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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30 七宗罪 上 文 / 月之輪迴

    神曲裡七宗罪的順序

    但丁在《神曲》裡根據惡行的嚴重性順序排列七宗罪,其次序為:

    一)好色-不合法禮的*,例如通姦。(但丁的標準是「過分愛慕對方」,而這樣便會貶低了神對人們的愛)

    二)暴食-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慾、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但丁的觀點是「過分貪圖逸樂」)

    三)貪婪-希望佔有比所需更多為之貪婪。(或是以但丁的觀點,貪婪是「過度熱衷於尋求金錢上或權力上的優越」)

    四)懶惰-懶惰及浪費時間。(懶惰被宣告為有罪是因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補缺失,但應該的事情還沒有做好,對自己是百害而無一利)

    均衡:一方比另一方付出更多。(從但丁的神學觀念上去看,懶惰是「未能全心愛上帝,未能全副精神愛上帝,未能全人之心靈愛上帝」-具體來說包括懶惰、怯懦、缺乏想像力、滿足及無責任心)

    五)憤怒-源自憎恨而起的不適當(邪惡的)感覺,復仇或否定他人,在律法所賦予的權力以外,行使懲罰他人的意欲亦被歸作憤怒。

    六)嫉妒-因對方所擁有的資產比自己豐富而心懷怨怒(對自己資產的喜愛變質成了忌恨其他更美好事物的擁有者的*)

    七)傲慢-期望他人注視自己或過度愛好自己。因擁有而感到比其他人優越、把自己定位成比上帝或他人更優秀的存在。

    四世紀當時的埃及僧侶伊瓦格裡厄斯.泊恩太格司(icus),把這些罪行定為八種「致命的激情」(s),而在東正教方面,這些衝動仍然被描述為「致命的激情」,而不是深藏在他們體內的罪孽。而主動迎接這些「激情」或拒絕與這些「激情」對抗的人在正統基督徒道德神學(logy)方面是被定位成有罪的。

    貪婪

    失控的*,是七宗罪中的重點。其他的罪惡只是無理*的補充。

    瑪門

    1貪心而不知滿足。也作「貪得無厭」(含貶義)

    2渴求而不知滿足

    3貪愛財物

    greed

    1.貪得無厭,不知足。《楚辭.離騷》:「眾皆競進以貪婪兮,憑不猒乎求索。」王逸註:「愛財曰貪。愛食曰婪。」元高秀《遇上皇》第四折:「官高後不心甘,祿重也自貪婪。」葉聖陶《倪煥之》六:「類乎好奇的一種*促迫著他。使他定睛直望,甚至帶點貪婪的樣子。」

    2.猶貪污。《元典章新集.戶部.錢債》:「百戶孛蘭溪不修軍政,惟務貪婪。」《清史稿.食貨志三》:「糧道劉朝俊以貪婪漕貼萬二千餘兩被劾。」

    3.謂座末者得酒。唐蘇鶚《蘇氏演義》卷下:「今人以酒巡匝為婪尾。又雲婪,貪也。謂處於座末得酒為貪婪。「

    *

    *的*,一般指過度貪求*的快樂。

    阿斯蒙蒂斯

    指生活安逸,易起淫念。

    明.賈仲名《對玉梳》第三折:「這廝只因飽暖生淫慾……便休想似水如魚。」這個程朝奉擁著巨萬傢俬,所謂∼,心裡只喜歡的是女色。★明.凌蒙初《二刻拍案驚奇》卷二十八。

    貪食

    饕餮的*。浪費食物或者過度放縱食慾,過分貪圖逸樂皆為暴食一罪。

    別西卜

    傳說中的一種貪殘的怪物。古代鐘鼎彝器上多刻其頭部形狀以為裝飾。《呂氏春秋.先識》:「周鼎著饕餮,有首無身,食人未咽,害及其身,以言報更也。」《神異經.西南荒經》:「西南方有人焉,身多毛,頭上戴豕,貪如狼惡,好自積財。而不食人谷,強者奪老弱者,畏群而擊單。名曰饕餮。」宋邵博《聞見後錄》卷二六:「紹聖初,先人官長安府,於西城漢高祖廟前賣湯餅民家,得一白玉奩,高尺餘,遍刻雲氣龍鳳,蓋為海中神山,足為饕餮,實三代寶器。」

    2.比喻貪得無厭者。貪殘者。《魏書.桓玄傳》:「取妾之僭,殆同六體。乃使尚書僕射為媒人,長史為迎客。嬖媵饕餮,賀同長秋。」清唐孫華《發粟行》:「竟使官糈飫饕餮,詔書掛壁徒空。」章炳麟《代議然否論》:「故令貪夫盈於朝列,饕餮貢於大庭。」

    3.特指貪食者。曹禺《北京人》第一幕:「而且他最講究吃,他是個有名的饕餮,精於品味食物的美惡。」

    4.比喻貪婪;貪殘。《舊唐書.苑傳下.劉蕡》:「居上無清惠之政,而有饕餮之害;居下無忠誠之節,而有奸欺之罪。」艾青《蘆笛.馬騫》詩:「它的饕餮的鯨吞,能使東方的豐饒的土地,遭難得比經了蝗蟲的打擊和旱災還要廣大,深邃而不可救援!」

    5.貪婪地吞食。唐杜甫《麂》詩:「衣冠兼盜賊,饕餮用斯須。」清李漁《奈何天.伙醋》:「終不然闖席的任情饕餮,先來客反忍空枵。」聶紺弩《略談魯迅先生的》:「而人類的惡鬼則高踞在這些活的屍骨,死的生命上饕餮著人肉的筵席。」

    6.相傳為堯舜時的四凶之一。《左傳.公十八年》:「舜臣堯,賓於四門,流四凶族,渾敦、窮奇、檮杌、饕餮,投諸四裔,以御螭魅。是以堯崩而天下如一,同心戴舜,以為天子,以其舉十六相,去四凶也。」《呂氏春秋.恃君》:「雁門之北,鷹隼、所鷙、須窺之國,饕

    餮、窮奇之地。」參見「四凶」。

    7.複姓。南朝梁世祖賜武陵王紀姓饕餮氏。見《梁書.武陵王紀傳》。

    8.傳說龍生九子,其中一個便是饕餮(排行第五)。「饕餮」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神獸,它最大特點就是能吃。它是一種想像中的神秘怪獸。這種怪獸沒有身體是因為他太能吃把自己的身體吃掉,只有一個大頭和一個大嘴,十分貪吃,見到什麼吃什麼,由於吃的太多,最後被撐死。它是貪慾的象徵,所以常用來形容貪食或貪婪的人。

    9.在{網游怨恨屋}中,饕餮是一套神器,只能並存三樣,出現第四樣時,前三樣中的一樣就會自動被系統收回

    10.神曲中的七宗罪之一,饕餮-浪費食物,或是過度放縱食慾、酗酒或屯積過量的食物。(但丁的觀點是『過份貪圖逸樂』)。(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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