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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五十七章 雷鳴登-- 文 / 黑暗火種

    找了個加油站,將悍馬車和備用油桶都加滿以後,李志把王浩明送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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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過在王浩明下車的時候,李志喊住了王浩明,神神秘秘的說道:「浩明,跟哥們去這一趟你絕對不會後悔,明天還有驚喜給你呢。」

    「滾吧你,記得明天早點來接我,別起晚了。」

    王浩明沒有在意李志所說的驚喜,這世上哪來的那麼多驚喜和意外,此時在他心裡,對明天的行程充滿了期待。

    **惡劣的自然環境就不用多說了,高原缺氧對於大多數人而言,都是很難克服的。

    像那些守衛在高原哨所裡面的士兵,幾年下來都會染上高原病症。

    新聞裡就曾經報道過,有許多遊客剛從拉薩機場下了飛機,就由於不適應高原氣候而倒下,馬上乘坐下一航班離開的。

    李志的準備工作算是做的不錯,在把王浩明送回家後,他又找到醫院的朋友買了幾隻氧氣袋以防萬一。

    雖然他感覺自己和王浩明身體都不錯,也是不敢大意,在那種地方,也許在危急的時候,一口氧氣就能救活一條人命的。

    在**自然環境惡劣只是一方面,而草原無人區上的狼群,也是人類的大敵。

    像阿里地區就經常傳出牧民被狼群襲擊傷亡慘重的新聞,甚至有一些下鄉的藏區幹部敞篷吉普車在半路上壞掉了,等找到他們的時候,就只剩下森森白骨了。

    是以禁槍這個說法,在**很多地方都是行不通的,在那裡許多牧民往往都是好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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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六點多鐘,李志接到王浩明後,吃了點早點,就駕車出發了。

    由於一路高,現在剛過十點,已經開出了四百多公里,下了2o6國道之後,公路上的車輛明顯的多出不少,王浩明就把方向盤讓給了李志。

    此刻王浩明正看著車廂夾層,那個有一米左右大小,專門放置一些貴重物品的地方。

    有些擔心的向李志問道:「****,咱們帶著這些東西不會出事吧?」

    李志嘴裡叼著香煙,單手熟練的操縱著方向盤,轉回頭看了一眼,滿不在乎的說道:「出屁的事情,那槍有槍證,被查到都沒事,話說回來,開著這車咱們還怕人查嗎,你把心放肚子裡面吧。」

    說話間,已經燃燒了半截的煙灰掉在車裡,被李志隨口吹散了。

    虧得這廝昨天還說把這車當成老婆看待,這要是讓羅峰看到,肯定會氣得拎起車裡的那把雷鳴登獵槍,當場把李志當兔子打。

    王浩明的擔心也不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在他的面前,現在赫然擺放著一把七八成新的雷鳴登五連單管獵槍,紅的有些亮的槍托和黝黑的槍管,向外迸出一股殺氣。

    獵槍旁邊還放著兩把一米左右長的開山刀,鋒利的刀口寒光四射,顯然不是電影上那些黑社會拿著嚇唬人的傢伙。

    這兩把刀自然也不是普通的貨色,按李志的說法,這是從一些車禍報廢的進口卡車底盤上取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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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強度彈簧鋼,花了不少錢請人在車床上打造成型,然後又用銑床開鋒。

    要知道,彈簧鋼本來就是經過淬火和回火多道工序製成的,所以這兩把開山刀雖然不敢說削鐵如泥。

    但是比之古代那些所謂的什麼干將莫邪之類的神兵利器,恐怕也是不遑多讓的。

    槍支和刀具的管制,在國內是相當嚴格的,就憑車上這幾把傢伙,要真是有人較真的話,私藏軍械這罪名,也夠判上這倆小子幾年了。

    不過有了李志的保證,王浩明放下心來,伸手將獵槍拿了起來。

    要說男人的最愛,恐怕槍是絕對要排在第一位的,只不過大多數人沒有辦法接觸到槍支,所以才退而求其次的喜歡上汽車。

    不過在這個世界上,軍迷和槍迷,絕對要過車迷的人數。

    王浩明手中的這把雷鳴登單管獵槍,應該是進口來的,槍膛處有兩朵鬱金香紋飾,中間還有雷明登獵槍的創始人伊利法萊特?雷明頓的頭像,製作的非常精美。

    而槍身像是經過改裝的,槍管要比原裝進口的短上一些,整支槍大概只有九十多公分長短,也不是很重。

    王浩明在手上掂量了一下,應該在五六斤左右,如果穿上大衣,把槍夾在腋下,不仔細看是絕對無法現的。

    車廂的夾層裡面還放著五盒雷鳴登獵槍專用散彈,12o顆拇指粗細的子彈分為五排整齊的擺放在盒內。

    王浩明伸手拿起一顆子彈,正準備推上膛,卻被李志從倒車鏡裡看到了,嚇得連忙將車向路邊駛去,一腳踩死了剎車。

    王浩明沒留言李志的動作,剎車的慣性使其一頭撞到車前排的座椅後背上。

    正想著火呢,卻聽李志先嚷嚷了起來:「我說大哥,想玩槍咱們到了地頭再玩,隨便你怎麼玩都行,可在車裡要是走了火,兄弟我可是沒有穿防彈衣啊。」

    「沒事,咱在學校也是經過軍訓的,這玩意不陌生。」

    王浩明自知理虧,信口開河的吹噓道,其實學校軍訓的時候,他也不過就用那老五六式半自動步槍,打過三子彈而已。

    對於雷鳴登獵槍的瞭解,大多都是在一些軍械雜誌上看到的。

    「你就吹吧,不過浩明,可別在路上玩槍了,趕緊收好,被人現免不了麻煩。」

    李志撇撇嘴,動了汽車,顯然對王浩明的話很不以為然。

    這槍的主人是他爸一個在部隊裡,已經做到正師級幹部的老戰友珍藏的,就連李志自己以前都沒玩過幾次。

    這次死皮賴臉的磨了那個長輩半個多月才借到手的,這也就是部隊裡面的人膽子大,敢借給李志。

    要是換做地方上的朋友,即使收藏有這槍,也絕對不敢借給別人的。

    不過李志說的倒是實話,本來他們開的這車就是無比拉風挺招人眼熱的,要是被人現車上有槍,保不準那些人就會報警,閒的沒事惹這麻煩幹嘛。

    李志說著話,眼睛看著方向盤右下方液晶顯示器上的gps全球定位系統,方向一轉,將車駛離了國道。

    馬上中午了,他這是準備到合肥市裡去吃點東西,休息一下再上路。

    車上吃的東西雖多,但那些都是留著進入藏區備用的,再說了,吃那些真空包裝的食品,遠不如找個地方喝點熱乎的舒服。

    「****,咱們隨便找個地方吃點東西不就完事了,你七繞八繞的要去哪裡啊?」

    王浩明看到李志看著車在合肥滿大街轉悠,路過幾家飯店都沒有停下來,不由奇怪的問道。

    「嘿,不急,我帶你去吃點合肥的特色小吃去,下午再好好的休息一下,晚上你睡覺,我通宵開夜車,明天白天你再開一天,差不多就到成都了。」

    李志顯然對合肥很熟悉,開了大概2o多分鐘以後,將悍馬車駛入到一家外表看上去很豪華的酒店停車場。

    下了車從停車場進入到酒店,李志做的事情卻又讓王浩明摸不清頭腦了,這廝開了個房間之後,拉著王浩明又離開了酒店。

    「我說,你這是要到哪去啊,沒來的時候看你急的火燒屁股一般,現在怎麼又不著急了,咱們不在這裡吃飯?」

    王浩明沒有想到李志來這酒店僅僅是為了下午休息,而不是在這裡吃飯的。

    李志聞言撇撇嘴,道:「傻帽才去這樣的酒店吃飯呢,菜貴刀狠,宰人不見血,哥們帶你去的地方,價錢實惠不說,還能吃到地道的合肥菜,你就跟著走吧。」

    李志說的地方不遠,距離這酒店走路也就是五六分鐘的路程,飯店的佔地面積倒是不小,是個二層的樓房,不過門臉並不大。

    大門上方簡簡單單的掛了個寫著「土菜館」三個字的招牌,等王浩明進去之後,卻現裡面生意好的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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