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失信 文 / 重三青闌
帶著李越吃了他一直念念不忘的芙蓉菜心後,沈蝶煙帶著他去了墨硯齋。()
墨硯齋的老闆一見著沈蝶煙,先不打招呼,直接從櫃子中取出一個用油紙包裹的東西,方方正正的也不算小。沈蝶煙猜著沒有十多本至少也該有七八本書,而父親卻說只有兩三本。
「這就是沈夫子要的書,我還打算他要是再不來取,我就親自給他送過去了。這寶貝都在我這鋪子裡待了兩天了。」墨硯齋的老闆一邊說一邊扒開書上包的油紙。
「才兩天而已,家父大概是太忙忘記了,今個中午偶然想起來就急急忙忙的讓我來拿了。」沈蝶煙陪笑著說。
「沈夫子那麼個嗜書如命的人能把這麼寶貝的書給忘了?」墨硯齋老闆露出不置信的表情。
沈蝶煙有些好奇:「究竟是什麼書?」
墨硯齋的老闆不說話了,全神貫注的揭開包在外面的東西。沈蝶煙看這那書又厚又大的,沒想到居然都是一層層的油紙和絲緞。
「這究竟是什麼書能寶貝成這樣?」沈蝶煙忽然想起自己從父親的書桌上拿的銀子,整整一張兩百兩的銀票和十多兩的碎銀。本來以為是要給李越置辦衣物大量準備的,可按著眼前這書一層油紙一層絲緞的裹法,還不知這書是何天價?
墨硯齋老闆終於把外面的無數層東西揭完了。沈蝶煙定睛一看,原本還猜著至少也該有七八本書實際上只有兩冊。墨硯齋老闆的手上墊著兩層油紙,雙手托著書湊到沈蝶煙眼前。
竟然是一套兩冊的《論語鄭氏注》寫本。
「沈小姐,這書你可要看仔細了。喏,一點損傷都沒有。」老闆伸出手前先看了眼自己的右手,然後才小心翼翼的翻開書,「看看這裡面,文武邊朱絲欄,十二行,行二十三四字不等,真真前朝的好東西。價錢是我跟沈夫子老早就談妥的,一百九十兩。這書要是擱京城的書齋古玩店中,沒有幾百上千兩絕對買不來。」
一百九十兩,沈蝶煙聽了這價錢後反倒鬆了一口氣。父親嗜書如命,她本以為若是普通的書他必定不放心自己來取。果然任何事情都不能自以為是,前朝珍貴的完整的手抄本——
李越的兩件衣裳是十五兩,花嬸子家的飯錢是二兩,來墨硯齋的路上又給李越買了些小玩意……不過,還好,剩下的錢用來付賬已經足夠了。
沈蝶煙從荷包中掏出跟成衣鋪陳師傅兌換的銀票和散銀,一百九十兩,正好。
墨硯齋老闆見沈蝶煙也沒說什麼話,就復又將書包的嚴嚴實實。李越見這麼大的一件物什,以為有多重,伸手就要拎起。沈蝶煙連忙攔住他:「衣服你拿著就好,這兩本書還是我來捧著吧。這可比你那兩件金貴多了。」
李越似懂非懂的問:「又是沈夫子四處搜羅的珍本孤本?」
「差不多。掌櫃的,您接著忙,我們先走了。」
沈蝶煙捧著書走在前邊,李越忽然跑到她跟前問:「蝶煙姐,咱還要不要給梁大哥買點心了。」
「你身上有錢沒?」沈蝶煙問。
「我跟著你出門何時身上帶過半個子?」李越反問。
「那不結了,我身上只剩兩枚銅板,能買什麼去。只能等下次再補給他了。還好梁大哥不是你,若是你,短一口吃的都要鬧半天。」
「胡說,我是那麼不通事理的人麼。」李越大聲的為自己的名譽反駁著。
沈蝶煙不說話,笑著往回走。
沈蝶煙雖不在意,可李越這話當真是對了一半,最起碼,比他不通事理的還大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