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曾經三人行(一) 文 / 茶裊裊 非包月作品
其實,那些曾經年少、青蔥的歲月,那些特立獨行、狂放不羈的日子;並不是一開始就只有顏小軒和明軒兩個人。
還有……嚴緋、嚴緋!!
一個靜而美好的女孩兒。有著詩人般憂鬱的氣質;像是一朵盛開嬌艷的空谷幽蘭般,感染著」整座山谷」、感染著「路人」、感染著顏小軒……
說起來,顏小軒才是」後侵者」。
還記得,當是明軒口中的」顏公主」還不是顏小軒;而是」嚴公主」——嚴緋。
要論起來,嚴緋和明軒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青梅竹馬!!她和明軒一同出生在這個地方、這座城、…甚至這座樓。他(她)是「土著居民」,而顏小軒無疑是」外來移民」。
但是」土著居民」出乎意料的態度熱情、平和友好;歡迎她這個」小外來移民」來他(她)中間摻一腳,改變他(她)們之間許多固有的相處模式。
當明媽媽牽著她的手、拉到明軒面前時,他並不是一個人;他的身邊還站著嚴緋。她看到她,向她露出甜暖暖的笑容;她說:」我是嚴緋,他是明軒。」
相較於明軒當時的」面癱臉」,嚴緋宛如煙花炫目的笑容輕易」俘獲」了顏小軒的愛美之心。嚴緋幾乎不費吹灰之力的就讓顏小軒撲向了她的」懷抱」。若說她年少最好的朋友;其實,應該是嚴緋。她和她一起吃飯、一起玩耍、一起買發卡、一起分享女生間的小秘密,一起長大……
在他(她)們都稍稍長大一些的時候,明軒曾戲說:」三歲的顏小軒就是個喂不熟的小狗。」或許是第一次見面時,明軒的」面癱臉」在她幼小得心靈烙下了」烙印」;因此,在初次見面後的一個月內;顏小軒都是完全不搭理明軒的!!她同時也拒絕和明軒讀同一個幼兒園……
顏小軒是個倔小孩兒,也是個賤小孩兒。
無論明軒」十八般武藝」如何誘惑,她都會讓他垂頭喪氣的回家去。嚴緋總是告訴她,」小軒,不要這樣;明軒很喜歡和你交朋友的。」顏小軒頭一扭,依舊我行我素。嚴緋也無奈!她一如既往的做著兩個人之間的」夾心餅乾」、做著他(她)們之間的調和劑……
三歲的小孩兒——顏小軒,表達的很清楚:她喜歡嚴緋;不喜歡明軒。這種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來的」真誠」,是不容許別人質疑的!!
事情發生轉機,已是在半年後。顏小軒拿著半塊磚頭,在樓下的小廣場上對付隔壁鄰居家的小黃狗。原因在孩子眼裡似乎是那樣明瞭、簡單的厲害……隔壁家的小黃狗可真討厭啊!總是在她上樓的時候對她」怒目而視」、汪汪亂叫;然後還會撲上來叼她的褲腿或者裙擺。
在忍了一個月,討厭的狗公然在樓下小廣場撕壞她白色沙裙的今天;顏小軒將這件事作為導火索,徹底引爆她的小宇宙。
她稚嫩的手指抓起旁邊施工工人亂丟的半塊磚頭,一腔氣憤的擲向了行兇之後、還在一邊」撕布條」的小黃狗。幼時顏小軒的準頭很足,但一個三歲的孩子明顯力道不足;磚頭也只是擦破了小黃狗的耳朵而已∼但顏小軒很是痛快,自覺報了深仇大恨!!卻沒想到,見到血之後的小黃狗瞬間」勃然大怒」;咧開嘴、呲起鋒利的牙齒,就向她撲了過來。
顏小軒哪兒見過這種陣勢,瞬間嚇壞了;慌亂的閉上眼睛、幾乎哭出正巧被放學回家的明軒碰到;小小的明軒拽起她的手就」呼哧」、」呼哧」的跑起來。小黃狗也是個」奇葩」,鍥而不捨的在後面追∼
直到後來,顏小軒才明白:那是狗出於本能的自衛與追趕;與精神和毅力無關。
跑過兩天街,兩個小朋友都沒有太多的力氣了;而小黃狗顯然是只」戰鬥狗」:擁有良好的體力與清晰聰慧的」戰略思想」。看著被逼進角落的兩個人,小黃狗呲著牙就」凶神惡煞」的撲了過去。
明軒的」大男子主義」瞬間作祟;在剎那間把身體調向了外圍,擋住了顏小軒小小的身子。
……
於是,隔著棉衣、鋒利的齒印就這麼永久性的落在了明軒的小腿上。
……
幸而,那位鄰居是個明事理的人;賠償了醫藥費、還親自牽著狗去明軒家登門道歉。那天狗,也是條明事理的狗!!自此,它只要看到明軒就垂頭喪氣、灰溜溜的」低空掠過」;只要看到顏小軒就要」昂首挺胸」、」雄赳赳,氣昂昂」的」招搖過市」。
顏小軒卻再也不敢對它」動手動腳了!那種對明軒愧疚的小心情,讓她收斂本性、不敢再為所欲為。
三歲的明軒用一招古典的」英雄救美」,在繼嚴緋」嫣然一笑」的半年後;終於」俘獲」了顏小軒的小心思!!
當她抽泣的端著媽媽做好的小肉丸、走進明軒的臥室時,看見小小的嚴緋正在把醫生開得傷藥、均勻的抹在明軒的小腿上。嚴緋總是這樣的對明軒好;也總是這麼無怨無悔的為顏小軒承擔責任……
噴香的小肉丸,立刻吸引了明軒的注意力。想想,那碗小肉丸、大概也是顏小軒時至今日十九年裡;唯一一次的心甘情願。
……
從那時起,顏小軒對明軒道歉;和明軒交好;隨後轉學……正式成為」三人行」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