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的戰爭與戰爭的鴉片 七、鴉片還要吃到什麼時候 文 / 易中天
我讀茅海建先生《天朝的崩潰》一書,感觸最深的,就是整個戰爭過程中前方將帥的不斷撒謊。作為最高統帥的道光皇帝,其實是在謊言中度過這一艱難歲月和做出決策的。這又焉有不敗之理?可以說,在這場「鴉片的戰爭」中,謊言成了麻痺和麻醉清廷君臣的一劑鴉片。這場戰爭之所以失敗,甚至大清帝國之所以垮台,原因之一就在於朝野上下都變成了鴉片鬼,一天不吃就無法生存,最後終因吸食過度中毒而死。因此,要想「救亡圖存」,唯一的出路是「戒毒」。
但這並不容易。
不容易的原因也很多。首先是積習難改。一個吃慣了鴉片的人,一天不吃就沒法過日子。一個撒慣了謊的人要他不撒謊,也比登天還難。再說,前面撒過謊了,後面說實話,就會露出馬腳,也就只好一騙到底。奕山等前方將帥就是如此。
那麼,奕山等人一開始就不撒謊,就說實話,不行嗎?不行。專制制度決定了,一個官員只能看著萬歲爺的臉色說話,甚至看著頂頭上司的臉色說話。他們想聽什麼,就說什麼。不想聽的就不說,瞞著。實在瞞不住,就撒謊。再瞞不住,就再撒謊,惡性循環。
所以,奕山等人不但要撒謊,而且只能朝著一個方向撒,即掩蓋敵方武力的強大和氣焰的囂張,而不是相反。按說,打了敗仗,為了推卸責任,是應該誇大敵情的。但奕山等人並沒有這樣做,反倒一再說「逆夷」如何「情詞恭順」,如何「訴冤叫屈」,如何「卑躬屈節」。因為萬歲爺就好這一口。而且,不明真相的朝野上下也都好這一口。
於是問題就比較明朗了。這就是:大清王朝的君臣為什麼都喜歡聽這種話呢?
答案也只有一個,就是他們吃慣了鴉片,有鴉片癮。只不過,他們不認為是鴉片,也不管它叫鴉片,而叫做「天朝體面」。有時候,也叫「愛國主義」或「英雄氣概」。
眾所周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們民族都沉浸在一種「天朝大國」的良好的自我感覺之中。在我們看來,人類居住的這個地方,叫「天下」。天下的中央住著我們,叫「中國」。中國的皇帝是天的兒子,叫「天子」。天子的王朝是最偉大的,叫「天朝」。天朝的臣民是最優秀的,叫「華夏」。周邊那些國家因為離天子太遠,無法接受天朝的禮樂教化,因此不開化,是野蠻人,叫「蠻夷」。「蠻夷」和「華夏」之間,是「君臣」關係,或「文明人」與「野蠻人」的關係,根本就不平等。「蠻夷」到「中國」來,要麼是來「朝貢」的,要麼是來「觀禮」的,要不然就是來「乞恩」或者「喊冤」的。因此「天朝」無「外交」,只有「理藩」(即打理「中國」與「藩國」的事務)。直到耆英等人簽訂城下之盟時,使用的也仍是「恩准」字樣(比如「恩准」五口通商)。明明是人家強迫我們訂立不平等條約,還要說是我們「恩准」,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麼?
然而不說「恩准」是萬萬不行的。不說,就是「大不敬」,就是「賣國賊」。同樣,不說「逆夷」「聞風懾服」,「實無能為」也是不行的。不這樣說,就是「膽小鬼」,就是「助夷氣焰」,就是一屁股坐到敵人那邊去了,誰敢擔這個罪名?也就只好說「夷不足畏」。
當然,誇大敵情的時候也有,比如說到1841年第二次定海之戰時就是如此。在許多論著中,這次戰役往往被描述成一個激動人心英勇壯烈的故事:定海三總兵(定海鎮總兵葛雲飛、浙江處州鎮總兵鄭國鴻、安徽壽春鎮總兵王錫朋),率孤軍五千,奮力抗擊英軍萬餘人的圍攻,血戰六天六夜,終因寡不敵眾而陣亡。
這當然感人至深,可惜並不完全是事實。三總兵率軍抗戰是真的,英勇奮擊也是真的,以身殉國就更是真的,但據茅海建先生的考證,敵軍並沒有萬人之多(更沒有二三萬),而是只有四五千;也沒有「血戰六天六夜」,而是只有不到一天時間,從1841年10月1日早晨開始,至下午2時許結束。整個戰鬥中,「英軍並未遇著堅強的、有效的抵抗」,「只付出了戰死2人、受傷27人的微小代價」。敵情,或者說我方的壯烈程度顯然被誇大了。
誇大的原因也很多,比如「清方官員在報告中偽諱粉飾已成風氣」就是。所謂「偽諱粉飾已成風氣」,也就是吃鴉片吃慣了。但這種尚待核實的說法在當時和後來卻幾乎視為信史,一些以「嚴謹治學」為標榜的人也寧信其真不疑其偽,就值得深思了。
我認為,這只能說明鴉片的毒素已滲入我們民族的骨髓。從至尊天子,到尋常百姓,都喜歡聽謊言。或者說,喜歡聽好話、「吉利」的話、歌功頌德和「鼓舞人心」的話。至於這些話是否真實,或者有幾分真實,則是第二位的事。於是,我們聽到的,便是經過了處理的信息,其中不好聽不順耳的部分已被過濾,好聽順耳的部分則被放大。這樣的信息,即便有一定的真實性,歸根結底也是不真實的。老話說,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如果靠不真實的信息來指揮戰爭,你說是該勝還是該敗呢?
戰敗之後,能做的事情也就是道德的譴責了,包括將1840年的這場戰爭稱之為「鴉片戰爭」。其實,英國人發動那場戰爭,決非為了走私鴉片。相反,英國外交大臣巴麥尊在其對駐華使節的訓令中一再表示:「女王陛下的政府絕不懷疑中國政府有權禁止將鴉片輸入中國,並且有權查獲和沒收那些外國人或中國臣民不顧適當制定的禁令而輸入中國領土內的任何鴉片」。他還訓示:「女王陛下的政府對於這件事情不提出任何要求」。事實上在《南京條約》中也沒有開放鴉片貿易的條款。因為在英國人那裡,這原本是一場「通商戰爭」,而不是「鴉片戰爭」。正如費正清先生《中國:傳統與變遷》一書中所言:「其實英國在要求外交平等及商業機會等方面代表了西方各國的願望。如果不是英國,那麼別的國家也會這麼做的。至於英國在華貿易的重點是鴉片而非茶葉或其他什麼商品,這只是歷史的巧合罷了。」
但即便是要求外交平等及商業機會,為此發動戰爭也不得人心。因此英國政府提出的戰爭議案最後只能以271票對262票的微弱多數勉強通過,而且被「反戰派」在議會辯論中稱之為「鴉片戰爭」。可見這個說法是英國人用來諷刺自己政府的。我們跟著英國的反對派這樣說也沒有什麼不可以,但如果當真以為那就是「鴉片戰爭」,並由此獲得了一種道德上的優越感,那恐怕就反倒有點吃鴉片的味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