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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7章 招安人選 文 / 風中枯籐

    陝西延安府趙家之事,由錦衣衛指揮使駱養性全權處理,皇帝陛下的確沒有參與其間。

    最近一段時間,皇帝陛下在做的,就是在更廣闊的範圍之內,更深入地走訪陝西民間,瞭解陝西民間的輿情。

    他之所以對瞭解陝西的民間輿情如此情有獨鍾,是因為他要為即將採取了一項重大決策,準備足夠的依據。

    現在,信息收集工作已經告一段落,而且結果也令人滿意。因此,那項重大決策也可以開始實施——是時候打出「招安」的旗號了。

    在陝西賑災伊始,因為各項措施剛剛展開,因此百廢待舉、百廢待興,整個三秦大地猶如一大團的亂麻,因此也就很難期盼當時就有什麼效果顯現。

    若是在那個時候就實行招安,恐怕不僅難如人意,甚至對剛剛開始的賑災造成相當大的破壞。

    不要說耗費多少的人力物力,就是那些桀驁不馴草莽,沒有一個輕易能夠俯身聽命的。不用多了,有那麼三五個在其中胡攪和,要想安穩有序地進行賑災,純粹是妄想。

    現在好了,朝廷的賑災舉措漸次展開,效果也逐漸顯現出來,人心思定人心思安。社會基礎基本穩定,招安也是正當其時。

    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可以招降為民的。這也是皇帝陛下甚感頭痛的事情。

    若要招安,必須控制好規模和節奏,不能齊呼啦地一股腦都招了安。那樣泥沙俱下之下,良莠難以分辨,容易令那些害群之馬混入。這些人絕非良善之輩,無事都要起風浪,若是偶有風吹草動,此輩人恐怕又要鬧出事端。

    總之,對於那些因為生活所迫才走上歧途的人,要盡量給予改過從新的機會。只要他們願意改邪歸正,願意重新過平靜的生活,朝廷就有責任保證他們的安全,並且也有責任給他們提供用自己的技能和汗水養活自己及家人的機會。

    但是,對於那些少數的窮凶極惡之徒,就不能以上述方式對待。

    可他們畢竟只是少數。除了有限幾個為首之人欲借此大亂之機掙得一份身家,跟從的幾乎都是求個溫飽而已。如果朝廷不吝名器,又能提供滿足口腹之慾的條件和機會,應該能夠爭取到其中的絕大多數。

    同樣是得償所願,如果有一個更溫和、更沒有後顧之憂的渠道,相信沒有幾個人願意拿著自己的身家性命做為交換。

    只是,這個「度」實在是不好把握。過於寬鬆會留下隱患,過於嚴苛又會將一些本來可以爭取、可以改造的「浪子」推向絕路。

    能夠擔此重任的人選,皇帝陛下本來是有所準備的。

    不僅是有所準備,而且是有兩個人選。可這兩個人選在各具優勢的同時,也都有著難以彌補的弱勢。

    洪承疇和孫傳庭同是萬曆二十一(1593)年生人,都是三十五六歲的年紀,都是年富力強,都是具有很強的個人能力。前者是在萬曆四十四(1616)年就中了進士,而後者直到萬曆四十七(1619)年才高中三甲。

    洪承疇不僅科名較早,而此後的仕途之路也令後者艷羨不已。

    萬曆四十四年高中進士之後,洪承疇初授刑部江西清吏司主事,歷員外郎、郎中等職,在刑部任事六年。在天啟二年(1622年)擢升浙江提學僉事,在任上,以才高識士,所選人才皆俊奇,為朝廷所器重,兩年後陞遷兩浙承宣佈政左參議。

    現在的洪承疇,是陝西布政使參政,從三品。再向上一步,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可以算是獨當一面的方面大員了。

    而在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中進士後,孫傳庭初授永城知縣。天啟初年進入京城任職,為吏部驗封主事,再升至正五品的稽勳郎中。兩年後因不滿魏忠賢專政,棄官回鄉。直到現在,仍然在山西代州鎮武衛老家閒居。

    洪承疇的品級和資歷倒是足夠,權謀以及辦事能力也是可堪托付。可此人殺戮太重,容易招致人怨。若是在亂世,洪承疇的確是一把銳利的刀鋒,也足以震懾宵小。

    可現在的陝西,在朝廷數百萬的銀子使出去之後,已經從亂象叢生變為基本安樂的景象。這番景象,猶如農村的黎明,雖然與繁華富足根本毫不沾邊,可苦難中暫時的寧靜也是彌足珍貴。

    若是血腥氣息過於濃厚,不僅打亂了眼前的寧靜,或許也會喚醒埋藏人們心底的野性。這對目前陝西的賑災,絕對不是好消息。

    孫傳庭行事倒是不溫不火,謀略也是足夠。可他卸任吏部稽勳郎中時的品級,只有正五品,在地方上只相當於衛所千戶,或宣府同知。升一級的話,也不過是宣慰副使或宣撫。此等品級,主持一省方面,的確有些勉為其難。

    皇帝陛下倒是可以不次拔擢,連升個三五級那也不過是一句話的事兒,相信孫傳庭本人,也不負皇帝陛下的委任。可如此一來,君臣兩人之間倒是相得,如何服眾、如何讓那些地方官吏服從孫傳庭的指揮,就會成為最大的難題。高壓之下他們倒是絕對不敢明著抗拒,可陽奉陰違卻最是毀人不倦。況且孫傳庭高中進士之後,只任過永城知縣,然後就一直在京城任職,地方任職的履歷和經驗也著實有些欠缺。

    首先要表明的是,雖然皇帝陛下心裡知道,那一世的洪承疇某些事情做的不是地道,可皇帝陛下並沒有任何遷怒的意圖。

    不僅是洪承疇一人,像什麼三桂、精忠、思明和大壽之類犯了錯誤的人員,他都不會歧視,若有機會,而他們也證明自己能夠承擔一定的責任,皇帝陛下是不吝朝廷名器的。

    「錯不在臣下,皆在朕宮」,罪己詔中的話並非虛詞,所有的問題

    都由大明王朝皇帝陛下一人承擔。

    只要是尚有一絲機會,很少有人願意出賣自己的國家。還是那個問題,大明王朝分崩離析的原因,是因為這個王朝不再給治下的子民帶來榮耀,也不再有能力保護治下的子民免受本族及外族欺凌,朱氏皇家才被拋棄。

    皇帝陛下覺得,認識到這一點非常重要。

    只有認識到這一點,才能從自身尋找問題,才能不去怨天尤人,也才能看到問題的本源和實質。

    因此,皇帝陛下在考慮洪承疇和孫傳庭這兩個人選的時候,基本上是沒有先入為主的偏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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