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4.第4章 集 水蛛 文 / 濛濛獸
嗖……
一道快若閃電的黑影從樹上跳到另一顆大樹上,稍作停留之後又再次借助衝勁和樹枝的彈性繼續前進。幾分鐘後,黑影停了下來,只見他小心翼翼地撥開眼前的樹枝,一隻類似梅花鹿一樣的動物正在不遠處的草地上悠閒地吃著青草,這是森林裡為數不多的幾塊較大的草地,是食草動物們的天堂。
確認目標後,從懷中取出一個筷子大小的吹管,對著小鹿猛地一吹。
『嗖』
受到驚嚇的小鹿猛地一跳,轉身跑進了邊上樹林裡。
黑影不急不慢地跟在小鹿後面,被強力麻藥打中的小鹿根本堅持不了多久,自己要做的就是趁著別的動物發現它之前帶走。追了還不到500米就看到小鹿倒在一個樹下面,還在不停掙扎抽搐著。可惜麻藥已經順著血液流遍了全身。
黑影把纏在腰間的籐繩拿出來,把小鹿捆在自己身上。別看黑影只是個孩子,百來斤的小鹿背在身上絲毫不費多少力氣,依舊以不慢的速度往回趕。
這道黑影正是來到異界的程蒙,一轉眼半年過去了,他已經度過了最艱難的時刻,適應了叢林中的生活。
有些凌亂的披肩長髮被細籐條紮起,原本娃娃臉上的稚嫩已經消散大半,純真的天藍色的寶石眼裡滿是狡黠,灰白色皮毛斜披在身上,露出來的半邊身體雖然不是很壯,四塊腹肌卻很清晰的擺在那。再加上腰間圍著的皮毛短裙,這整個幼年版的人猿泰山!
半個小時後程蒙回到了現在的住處,已經不是當初小山坡上的那個洞穴,而是重新找的一處更大的山洞。說來也巧,當初程蒙滿森林的尋找合適的住處卻怎麼也尋不到,卻在一次躲避魔獸襲擊的時候意外地發現了這個在峭壁上的山洞。
山洞所在的位置是整片森林里程蒙發現岩石的三處地方之一,至於另外兩個是當初的洞穴和在山洞西北方約二十里的一處礦灘。
由於山洞距離地面約有十幾米,一般的動物根本上不來,所以還是很安全的。當然那些千奇百怪的魔獸不在此列,說來也奇怪,程蒙發現自從自己搬到這裡之後,這裡的魔獸,迷獸越來越少,只有像角兔、影犬之流的還偶爾見到。
好不容易把獵物搬到山洞裡,程蒙又馬不停蹄地趕到另一處地方取水。
雖然已經好幾個月的時間了,對於眼前的這種情況程蒙還是嘖嘖稱奇。
整個森林裡沒有現成的水源已經是鐵一般的事實。所以程蒙很好奇森林裡的動物到底是怎麼喝水的呢?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他,知道又一次無意中看到這片森林。
和別處相比,這裡沒有太大的差別,但是這裡每天超過一半的時間都會颳風。這倒也沒什麼,關鍵是這裡生活了一種奇怪的蜘蛛,程蒙叫它。對,這種蜘蛛會收集水,液態的淡水!
這種蜘蛛會在迎風的地方結網,和一般的蛛網不同的是,這種蛛網整體呈倒三角,上大下小,每張網大概有兒童床那麼大。織成成蛛網的蛛絲上並沒有粘液,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毛茸茸的倒刺。這種倒刺能夠捕捉到空氣中的水汽,把它截留下來。在蛛網的下面則是另一種好似甜筒一樣的小網,這就是儲存水的地方。
今天來的有些早,風還沒起來,程蒙看了一下小網裡沒有多少水,他只好在一旁等待。由於風狠大,容易把往刮壞,集水蛛基本上每天要結網兩次,每次都是在颳風之前。當然每次結束之後它們都會把蛛網吃掉補充蛋白質,不然哪有那麼多的蛛絲用啊。
在等待的這段時間里程蒙就靜靜地看著滿森林的蜘蛛在哪忙匆匆地織網。
很快,程蒙感到一絲涼意。
來了!他暗道,緊了緊身上的皮毛,雖然以他現在身體不懼這種風,可是這風要刮上幾個小時,白白消耗熱量在森林裡可不是明智的決定。
隨著涼意加大,風也開始起來了,漸漸地隨著風到來的還有白濛濛的霧氣,很快,整個視野都被霧氣所籠罩。程蒙所待著的地方正好有一個集水蛛結的網,只見白濛濛的霧氣從蛛網上穿過都會變弱一份,肉眼可見的水汽被倒刺截留在蛛網上,一絲絲、一點點,很快就有成滴的水珠在蛛網上形成,然後在重力的作用下順著蛛網慢慢滑動,最後流到儲水網裡。
一般而言,裝滿一個大約2升的集水網要半個小時左右,所以每個集水蛛都會織七八個儲水網,這些網相互連通,一個裝滿了就會流到下一個裡面,很是神奇。
等了大概一個小時,程蒙看到第三個儲水網快滿了就趕緊拿出自己做的水袋和葫蘆開始裝水,之所以這麼著急裝水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爭鬥。遠處傳來的打鬥嘶吼聲就是最好的證明,對於附近的動物而言,這處水源地都是必爭之物。
很快程蒙就把帶著的東西裝滿了,這些水如果節省些大概可以喝上三天的時間,到時候還要來這裡取水,很是麻煩。
好在下次就不用了,程蒙想到家中的那個寶貝,不禁喜上眉梢。
一路無話,帶著新鮮出爐的淡水回到了家裡。
還沒進洞程蒙就聞到了一股淡淡的腥味,他心中一緊,連忙放下身上的水袋,摸出懷中的割皮小刀,貼著山洞壁小心翼翼地摸進洞裡。由於山洞在峭壁上,很少有東西進來,所以他只是用山上的籐蔓樹枝簡單地編織了一個簾子把洞口蓋住。
洞裡面有三米左右的走道,裡面才是住處,剛到盡頭,就看到一團黑影撲了上來。程蒙下意識地揮刀進攻,卻被對方靈活地躲開。
黑影一頭撞進他的懷裡,不斷地亂拱,發出類似小貓的咕咕叫。
/>「嚇死我了。」程蒙這時才發現黑影是恰可,這才收起小刀。
走進洞裡才發現之前留在洞裡的小鹿已經掙開了籐條,倒在地上,血流了一灘。這就是剛才聞到的血腥味。看到這個情況程蒙大概猜出了大概情況:麻醉過後,小鹿不知怎麼醒來了,掙開了籐條準備逃跑,卻被恰可殺死了。
把恰可拿到眼前使勁地蹂躪它軟軟的身體。
「沒想到你小子還真有一手,沒看處理啊。」雖然早就知道恰可速度很快,卻沒料到在打鬥方面也這麼厲害,小鹿很顯然是被一擊咬斷了脖子,乾淨、利索。是個合格的獵手。「今天給你加餐,哈哈~」
雖然不知道主人為什麼大笑,但是他接下來的動作卻提供了明確的信號——大餐。
剝皮、抽筋、放血、去內臟……一套輕車熟路地下來。半個小時後,一個烘烤好的鹿腿放在了恰可的面前。
「給我們的大功臣恰可隊長,哈哈~」程蒙雙手奉上鹿腿,似模似樣的給恰可鞠個躬,隨後卻被自己的動作笑到了。
恰可蹲在它的專座——一大塊平石,上小口地撕咬著肉,不時地沖程蒙喵喵叫,好像在點評他的手藝一樣。看著恰可吃東西也是程蒙不多的娛樂之一。
程蒙自己倒是沒有吃多少,只是吃了乾果和手掌大的肉塊。實際上,今天也就是運氣好捕到了獵物,大多數的時間裡,捕獵都是失敗的。像電視裡動物世界播放的都是成功的例子,事實上被餓死的草原之王不知道有多少。
今天的鹿肉會被醃製成肉乾,為了避免餓死,儲存食物是必須的。不過這樣一來鹽的消耗就太大了。看樣子要去礦灘一趟了。
把剩下不多的鹽全部倒在鹿肉上,仔仔細細地塗抹到每一塊肉上,避免因為疏漏而壞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