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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34 五行之火 2 文 / 月之輪迴

    蠟燭的淚狀火焰是熱量造成空氣流上升所致。空氣流在蠟燭火焰周圍平穩流動,並將它聚攏成一點。本生燈的火焰形狀是由空氣流和燃氣流共同控制的。如果本生燈在點燃之前,燃氣沒有同空氣混合,燈的火焰就會是紊亂的,看上去像一條黃色的帶子在微風中舞動。如果空氣事先同燃氣混合,那麼火焰的溫度要高得多,形狀也規則得多,是帶點藍色的圓錐形。無論何種方式,火焰的形狀同重力有關,尤其是這樣一個事實:熱空氣的密度比冷空氣低,因此會向上升。在失重狀態下,這種「對流」的效應就不再發揮作用了,火焰的形狀更像球形。

    火是物質分子分裂後重組到低能分子中分離、碰撞、結合時釋放的能量。火內粒子是高速運動的——高溫高壓就是這個目的。雷擊能電離,那麼高速碰撞一定也能電離,不然效果不可能一樣。可以認為火是電離了的氣體——等離子氣體。這就就為什麼雷殛的屍體都有燒傷的症狀。

    綜上所述,火焰內部其實就是不停被激發而游動的氣態分子。它們正在尋找「夥伴」進行反應並放出光和能量。而所放出的光,讓我們看到了火焰。

    解釋折疊

    根據質能守恆定律,火並沒有使被燃燒物消失,只是通過化學反應轉化了其分子形態。

    發現與應用折疊

    人類對火的認識、使用和掌握,是人類認識自然,並利用自然來改善生產和生活的第一次實踐。火的應用,在人類明發展史上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從100多萬年前的元謀人,到50萬年前的北京人,都留下了用火的痕跡。人類最初使用的都是自然火。人工取火發明以後。原始人掌握了一種強大的自然力,促進了人類的體制和社會的發展,而最終把人與動物分開。

    原始人類對火的使用折疊

    控制火提供熱、光是人類早期偉大的成就之一。早期的人類從自然界產生的火源中保留火種。後來學會使用鑽木取火或者敲擊燧石的方式來主動獲得火。學會用火使人類能夠移民到氣候較冷的地區定居。火被用於烹飪較易消化的熟食、照明、提供溫暖、驅趕野獸、熱處理材料、等等。考古學研究顯示人類在一百萬年前就能有控制地用火。近東人類於79萬年前就能自己生火。但使用火的技能約到四十萬年前才普及。

    近代人類對火的使用折疊

    燃燒木材是最早生火的方式。樹木自古提供人類需要的很多能源。故稱柴或柴火。不同的樹木造就不同的柴火。《調鼎集.火》列舉各種木柴烹煮:「桑柴火:煮物食之,主益人。又煮老鴨及肉等。能令極爛,能解一切毒,穢柴不宜作食。稻穗火:烹煮飯食,安人神魂到五臟六腑。麥穗火:煮飯食,主消渴潤喉,利小便。松柴火:煮飯,壯筋骨,煮茶不宜。櫟柴火:煮豬肉食之。不動風,煮雞鴨鵝魚腥等物爛。茅柴火:炊者飲食,主明目解毒。蘆火、竹火:宜煎一切滋補藥。炭火:宜煎茶,味美而不濁。糠火:礱糠火煮飲食,支地灶,可架二鍋,南方人多用之,其費較柴火省半。惜春時糠內入蟲,有傷物命。」

    到了現代,人類利用火力發電。以煤炭、石油和天然氣為燃料產生電力。

    原始火種折疊

    人類最初與動物一樣,對火是害怕的。後來,逐漸發現了火的好處--被燒烤過的獸肉味道更鮮美。於是便主動地利用火。

    火與人類的生活折疊

    火的使用,首先使人類形成和推廣熟食生活。特別是人工取火的發明,使人類隨時都可以吃到熟食,減少疾病,促進大腦的發育和體制的進化。而熟食的推廣,還擴大了食物的來源和種類,使人類最終擺脫了「茹毛飲血」的時代。火還給人類帶來了溫暖,從而擴大了人類的活動範圍,使人不再受氣候和地域的限制。並能夠在寒冷的地區生活。

    火與社會生產折疊

    火是原始人狩獵的重要手段之一。用火驅趕、圍殲野獸,行之有效。提高了狩獵生產能力。焚草為肥,促進野草生長。自然為後起的遊牧部落所繼承。最初的農業耕作方式--刀耕火種,就是依靠火來進行的。至於原始的手工業,更是離不開火的作用。弓箭、木矛都要經過火烤矯正器身。以後的制陶、冶煉等,沒有火是無法完成的。

    火和古代傳統化折疊

    當火的煙霧分散到天空時,火和燃燒常用於宗教儀式和象徵。一般至少有兩種意義:第一,火和水都代表潔淨、消毒,比方說在沒有消毒藥水的情況下,用來挑刺的針必須先過火以免傷口感染;《聖經.以賽亞書》6章5-7節中,撒拉弗在異象中用火剪從壇上取下紅炭來潔淨以賽亞嘴唇不潔之罪。第二,燃燒代表將東西寄往靈界,比方說中國民間信仰常常為祖先燒冥錢(或稱紙錢,廣東稱之為陰司紙)、紙車子、紙房子等,希望死者在陰間不致缺乏;道教的疏在儀式近末尾時會被焚燒,以上達天庭;佛教的密宗有火供(或稱護摩法),通過燃燒供品來供養佛菩薩、火神等。

    古代人們理解大自然,嘗試為自然現象分類、總結時往往認為火是其中一個不可分割的元素。古希臘人認為世界上所有的物質是由空氣、水、泥土和火以不同的比例混合組成的。火也是中國傳統化中五行之一。五行相生相剋,其中木生火、火生土、水克火、火克金。

    天干的丙、丁為火。中醫常說上火(廣東稱之為熱氣)、去火等,後來被發現跟西醫的發炎有關。另外,中國民間傳說指火是由燧人氏發現的,古稱火為「陽之精」。《後五行志》:「火者,陽之精也,火性炎。」。清人顧炎武反對用石取火,他認為用火石取火都會影響壽命。他說:「人用火必取之木,而復有四時五行之變。《素問》黃帝言:壯火散氣,少火生氣。《周禮》:季春出火貴其新者,少火之義也。今日一切取之於石,其性猛烈而不宜人,病痰之多,年壽

    壽自減,有之來矣。」此外,火作為一種象徵物常常出現在學及宗教領域中。《聖經.使徒行傳》2章1-4節中,聖靈被喻為舌頭如火焰顯現並降臨;上帝在《創世記》中與挪亞和所有生物立約,不再發大洪水來毀滅世界,可是這並不表示上帝會姑息犯罪,因為《聖經》中多處提到世界末日時他將以火來施行審判(如《以賽亞書》66章15-16,24節、《約珥書》2章30-31節、《啟示錄》20章9-15節)。(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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