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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走近顧准:無情未必真豪傑 文 / 易中天

    顧准其實也是極重感情的人。

    1974年11月11日,顧準被確診為癌症晚期,癌腫大如雞卵,卡在心臟與氣管之間,並已擴散,實際上已無法醫治。這時的顧准,可真如批判他的那些人所言,只有「死路一條」了。對於顧准這樣的革命者來說,死原本不足畏。甚至,由於他多年來受盡苦難受盡折磨,死亡於他,可能還是一種解脫,至少不比生來得沉重。然而顧准卻死不瞑目。

    因為直到臨終那一刻,他的五個子女沒有一個來看他。

    顧准的子女和他正式斷絕關係,大約是在1967年底。此前,同年1月18日陰曆小年夜,妻子汪璧已提出離婚,在家的孩子也開始不再理他。這當然是因為顧准第二次被打成「右派」,並且成了「極右派」,而文化大革命已全面展開,政治形勢變得更加嚴峻。在這個從朝不保夕的日子裡,顧准繼續留在家裡,只會給這個家庭帶來更大的災難。考慮到「1957年以來我欠下這個家庭這麼多債,以後不應該再害親人」,顧准同意了妻子和子女的要求。而且,說實在的,他不同意也得同意。

    但,藕雖斷,絲相連,人還在,心不死。離開家庭孤身一人過著形影相吊生活的顧准,無時無刻不在思念著妻兒。他甚至癡情到這種程度:剛剛挨完批鬥,擦一把臉,便抓緊時間搞翻譯,天真地幻想今後還能用這些稿費補貼子女。至於一次次的找尋,一次次的聯絡,一次次的托人傳話,就更不在話下。現在,他已經病入膏肓,行將就木,就是想「害人」也害不了啦!在這人生的最後日子裡,他多想看看自己的子女啊!哪怕只看一眼也好呀!

    被老友陳易稱為「英雄肝膽,兒女心腸」的顧准,此刻幾乎只剩下這唯一的一個心願了。他的另一個心願——完成宏大的研究計劃,已無法實現。但不能再寫作,是沒有法子的。再見子女一面,總是可以想辦法的吧?這個念頭如此的強烈,以至於顧准咬緊牙關,又做了一件違心的事。

    在顧準被確診為癌症晚期後,在他朋友的強烈呼籲下,經濟研究所決定給他摘掉「右派」帽子,條件或者說必須履行的手續,則是在一張預先寫好「我承認,我犯了以下錯誤」的認錯書上簽字。這對顧准,無異奇恥大辱,同樣將死不瞑目。因此,儘管來人反覆說明,他們完全出於好意,顧准仍倔強地表示,承認錯誤是他萬萬不能接受的。他也不需要、不在乎摘什麼帽子。但是,當他聽朋友們說,「如果你摘了帽,子女們就會來看你」時,顧准忍痛含淚用顫抖的手簽下了這個死都不肯簽署的文件。他流著淚對駱耕漠、吳敬璉說:我簽這個字,既是為了最後見見我的子女,也是想,這樣也許多少能夠改善一點子女的處境。這可真是「可憐天下父母心」!顧准的這份癡情實在感天動地,就連經濟所革委會的負責人也動了惻隱之心,去信給顧准的幼子,要他們來醫院護理。

    然而得到的答覆是:不來,不來,就是不來!顧准的幼子顧重之(一個才二十出頭的年輕人)回信說:「在對黨的事業的熱愛和對顧准的憎恨之間是不可能存在什麼一般的父子感情的」。「我是要跟黨跟毛主席走的,我是絕不能跟顧准走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採取了斷絕關係的措施,我至今認為是正確的,我絲毫也不認為是過分」。

    他們終於一個都沒來。恩斷義絕,何至於此,何至於此啊!

    顧准的家庭悲劇,無疑是當時千萬個家庭悲劇之一例;和「有問題」的父母「劃清界線」,也是當時帶有普遍性的一種行為,而且受到肯定和鼓勵。問題是,並非所有「黑幫」、「走資派」、「三反分子」、「牛鬼蛇神」的子女配偶,都和他們斷絕關係。劉少奇的沒有,鄧小平的沒有,陳寅恪的沒有,錢鍾書的沒有,我自己一些親屬、世交、熟人的子女和配偶也沒有。就算聲明「劃清界線」、「斷絕關係」,也不過是明斷暗不斷,或者在運動初期揭發批判,運動後期又重返家庭。至少,在其彌留之際,總要來盡點人子的義務。正如顧准悵然慨歎的:「人都快死啦,還怕受什麼影響?」像顧准子女這樣「絕情」的,還真不多見。

    原因究竟何在?是他的子女不好嗎?不是。顧准曾對他的「小朋友」徐方(咪咪)說:我的子女,那可是叫花子吃老鴨——個個好哇!是他們當真來不得嗎?也不是。軍宣隊發了通知,經濟所革委會都希望他們來,政治上還能有什麼問題?再說顧准的告別儀式,長女顧淑林和長子顧逸東也去了麼,難道活人見不得,死人就見得?到醫院去護理病人是「劃不清階級界線」,參加告別儀式就是「階級立場堅定」?講不通嘛!那麼,是他們和父親沒感情嗎?更不是。顧準是不怎麼管家顧家。早期工作忙,沒時間;後來當右派,沒資格。何況被隔離審查和送去勞改又有好幾次。但不等於子女們就從未得到過父愛,因此對他們父親的死活無動於衷。參加告別儀式那天,顧淑林和顧逸東特意提早一個半小時就到了協和醫院,等著向父親的遺體告別。儀式結束後,姐弟兩人抱頭痛哭,「心中的哀傷難以言傳」。事後,顧逸東把一切責任都攬了下來:「過去的事情,都是我這個做兄長的的責任,請求世人不要責怪我的弟妹」。可見,他們既非無情無義之人,也非品質惡劣之人,然而他們的所作所為卻又實在難以讓人接受和理解。

    是不好理解,再怎麼說,顧准也是他們的爹呀!沒錯,當時的顧準確實又「黑」又「髒」,誰沾邊誰倒霉,但也不是人人唯恐避之不及。顧准的弟弟陳敏之、老朋友駱耕漠、弟子吳敬璉等等就沒有迴避(顧准病危時他們都在床前陪伴),就連張純音的女兒咪咪(徐方),一個十幾歲的小女孩,也和顧准成為朋友。就在顧准的子女拒絕來醫院看望護理他時,遠在蘭州的咪咪卻給她敬愛的顧伯伯寫信說:「我就是你的親女兒」。兩兩對比,難道不發人深思嗎?難怪當顧淑林和顧逸東參加告別儀式時,一位老先生看他們的眼光,會「像刀子一般。」

    我們不想責備誰。我們也沒有資格責備誰。我們自己在那個荒唐年月裡干的荒唐事還少嗎?有什麼資格對別人說三道四?但事情卻必須搞清楚。為了歷史的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找出原因並引以為訓。

    那就恕我不恭了。

    依我的猜測,子女們不願見顧准,倒未必是自私(怕受牽連和影響),多半也是心裡有一份怨恨(這一點想必他們現在不願意說出來)。所謂「怨恨」,也未必是因為顧准「害」了他們,而多半是因為顧准「害死了」他們的媽媽。顧准的妻子汪璧是在1968年4月8日服毒自殺的。直接的原因,可能是她1964年在在家中幫顧准銷毀積存多年的手稿筆記一事被揭發,因此遺書上有「幫助反革命分子銷毀材料罪該萬死」的字樣。其實,早在1967年她與顧准離婚之前,就已經有了自殺的念頭。「文革」剛爆發,她就受到顧准的株連而被批鬥,既是「走資派」,又是「狗右派的臭婆娘」,後來又被當眾宣佈開除黨籍,而這一切,又無不與顧准有關。從這個意義上講,也可以說汪壁就是顧准害死的。汪壁被逼死後,幾個頓失庇護的孩子哭得昏天黑地,叫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只好姐弟幾個相互幫襯攙扶著,料理了母親的後事。這個時候,那個「害死」媽媽的顧准在哪裡呢?他可曾來看亡妻一眼?可曾來為喪事出一把力?可曾來安慰一下痛失慈母的兒女們呢?沒有。

    這當然不能怪顧准。當時,他也在千方百計打聽家人的情況,甚至在為家人攢錢攢糧票。但他被牢牢地管制住了,一點消息也得不到。他同樣叫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可惜這些情況子女們都不知道,知道了也未必能抹去心頭的陰影。至少是,一邊是很少回家、卻不斷給家裡惹麻煩添亂子帶來災難的父親,一邊是受盡驚嚇、含辛茹苦把自己拉扯大的母親,做子女的站在誰一邊,將心比心,還不難理解嗎?

    子女們毫不猶豫也別無選擇地站在了汪壁一邊。

    汪璧的立場,就是「毛主席無產階級革命路線」的立場。汪璧也是個老黨員,早在三十年代就參加了黨領導的地下革命鬥爭。六十年代她幫顧准「銷毀罪證」時手法熟練動作敏捷,就因為她當年用這辦法對付過特務。對於這樣一個老黨員來說,黨的立場就是她的立場,黨的思想就是她的思想,黨要她奔向何方她就奔向何方。因此,當一個足以逼死人的兩難問題擺在她面前時,她的內心世界就分裂了。這個問題就是:要革命還是要顧准,跟黨走還是跟顧准走,相信毛主席還是相信顧准?她當然是要革命的。顧准也要革命。這本來不成問題,他們是「革命夫妻」麼?問題是,一個人是不是革命,並不由他們自己說了算。顧准說自己是革命者,別人卻說他是「反革命」,而這些「別人」又據說代表黨。這一下,汪璧就像哈姆雷特一樣,不知道該生還是該死。甚至就像祥林嫂一樣,連「死路一條」都沒有(請參看本書《懺悔與做人》)。誠如顧准次子顧南之(高梁)事後回憶所說:「她實在是沒有一條好路可走啊?」

    汪璧一開始也想兩全。但即使她願意犧牲自己的政治生命和政治前途,子女呢?難道讓他們也淪入萬劫不復的地獄黑牢?倒是作為父親的顧准想得「周到」。1966年,當他看到女兒的思想與自己尖銳對立時,為了保護子女的前途,爽性與汪壁議定,今後就讓子女把他作為「反黨右派」來看待,讓子女和主流文化融為一體。他甚至很少回家或不回家,以確保子女和自己劃清界線。由於同樣的原因,汪璧也痛苦不堪地同意了丈夫的決定。她只是衷心祈望,「顧準能逐步向組織靠擾,而組織上則逐步諒解顧准,於是,一切又恢復常態。」

    然而她盼來的卻是失望。顧准並沒有「逐步向組織上靠擾」,反而越走越遠;組織上也沒有「逐步諒解顧准」,反倒越整越凶,最後,連劉少奇、鄧小平、陶鑄這樣的黨的最高層領導都被打倒,她一個「右派老婆」、「反革命家屬」,又能有什麼指望?

    汪璧自殺了。留下的是無法彌合的裂痕。

    從六十年初開始便已和顧准「劃清界線」的子女們,此刻已再也無法理解他們父親,站在他們父親一邊。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算下來他們已冷凍了十四年,已是「積重難返」。看來,顧准當年的決定實在是錯了!本來,顧準是可以爭取自己的子女的。至少長女顧淑林,就「一向與父親平等地討論問題」,而且「善於思考,愛鑽研」,怎麼就不能好好談談?張純音也坦誠地對顧准說:孩子們今天對你的態度,你自己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你以前只對他們說社會上那些『正面』的話,而我對孩子說真話。我告訴孩子,右派分子其實是受委屈的好人,還帶她去見了幾個右派。結果,張純音養育了咪咪這樣的好女兒。這個好女兒不但沒有和張純音「劃清界線」,還成了顧准的「女兒」。

    然而轉念一想,恐怕還是不行。就算顧准和子女們說真話吧,他們能理解嗎?就連汪璧,其實也理解不了嘛!她自殺前對顧准好,一是夫妻情分,二是憑直覺相信顧準不是「壞人」,再就是還有改變情況的一線希望。至於顧准的思想,她未必理解贊同。但顧準是思想家。沒有顧准的思想,就沒有什麼顧准。不理解顧准的思想,也不會認為他是「好人」。再說,如果子女們理解並贊同顧准的思想,又該怎麼說話,怎麼做人呢?照顧准的思想去說去做,要挨整;不照顧准的思想去說去做,不願意。莫非在外面說主流意識形態的話,回家和顧准說「黑話」不成?那豈不變成兩面派了?以顧准之正派耿直,又豈能把子女培養成兩面派?

    顧准同樣兩難。

    這樣一想,問題就不在顧准、汪璧和他們的子女,而在於:為什麼一個社會只准有一種聲音?為什麼一個人「一旦因為說出淺人庸人所不懂的真理,就被置於萬劫不復之地」(王元化《〈顧准全傳〉序》)?高建國說:「倘若要問當年毆打顧准的青年,為什麼如此殘忍?他們必定會說,顧準是頭上戴著幾頂帽子的壞人。可是,帽子底下是什麼事實?他們卻從來沒有看見。」又說,許多人只知道要和「反革命分子」劃清界線,「至於這人是探索者、思想家,還是把牛弄死,把糧食燒掉的反革命,無需弄清也不許弄清」。我要問的是:難道帽子下的事實證明他是壞人,就可以毒打?難道當真是「把牛弄死,把糧食燒掉」的反革命,就該斷絕父子關係?我的回答是「否」!就算顧準是那樣的「犯罪分子」,也不必斷絕父子關係,因為這違背了天理人倫;也不能任意毒打,因為這侵犯了基本人權。不能因為現在證明顧准當年思想是正確的,就來翻這個案!這仍然是以思想言論定罪,而思想言論是不能作為定罪依據的。如果因為顧准思想正確,就說當年不該打他,子女不該和他斷絕關係,那麼,如果明天又發現顧准的思想是錯誤的,是不是又可以給他再戴一次帽子,把他從墳墓裡拖出來鞭屍三百,然後讓他的子女們登報聲明斷絕關係?不能吧?時至今日,我們實在不能再那樣看問題了?為了確保顧准的悲劇不再重演,我們必須大聲地說:思想言論的自由,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任何人都不得剝奪,也不能因為他的思想言論而給他定罪,哪怕他的思想言論是錯誤的!

    錯誤的思想言論當然要批判,但只能是對等的討論,並必須保證對方的答辯權,也不能因此就把他關起來,更不能動用私刑。把糧食燒了牛弄死了,當然要處以刑律,但不必把他打入「另冊」,讓所有的人都和他劃清界線。這些最起碼的法律常識和人權常識,難道還要一講再講嗎?

    文章寫到這裡,不禁感慨系之。做人,實在是很難、很難的呀!在顧準是家國難以兼顧;在他們的子女,則是忠孝不能兩全。難道就沒有一個可以通融的辦法,一條讓大家都能過得去的道路?

    我曾經一遍遍問自己,有些話,有些事,顧準能不能不說、不做?結論是不能。1962年秋,顧准曾在蘇州和張秀彬、徐文娟夫婦徹夜長談。在說到歷次運動和極左路線造成的種種災難,說到「大躍進」和「共產風」時,顧准悲從中來,憤怒地喊道:「老和尚不出來檢討,不足以平民憤啊!」表妹徐文娟聞言大驚失色,這不是「犯忌」嗎?顧准當然也知道這話有「違礙之處」,但他不能不說。因為他在商城縣之所見,不是什麼「形勢大好」,而是哀鴻遍野,人相爭食,親眼看見一個個老百姓活活餓死,生計無著,求告無門。如果他不說出來,天良何在?

    不能談,又不能不談,這是矛盾所在,也是痛苦的根源。

    這種痛苦於知識分子尢甚。因為知識分子非他,及是社會的良知與良心。如果知識分子發現了社會的錯誤,看見了社會的不公,也裝聾作啞,視而不見,充耳不聞,甚至昧著良心說假話,那就愧稱「知識分子」,沒臉在世上做人。但是,面對社會的錯誤和不公,知識分子又是最無能為力的。百無一用是書生。他一無權,二無勢,三無財,四無力,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又能幹什麼?唯一能做的,也就是把目之所見耳之所聞心之所想說出來吧?叫他不說,哪裡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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