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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四章 交待了沒有 文 / 正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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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了!反了!」陳老爺子在電話中大發雷庭,厲聲訓斥道:「誰借你們的膽子?竟敢連省長的指示都不執行了,你們想幹什麼?你們心裡還有組織,還有原則嗎?」

    「我親自去通知他們放人了,他們說放人得有程序,手續正在辦理之中,我想馬上就能放人了。」電話那頭小聲地說道。

    「現在就給我放,立即!馬上!」陳老爺子說完就把電話扔了。

    陳老爺子平時從沒發過這麼大的火,這次他真的氣極了。心想,這個顧書記真是膽大包天,人放了後,我不跟他好好算算賬,以後市裡對下面還怎麼會有威信啊?

    顧書記聽了陳老爺子的電話後,知道再審不出結果,他自己首先就要抗不住了,便立即再次趕往檢察院。

    「交待了沒有?情況怎麼樣?」顧書記一見到王檢察長,心急慌忙地開口就問。

    「他是死硬份子,還沒有開口。」王檢察長搖了搖頭說道。

    「多少給我問出些事來,不然你我就都被動了。明白這道理嗎?」小眼睛瞪得大大的,有點散光,原來的那種咄咄逼人的氣勢沒有了。

    「是,是!我一定盡力。」王檢察長感到事態確實嚴重得很了。現在缺少的是直接證據,對於人家舉報的內容他死不承認,叫我怎麼辦啊?財務賬冊又沒法查,現在只有撬開他的嘴,讓他自己說了,這難度確實太大了嘛!原先打算應付一下就完事的,現在被顧書記一逼,只能硬著頭皮上了。如果查不出什麼來,自己是肯定完了。唉!上帝啊!救救我!他在心裡祈禱起來。

    夏局長在辦公室裡也是一籌莫展,檢察院做內勤的那位女士雖然是他的情婦,但人家已經傳過一次話了,現在怎麼再進去傳話呢?萬一出了事,這不是害人家了嘛!然而這事又過於重大,再也沒有比她更合適的人了。平時酒桌上能稱兄道弟,真辦起事來,只有自己人才會真心的啊!考慮再三,猶豫再三後,他還是打了那位女士的電話,約她立即見面。

    「交待了沒有?情況怎麼樣?」夏局長見到那位女士也是開口就問同樣的問題。

    「不知道。任何人都不能和辦案人員接觸。飯只能送到門口,由他們接進去。我看那吳董很懸。」女士邊劇烈喘氣,邊快速地說道。

    「我現在見你是冒著風險的。為了我,你無論如何都得再給他傳個話,只要他挺過今晚就行了。」夏局長眼睛裡露出懇求的神色,聲音很低,但也很堅決。

    「好!只要有任何機會,我一定就傳個話進去。」那位女士看到夏局長求自己,只能下定決心再冒次風險了。

    「你給我親自到檢察院去一趟,顧書記不聽招呼,你總得聽!」單書記給李縣長打來了電話:「省長有指示,叫放人。你們怎麼還沒放啊?」這單書記不問青紅皂白竟然對李縣長髮起火來。

    李縣長只能說立即前往。他能說什麼呢?單書記在電話裡根本不讓他說話啊!單書記講完後,就把電話掛了。

    李縣長知道這次到檢察院去非常重要,單獨去,情況會說不清的,便叫上了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兩人坐車一同前往。

    令李縣長大出意料的是王檢察長竟然不見他,只讓一個科長接待,科長說:「這案子事關重大,王檢有令任何人都不許打擾。」

    李縣長手中有單書記的指示,便大怒道:「我是代表市委單書記來的,你立即去叫王監出來!」

    王檢察長哪敢出來接見啊?但又不得不出來。他立即打了個電話給顧書記簡要說了一下情況。顧書記覺得他不出去見李縣長也不是辦法,便叫他出去相見,不過無論如何都得拖到明天才能放人,現在只管答應就是了。

    「交待了沒有?情況怎麼樣?」李縣長一見到王檢察長便冷冷地問道。

    「交待了一點。」王檢察長為自保,不得不編上了瞎話:「我們也不是難為他,只是吳董確實存在問題的,不過我們也不想深究,到時由你們領導決定!」

    只要王檢察長說還沒交待,李縣長就準備拍桌子的,聽他說交待了一點,李縣長的底氣就差了很多。然而雖然心虛,李縣長還是逼問道:「他交待了些什麼?你快告訴我。」

    「一句兩句說不清,都在記錄本上,還沒來得及細看,等我全部梳理清楚後,再詳細地向您匯報!」李縣長把瞎話繼續編了下去。

    「我只想問一句,你準備什麼時候放人?」李縣長單刀直入直接問道。

    「馬上就放。不過您總得容我把材料整理好的!有些事情得他認可才行的啊!」

    「那你快點,我就在這等。」

    「好!您等著,我現在就去準備放人手續。」

    王檢察長一進入辦公室便立即又給顧書記打了個電話,問怎麼辦?顧書記強調,拖著,再加緊審一晚上。到明天不管如何都得給吳良知羅織些罪名,不然就撤了他的職。

    王檢察長實在沒有辦法了,顧書記的小眼睛透出凶光,那是會吃人的眼睛啊!如果不聽他的指示,他是真會立即把自己撤了的。李縣長雖然隨和些,但也不是吃素的種,他現在手中有單書記下令放人的尚方寶劍,如果不聽他的,後果可能會更加嚴重的。反正這次自己是徹底陷進去了,不管怎麼辦,自己都會遭殃了。現在唯一的辦法是給吳良知羅織些罪名,逼他承認,這事如能辦成,我才可以兩不得罪,起碼可以保住官位的哦!

    想到這,他只能鋌而走險了。他立即叫來書記員,口授了一百多萬的貪污事實,讓書記員筆錄好後,前往審訊室。

    對吳良知進行了一番軟磨硬泡,軟的講只要承認這一點,其他的罪名就都不追究,硬的是如果不承認,就會連他殺人的事一起查,反正承認些罪名,就有機會放出去,如果一點都不承認,到時就會罪加一等。

    吳良知聽後,明知道這是在詐他的,但也不免心動了。不過,要他簽字,他可沒那麼傻。他才不肯白紙黑字留下罪證呢。

    到了晚上九點多時,王檢察長還沒有把人放了,李縣長多次派人催,得到的答覆是,快了,馬上就好。李縣長肚子餓得咕咕叫,坐也不是,站也不是。陳老爺子的電話又是一個接一個的打來,急得他讓人對王檢察長傳話道:「你什麼時候放人,我什麼時候才回去。今晚不放人,我就住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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