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歷史軍事 > 一剪春

正文 第十二回 央求 文 / 納蘭容麼

    剪紙想要剪好,首先要練手勁兒,手勁兒有了再練巧勁兒,一隻巴掌大的小剪刀,在一個成手的剪花人手裡靈活的不像話,只一瞬間便能剪出各種花樣出來。

    剪出的十二生肖個個活靈活現,剪出的花朵兒好似真花兒一樣,而較為複雜的剪紙圖樣,就需要用到另一種剪紙工具——刻刀。

    這種刻刀一般都是手工打磨製成的,刀頭鋒利,且尺寸斜度不同,有的專為刻邊邊角角的線條用,有的用來刻畫人物的頭髮或者植物纖細的枝幹,還有一種小圓柱形的刻刀,是專門為了摳人物或者動物的眼睛用的。

    一個遠近聞名的剪花娘子,她手中打磨好的各色刻刀,足足有十把之多,每一把都有其特殊的用處,她們剪出的花樣兒也更仔細、漂亮。

    生活在此地的滿族婦女,一年到頭,她們不僅每天要做飯、洗衣、縫縫補補、照看孩子、餵養家畜……有著做不完的家務活。

    這些整日操持家務外的滿族女人,最突出的特點是剪子不離手,也就是說她們幾乎人人擅長剪紙。

    她們不僅在平時用剪刀裁剪衣物或製作各種裝飾品,用紙剪出動物或人物哄孩子,逢年過節、祭祀或誰家有個婚喪嫁娶的時候,還要按照習俗剪出有特殊意義的剪紙,其中尤以過年和祭祀所需最多。

    香芬雖是一個巧手娘子,可她手上只不過有兩三把刀具,是嫁到關家後,關德親手給她打磨的。竿子用的好木頭,嵌著的刀片被細繩層層困繞著,結實又耐用。

    聽香芬說,春妮姥姥(科羅瑪瑪)就是她們屯子裡的剪花娘子。她從小和她額娘學的剪紙,是南北二屯裡出名的剪紙高手。

    那時,屯子裡有個大事小事,都會請姥姥前去,專門給人家剪各種動植物、民間神靈、花草什麼的。

    姥姥的剪紙用的是一種掏剪法。她手上有一把用姥爺的鋸條做的小剪刀。用這種剪子剪紙時,姥姥往往把剪子捏在手指肚上,運起剪來靈活無比。

    邊剪還邊說「小掏剪,往前走,一下一下不咬手」,就是說每個人有了適合自己的剪紙工具,用起來才能得心應手。

    春妮的手極靈活,運起剪來也能到達個一氣呵成的地步,只是香芬手中那幾把刻刀,刻些粗線條的剪紙還好,若是想刻出分毫必現的感覺,沒有一把小號的刻刀是不成的。

    本想讓關德空餘時幫著磨製一把,關德卻去了遠處的屯子收皮子。因他繼承了瑪發熟皮子的手藝,所以一有閒工夫便去收皮子,以備將來製作神鼓使用。

    沒法子做工具,春妮只得先練習自己的剪功,卻不想頭一晚練習的太久,第二天嫩生生的右手居然磨起了好幾個半透明的水泡,疼的春妮一個勁兒的皺眉頭。

    吃罷了早飯,春妮照常背著小書包要去白六爺家習字,稻田里的水稻長勢正好,微風拂過,好似一片翠色的海洋。鳥雀婉轉啼鳴,稻田里的蛙聲一片,一處賽一處的響亮,惹的農家小童紛紛脫了鞋子下水去摸。

    夏天的稻田和水溝裡到處都能看見小孩子的身影,這裡時不時能摸到滑不溜手的泥鰍,或是手掌般大小的嘎啦(河蚌),運氣好的還能逮著巴掌大小的鯽瓜子。

    就連膽小的女孩兒,也趁著熱鬧挽了褲腿,脫了鞋子,到池塘邊撈上幾顆菱角吃,兩頭尖尖的菱角,剝掉那一層硬殼後,裡面便是雪白的鮮靈靈的菱角肉,吃起來傾向撲鼻,還可拿回家熬粥吃。

    春妮雖也喜歡下水嬉戲,可最怕的便是水裡無孔不入的水螞蜓(水蛭),那些不斷蠕動的黑紅色蟲子,蜇在人或者動物的身上,咬死了就不松嘴,一副吸血鬼的可怖模樣。

    水蛭一旦吸血就能以擺脫,拼了命似的想要往人的皮肉裡鑽。想要擺脫水蛭的叮咬,不能用手使勁兒去拽,否則拽斷了它,它的口器就會留在人的皮膚裡導致感染。

    遇到這種情況要立馬脫下鞋子,照著被叮咬地方的皮膚一陣狠拍,用震動將它震落;或者用煙頭之類的明火烤炙,它們受熱難耐自然會鬆了口器。

    和幾個村裡的小閨女打了招呼,春妮繼續往白六爺家走去。不成想楊樹林裡鑽出個人影兒來,瘦骨伶仃的不是李小球還是哪個。

    手裡提著兩條不住擺動的鯽魚瓜子,興匆匆的伸到春妮面前來。春妮連連擺手,說:「不,我不要……」

    李小球沉下了臉,眼神裡帶了一絲受傷,囁嚅道:「你,你也和他們一樣看我嗎?這魚是我從我家稻田里撈的,不是公家的東西,我沒占公家的便宜。」

    春妮搖了搖頭,安撫道:「不是的,小球。我家不常吃魚,你還是拿回家給翠蘭姨熬湯喝吧,她身子不好,應該多補補。」

    李小球聽了春妮否定的話語,頓時有了精神,只道:「你說的對,那我下次給你採菌子吃。」大眼睛裡都是驚喜的笑意,不住的點著頭,活似一個等待主人誇讚的小狗狗。

    忍住想要摸他頭頂的衝動,春妮笑著哄他兩句便要繼續趕路,卻不想李小球從懷裡抓出一把新鮮的菱角,就要遞到春妮手裡。

    菱角刮上春妮右手心裡的水泡,疼的春妮「哎喲」一聲痛呼出來。慌的李小球忙扔下手裡的鯽魚,捧起春妮的右手仔細瞧看。

    水泡被刮破,流出半渾濁的漿水,李小球粗糙卻洗的乾乾淨淨的小手捧著春妮潔白修長的手指,忍不住撅起嘴巴呼呼起來,看的春妮一陣好笑。

    「妮兒,你這是怎麼弄的?」

    春妮白了他一眼,「叫春妮姐。這泡是昨天剪紙剪子磨的,過兩天就好了,不礙的。」說著,抽回了手。

    />

    李小球無不心疼,心裡卻不知怎的避過了那個「姐「字,只眨著一雙皎潔的鳳眼,道:「手都壞成這樣了,哪裡還能寫字,今兒就不要過去了。」

    李小球不似這個年紀的男孩兒,天天攆雞罵狗,上樹下河的瞎玩,他很心疼自己病弱的娘,總是自己一個人去採摘野菜,捕捉魚蝦來充當娘倆充飢的食物,乾淨又聽話,小心翼翼的讓人心疼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