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歷史軍事 > 步步錦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話鋒 文 / 蘆海

    「吳遠的身份查清楚了麼?」宏治微胖的身子坐在赤金盤龍交椅上,兩鬢的華發添了許多,卻絲毫未減多年來養成的君上威嚴,他手下壓著一道展開的折子,從手指的間隙中可以看到最後的署名是通政司通政使鄭至清。

    袁耀宗不由打了機靈,頭上的五梁冠也跟著顫抖了幾下,因是剛下朝就被召見,所以象牙笏還執在手中,他忙垂眸躬身:「回稟聖上,在鳳翔樓抓到的賊人吳遠是一個普通的江湖客,兩年前進京,一直住在大柳街,平素很少與人發生爭執,據卑職調查,他身上並無血案……」

    「袁大人,你說吳遠身上沒有血案,那依你的意思,曹傑的妻子曹沈氏就是誣告咯」,立在前頭左側的齊王穿著一件絳紫色雲龍花錦圓領,襯得那張白皙的臉愈加煥彩,眉梢眼角都噙著笑意,似乎這些日子以來他的心情頗為愉悅。

    齊王的順遂如意,滿朝武都是瞧在眼裡的。晉崇鈺的事還未完,吳貴妃緊接著就出事了,至今還關在冷宮裡,叫天天不應,沂王自此稱病,不再上朝,如今曲芳的案子又被重新翻了出來,首當其衝的自然是刑部尚書杜修與大理寺卿梁諍。

    曲芳溺斃案從始至終都是由刑部審結的,包括審案、搜集證據、抓捕和審判,只有當中勘驗屍體一環是由內閣首輔藺羲欽插手的。刑部審結了案子,便要呈到大理寺覆核,核查無誤,最終定刑。案子才算完結。曹傑最終是被判了秋後斬首,不過他比較倒霉,案子發生的時候就已是秋季,所以他的名字很快就被呈到了御前,宏治手中御筆隨手一勾。他的人頭便落了地,從案子發生到最後斬首不過十餘日的時間。

    這裡又涉及到另外一個問題,一般來說,即將處決的死囚名單都是由刑部擬好送至御前,與其他的折子是混淆在一齊的,若是名單上的人後台夠硬。那這份死囚名單經過整理奏折的太監之手,就會被長時間的壓在海量折子下頭,等待轉機,運氣好一些的,就會遇到皇子公主降生或是皇帝皇后千秋大赦天下。那他們就算保住了一條命。若是名單上的人非死不可,那就將他的名字加到地方上賊寇作亂的名單上,這樣的名單,皇帝連瞧都不瞧一眼,大筆一揮,名字全勾,那就再也沒有絲毫迴旋的餘地了。

    「卑職不敢,卑職的意思是曹沈氏的案子尚未明晰。不能就此判定吳遠之罪」,袁耀宗眼皮也不敢抬,額上冷汗涔涔。

    好好一個吃霸王餐的案子。竟然莫名其妙的又捲進了黨爭的漩渦中,袁耀宗此刻已經在心裡把那個偷銀子的小賊千刀萬剮不下千遍了。

    「那個曹沈氏的供狀是怎麼說的?」宏治冷冷淡淡的聲音迴旋在疏闊的紫宸殿上,更顯森冷。

    「曹沈氏說那日夜裡她起來去外頭如廁,無意間看見一個黑衣人潛進了她家,武功十分了得,飛簷走壁。眨眼的功夫就又出來了,她看不清那人的容貌。但是認得他手裡的劍,後來她回屋子檢查了一番。非但沒少東西,還憑空多出了一件,就是那方羲之硯,次日一早,衙門裡的人就去她家搜查,搜出那方硯台後,便把他丈夫抓走了,後來就斷定他殺了曲芳,被判了斬首」,袁耀宗道。

    「這麼說,那吳遠就應當還有另一層更為隱秘的身份了」,齊王轉而看向一旁的李舜,唇角噙著冷笑,「你說是不是啊,李大人。」

    「臣倒是有幾個問題不解」,李舜恭敬地朝齊王執了一禮,辭氣是一如既往的不卑不吭,「曹沈氏只是一名普通婦人,何以在夜半三更之時見到一個佩劍賊寇闖入她家而不驚慌?而且她自己也說吳遠武功高強,出入迅疾,眨眼的功夫便從屋子裡出來了,那她是怎樣冷靜下來看清楚並記清楚吳遠手中長劍的樣式的?吳遠身手如此了得,怎麼會行事時連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婦人都沒有發現,再有,一般的小偷又怎麼能輕易地從他身上偷走銀子,在與鳳翔樓掌櫃發生爭執的時候還如此巧合的就被曹沈氏看見了?臣甚為不解。」

    「這有什麼不解的」,李舜話音還未落,齊王便已迫不及待地道,「曹傑家中家徒四壁,即使有賊人闖入也偷不走值錢的東西,她又何必驚慌失措,大喊大叫而招來殺身之禍呢?若是他家中真有那方價值連城的硯台,那她才會呼喊求助。至於你說的錢袋,這鳳翔樓每日人來人往擁擠異常,錢袋被擠丟了或是順手被人牽走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事,這個曹沈氏自曹傑被砍了頭以後,就一直在大柳街乞討,發生爭執過來瞧一眼也很正常啊。」

    「王爺說的極是,這曹傑家中一貧如洗,只靠幾畝薄田維持日子,曹傑死後,田產被收,曹沈氏便流落為乞丐,生活艱難」,李舜面上淡淡的,完全是一副事外人的模樣,眼底卻有銳芒閃過,「這個時候要是有人搭把手,那她自然是感激不盡。」

    宏治不由抬眸覷了齊王一眼。

    齊王自然也聽懂了李舜話中的意思,正思忖著如何答話,冷不丁的被高高在上的父皇冷掃一眼,脊背登時冒出冷汗。他方才明白昨晚老師對他說「別人都懷疑你了,你要懂得避嫌」這句話是什麼意思,也後悔沒有聽老師的話,卻被手下這群蠢材慫恿著給沂王落井下石。

    杜修與梁諍都是沂王的人,沂王一黨出事,最大的懷疑對象就是齊王,所以,他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應該是隔岸觀火,而眼下,他的話句句針對沂王,讓人不得不懷疑這曹沈氏就是受了他的指使誣告吳遠,齊王插手的結果無疑是引火上身。

    但是潑出去的水已經收不回來了,這個時候若不替自己分辨,那就等同於默認。齊王目光一橫,冷冷道:「曹沈氏一介婦人,哪有這個膽量誣告。」

    「王爺卻不知民間有一句俗語,叫作光腳的不怕穿鞋的。」

    「你……」齊王登時兩眼噴火,跳將出來指著他的鼻子喝道。「李舜,你這是什麼意思?」

    「王爺息怒」,李舜忙拜倒在地,「微臣只是就事論

    事,不知哪裡冒犯了王爺,還請王爺恕罪。」

    此話一說。齊王只得硬生生把噴出三丈高的火按壓下來,再不壓,就真被人說成不打自招了,他狠狠一甩袖袍,復又站回原處。

    李舜這才叩頭起身。動作緩慢,看起來好像年邁衰弱的樣子。

    其實他是在心中迅速地計較對策。

    他沒想到除了闞育外,最為謹慎細膩的殺手吳遠竟然也犯了致命的錯誤,行事如此大意,居然被曹沈氏認了出來,千里之堤毀於蟻穴,如今這宗案子已經上達天聽,殺人滅口是行不通了。關鍵還在那個曹沈氏的身上。曲芳的案子傳的沸沸揚揚,皇帝想壓也壓不下來,那就必然會重審。這案子不管是放在刑部、大理寺還是都察院都不妥當,那最有可能就是三司會審、九卿圓審、朝審、大審或者……廷審。

    「這宗案子你們瞧著應該怎麼審啊?」宏治果然有此一問。

    下頭站著的一溜兒大臣全都不由垂下頭來,裡頭就數藺羲欽垂的最低。

    「藺羲欽」,宏治對著他七梁冠的頂部,大有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你說說看。」

    藺羲欽嚥了嚥唾沫。持笏奏道:「……呃……微臣覺得此案非比尋常,曲芳生前官居一品。還涉及到刑部與大理寺,這次又是翻案。應當謹慎公正為宜……」

    「撿要緊的說」,宏治執起茶盅吃了口茶。

    「是」,藺羲欽趁此機會給李舜使了個眼色,忙又埋首道,「微臣建議……呃……在三法司官員共同審理的基礎上,再調錦衣衛指揮使、司禮監太監、通政使、一位侯爵、一位駙馬參與協理。」

    此話一出,立刻打破了紫宸殿的沉默。

    這是什麼審理,從未聽說過,圓審不像圓審,會審不像會審的,倒像是所有審理方式的融雜,曲芳雖然擔任過內閣次輔,但生前畢竟是遭到貶斥的,說到底不過是一介庶民,那個曹傑就更是命如其名,一介草芥,用得著這樣興師動眾的麼?

    大臣們嘰嘰喳喳,交頭接耳,殿上一陣嘈雜。

    「那你們有什麼更好的主意麼?」宏治輕飄飄的問道。

    殿上所有的官員瞬間沉默,這時候李舜邁出一步,持笏躬身:「臣附議。」

    其餘官員互相用眼神交流了一番,頓了片刻,也齊齊稟道:「臣附議。」

    既然所有的官員都同意了,齊王也不好反駁,關鍵是他也不知道該不該反駁,按照慣例,李舜是支持沂王的,只要他同意的就必然要極力反對,可這一回,李舜做的似乎很公平,這樣的審理方式實在看不出他哪裡有一絲徇私的地方。

    而李舜附議,是因為他一針見血地瞧出了這個審理制度的關鍵點和宏治的心思。

    三法司中除了都察院左都御史以外,其他兩名,即杜修與梁諍都是他自己的人,高湛支持沂王,司禮監掌印太監也是他自己的人,如此算來就是對半開,只要侯爵與駙馬的人選選的佳,那案子就好辦了。

    「既然如此,那你們便議一議駙馬與侯爵的人選吧」,宏治道。

    「駙馬在公主輩裡擇一個即可」,李舜道。

    「藺羲欽,你出的主意,你說」,宏治眉頭舒展了不少,像是對藺羲欽這一次的表現十分滿意。

    「回稟聖上,康平公主的駙馬明煉周厚,頗有賢名。」

    這個人選是在場的人都能首先想到的,因此並無異議。

    宏治也微微頷首:「侯爵呢?」

    「……臣一時還未想到,不知李大人可有合適的人選?」

    「啟稟聖上,臣認為桓平侯裴之慶可擔當」,李舜道。

    宏治的唇邊不由浮出一絲笑意。(未完待續)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