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節目錄 第三一章 血戰 文 / 瘋狂的和尚
女人明顯跟我有合作的意向,我跟韓霜的關係一出,她瞬間改變了態度。
態度,不是不好,反而非常熱情,這僅僅是對我自身的態度。關於合作,她堅定不移的表示拒絕。
簡單瞭解酒吧所處的狀態,老子差點沒去撞牆。
酒吧壓根沒面臨外在壓力,造成一個客人都沒有的原因來至於韓冰和韓冰老媽的阻礙。
簡單說,醉人間只是現代宅鬥爭寵的工具。陳晨想以酒吧起步,不想當花瓶,韓冰老媽要扼殺這樣的苗頭,不給陳晨一絲威脅她的機會。
家務事,清官難斷,我如果是韓冰找來的人,調轉槍頭的話,陳晨敢用,偏偏老子多此一舉牽扯出了韓霜。
從陳晨透露出來的信息來看,韓家二代裡的男丁都很寶貝韓霜這個小妹妹,陳晨和正妻的爭鬥被韓冰老爸默許著,但是她們卻不敢把韓霜牽扯進來,不然後果很恐怖。
陳晨想上位是最終目標,然而她要是敢牽扯上韓霜,就算她能力再強,也只有死路一條,被打入冷宮。明顯與她的目的有衝突,她怎麼可能會答應我?
苦笑!
挖了個大坑,把自己埋了,看著煮熟的鴨子,飛走,我真的不甘心。
不顧陳晨的注視,我一連灌了兩瓶酒,想著怎麼扭轉乾坤,關鍵問題還是出在韓霜身上。
我的存在,韓霜家裡人應該都清楚,十來歲的小姑娘去城鄉結合部一玩就是一整天,她家大人能放心?
「你看能不能這樣,我不摻和酒吧的事,你出錢僱傭我。誰來你這搞事,我讓他見不著明天的太陽。」滿腦子酒氣,我假裝做著最後努力,其實心底已經認定她會答應。
陳晨很為難,連喝兩杯酒,兩腮微紅,點了點頭。「可以試試。來我這的保安,是大姐找的本地黑勢力。」
大姐,稱呼的是韓冰老媽。
難怪我打保安她什麼也沒說,還在一旁看好戲。
我們兩商量了大概一個多小時,敲定了初步的合作計劃。
韓冰老媽能僱人,陳晨也能出錢雇我,但我的行為與陳晨無關。事情本質與我到酒吧當保安沒什麼區別,但面上卻不同。就像我親自動手殺人,警察會來找我,但如果我讓別人出手殺人,沒留下任何證據,即使警察明知道我在後面指使,也拿我沒辦法。
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有規則就有漏洞。
「你不怕?」商量完畢,我已經喝的頭昏腦漲,笑呵呵的詢問。
「怎麼不怕?那傢伙的脾氣,我很清楚,誰破壞他定的規矩,天王老子他都會翻臉。」陳晨眼中帶著深深的崇拜,以及愛意。「同樣,他也是一個喜歡打破規矩的人,只要保持好一個度,他可能大發雷霆,但不會下一丁點雨。」
看來韓冰老爸也是個牛人,陳晨這女人是真的喜歡他。
「我懂,你放心,我只代表我自己,與你的合作絕對不會有韓霜的參與。」我笑了,笑的很開心。
「跟聰明人說話,就是輕鬆。」她也笑了。
美人一笑,傾國傾城,但這種女人不屬於我欣賞的範圍,聰明的女人不討喜。
彼此一笑,我們都明白了對方眼中代表的含義。
一路談下來,看似我引領著談判節奏,她好像被我一直牽著鼻子走,表現的很沒腦子。回想我跟她的接觸,人家不是沒腦子,而是胸有成竹。
進酒吧,我打人,如果是陌生人,她會把我領到包間單獨談?那麼原因只有一點,她對韓家的人很瞭解,韓冰的朋友她也許不全部認識,但韓霜的朋友她肯定知道,因為韓霜只有我一個朋友。
一開始,她就認出了我。
如此開局,她已經立於不敗之地。她和韓冰老媽的關係,明顯是故意告訴我的,韓霜的存在,也許真的會讓她顧忌,但絕對沒她說的那麼恐怖,她這麼做的目的只有一個,給我敲警鐘,告訴我,拿她的錢辦事,絕對不能把韓霜牽扯進來。
這些,我早看出來了,但是人與人的交流總是這麼奇怪,明知道對方願意,卻虛偽的相互演戲,到最後才達成合作。
虛偽的過程,讓人討厭,卻很重要。
不然,我怎麼知道她是個膽大又聰明的女人?不然,她怎麼知道我夠不夠聰明?
凌晨三點多,很靜,路上只有零星幾輛公交和的士路過,來往的小車很少。
出了酒吧,過了天橋,走進一條去省城大學的單行道。我從酒吧出來,就發現後面跟著的六個人。
我低頭走著,露出白皙的牙齒,在發黃的路燈下,似乎很閃亮。
加快腳步,比小跑慢,比走路快,不一會,前面出現了一條小巷子。
十二點以前,兩米多寬的巷子裡很熱鬧,路兩邊都是賣燒烤、鐵板燒、麻辣燙……等等一些小吃的夜市。凌晨的這裡很寂靜,白天一眼望去全是人頭,現在藉著路燈,能看到頭。
踏進小巷子,我放慢了腳步,等後面的人追上來。
「嗯?」
等了半天,他們還吊在後面,我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站住!」
我本來站著,談何站住?轉身,看著三個年輕男子,快速跑了過來。
「你們還有三個人呢?」我瞇著眼睛,盯著他們,微笑著問。
被我打的很淒慘,以及兩個五大三粗的漢子,沒看到人。巷子只有一頭一尾是出口,他們不可能憑空消失。
「你是誰?」光頭小子一口陽市方言,聽得我倍感親切。
可惜,他是敵人!
省城本土勢力裡,不一定都是省城人,也有其它市的人,但卻絕對沒有外省人。被劃分為省城本土勢力,那是因為老大是省城人。
「我是你大爺,叫聲聽聽。」我吊兒郎當的閃著腿,樣兒很欠抽。「咱們陽市的人,怎麼給省城人當狗腿子了?丟不丟臉?」
戲謔、不屑、調侃……等等情緒,讓我通過語氣,動作,神情表現的淋漓盡致,說話的那貨,被氣的二佛升天。
我如此囂張,三人反而沒動,在離我兩米多遠的地方停住了腳步。
「屁話不說,聽他們說過你的身手,混的應該不錯,說吧,跟誰混的,免得傷了和氣!」光頭有些城府,被氣的臉色發青,還沒動手。
文明的時代,暴力淡出了人們的視線。陰暗角落,卻總有一批人用拳頭說話,那批人在白天是人們眼中的游手好閒的流氓,浪費地球資源的渣渣,晚上,他們是群狼。
夜裡,偷、搶、打架、逛窯子……這才是一部份流氓的正常生活,不然那麼多大眾所知的刑事案件是怎麼來的?
「叫我一聲大爺,我告訴你。」我嘿嘿一笑,在巷子另一頭,見到了另外三個人。說著,我毫不猶豫的朝著對面一個傢伙衝了過去。
寒芒閃,刀見血。
兩米,很近,我藉著衝擊力,感覺匕首受到阻礙,瞬間往上一挑,帶出一片雪花。身體的慣性,已經夠匕首刺入一兩公分,如果我不是在有感覺之時向上挑,這一刀會出人命的。
光頭發出一聲悶哼,旁邊兩的傢伙,可能受到了刺激,同時掏出匕首,朝我刺來。
等他們拿出刀,我已經一腳踹在光頭腿上,把愣神的光頭踹的摔倒在地,踩著光頭的身子,朝前跑出了兩米多。
感覺背後有人追來,我並沒有停下,而是往前拚命的跑。
一寸短,一寸險。
我可不知道拿出匕首的兩個傢伙手藝如何?如果是剛出來混的渣渣,錯手被他們捅死,老子連哭都沒地哭去。
「彭!」
跑出二十多米,我發現有家攤位的火鉗,放在門外,跑過去拿起來,轉身,看到拿著匕首的兩個貨,距離我既然有十多米,不由得露出了淡淡的笑容。
我自認跑的快,但不會自負的認為,老子是個超人,他們一下被我拉開十多米的距離,只能是他們故意放慢腳步。
放慢腳步,代表這他們怕,他們不敢弄老子。
打架,打的就是個氣勢。
拿著火鉗,快速無比的衝過去,沒有一絲減速,掄起手上的火鉗,對著一個人的腦門掄了下去。
腦殼開瓢,腥臭而殷紅的鮮血,猶如泉湧,不停的往外冒。
我還在往前衝,接近一手捂胸,一手提著板磚的光頭,一個錯身,沒用火鉗,橫握著匕首劃破了他的胳膊。
「哼!」
光頭動作也快,老子從他身邊衝過,一直沒停下腳步,可他還是反應過來,一磚頭砸中了我的背。
疼,真他媽的疼。
再疼,也不能停下腳步,後面有兩個傢伙被打的見血,前面五十米開外三個傢伙還毫髮無損呢?
停下腳步,被圍,只有死路一條,老子不會弄死,弄殘,苦頭也是要吃的。何況刀劍無眼,打出火氣了?誰知道後果?
能出來混的都不是善茬,這幾個傢伙跟在酒吧的省城人可不是一路貨色,他們敢拔刀,已經代表了問題。
五十多米,說長不長,說短不短。
我和他們對著跑,只需要幾秒。
近了,更近了。
我拿出了吃奶的力氣,握緊匕首和火鉗,精神也全部集中在對面三人身上。
勝負再次一舉,如果不能讓他們掛綵,我只能一路朝前跑,跑到主道上,有攝像頭,他們也就不敢追了。
但,這非我所想,要跑,老子幹嘛拿著火鉗往回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