉單、提單和一部分實物債券等都有權利憑證。出質人需要將該權利憑證交付給質權人,讓質權人佔有控制,質權自交付時設定。
第二種是當事人簽訂權利質權合同後,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生效。在中國,部分債券如記賬式國庫券和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等都已經無紙化。這些債券沒有權利憑證,如果要出質,就必須到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登記部門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登記時設定。如記賬式國庫券須到中央或者地方國債登記結算公司辦理出質登記,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則須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票據債券存款單權利質權,屬於一般金融類或者金錢類權利質權。其設立、變更、轉移、消滅需由權利質權關係法或者權利質權登記法規範與調整,當事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需遵守國家金融管理、管制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票據質權的設定
票據質權,一般是指匯票、支票、本票以及倉單、提單出質而設立的權利質權,在權利質權中是門類最多而應用最便捷、最廣泛的一類質權。
以匯票、支票、本票出質及設定權利質權,即是以匯票權、支票權、本票權出質及設立匯票質權、支票質權、本票質權的總稱。其可適性基本原則一般是可讓與的、價值量與債權額相當的、適於設質的財產權。於權利質權系列中排為第一部類權利質權,是最常見和最有應用價值的權利質權,對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發展經濟、改善生活有著重要的作用。
匯票質權、支票質權、本票質權設定後,標誌著質權人與出質人之間的擔保物權關係、法鎖關係、信託關係、對世關係和法律關係成立。質權人與出質人雙方均必須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損害國家的、集體的、社會的、公共的和他人的利益,否則要承擔法律責任或者社會責任。
此三項質權的設定,是票據權持有人與債權人協議設立的金融票據類權利質權。這三種票據權是由商業銀行經辦並跟蹤監督的工商業用途的票據權,具有很高的公證效力和公信效力。國家銀行可以代行國家或者社會的金融監理、過程控制、質量監督、預防欺詐職能,可以悉心地為廣大的客戶服務。以匯票權、支票權、本票權設定質權的,當事人除需訂立書面的質權合同之外,出質人只需要將權利憑證交付給債權人,質權即告設立。
票據,是指發票人依據金融監理法律的規定發行的,由所有人無條件支付或者委託他人無條件支付一定金額的有價證券。依據《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等法律法律,中國現行的票據限於三種:匯票、支票和本票。
1.匯票權利質權的設定。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見票時或者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分為銀行匯票和商業匯票兩種。匯票必須記載「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託、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與名單、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簽章等,這是匯票出質的起碼的技術要求、充分而必要的條件。否則,只要一項未完成登記,出現空頭匯票,就會出現虛質或者廢質,不符合權利質權的可適性基本原則,匯票無效,匯票權利質權不能成立。以可讓與的匯票權設定質權的,當事人除需訂立書面的質權合同之外,出質人只需要將權利憑證交付給債權人,質權即告設立。
2.支票權利質權的設定。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分為普通支票、轉賬支票和現金支票三種。在匯票、支票、本票等三大類票據中,支票是工商業用戶使用最廣泛的票據之一。支票必須記載「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託、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簽章等,這是匯票出質的起碼的技術要求、充分而必要的條件。否則,只要一項未完成登記,出現空頭支票,就會出現虛質或者廢質,不符合權利質權的可適性基本原則,匯票權利質權不能成立。以可讓與的支票權設定質權的,當事人除需訂立書面的質權合同之外,出質人只需要將權利憑證交付給債權人,質權即告設立。
3.本票權利質權的設定。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本票必須記載「本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承諾、確定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簽章等,這是匯票出質的起碼的技術要求、充分而必要的條件。否則,只要一項未完成登記,出現空頭本票,就會出現虛質或者廢質,不符合權利質權的可適性基本原則,匯票權利質權不能成立。以可讓與的本票權設定質權的,當事人除需訂立書面的質權合同之外,出質人只需要將權利憑證交付給債權人,質權即告設立。
三、債券權利質權的設定
債券權利質權的設定,系指以債券出質及債券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債券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設立;沒有權利憑證的,質權自有關部門辦理的出質登記時生效。
債券,是指由政府、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了籌措資金而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包括政府債券、企業債券、金融債券等。政府債券,又稱國庫券,即由政府面向社會甚至於面向外國籌措資金而向投資者發行的一種債券。這種債券幾乎每個國家都發行,第三世界國家和發達國家都不例外。各類債券中,當數政府債券的信譽程度為最好,因為任何企業、金融機構和個人或許會破產,甚至於受破產法保護而消滅部分無力償還的債務,而任何國家的政府是不能破產的,任何債務是需要償還的。企業債券是由企業發行的債券,也是發行人數最多的一種。金融債券是由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也是發行人數不多的一種。
1.政府債券權利質權的設定。以憑證式國債設定質權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出質人應當向其原認購國債的銀行提出申請,經對申請人的債權進行確認並審核批准後,由借貸雙方簽訂質押合同,出質人將作為質押財產的憑證式國債交付給質權人(貸款機構)時質權設立。
記賬式國庫券已經實現無紙化的,已經沒有權利憑證。如果要出質,就必須到法律、法規規定的中央或者地方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提出申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登記時設立。
2.企業債券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債券設定質權,進行企業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應當在分托管人的中心債券結算公司辦理出質登記。
企業債券已經實現無紙化的,已經沒有權利憑證。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債券則須到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登記時設立。
3.金融債券權利質權的設定。由中國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只能用質押方式辦理資金融出、融入業務。這兩家銀行屬於國家政策專控性銀行,他們發行的政策性銀行債券是由中央或者地方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托管的,因此當事人必須在中央或者地方國債登記結算公司提出申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登記時設立。
四、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
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系指以存款單出質及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存款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生效。
存款單,全稱儲蓄存款單,簡稱存單、存折,法稱儲蓄。是指單位或者個人將屬於其所有的人民幣或者外幣存入儲蓄機構,儲蓄機構開具存折或者存單作為憑證,個人憑存折或者存單可以支取本金和利息,儲蓄機構依照規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動。
依據《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辦法》第2條、《單位定期存款存單質押貸款管理規定》第3條第1款、《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小額抵押貸款辦法》第4條等專門法規定,使用可讓與存款單質押的情形主要包括三種:
其一,大額可轉讓定期存款存單的質押。是指一種固定面額、固定期限、可以轉讓的大額存款憑證。如銀行對城鄉居民個人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面額包括1萬元、2萬元、5萬元三種;對企業、事業單位發行的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面額包括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三種。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必須採用記名式發行,採用背書式轉讓,轉讓次數不限(或按照質押合同約定的一次性辦法進行),背書應當連續連接(或按照質押合同約定的一次性辦法進行)。
其二,單位定期存款存單質押。指借款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貸款人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申請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
其三,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質押。此種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質押,僅限於中國境內的居民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華僑人民幣、大額可轉讓記名定期存單和外幣定期儲蓄存款存單。
以上三種存款單設立存單質權,其共同要求或者特點是:一是需記名的、可轉讓的、定期的單位或者個人存款存單,一般是要求大額的記名的、可轉讓的、定期的單位或者個人存款存單。二是當事人除需訂立書面的質權合同之外,出質人只需要將權利憑證交付給債權人,質權即告設立。
以上所謂可轉讓的,指單位或者城鄉居民記名式的合法有效的和未設定擔保物權負擔的存款存單。一切來源非法的、骯髒的、洗黑錢的、不符合法定手續的存款存單不受法律保護,司法機關有權委託金融機構依法凍結或者沒收來源非法的、骯髒的、洗黑錢的、不符合法定手續的存款存單;對於來源無證據有瘕疵的合法的存款存單,不符合法定手續出質的,應當進行重新審核批准。
◎本文總結
一、票據質權。一般是指匯票、支票、本票以及倉單、提單出質而設立的權利質權,在權利質權中是門類最多而應用最便捷、最廣泛的一類質權。
「票」和「據」,是票證和單據的總稱。票據權,是債務人對於自己的金錢或者財產原有的所有權與處分權、出質權,票據就是金錢或者財產的載體。
1、匯票、支票、本票之類的票證質權。一般是基於企業的金錢所有權之載體處分權、出質權而設立,故亦稱「企業匯兌質權」、「金融質權」或者特定的「特種金錢質權」。在中國,匯票、支票、本票是為工商企業所用,一般自然人和一般農業生產者不能持有這幾類票證。實現票證質權時,債權人可就匯票、支票、本票之類的金錢優先受償,但要符合銀行關於票證管理的相關規定。
金錢,是廣義上的動產之一,但所包含的交易性能與活潑性質是任何一種動產所不能比擬的,某些國際貨幣不僅能夠在本國通用,而且能夠在世界上容易兌換。實際上,金錢是不動產和動產以及其他財產的總代表、價值符號,或者是「泛財產權」,不只是「動產」那麼簡單。從普通物權法到擔保物權法,以及制度物權法、政策物權法,金錢不僅代表經濟價值、財產價值,而且還代表物權價值和義務價值,不能與一般的動產相提並論。
2、倉單、提單之類的單據質權。可以是動產質權轉化成的權利質權,實現質權時,既可以實現權利質權的方式實行,還可以實現動產質權的方式實行。前者對應的是權利質權關係法,後者對應的是動產質權關係法,反正兩者單用或者並用都是可以的。
單據,可以是僅次於匯票、支票、本票之類票證之「二類票證」,除了註冊工商企業能夠擁有外,自然人也能夠擁有。運輸、倉儲、物流等企業或者個體戶在經濟活動中,經常遇到倉單、提單之類的單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則可以將這些單據扣為物質和權利質,並將普通債權法鎖上升為擔保債權法鎖,迫使債務人盡早清償債務,從而保護運輸、倉儲、物流等企業或者個體戶的合法權益。
二、債券權利質權。是專指基於可流通、可自由兌現的債券而成立的權利質權。
1、由政府債券形成的權利質權,稱之為「政府債券權利質權」、「社會化債券權利質權」。
但持有政府債券者除了政府自身以外,還有企業、自然人甚至外國政府、外國購買者,故政府債券權利質權的對象不限定於發行債券的政府,其他的政府債券持有人均可。政府債券最終的債務人,是發行政府債券的中央或者地方政府,政府債券所有權人是反式所有權人,物權化方針和債權化方針都是相反相成的。
正式所有權,是所有權人對於自己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反式所有權,是所有權人對於自己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義務。
本來,債券是債權法範疇,卻能夠納入物權法範疇。債券所有權或者反所有權,是對於債券本身享有的所有權。債券是一種物,甚至可以認為是「准動產」,至於債券所有權並不要緊,要緊的是債券處分權。
本來,債券是債務的表證,但政府社會化債券也有反債務的一面。同樣是債券持有者,發行債券的政府是債務人,而購買債券的法人或者自然人卻是債權人。
那麼,政府債券權利質權應當分為兩種:
一種是債務項目權利質權,專指政府債務人而形成的權利質權。應當注意的是,儘管政府承擔著整個社會的公益職責,也不能濫用職權、濫發政府債券,否則會擾亂經濟秩序、轉嫁經濟負擔,導致社會公益職責和社會信託責任失衡,最終會導致政府破產甚至整個社會動盪不安。
另一種是債權項目權利質權,特指持有政府債券之債權而形成的權利質權。相對於發行債券的政府,債券持有人是債權人;相對於經濟活動中的債權人,債券持有人又是債務人。在這裡,存在正式債權法和反式債權法、正式物權法和反式物權法,終歸是混合式權利質權法。
2、由企業債券形成的權利質權,稱之為「企業債券權利質權」、「經濟債券權利質權」。
但持有企業債券者除了企業自身以外,還有其他企業、自然人甚至外國購買者,故企業債券權利質權的對象不限定於發行債券的企業,其他的企業債券持有人均可。企業債券最終的債務人,是發行政府債券的各類企業,企業債券所有權人也是反式所有權人,物權化方針和債權化方針也都是相反相成的。
企業債券權利質權,相對於政府債券權利質權和金融債券權利質權,可能是最難保險的債券權利質權之一。
政府債券是社會信譽最高的債券,能夠確保在任何情勢下、哪怕是政府破產情勢下足額度準時間地兌現政府債券的債權。
在中國,金融債券的社會信譽程度也是相當高的債券之一,也沒有發生過西方國家那樣的金融風暴、金融危機,並且金融企業目前仍然是暴利性行業,一般能夠保障金融債券權利質權順利實現。
但是,確實有些生產經營企業的狀態不佳,不能確保企業債券能夠如期兌現。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否能夠確保權利質權順利實現是個問題。一旦該企業宣佈破產或者被撤銷,權利質權人不再是最優先的受償權人,在破產法中是被列入第3名的。
3、金融債券形成的權利質權,稱之為「金融債券權利質權」、「複式質押債券權利質權」。
金融債券,由中國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參與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融資,只能用質押方式辦理資金融出、融入業務。
金融債券的便利性,幾乎相當於匯票、支票、本票的便利程度。不過,匯票、支票、本票是金錢所有權或者金錢債權性質的,物權關係和債權關係都很清晰,由此設立的權利質權容易在短期內實現。金融債券本身是債務性質的,另外還有債權性質的,物權關係和債權關係都不是很清晰,由此設立的權利質權不容易在短期內實現,甚至在特定情勢下有一定的質權風險。
近年來有些銀行開發了金融衍生品,是否危及金融債券信託安全,應當密切關注,拭目以待。就整個社會的民意而言,大多數人並不贊成銀行開發金融衍生品。08年世界金融危機的始作俑者,就是金融衍生品。
一些私營銀行、外國銀行發行金融債券,應當達到本國國有銀行的公信水平,這樣就可以為實現金融債券權利質權掃除障礙。
三、存款單權利質權。可簡稱存單權利質權、存單質權、金錢質權。系指以存款單出質及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以存款單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質權自權利憑證交付質權人時生效。
大額可轉讓定期存款存單的質押,形成大額可轉讓定期存款存單質權,這是存款單權利質權的龍頭質權,法律對此並沒有設立額外的限制性條件。
單位定期存款存單質押,指借款人為辦理質押貸款,而委託貸款人依據開戶證實書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機構申請開具的人民幣定期存款權利憑證。注意,單位定期存款存單質權,不是輾轉式的權利質權,應當是直接成立的權利質權。倘若是輾轉式權利質權,則應當是轉權利質權。
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質押。此種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質押,僅限於中國境內的居民未到期的整存整取、存本取息、華僑人民幣、大額可轉讓記名定期存單和外幣定期儲蓄存款存單。個人定期儲蓄存款存單,這是大家最熟悉的金錢所有權。
之所以也限定在定期的、並非活期的儲蓄存款存單質押,是因為活期存款可以隨時隨地取走,質權人不容易對此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控制。有時候,儘管質權佔有控制了活期存款單,而出質人、存款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報失的辦法而重新獲得活期存款單,並讓已經出質的活期存款單作廢,從而導致活期儲蓄存款存單質權不能實現。
存款單權利質權,在各類擔保物權中是最優化、最便捷型擔保物權,可以祛除各種各樣的中間環節,實現質權的成本也大大減少,沒有什麼副作用,從而大大提高了經濟效益。實際上,這是普通債權和擔保債權進行混合的法鎖關係,債權人行使的不只是優先受償權,更大程度上是行使完全受償權,其扁平化的法律效力可見一斑。
應當注意的是,存款單權利質權設定後,質權人應當及時地向存款所在的銀行、信用社備案,由該金融機構代為進行存款額的取款控制,以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相關法律:物權法第223條、第224條、第22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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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據債券存款單權利質權的設定倉單提單權利質權的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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