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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 【情初九】 文 / 勿雨兮

    放手就不會痛,

    牽手才痛得夠。

    為何不放手,

    因為不嫌痛。

    今天是禮拜一,起床、吃早點、擠公交、上課,與以往一樣的過程,卻產生了不同的心情,因為晨暮。

    哦,差點忘了說:本來呢,按道理來說,我和晨暮幾乎是在同一時間出生的,上的年級也就是一樣的。但由於這小在娘胎裡搶了我多營養,成績是好得不得了,不是第一就是前,所以呢,校特別辦了一個班級,提前給他上掉了下一年級的書。這樣,既不影響他習,又能讓他快速升。再換個通俗的說法吧,沒錯!這小就是跳級了!而且還是兩級!

    所以,晨暮現在高。高減二,我也就是高一啦!

    人家都說高的時間緊的連拉屎的時間都沒有,晨暮卻完全顛覆了這一說法。那小,還整天打遊戲打發時間!

    上午倒是沒什麼值得重點說的事件,直到中午吃好飯午休時。我的桌上莫名其妙出現了一封情書。沒錯,就是情書!

    我連忙拆開了價值不菲的外包裝,細細讀了起來:

    親愛的晨曦:

    初聞你笑!

    離第一次見你時,已經隔了3天6小時了(在我寫時是3天六小時45分23秒)

    記得第一次見你,那時,你正在用貓糧喂流浪的小貓。那種滿足與善良的神情是我這輩第一次見。但那種溫柔,卻怎麼也忘不掉了。我知道有些唐突,你也知道唐突啊!】但回去之後,我卻怎麼也忘不了那時的情景。就好像整個吞沒在我身體裡,成了我的一部分。我希望能與你進一步接觸。但在之前,希望你能看完這封情書:

    我出生時就被父母遺棄,後來好不容易有了養父母。他們卻因為工作時常不在我身邊。我仍然是孤獨的。每天就只能望著窗戶發呆,直到偶然進了這座校,偶然見到了你,我第一次有了被溫暖吞噬的激動,我不奢求你能一下接受我,但畢竟日久生情。還有,我是第一次寫情書,我知道寫得不好,希望你諒解。

    明天午休,我在校的後花園等你。

    ——高二班李沐弦

    看完情書,我倒沒什麼感觸,只是有點同情罷了。細細回想起來,李沐弦好像是和晨暮被統稱為校草的人物。雖然挺有名,但我卻沒見過他一面,對他的印象可稱之為空白。

    匆匆將七零八亂的紙折好,塞進了書包。便也沒去理它。

    晚上回到家,便被晨暮捧起來親了個夠。天真的老還直誇我們倆兄妹感情好得跟什麼似的。

    回到家才發現,我的好親戚來了就是傳說中那親戚,美女們知道的吧】在廁所裡找了半天,也沒翻到好親戚的好朋友】,把我急得滿頭是汗。書包!對,書包裡還有校裡用的。我忙喊晨暮:「哥!幫我拿幾張ymj!」咳咳,在此申明,由於習慣了,所以我和晨暮都不覺得有什麼奇怪的。但在旁人看來也許有些不好意思,原諒我的小任性吧!】

    喊了半天,也沒見晨暮拿來,奇怪,按道理不可能沒聽見啊!不就在書包裡找個ymj麼!書包……壞了!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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