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南山小鎮 文 / 江畔青蛙
林風自己認為,來到這個世上就是一個錯誤,從明白一些事情的時候開始,老天就給了他一個命運的玩笑,那個老不死的師父告訴他,「橫刀注定要娶奪愛」。所以很早,林風就有了一個奮鬥目標,這輩子林風一定要娶奪愛.林風本不是橫刀,可他那個老不死的師父後來給了他一把該死的刀,也就成了橫刀.林風認為還是「林風」這個名字好聽,但是在這個地方,自從老不死的師父在林風很小的時候就叫林風「橫刀」,還有一個叫奪愛的小師妹也這樣的叫,還有那兩個喜歡揍他的師兄,也是這樣的叫.很悲哀,在這個地方是用不了「林風」這個名字.
林風所在的這個地方叫南山,說白了就是一座不大不小的山.只不過剛好,山在江的南邊,面江的一面山峰下剛好有一處斷崖,不過從來沒有看見過崖底,崖底一年四季都是霧,大師兄好像說過下面有寶藏,林風是一次也沒有看見他跳下去找過什麼東東.林風也不想下去找寶藏,二師兄說有時間可以下去看看,不過林風一直沒有時間,也沒有見二師兄有時間下去。漂亮的小師妹老是纏著林風,說實話林風還是很喜歡和小師妹在一起的,畢竟師父老頭說過,她是林風將來的老婆。不過與小師妹在一起的代價且很大,二師兄老喜歡和林風切磋,不知道是為什麼,林風一次也沒在小師妹的面前英雄過,每次都掛綵.剛開始還有小師妹照顧,後來的次數太多了,多的沒有人理了,不過這樣的照顧,還是有一點的好處,林風發現自己全身的皮越來越厚。
「總算少了一個禍害」。有一天,南山的人都這樣高興的說。林風要出去歷練了,死老頭把該死的寶貝刀又拿了出來,還說這次是真的要給林風,出門時還比平時更囉嗦的囑咐林風,不要把刀玩丟了.刀雖然不很重,可是對十四歲的林風來說,還是有點吃力的。誰叫林風長的太單薄了,要不是漂亮的小師妹每次藏點吃的留給他,恐怕長的還要慘.本以為大混蛋,二混蛋都出去了自己的日子會好一點的,沒有想到與漂亮的小師妹在一起的好日子不到一年,也要出去了。本不想去,不過在小師妹親了自己一下,並且告訴林風要是不練好功夫,將來怎麼保護老婆,所以去了。林風一細想,還有兩個虎視眈眈的混蛋,時刻不懷好意的盯著自己的小師妹,是爺們兒的還真的要去。
這次歷練混蛋師父說很最容易完成,也很簡單。因為人長的最小,武功最差,混蛋師父說不是很難。不過,林風和兩位師兄的歷練任務相比,在數量且是一樣的,每個人在三年的時間裡殺一千個江湖上比他們還要混蛋的敗類。還好,林風不需要像兩個混蛋去的很遠的地方,必進師父很是照顧,絞殺南山周圍十三個山頭的土匪就可以了,老混蛋說人不多,也就千把號人.
帶著漂亮小師妹的唇香,和在老混蛋師父屋裡偷來的三十兩銀子,林風決定在東窗事發前上路,老混蛋是不會把酒錢給自己做盤纏的.林風長到十四歲,這是見到銀子最多的一次.每次也在給老混蛋跑腿時見過一二兩碎銀子,跑腿這活本是大混蛋的事,後來又傳給了二混蛋,再後來就給了林風,林風又不好意思傳給漂亮的小師妹。老混蛋賊jing,銀子算的每次都沒有節餘,逼的林風這次出門時,只好痛下殺手,一路上林風還想著老混蛋沒有了酒錢,那痛苦的樣子。
不知不覺中,就來到了鳳梨鎮.
這鎮子不大,依江而生。聽說順著江走,外面很大,林風還沒有出去過。不過,有兩個混蛋一年前是從這裡走出去了,所以林風還是想出去看看。
鳴鳳樓是鎮子裡最好的酒樓。
酒樓有鎮上最好的菜,因為有最好的廚子。老混蛋最好的朋友李三刀就是這裡最好的廚子,不過這裡的酒且不是最好的,最好的酒只有師叔林老頭會釀.林風決定先去看看對自己還算不錯的師叔。他在鳴鳳渡擺茶攤,真是佩服,一擺就是十多年,還是在林風來這裡時,他去過一次斷崖,見老混蛋,就再也沒有去過別的什麼地方。山上的老混蛋也一樣的怪,也是不知道多少年了,就從沒有離開斷崖半步。林風想要是小師妹不去給他打酒,真還不知道老混蛋會是什麼樣子,也許說不定會戒酒,要不可真是苦了漂亮的小師妹,真有點心痛,漂亮的老婆,男人都不希望太拋頭露面。
老遠就看見渡口的糟老頭,老頭的眼神很好.老遠就笑呵呵的看著林風走過去。
林風背著半人高的長刀,其實刀並是很長,也就一尺二寸,寬四寸。林老頭老遠就笑著說道:「好小子,老傢伙把刀給你了,看來是要你下山了。有什麼好事?這可不像是來看看師叔的!」
林風笑道:「會有什麼好事,不過是來讓師叔看我最後一眼的,然後拜託師叔,三年後我要是沒有回來,就替我給那漂亮的小師妹老婆再找戶婆家。」
林老頭笑道:「什麼話,老傢伙的最好的弟子怎麼沒有一點信心,盡說傷氣話。」
林風一笑,說道:「這南山周圍的十三個賊窩山寨,最小的一個就有二十八個人,老混蛋還要我去掃平十三個,就師叔對我還有點人性,不現在交代一下後事,以後怕是沒有機會說了,要三年後沒有回來,不要忘了,在您還活著的時候,以後每年的今日給我燒點錢花。」
林老頭聽後,笑道:「小子,放心!你只要學到老傢伙的十分之一的本事,別說這十三個小土匪窩,就是行走天下,也未有不可。」
林風吃驚的望著林老頭,說道:「師叔,你今天還沒喝酒,老混蛋有這厲害嗎?要不怎麼不敢離開斷崖半步。」
「那是他、、、、、、,這個現在還不可以告訴你,天下他說第二,就沒有人敢說第一的,也難得你小子每次都來看我,今天帶你去鳴鳳樓喝幾口,那小刀也想見你。」說著就丟下手裡的活,拉著林風,往鳴鳳樓去了。
鳴鳳樓的小二哥見是林老頭,沒有阻攔,任他往後堂而去。衝著屋頂冒煙的地方大叫,「小刀,快給老哥整幾個好菜。」
看見滿屋的油煙霧氣,人沒有見著,聲音倒是來了。「林
林老頭,什麼時候捨得你的好酒了。」半響後,才從裡面走出一黑炭頭,四十來歲,身板壯實,說話像打雷,聽了耳朵嗡嗡響。手裡一把油光光的大菜刀,不時的在面前的圍裙上擦來擦去,林風感覺那圍裙少說也有三年沒有換了,上面滿是油污,厚的很。
林風走上前,笑著說道:「三叔好!」
他叫李三刀,一般的人都叫他三哥,和山上的老傢伙的關係很不錯,又是這裡最好的廚子。聽說武功也不錯,不過沒有人見他出過手,有幾次我都想挑起他與林老頭動手,看看他的深淺,不過一次也沒有成功。
「壞小子來了,還帶著刀,我說林老頭怎麼捨得他的酒。」李三刀沒有好口氣的看著林風說。
林老頭笑呵呵的說道:「少廢話,先去整幾個菜,遲了就沒有好酒了。」說著就把帶來的一大罈酒從身後擰了出來,看的李三刀兩眼放光,李三刀二話不說,急身回到了油煙霧擾的黑屋子裡去了。不多時就帶來了幾樣下酒菜;一大盤油淋雞,一盤醬牛肉,一盤花生米和一盤青炒野筍。菜香拌著酒香,給了不少的胃口。
李三刀毫不客氣的給自己倒了一大碗酒,一氣而下,像是喝水解渴。然後又滿滿的倒上一碗,方才坐下。又看了眼林風背後的刀,說道:「你也太招搖了,就這樣背著刀到處晃。」
「那能怎樣,我從來就沒有看見過刀鞘,老混蛋也沒給我刀鞘。」林風苦笑道。
林老頭笑道:「這有什麼難的,等回頭我就給找一個。」
林風忙笑著回話:「那就多謝師叔了。不過就一把破刀,也算不上招搖,有什麼的。」
李三刀在這談話的間隙裡又灌了兩碗酒下肚,一罈酒去了一半.桌上的菜沒怎麼動,林風感覺是留給自己吃的。吃飽了,才有力氣上路,也就沒有客氣。
李三刀給自己又倒滿了酒,看著林風沒有喝多少酒的碗,說道:「男人要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要懂得快意江湖。」
林風一聽,分明是在說自己,林老頭雖然沒有他的豪情,但也是兩碗下肚了。林風有點氣憤的端起酒碗,一氣而下。然後又扯出一隻雞腿,大口的吃起來。林風感覺真是丟人到家,還沒有吃上兩口,太陽就圍著頭轉圈圈。林老頭說著什麼,林風是一句也沒有聽清楚。以前每次給老混蛋打酒,都會喝上一口,還以為自己有一些酒量,沒有想到自己會醉。林風突然明白,自己的酒量很差,看來離那所謂的男人還很遠。
醒來的時候,四下黑黑的。
頭還是暈呼呼的,感覺是後半夜,只好又睡去。
陽光真它媽的刺眼,床剛好迎著窗。林風不敢再睡了,起身見桌上放著一個打開的琴匣,匣中正好放著自己的那把長一尺二寸、寬四寸半的怪刀,刀的旁邊放著一布包。林風過去,打開看了看,除了帶的兩件衣物,多出了一些青瓷瓶子。突然腦裡一炸,發現的三十兩銀子少了二十五兩,林風發瘋的找,在布包的下面找到一張紙條。是林老頭的字,林風打小就認得。
「好小子,這些銀子,老叔先借的用了。瓶裡有些療傷藥,可不只值二十五兩,琴匣也送給你做刀鞘,夠意思。別死了,老叔可不想到那邊送銀子還你。小子,也別找老叔了,保重。」
林風看了,氣的差點吐血,不過突然間好像明白了什麼叫螳螂捕蟬黃雀在後。林風知道想找,也不一定能找到,還是老實的上路。
出了房間,林風才知道一直都在鳴鳳樓的後院裡,從小二處知道那是李三刀的房間,李三刀一個人在灶頭蹬了一夜。聽了,心裡有點酸,還好有一個熱血的人,給李三刀道了聲謝。用剩下的五兩銀子,買了點乾糧,就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