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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梅城的哈莫斯 第六章 文 / 葉兆言

    6.哈莫斯被勒索之二,胡地的好朋友,重整雄風

    哈莫斯把無賴打發走了以後,深深地喘了一口氣,然後抱著腦袋,一邊揪著頭髮,一邊苦思冥想。這是哈莫斯和中國人打交道,吃的最大的一次虧,他不得不先拿出些錢來,讓那位所謂戴了綠帽子的丈夫,先回家消消氣。哈莫斯遠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有錢,因此一旦想到那個無賴過了幾天,還要上門討自己親口答應要賠的錢,他便感到心煩意亂六神無主。雖然他自己就是一個無賴,在對付中國的官場時,哈莫斯處處感到如魚得水游刃有餘,然而對付一個比他小得多的無賴,他第一次感到走投無路。也許最好的辦法就是逃之夭夭離開梅城,也許哈莫斯將不得不重新開始周遊世界。

    猶豫不決的哈莫斯又一次來到年輕女僕的房間裡,眼睛直直地看著她,好半天才說出話來。他向她說出了自己準備再次周遊的打算,並且告訴她,如果她不反對的話,將帶著她一起周遊。「只是可惜我的這麼多書不能帶走了,」哈莫斯在這一霎那間,突然明白了兩件事,首先他發現自己真的喜歡上這個年輕的女僕,他發現自己義無反顧地愛上了她,雖使是她騙了他。其次,哈莫斯明白自己也不可能離開梅城,他像愛上這個女人一樣,愛上了這座城市。

    「也許我該弄些錢,把你從那渾蛋的丈夫那兒,解救出來?」哈莫斯立刻放棄了離開梅城的主意,他決心勇敢地面對困難,「你那男人,不就是要訛點錢嗎?」

    「他的錢,你給不得,」年輕女僕說。

    「他不就是要錢嗎,如何給不得?」

    年輕的女僕忍不住哭了起來,一邊哭,一邊如數家珍,她喋喋不休地說出自己的來歷。說完了,她擔心地說:「他不會放過誰的,你給他的錢越多,越是沒個夠。」

    哈莫斯把自已關在了書房裡,開始從自己的藏書裡尋找對策。怎麼樣對付無賴,書本上似乎找不到什麼現成的答案。不過,名不正則言不順,既然那無賴並不是什麼明媒正娶的原版丈夫,事情就好辦得多。哈莫斯一下子彷彿有了主意,幾天以後,偽裝的丈夫神氣活現地上門討賬,胸有成竹的哈莫斯只拿出事先說好的十分之一的錢來打發他。「你昏了頭了,怎麼就這一點點?」那無賴知道有什麼地方出了些差錯,把錢往桌上啪地一扔,嘴依然還是凶。

    「要是嫌少的話,」哈莫斯十分平靜地說著,「我們就一起去見官,你們的地方官,怕是饒不了你。拐騙了良家婦女,還詐騙,哼!」

    上一次的驚慌已不復存在,哈莫斯完全恢復了勇氣。他顯得充分的自信,對和女僕私通這一醜聞,可能會傳播出去,做好了充分的心理準備。在中國文化中,和女僕睡覺從來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只要想明白了這一點,哪怕這無賴就算是女僕的丈夫,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在中國古代的文學作品中,不長進的男主人睡女僕,似乎天經地義。美婢這個辭的含義中,便潛藏著這種顯而易見的用心。哈莫斯的自信幫了自己的大忙,就像當年的行騙生涯中屢試不爽那樣,他振振有辭地說起來,引經據典裝腔作勢,甚至忘記了自己是誰,也忘了自己正在幹什麼,結果把前來勒索錢財的無賴,說得啞口無言,一陣陣發怔。

    那無賴臨了,伸出胳膊,像卷什麼似的,將原來扔在桌上的銀元,統統抱在自己懷裡,憤憤離去,走出去一截了,又扔下一句話來:「你狠,你日你洋奶奶的,騎驢子看唱本,我們走著瞧!」

    過不了幾天,無賴又找上門來,他賊頭賊腦地溜進了書房,十分討好地對正在看書的哈莫斯說:「這女人你日就日了,上次是我不好,都怪我,不該說那樣的話。」哈莫斯讓他說得有些丈二和尚摸不著腦袋,眼睛瞪大著,隔著老花眼鏡看著他。無賴又說:「與人方便,與己方便,不是嗎,也是我沒見識,怎麼能和你這樣的大好佬爭一個女人。」無賴這一次全是軟的,目的很簡單,仍然是叫哈莫斯再拿出一點錢來。哈莫斯紳士氣十足地合上書,很嚴肅地問他是怎麼進來的。無賴涎著臉說:「門開著,我也就大膽老臉地進來了。」哈莫斯板著臉,手舉起來,指著門,叫他立刻滾蛋。無賴點頭哈腰,笑著說:「這就滾,這就滾,隔幾天,待你心情好了,我再來。」

    哈莫斯說:「你來也沒用,我沒錢給你。」

    「洋人還會沒錢,」無賴做出說什麼也不相信的樣子,「洋人真要是缺錢花了,我們還有日子過嗎?你拔根汗毛,夠我們吃喝一輩子。」

    這以後,隔了幾天,那無賴就上門來糾纏。哈莫斯關照緊鎖大門,不讓他進來,他就隔著大門鬼喊鬼叫,次數多了,耐心也沒了,因為他覺得這書獃子兮兮的洋人,實在是比自己還要無賴。鬧到臨了,無賴便隔著圍牆往哈莫斯的住處扔石頭,嘩的一下,把一塊玻璃給砸碎了,無賴見真闖了禍,嚇得掉頭就跑。這一去,安生了好一陣,然而到秋高氣爽的日子裡,哈莫斯都快把那無賴忘記了,無賴卻領著年輕女僕的丈夫,又一次吵上門來,氣勢洶洶說:「好你個洋鬼子,青天白日,拐騙人家的老婆,這一下還有什麼話說。你不是要見官去嗎,走,誰含糊了,就不是人日出來的。」

    和那魁梧的無賴比起來,年輕女僕的鄉下丈夫又瘦又小,一看就是個沒任何主意的窩囊貨。他唯唯諾諾,說什麼話之前,都要先看那無賴一眼,就害怕自己說錯了什麼。哈莫斯又一次陷入了慌亂的境地,既擔心鄉下丈夫真會把年輕女僕帶走,又遺憾自己拿不出錢來打發眼前這兩位男人。正猶豫著,那無賴一看哈莫斯心虛了,上前一把衣領,揪住了便嚷著要去縣府評理。鄉下丈夫看了這陣勢,嚇得連忙喊無賴鬆手,這兩人來時一路商量好的,要是不能把老婆接回去,便從洋人那訛點錢抵押。這動手揪洋人的衣領,事先可沒說好,鄉下丈夫怕真得罪了洋人要吃官司,結結巴巴地喊著:「有話、好好說。」

    無賴惡狠狠地說:「好好說個屁,他都日了你老婆了,你還這麼沒有用。」

    哈莫斯被無賴一直揪到了縣府門口,圍了許多人看。梅城的規矩,向來是洋人碰不得的,難得有這麼熱鬧的場面可以圍觀,都不肯放過機會。哈莫斯一次次想掰開無賴的手指,然而他畢竟老了,遠不是熊腰虎背的無賴的對手。好在梅城的居民中,有不少已經熟悉哈莫斯,由於他在鼠疫中的傑出表現,大家對他印象不錯,因此終於有人站出來說話,讓無賴把手鬆開,別杖著自己有些鳥力氣撒野。哈莫斯掙脫開了,很有風度地理了理扯亂的衣服,臉上露出不在乎的微笑。這一天,正好胡天不在縣府辦公,眾人都起哄,說去紅梅閣肯定能找到他。那無賴也不考慮後果,硬拉著哈莫斯去了紅梅閣。

    大家前呼後擁地來到紅梅閣,胡天為了兩位督軍大人要來打獵,弄得心情很不好。當無賴和哈莫斯一起來到紅梅閣的門前時,一夜不曾合眼的胡天正在呼呼大睡。首先被吵醒的是一枝花,她披了件衣服,扯開了窗簾的一角,往樓下看。街面上站了許多人,胡天的保鏢衝了出去,對著眾人大聲吆喝。她一眼就看見了混在眾人堆裡最顯眼的洋人哈莫斯,哈莫斯滿臉的一本正經,好像正發生著的事情,和他沒有任何關係似的。為了弄明白究竟怎麼一回事,一枝花索性把窗戶打開,居高臨下地進一步觀察。

    嘰嘰喳喳的聲音吵醒了胡天,他赤條條地跳下床,走到窗前,一把推開一枝花,怒不可遏地往樓下看。他終於搞清楚這些人把他吵醒的原因,惡狠狠破口大罵:「日你祖宗八代,這種鳥事,也有臉來找我!洋人日了你老婆,你有能耐,也日了他老婆,沒能耐,就活該!」

    鄉下丈夫叫胡天罵得抬不起頭來,那無賴也被胡天的怒氣沖沖,嚇得不知所措。他充滿委屈地嘀咕了一句,說難道這事就這麼算了不成。胡天大聲命令聚集著的人群趕快散開,要不然,他就要喊衛兵抬一挺機關鎗來。看熱鬧的也再不敢起哄,偏偏這時候一位新趕來的,不問青紅皂白地喊起來:「這洋人睡了誰的老婆?」沒人回答他,這位楞頭青便一遍遍地問個沒完,最後,拉住了那無賴,愣頭愣腦地說,「喂,是不是睡了你老婆?」

    「睡了你老婆。」無賴一腔怨氣正沒地方去。

    就像小鮑恩和中國女傭生了個金髮碧眼的私生子,這事最後不得不由胡地出面擺平一樣,幫助哈莫斯從困境中擺脫出來的,最終仍然是除胡天之外的另一位傳奇人物胡地。由於胡天拒絕受理鄉下丈夫狀告哈莫斯的案子,哈莫斯又一次回到自己的住處,一頭鑽進了書房不肯出來。那無賴見從哈莫斯身上,實在撈不到什麼油水,便攛弄鄉下丈夫把老婆帶回去。年輕女僕說什麼也不肯和窩囊的丈夫一起回家,她大吵大鬧,說自己就是去當婊子,也不可能再回到該死的鄉下去,無賴說,女人不要起臉來,真是不得了,那洋人又不喜歡你,你賴在這有什麼意思。又說,他要喜歡你,早拿出錢來了,洋人怎麼會沒有錢呢。

    被激怒的年輕女僕像一陣旋風那樣,衝進書房,搶過哈莫斯手上捧著的線裝書,咬牙切齒地說:「你是不是真沒錢?」

    哈莫斯很狼狽,紅著臉說:「我沒有那麼多錢。」

    「那你就去借,跟有錢的人借。」

    年輕女僕的想法和哈莫斯不謀而合,他站起身來,衣服也沒換,就直接去了胡地那裡。哈莫斯似乎已經盤算好了,事實上,手裡捧著線裝書的時候,他的腦海裡一直在想著同樣的問題。因為他明白,一旦當真向胡地開了口,胡地將把他的求援,當作是看得起自己的友好表示。他畢竟是梅城中的外國人,他畢竟還有著自己的優勢。時過境遷今非昔比,自從進入民國,在華的外國人的特權已經大大不如從前,但是外國人不能隨便受到侵犯,這一點依然無可置疑。哈莫斯從自己的藏書中,取了一卷殘本《玉房秘訣》,見了胡地以後,他開門見山地說出了處境。他談到了自己手頭的拮据,而拮据的原因,就是由於自己把太多的金錢都砸在了收集藏書上面。

    哈莫斯為胡地提出了兩種選擇,一是胡地出錢收購這本價值連城的孤本,一是乾脆借錢給他。胡地拒絕了這兩個選擇,他笑著讓哈莫斯心平靜氣地喝點茶,吩咐人立刻將還停留在哈莫斯住處的鄉下丈夫和那個無賴找了來。他很認真地問鄉下丈夫,重新娶一個媳婦要多少錢,鄉下丈夫唯唯諾諾報了一個價,胡地笑著看了哈莫斯一眼,讓管家馬上付錢兌現,然後又讓管家寫了一紙賣妻字據,當場簽字畫押。這一面切都安排妥當,胡地不動聲色地拿出一張名片,讓手下領著那無賴去見警察局長。無賴已經預感到事情不好,然而胡地的威嚴使他沒膽子說出一個不字。他跟著胡地的手下,忐忑不安地進了警察局。胖胖的警察局長一本正經地看了看名片,胡地的手下又趴在他耳朵邊說了幾句話,他二話不說,立刻喊人將無賴抓起來,以勒索罪關進大牢。

    當哈莫斯站起來打算告辭的時候,胡地的手下辦完了事,已經從警察局長那裡回來。「其實哈先生早就可以來找我了,對付這樣的下流坯,根本用不到客氣。」胡地起身送客,眼光落在了那本《玉房秘訣》上面,「這本書,哈先生還是帶回去,一來我胡某人替朋友辦事,從來不圖回報,二來呢,不瞞你哈先生了,我恐怕也不是讀書人。」

    哈莫斯書獃子氣地又一次坐了下來,儘管客廳裡還有別的人,他興致勃勃地向胡地大談這本書的妙處。哈莫斯絲毫沒有避諱的介紹,顯然引起了胡地的強烈興趣,他似信非信地看著哈莫斯,臉上帶著幾絲尷尬的微笑。哈莫斯談了一陣,怕胡地不相信,隨手翻開《玉房秘訣》,指著其中的一段,一邊念,一邊解釋。胡地揮了揮手,讓其他人退出去。一直到天黑下來,哈莫斯仍然還留在客廳裡和胡地談那本《玉房秘訣》,最後,被這本奇妙的房中術著作迷上的胡地,依依不捨地說:「書既是這麼有趣,哈先生就把它留在這吧,看完了,胡某人保證完璧歸趙。」

    哈莫斯用學者的熱情,收集了大量的中國古典性學著作。他曾經打算寫一本有關中國房中術研究的專著。由於《懺悔》一書已經使他聲名狼藉,他一直沒有勇氣開始著手這本很有學術價值的書。另一方面,隨著他所收集到的淫書越來越多,各種互相衝突的觀點打著架,不同的性行為方式和性學思想規範,在哈莫斯的腦海裡攪成一團。他曾寫了許多信出去咨詢,試圖以小冊子的形式,在西方出一本能賺錢的書。但是沒有一家出版商,敢冒風險出這種肯定會遭禁的小冊子。胡地對《玉房秘訣》的濃厚興趣,突然讓哈莫斯明白,他完全有機會利用自己的藏書,從財產多得連自己也弄不清楚的胡地那裡,狠狠地宰上一刀。

    也是從這一天開始,哈莫斯正式和年輕的女僕同居。女僕姓陳,她漸漸獲得了一個固定的稱號,這就是無論是哈莫斯,還是家中的其他僕人,以及街面上遇到的熟人,都清一色地叫她陳媽。陳媽成了家中的唯一女主人,隨著哈莫斯越來越離不開她,她的地位也越來越不可侵犯,哈莫斯的年齡大得足以做陳媽的父親,為了不讓她在性方面感到失望,他開始利用自己的性學著作,來提高自己的實際作戰能力。哈莫斯從來就不是一個性慾亢奮的人,他已經習慣於壓抑自己對異性的慾念。多少年的獨身生活,他已經習慣於運用讀書來代替男歡女愛。他決定每一個月過三次性生活,並且把日子定在和七連著的這一天。他告訴陳媽,七是一個古利的數字,在逢七的日子裡做愛,有利於陰陽之間的交流。

    雖然他決定每個月只過三次性生活,可是就連這一個月三次的性生活,也過得十分糟糕。哈莫斯從來不曾正式擁有過一個女人。因此一旦他得到年輕的陳媽以後,他發現自己確實已經老了。在胡地面前,哈莫斯把自己吹噓成做愛的老手。他把自己在《懺悔》一書中濫用過的想像力,又一次說給胡地聽。哈莫斯成了胡地家最受歡迎的座上客,他們在客廳裡沒完沒了地說著話,所有的話題都和性有關。胡地被哈莫斯擁有的關於中國房中術的知識,以及他傳奇的艷遇,震驚得目瞪口呆。山外有山樓外有樓,胡地一向自恃技藝高強,經他之手的女人,沒有不俯首稱臣的。妓院裡那些身經百戰的妓女,送給他的綽號就叫「紅粉魔頭」。

    「如果你是男人,來這的嫖客中,便再沒什麼男人了,」一個久經沙場的妓女又驚又喜,像發現了新大陸那樣宣佈,「如果來的嫖客都是男人的活,那麼真見了鬼,你可能就不是男人。」

    哈莫斯為自己的藏書,同樣編織了彌天大謊。他誇大了自己所藏圖書的價值,並為自己如何得到這些藏書,製造了一個個天方夜譚似的故事。一本在地攤上購買的《肉蒲團》,被哈莫斯描寫成是一位清朝王公的的鎮房之寶。由於收藏著這樣一本淫穢的禁書,王爺的對頭偷偷向朝廷告發了,於是王爺不得不匆匆割愛,把它出讓給哈莫斯。而那兩本《鴛鴦秘譜》和《夜夜歡》,則是一名大膽的竊賊,在一個沒有月亮的夜晚,從南京的一個世家中盜來的,胡地很快對哈莫斯的藏書入了迷,他成了一條吞食了魚餌的大魚,既身不由己,又心甘情願。哈莫斯開始給那些已快遺忘的朋友寫信,讓他們寄一些無關緊要的舊書來,然後神色緊張地跑到胡地那裡,以一種絕對不合理的價格,向他說明某人由於什麼原因,不得不出賣一本以為已經失傳的古典性學著作。

    由於胡地的舊學功底幾乎等於零,哈莫斯用重金收買了胡地的古文先生。當哈莫斯收藏的性學著作全賣過一遍以後,他便讓古文先生參照這些著作,重新偽造一些新的性學著作。哈莫斯的造假天才,和古文先生的純正逼真的桐城筆法,水乳交融天衣無縫。他們說好了五五分成,從富得流油的胡地那裡,痛痛快快撈足了錢。胡地從來沒有懷疑過後來的這些文章都是假的,對於他來說,真也好,假也好,有實用價值就是最好的。哈莫斯和古文先生已吃透了房中術的精神實質,人依照葫蘆畫瓢,偽造起來沒有任何難度。不僅沒有難度,而且通過偽造,哈莫斯和古文先生明白了書攤上的那些所謂孤本絕版書,很可能也是運用同樣的辦法炮製出來。

    不可一世的胡天的土匪被官軍剿滅以後,洋人不可冒犯的地位,重新得到了恢復。陳媽帶來的醜聞很快被人淡忘,隨著錫克教士兵開始在別墅區巡邏,哈莫斯又一次大出了一回風頭。作為洋人的代表,鑒於在以往的和鼠疫的鬥爭中的突出貢獻,他成為一所新創辦的平民醫院掛名的名譽院長。創辦這所醫院的經費,就是那筆準備拯救浦魯修教士,最終卻沒有派上用場的贖金。用這筆贖金辦的醫院的名譽院長,自然只有請一名外國人來擔當才最為合適。哈莫斯做夢也不會想到,自己的晚年會如此寧靜祥和,雖然談不上富裕,但是因為小城的生活水平很低,加上陳媽善於精打細算,哈莫斯發現自己過得非常幸福。他已經完全成為梅城的一位普通公民。他已經完全中國化了,他的黃頭髮幾乎全部變白了,藍眼睛也失去光彩,他說著中國話,讀著中國的古書,穿著對襟的中式棉襖,和梅城的紳士們交往,愛喝很稠的本地產大米熬成的白粥。童年在英國的生活,青年時代周遊中國的冒險經歷,對於他來說,遙遠得彷彿已經是別人的故事。

    「這座城市將是我最後的歸宿,」平民醫院開始接待第一位病人的時候,在接受採訪時,哈莫斯對本地一家報紙的記者這麼說著。他本來想說。這座城市將是自己的墳墓,然而話到嘴邊,他意識到公眾可能不喜歡這樣的比喻,便笑著把話嚥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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