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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親梅的知音 文 / 分析帝馬上有美男

    幾次跟友人訴說我前半生風花雪月的情史,友人都會毫無意外得給我指出一條陽關道:寫成小說吧,咱給你推薦到《知音》。

    我便在今年的夏天,在報刊亭裡,毅然決然得捨棄了《elle》,買了我人生的第一本《知音》。

    報刊亭的敬業大媽一面搗鼓她的附加產業—茶葉蛋,一面向我劇透:「這期不錯,裡面有一篇講了一個小三打了三次胎,然後嫁給了真愛。」

    我覺得這個章的噱頭不錯,掏錢付賬的時候,忍不住求大媽繼續劇透:「然後呢?」

    大媽找了我零錢,笑道:「結了婚之後生不出小孩,後來去了新興醫院了」

    我無奈「哦」了一聲,轉身走人時,惋惜得看了一眼《elle》封面上搔首弄姿的女星。

    這年頭,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搔首弄姿的,不只是干露露和她媽了,還有在街上等紅綠燈的狗。

    我在紅綠燈下翻看了一遍雜誌,抬起頭時便瞧見這麼一隻「搔首弄姿」的狗,忍不住腹誹:這狗怎麼這麼像於沁黎?

    撓完了狗腹,這只不知哪個國家接種的卷毛狗突然轉過身來,衝著我的方向連聲小吠。

    我忍住朝它回吠的衝動,聽到前面的路人甲和狗主人交談道:「這狗不好養啊,大街上的一直叫,叫渴了您還要餵他水吧。」

    狗主人嘴縫裡透出一句話:「這是卷毛比熊犬,一般人買不起。」

    路人甲逢迎得「哦「了一聲,蹲下身摸了摸這卷毛比熊犬的頭,又揚聲道:「是的哎,瞧著跟北京土狗就是不一樣,這毛多有韌性和光澤啊。」

    狗主人牽著繩子的手抬了抬,讓狗遠離別人的撫摸圈,半譏諷半嘲笑道:「狗的皮毛都是靠吃出來的。我們家餵他的狗糧都是國外進口的,這種狗糧日本人還用來喂小孩的。」

    我走上前,瞧了瞧這卷毛狗身上掛的銘牌,朝狗主人一笑:「於沁黎對狗倒是上心,一條狗都整得比她人模狗樣。」

    狗主人,哦,不,狗保姆驚悚得望了我一眼,慌神得開口:「是方,方小姐……」

    我看到一隻狗,就能猜到它的主人是於沁黎。這不是我有柯南般的沒事找事般的洞察力,而是因為我對於沁黎的一切都太上心。她有的,我都有。她沒有的,我還真不想有。

    下面我來個自我介紹。

    我叫方曉菁,88年8月8號出生。小學時是頑皮生,初中時是優異生,高中時變成了留學生,到了大學,我又變成了大陸生。

    有人會感歎我的身份變化太快~~

    但也有人會覺得我的名字異常熟悉,,我想說,這個確實是,這個也確實有。

    倘若你覺得你想不起來在哪聽過我的名字而夜間盜汗多夢的話,我勉為其難得告之:詳見都市情感電視劇《夏家三千金》。

    原因就在那裡:我不是真善美,我是方曉菁。

    於沁黎於我,是個特殊的存在。

    好吧,實話講,她對於很多人,都特別得special。

    她是那個大家圍坐在教室裡看愛情動作片,別人滿臉的驚異&興奮&好奇,她卻皺著眉頭叫囂低俗的個性女。

    她是那個看著游泳池裡男女互相調戲,忽然在岸上大叫一聲「別脫褲子」的張狂女。

    她是那個善於打架,能從女廁所和我一直互扭互掐互踹到男廁所的奔放女。

    我記住她名字的那一天,便是和她結下仇恨的那一天。

    如果廣大讀者認為這是一篇女同的話,請相信我,您misuand了。

    現在的女同都可以去獻血了。

    如果有可能,請再次相信我,我會在公眾場合下「深情款款」得對於沁黎說:「親愛的,我們終於可以去獻血了。」

    unfiven1:出生

    傳說,我和於沁黎是同一天出生。那天是晴天,還有著萬丈高的太陽。

    我不確信這個傳說,皺了眉頭就去問老爸。

    對我而言,和她一天的生日是我的奇恥大辱。

    老爸端著茶杯往桌上一扣,大聲駁斥道:「傳說個毛,就你生日那天,你媽和她媽為了搶張床位,在醫院裡從婦產科一直打到精神科。」

    我感到很震撼,囁嚅道:「那後來呢,咱媽贏了嗎?」

    老爸將手上的茶杯端起來又一扣,暗淡得回我:「她媽的贏了。」

    我拍拍老爸厚實的肩膀,安慰道:「輸在起跑線上有什麼關係,勿用髒話,注意風度。」

    unfiven2:老媽的燒餅臉

    於沁黎的媽媽和我老媽原來是一個銀行的職員。由於老媽職業操守高、說話有腔調,後來新的支行開業了,老媽就直接走馬上任,意氣風發得做了新支行的行長。

    老媽藝軍人出生,做個行長,原來很引以為榮。

    誰想後來,於沁黎的媽媽也一屁股坐上了另條街上的支行行長。區別的是,這個支行的營業廳面積比老媽的支行活活大了2倍。而且執行員工也是多考進、少關係,管理起來能省心許多。

    自此,老媽活生生的一張瓜子臉,憋火憋得漸漸得向燒餅臉靠齊。

    unfiven3:老爸和於爸的

    的仇恨

    老爸和於爸的恩怨那是一本書也寫不完的。

    但是,老爸對於爸的滿腔仇恨,我卻從小就感覺到了。

    我就拿老爸以前講的一個睡前故事來舉例:

    在遙遠遙遠的n市,有一個動物園。動物園裡有一個叫方寶寶的小麥兜,他從小到大唯一的夢想就是爬到高高的梧桐樹杈上——放一個屁。

    為了這一天,小麥兜努力啊努力啊,想盡了各種方法,都找不到方法爬到樹杈上去。

    然而,終於有一天,他發現了:他可以用蕩鞦韆的方式蕩到樹杈上。

    於是,在全動物運動大會的那一天,小麥兜下定決心:自己一定要飛向樹杈,在眾人面前,完成飛人之姿,放響絕世臭屁。

    當然,人們成功得看到了小麥兜承載鞦韆,從十米外的高台一躍而下,天外飛仙般得跳入眾人視線。

    就在小麥兜興致勃勃得完成180°側空翻,預備順利落在樹杈上的那剎那,塵土飛揚,樹葉飄飛,灰濛濛的一陣之間,梧桐樹倒了。

    小麥兜工傷了,而始作俑者—於小兔,正拿著木鋸在鋸第二棵梧桐樹,美名其曰城環建設。

    有著以上的三點,是神也會相信,我和於沁黎的仇深似海,海枯石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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