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節根源——習性?人心? 文 / 雪天雪晴 非包月作品
有人評價「中國人做事極不認真」。
北洋艦隊的洋人僱員這樣說也就算了,到現代的洋人學者,這個說法多多少少,瀝瀝拉拉,從來沒有消失過。
每當看到這句話,以及這個意思的其它的話,我都很想跳起來,批駁一通:誰說的?你洋大爺的,我們餵你三聚氰氨了嗎?還是讓你吃地溝油了?說我們。你們的轉基因大豆還說不清呢,有資格嗎。
想想還是算了。
這裡面可能有誤解,可能有東西方化差異的原因。
我這話絕對是認真的。中國傳統上不是一個契約國家,所以我們的做法,可能不容易被理解。
有一個故事,能最好地體現這種差異性和認識分歧。晚清化怪傑辜鴻銘的書《中國人的精神》裡,講了一個故事,說一個在中國海關工作的蘇格蘭人說,他曾有一個中國僕人,「流氓」一樣,撒謊、賭博,可當他在一個荒涼的渡口傷寒發作病倒時,身邊沒有外國朋友照顧,正是這個中國僕人,細緻地照顧他,比能想到的最親近的密友和近親的照顧還要周到。
一般情況下,中國人不拘小節,但講大義。
我們注重道德自覺,而非依賴於機械固化的尺度。
這就是東西方的差異,也是容易引起認識分歧的地方。
當然,我們有其優勢。
與西方不同,中國是從道德層面強調遵從「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責任意識,有些人(我說的是有些人)別不信、不當回事,因為任何朝代都有這樣的人,任何危難時候都有人挺身而出。五千年明不斷,靠的就是這種精神傳承。
但,我也承認有其不足的地方。主要是這種責任發揮,又靠家族、裡坊、社會群體來約束和監督,多的是權力、輿論力量因素,而缺少明確的條規範(除法律、法令和鄉規民約)。這就造成了一種現象:人們執行起來有大道而無細行,中國這麼大,具體到各地、各單位,往往側重不同方面,符合各自標準,不一而足。
這樣的社會活動方式,成就了典範,也暗藏了操作空間。
最突出的是,個人如果脫離熟人包圍的環境,就容易放鬆,在上下施「遮眼法」中尋找空子,矇混過關。
都說日本人的化是「恥感化」,干了壞事,只要不被人發現,就不會感到不適。這裡面是否也繼承並發揚了中華「面子」化的基因片斷,或未可知。
還有一個現象,就是如果環境本身就已經趨同私利,特別是象晚清這種政治**、世風日下的時候,則往往上下相護,內部結黨營私。這個時候,我們往往看不到壞人了。
導致社會運作不暢,風氣整體下滑,甚至處於崩潰狀態的,人人都有功勞。
所以我們只能說,道德說教和約束有時候並不好使,有時會面臨困境。
我們過去為什麼出現買辦,對外出賣民族利益,謀取個人或小集團的富貴?過去,為什麼會有漢奸,甘心做走狗,還覺得跟著誰不是混?現在,市場上為什麼假貨、劣質品特別多,為什麼有人為小集體利益而損害國家全民利益?答案就在這裡。
傳統道德都是教小孩子的,大多數的大人們都能說出一套。但厚黑學、官場學、權謀術這類書籍一本接一本出籠,說明什麼?
不好意思地說,有些東西,在我們的化上本來就有相當深遠的根源。
所以,如果要有一個準確的判斷的話,我覺得應該是:中國人特別容易被喚醒內心的責任,去幹符合道德傳統的事情;中國人也特別容易放鬆下去,做出違背道德和缺乏責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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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討論「琅威理去職」和「北洋戰力」問題時,我沒有提這個因素。說到北洋海軍,基於前的史料,現在,我們可以討論了。
應當承認,中國人的「智慧」——圓通、偷懶、鑽空子,在做事中隨時出現,在做人上、共事上,也隨時會出現,鬥爭、排擠、黨同伐異、結黨營私,狡黠亦或奸詐往往伴隨始終,未談合作,先想退路。這些在北洋之中,也淋漓盡至地展現出來。
此時的北洋,連訓練都做假,其它事都可以做假。
戰鬥力狀況評估本身十分易於做假。李鴻章視演也罷,加上不懂海軍,甚至不懂多少軍事的海軍大臣恭親王奕譞(我敢說他除了老子是皇上,兒子是皇上,他就是一個普通官員),還有一個連男人都算不上的李蓮英,都能來校閱海軍(還鬧出一場風波,只不過官員們受不了的是「違反祖制」),能評出什麼戰鬥力來?
看那一份份奏折,一份份喜報,原來全是為了哄皇上太后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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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事實證明,任何國家的任何組織都有一種傾向:當集體謀私行為受到制約時,又往往會有一種天然的衝動,為摧毀制約體系、破壞制約力量而上下其手,集體使壞。
中國也不例外,北洋也未必能跳出這個「圈子」。
不管是出於職業軍人的精神和契約意識,還是代表著英國國家利益需要,琅威理對水師官兵嚴格管理,最後的結局,卻是被整個北洋權力體系擠出來,辭職還家。
「牆倒眾人推」,這一定是重要原因和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