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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章 奇貨可居 文 / 墨字蝌蚪

    因為前期媒體十分的進行「宣傳造勢」,《盜墓筆記》在第一集播出後,一夜之間爆紅香江,無論是普通市民還是富商名流,日常談話中幾乎都少不了這部廣播劇。

    據事後統計,節目播出當晚雷霆881頻道的收聽人一度創下歷史新高,這個結果讓商台高層振奮之餘又開始發愁起來。

    節目太受歡迎,聽眾們通過打電話、寄信等各種方式要求商台將節目播出的頻率由三天一播改成一天一播,但是因為前期對這檔節目的預期不足,商台高層只同意俞錚錄製兩集試試看效果,而這個結果還是在俞錚的力爭之下才勉強同意的。

    更要命的是,商台雖然同意俞錚製作這檔節目,但關於節目版權的問題還沒有和林夕正式達成過任何的協議,也就是說如果林夕這個時候撂挑子或者跳槽去別的電台,商台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意識到這個嚴重的問題之後,關於節目是三天一播還是一天一播的爭議都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立刻亡羊補牢,先把廣播劇版權買下來再說。

    和林夕談判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俞錚的肩膀上。

    「你是故意的對吧?」

    俞錚放下手裡的水杯,有些無奈地看著對面敲著二郎腿舒服靠在沙發裡的林夕。

    「什麼?」

    林夕一頭霧水的看著俞錚,對她突然冒出這句沒頭沒尾的話感到很費解。

    「少給裝糊塗,你敢說這件事不是你給我,給商台下的一個套?」俞錚瞪著林夕,「版權轉讓這麼重要的事情,你之前居然一個字也沒提,別告訴我你忘了這事,說出來我也不信!」

    「沒錯,我確實是故意的,但我也是有苦衷的。」林夕打著哈欠伸了一個懶腰,要不是俞錚一大早登門,這會兒他肯定還沒起床,「在錄製節目之前我就提這件事,商台能給我開多高價?價低了我不甘心,價高了商台肯定不會答應,所以我就把這件事先放一邊,等大家都清楚的看到這部作品的價值之後,再來討論這個問題會比較省事一些。」

    俞錚也知道林夕說的是實情,但她還是忍不住抱怨:「你倒是省事了,可你知道我現在壓力有多大?台裡已經有人開始說我和串謀,故意拖延這件事,好從中牟取暴利。」

    「商台高層要是有臉去信這樣的謠言,也就不會派你來和我談購買版權的事情了。再說了,就算我和你真串謀又怎樣?現實擺在眼前,就是他們再不甘心,再不情願,還不是照樣得來求我!」

    林夕霸氣囂張的一番話說出來,俞錚愣了足足有三秒多鐘,然後忍不住笑了起來。

    「以前都沒發現,你小子這扮豬吃老虎的本事也夠硬的!好啦,不和你亂扯了,關於《盜墓筆記》廣播劇版權的事情,我今天既然代表商台來,那就希望能從你這裡得到一個肯定的答覆。」

    看著俞錚變得嚴肅的表情,林夕也收起了玩笑的表情,伸出了一根手指說:「我的心裡價位,一集至少得這個數!」

    「一萬?」俞錚確實已經做好了接受林夕獅子大開口的準備,但一聽這個報價還是忍不住叫出聲來。

    不是太高,而是太低了!

    《盜墓筆記》廣播劇一集大概也就是一萬字上下的內容,按照林夕開出的這個價格,也就才千字一千的價格。

    倪誆的《衛斯理系列》在《明報》上連載是千字五百的價格,《絕代雙驕》雖然因為種種原因只拿到了千字三百,但實際上即便拋開這些因素,最高也大概就能拿到千字五六百的價格。

    要千字一千的價格也不算低了,但《盜墓筆記》的情況又很特殊,放眼香港壇,再找不出第二部和其同類型的作品,沒有同類作品競爭,價格翻上兩三倍都沒問題。

    商台高層也考慮到了這個問題,所以給俞錚開出的最高價是一萬五千每集,可沒想到林夕自己的要價卻比這個還低。

    難道這小子就沒有意識到自己現在就是奇貨可居,漫天要價就是他的專利好不好?

    帶著這樣的疑惑,俞錚等來了林夕的解釋。

    「一萬一集只是購買版權,我的工資另算,而且廣播劇錄製全部費用都得商台來報銷,順便說一句,我可是很貴的哦!」

    俞錚沒好氣地從林夕翻了個白眼,原以為這小子不清楚自己現在的價值,沒想到他早就挖好了這個坑等著自己跳進來。

    商台開出一萬五千每集的價格是已經錄製好的廣播劇的價格,而林夕只賣版權,製作費用還得商台來出,光是這一集的錄製費用就不下五千,再加上單獨支付給林夕配音的價格,這小子宰向商台這一刀可不是一般的狠!

    俞錚算是被林夕弄得沒脾氣了,恨恨說道:「你可真敢提要求!」

    林夕用手蹭了蹭鼻子,嘿嘿笑道:「奇貨可居嘛!」

    俞錚有些頭疼地看著林夕這幅摸樣,心裡氣不打一處來。

    「還有什麼過分的要求,一起提出來吧!」

    「過段時間我會把小說授權給報紙連載,這事我覺得應該先告訴你們一聲,免得到時候起什麼誤會?」

    「什麼?」俞錚一下子從沙發上站了起來,瞪圓眼睛看著林夕,「你把小說放到報紙上連載,誰還來聽廣播啊!」

    「別激動,小說連載的進度不會快過廣播劇,首播權還是你們的!」

    林夕的回答讓俞錚心裡好過了一些,但她還是感覺商台這次成了冤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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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實報紙和廣播之間的競爭沒有你想的那麼激烈,聽廣播的人不一定愛看報紙,愛看報紙的人不一定聽廣播,即便這兩者有重疊,我認為也是好處多過壞處,因為聽和閱讀是完全不同的兩種體驗,聽一遍覺得不過癮的人,就會找來報紙再看一遍,而看完之後他又會對下面的故事產生期待,又會想著去聽廣播,等於是在相互促進。」

    林夕解釋了這麼一大通,俞錚看他的表情卻越來越古怪。

    「你和報社那邊的人也是這麼說的?」

    「差不多吧!」

    見林夕不否認,俞錚便又再問:「我想知道報紙連載的稿酬是多少?」

    「也不是很高啦!」談到這個問題,林夕多少顯得有些不好意思,「也才千字八百而已……」

    「千字八百?!」

    俞錚真的不能淡定了,這簡直就是敲骨吸髓,而且還是同時敲詐了兩家。

    「最後一個問題!」俞錚深呼吸了一口氣,努力平復下來情緒,然後問:「我想知道你把連載版權賣給了哪家報紙?」

    「《東方日報》!」

    林夕的回答再次讓俞錚意外了。

    「為什麼不是《明報》,我聽說他們對《盜墓筆記》也很感興趣。」

    「對《盜墓筆記》感興趣的報紙多了去了,誰給錢最多我當然就賣給誰了!」

    林夕一副理所當然的表情,俞錚聽完卻更鬱悶了。

    「只是因為錢的問題?」怕林夕不明白自己問這話的意思,俞錚接著又補充了一句:「我的意思是,要是以後有記者問起你這件事,你就這樣回答對方?」

    「在錚姐你面前我只說實話,其實真就是因為錢的問題,但要是別人問起來,我會告訴他,《明報》上次不是拒絕了《絕代雙驕》嗎?這次我也拒絕《明報》一次,這樣大家就算扯平了!這個理由夠充分了吧?」

    這下子俞錚徹底無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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