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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3章 修改版13 文 / 藏妖

    回到一科,洛毅森直接上樓回了自己的房間。公孫錦慢悠悠走到三樓,推開研究室的大門。

    儘管外面還很明亮,研究室裡面卻昏暗不明。公孫錦回手關了門,對著裡面更加黑暗的角落說:「幫我檢查一下。二十分鐘前,我失去了三十秒左右的思維能力。」

    黑暗中傳來一陣悉悉索索的聲音,公孫錦走過去,挽起襯衫袖子,說:「先測一下血壓吧,頭暈。」

    回到房間後,洛毅森脫掉外衣躺下。雙手墊在腦袋下面,眼睛看著天花板出神。

    有的時候,洛毅森很敏銳。這種敏銳就像頑皮的小妖精,連他自己都掌握不好。偶爾造訪,基本都沒什麼好事。換句話說:洛毅森的危機直覺很強!

    二十幾分鐘前,如果沒有自己在一旁,公孫錦會不會出車禍?

    他並認為公孫錦的身體有什麼問題,光是看氣色就知道是個很健康的人。一個健康的人怎麼會忽然失去了神智?而讓洛毅森的危機直覺亮起紅燈的是:清醒後的公孫錦要了一瓶水。可能,公孫錦也跟自己曾經發生過的情況一樣,覺得口渴、焦躁、需要清涼的東西提提神。

    可是當時,看公孫錦的樣子,顯然不想跟自己就此說些什麼。

    長吁一聲,洛毅森收斂了心裡的煩惱,打算小睡一會兒養足精神好參加會議。這一刻,放在外衣口袋裡的電話愉快地響了起來。

    預感啊,不妙!

    果然,屏幕上顯示力量土豪倆字。洛毅森握著電話直捶chuang。不就是隨口說請他吃飯嗎?要不要這麼耳提面命?

    但,沈紹問的是另外一件事.

    沈紹:「下午,你去過金穗大廈?」

    洛毅森說去過,並且跟老李聊的很不錯。但關於鬧鬼這件事,抱有觀望態度。而今晚,洛毅森說應該會去,不管如何,他要揭開鬧鬼的真相。

    沈紹一直安安靜靜地聽著洛毅森說話,隨即,才開口道:「金穗大廈是否真的鬧鬼對我來說不重要。一座大廈而已。」

    聞言,洛毅森嘴角直抽,「請不要在工薪階層面前炫富!」

    「炫富?」

    聽口氣,沈紹顯然沒有意識到他的貧富觀念錯的多麼離譜,洛毅森頓覺身心疲憊。無可奈何地問:「你給我打電話到底幹什麼?」

    「我餓了。」

    洛毅森囧囧然反問:「你餓了給我打電話是什麼意思?我是說請你吃飯,可也要挑個時間吧。」

    「現在很好。」

    「大哥,我要開會!」

    「我可以等。」

    洛毅森一拳頭砸在枕頭上,「沈紹,咱倆不熟吧?憑什麼我要跑大半個城市去請你吃飯?」

    「你答應過。()」沈紹說的理所當然。

    洛毅森哭不得、笑不得:「說吧,你到底什麼事?你不是那麼無聊的人,肯定找我有事。」

    不知道哪句話戳中了沈紹的肺管子,他沉默了片刻,冷聲問道:「你死在金穗大廈的朋友,叫什麼?」

    洛毅森心裡一緊,回道:「嘉良。」

    「我見過他。單獨談了二十分鐘。」

    等等!沈紹怎麼會單獨跟嘉良談了二十分鐘?這不科學!不等洛毅森追問,沈紹自顧自地說:「事實上,第一次遇到鬧鬼的就是嘉良。我看得出,你不知道這件事。」

    「不對啊。」洛毅森納悶地說,「今天我跟警衛老李談過,他說第一次遇到鬧鬼的是個小警衛。」

    「也對。那時候嘉良和警衛在一起。」沈紹的口氣總是那麼不冷不熱,基本上沒什麼情緒起伏,「如果您想知道具體情況,來找我吧。只限今晚,過時不候。」

    臥槽,大哥你不能直接掛我電話啊!

    且不論沈紹說的情況是真是假,洛毅森後知後覺的發現,沈紹對自己似乎有股子毫無道理的執著。為什麼?自己哪裡引起他的注意了?還是說,這人另有圖謀?

    思及至此,洛毅森的腦子嗡了一聲!

    本不想去的洛毅森就這麼來了興趣,想要探探沈紹的底細。於是,拿了外衣跑去公孫錦的辦公室請假。

    這時候,褚錚和藍景陽都在公孫錦的辦公室。洛毅森敲門進去,看到褚錚,大大方方打了招呼。褚錚也不見外,拍著洛毅森的肩膀,拍的特別順手。

    倆人寒暄的幾句,洛毅森便跟三人說了沈紹提供的線索,並說明沈紹這人忒難伺候,過了今晚怕是再難讓他開口。他想請兩個小時的假,快去快回。臨走前能不能問問,關於搶劫案的資料什麼時候能到手?

    公孫錦把筆記本電腦轉過去,對著洛毅森,「傳過來了,你要現在看?」

    洛毅森瞠目結舌!一科的辦事效率,真是……

    抓緊時間看資料之前,洛毅森說了,「誰都別走。我一邊看一邊給你們解釋。」

    他之所以要看走私案的資料並不是因為案件本身。而是,瘋了一個犯人不正常。另外一點,引起洛毅森注意的是:瘋的不止一個。

    「我看過建鑫公司那些事故的詳細資料。事故中工人死傷姑且不算,一個年輕力壯的老爺們瘋了這一點值得注意。所以,我想綜合兩邊的資料做個對比分析。啊,出來了。」

    洛毅森已經看到瘋的那個走私販的資料,又拿出自己的u盤,打開裡面存儲的建鑫公司事故資料。兩個瘋者的資料並列在一起,洛毅森深深吸了口氣。

    這時候,另外三人都圍在他身邊,細看對比資料。

    戶籍情況、家庭情況等等都在上面。褚錚蹙蹙眉,說:「這兩個人都是來自t省q市的一個小縣城。巧合?」

    公孫錦也是有些狐疑,他看了看藍景陽,「你怎麼想?」

    「應該不是巧合。」藍景陽嚴肅地說,「你們仔細看醫生給的精神鑒定。」

    兩名瘋者的身體情況非常好,也無家族遺傳病史。而根據醫生給出的鑒定來看,這兩個人都是被嚇瘋的。

    建鑫工人被嚇瘋是去年年底的事;走私販被嚇瘋是本月的事。期間相隔了十一個月。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不同的原因。相同的是:兩個人都來自同一個地方,最後得了同一種病。巧合嗎?反正在場的四個人都不信。

    洛毅森說:「建鑫公司那個工人出事的時候,還有個人被燒傷,一直住在醫院裡,現在也沒出來。我打算去看看。還有走私案裡瘋的那位,必須盡快抓捕歸案。」

    公孫錦決定。現在就讓褚錚和藍景陽去醫院,見那位劫後餘生的傷者;洛毅森去見沈紹,問清關於嘉良的情況。明天,公孫錦會親自去一趟精神病院。

    說到沈紹,洛毅森一拍腦袋,「臥槽我還要買菜啊!不說了不說了,先走一步。」

    洛毅森跑出去之後,褚錚咂咂嘴,笑道:「他手藝絕對沒的說。上學那時候我吃過幾次,一直念念不忘。」言罷,狡詐地笑了笑,「這傻逼,是準備作死啊。」

    「什麼意思?」藍景陽問道。

    褚錚挑挑眉,「別說你不知道,沈紹是出了名的基佬。」

    大晚上的帶著親手做的飯菜去家裡投喂,那張妖孽的臉,那個喜興的性格,那個標誌的身材……沈紹不中招,他褚錚把腦袋塞馬桶裡沖三天!

    市中心一棟大廈的二十九層全部都屬於沈紹。他買下兩戶單元打通,營造一個寬敞的令人歎為觀止的家。一個人住在三百多平的房子裡也不覺得孤單寂寞,反倒很享受這清冷的安逸。此刻,他站在落地窗前,俯視大半個城市的夜景,硬朗的臉上不見表情,只是在眼底多了一點點的笑意。

    距離掛斷洛毅森的電話已經過了三分鐘。想起洛毅森磨著牙說,我沒錢,買菜去你家裡做!沈紹覺得自己很體貼,他說在哪裡吃都可以,只要食物乾淨便可。洛毅森只給他回了四個字:你家地址。

    沈紹放下電話後,為自己倒了一杯酒,思索著一個他認為很有趣的問題,玩味十足。

    須臾,門鈴響起,沈紹拿起可視電話的話筒,看到樓門前站著的洛毅森一臉的急躁,沈紹說:「按密碼可以進來。」

    洛毅森站在門口對著高尖端科技門鎖磨掉了半寸的牙,乘坐電梯的時候,又磨掉半寸,到了二十九樓,發現只有一戶房門,平白的又磨掉半寸。還沒進門,他已磨牙霍霍。

    這該死的!資產階級!

    沈紹開了門,打量氣喘吁吁的洛毅森,不禁納悶,「你沒坐電梯?」怎麼喘成這樣?

    洛毅森哼哼的冷笑著,說:「這時候不好叫車,我借腳踏車騎過來的!」

    「進來。」沈紹不由分說抓住洛毅森的手腕把人扯了進去,看到他的手裡拎著兩個大袋子。

    洛毅森踏入沈紹的私人空間,恍惚中好像進了異世界。不由得感概,尼瑪這絕對不是人間!

    公寓裝潢的並不奢華卻非常霸氣!

    沒錯,就是霸氣。洛毅森從沒想過,誰會在自家裡弄一條小河!還特麼的緩緩流淌著。

    光是正廳足有兩百多平,白色沙石在正中央做出漂亮的造型,中間是一條小河,七曲輾轉,繞過整個客廳。河底泛出柔和的燈光,將裡面沉澱著的彩色石子一併泛出光來,美輪美奐。

    高高大大的落地窗,足有兩個洛毅森高,上面掛著暗紅色的厚實窗簾與同色的紗簾,一根精緻的帶子繫著,分列兩邊,簡單且高雅。

    洛毅森認認真真打量完客廳,轉回頭認認真真看著沈紹:「打劫你的幾率大不大?」

    沈紹接過他手裡的東西往裡面走,隨口說道:「看上什麼了隨便拿。」

    這就是純金土豪的光芒,太耀眼了!

    「你別把菜放地上。」看到沈紹笨手笨腳,洛毅森叫著跑了過去。從他手裡拿過來,問道,「廚房呢。」

    沈紹很自然地指了指方向……

    「擦,真大!」

    廚房裡的炊具、餐具乾淨的一看就知道從來沒使用過!洛毅森用水洗了一遍,動手做飯。他的動作麻利,很快弄出兩菜一湯,一鍋米飯。

    把湯倒出來,再去盛飯。等他端到餐廳,看到沈紹已經摟著他的筍片炒牛肉吃的全神貫注。

    大哥,你不至於餓成這樣吧?

    「沈紹!你就不會等菜都上來再吃?」

    沈紹頭也不抬地說:「主食。」

    洛毅森在失笑之餘不免重新打量這個古古怪怪的男人。帥不帥?真帥!但是,僅僅用一個帥字是形容不來沈紹的。這個人的身上總是有一種耐人尋味的氣韻。雖然霸道了些,不講理了些,但不可否認,沈紹足夠吸引所有人的眼球。

    洛毅森不否認自己被沈紹吸引。但理智上他還是清明的。或許他今後的伴侶是個男人,但絕對不能是沈紹這樣的人。即便是玩一場戀愛遊戲,也絕對不能找這種類型的。所以,洛毅森守住了自己的心,不對沈紹產生工作以外的感情。這對他來說並不難。

    沈紹吃的很斯文,也很香。他忙裡偷閒指了指對面的座位,示意洛毅森坐下說話。隨後,問道:「想喝點什麼?」

    「白水,渴了。」

    「冰箱裡有,自己拿。」

    冰箱特別大,讓洛毅森想起了藏屍案……

    「沈紹,你邊吃邊說吧。」洛毅森喝了一口水,問道,「你是怎麼認識嘉良的?」

    「鬧鬼。」沈紹嚥下一口飯,說,「第一次我知道,特別找嘉良和警衛談過。」

    好吧,之前沈紹似乎表達過「那沒什麼,我知道就可以。」的意思完全不作數了。洛毅森也不揭穿他,耐心地聽著。

    「嘉良租用的寫字間在一樓,遇鬼位置在在三樓,時間是凌晨一點半。我只問了一個問題。」

    「對嘉良?」

    沈紹點點頭,「他為什麼在一點半上三樓?」

    「嘉良怎麼說?」

    「一樓廁所壞了。」

    言下之意,是去三樓找廁所的?但是二樓也有,以嘉良那個懶得要死的性子來說,幹嘛非要跑到三樓?

    「還有嗎?」洛毅森問道,「就這麼一個問題,不可能談了二十分鐘。你還問了什麼。」

    「談話耗時三分鐘,剩下的時間我一直在觀察他。」

    就是說,您老冷冰冰的盯了嘉良十七分鐘?洛毅森哭笑不得,「那你觀察出什麼來了?『

    「他在說謊。」

    聞言,洛毅森的眉頭微蹙,臉色也不大好看。他說:「為什麼這麼說?」

    沈紹忽然就不做聲了,把湯碗挪到自己面前,拿起湯勺喝的特別認真。就像完全沒有聽見洛毅森的問題。洛毅森催了一句,也不見他抬頭只好耐心等著。

    一大碗湯進了肚子,沈紹拿起餐巾優雅地擦擦嘴角,滿足的長吁一聲,「我對他說謊的原因不感興趣。但我看得出來,他很害怕。」

    害怕?這都多久的事了?算算少說有半年了,怎麼從來沒聽嘉良提到過?洛毅森走神了,思索著:嘉良第一次告訴自己有人跟蹤他是在一個月前,跟鬧鬼的事相差了好幾個月,兩件事之間有聯繫嗎?如果有,嘉良不會對自己隱瞞;如果沒有,他為什麼害怕?亦或,他在怕什麼?

    「沈紹,那個小警衛怎麼說?」

    並沒有直接回答洛毅森的問題,沈紹站起來,離開餐桌。他說:「到客廳談,東西放著,明天傭人會來清理。」

    在同一個時間軌道上,褚錚和藍景陽已經到了某家專門治療燒傷燙傷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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