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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鳳誘 文 / 李碧華

    我喜歡狐狸精。天下間的男人,除了洛克遜,誰會不喜歡狐狸精?——特別是本人這種類型,受妻鉗制日久,更是蠢蠢欲動。

    我叫ALANTAM。這是近來最炙手可熱的名字。雖然在我改名ALAN時,還是書院仔,就是鄧光榮還在演「學生王子」的年代,當年,ALAN是十分流行的。

    我的中文名字更勁,叫「冠文」。

    老實說,我比許冠文英俊。眼睛較大,臉型較長,肚腩較小。——我只患「輕微肚腩症」。故也算得瀟灑。

    我很滿意自己叫「冠文」,雖然,到銀行簽名、有外電來找、甚至被介紹於陌生朋友時,他們總對我連名帶姓「譚冠文」三字,展露一陣不大看得出來的隱忍的笑意。

    當我三十風氣的時候,十分希望自己仍是廿五歲,這樣,我便有一大把時間好從頭再來,如今我卅五歲了,又十分希望自己仍是三十歲。每隔五年就節節退讓,心中壯志未酬,總覺有點欠缺。

    我當然不想「如此而已」。

    「醫生,我記不起我是誰?自下而上仍什麼目的?上帝有什麼用?錢有什麼意義?我每天起來,只覺整個世界對我不起。醫生……你快樂嗎?」那廿歲的女病人,灰色少女,一星期兩次,不停地向我傾訴她的不快樂。問一些得諾貝樂獎金的學者也答不出來的問題。我歡迎她提問,要是答不了,下星期還可繼續。此乃本人的營生。

    遊目至辦公桌上,一幀家計會拈來宣傳樣板的照片:「我妻、子、女」,一家四口,其樂融融。

    間中,也有病人躺在那兒,身心不忿:「醫生,我受不了!天天早起都要與一個披頭散髮的黃面婆一起刷牙……」

    「你看慣了,老婆並不那麼醜樣。」

    「她用什麼牙膏,排牙都一樣黃!」他說,猶有餘怒。不管我的開導。

    ——我就沒有同感了。因為,每天清晨妻比我早起,打扮妥當,容光煥發。早餐天天更換款式。當我刷牙時,只自慚形穢。

    「冠文,今天換了新牙刷,與新毛巾襯色。」她總是興致勃勃,頭頭是道,生生不息。

    我就恨她這點。哼,要是可以出軌……。

    「……我真的想出軌。燭光、紅酒、美人。浪漫一次半次,不上身的。」我在電梯口與老友史泰龍閒聊:「天天都一樣悶。在家,只有老婆講;在辦公室,只有病人講。我怕我的心理也有問題。」

    「譚冠,你不快樂嗎?」這小子嬉皮笑臉:「要曉得利用時間,好日子有限。」

    「難怪你近日生意那麼好。」

    「你幫人箍煲,我勸人自由。」

    「其實我也想『自由』。」

    他明白而又憐憫地看我一眼。

    史是相識十多廿年的老友,當年一齊出貓,他總是逍遙法外,而我間中束手就擒。如今他是城中鑽石王老五。律師、英俊、口甜舌滑、雄才偉略——尤其是面對女性。

    他自詡從來未曾召妓。新近給自己改名「史泰龍」,是紀念他的「第一滴血」各項經驗與評語,眼看有無數的續集、三集、四集。

    進了電梯,走來一個艷女。史眼前一亮——簡直會泛出藍綠色的精光。

    「男人有四種——」他開始有意無意地發表謬論:「第一種,結了婚,不敢去浪漫的,即是你啦。第二種,結了婚,略為浪漫的。第三種,未結婚,又不知什麼叫浪漫的。第四種,最『正』的一種……」

    艷女瞟他一眼。史笑:「小姐,你猜第四種是怎樣的?」

    她淺笑,不表示厭惡。

    我見事已至此,便道:「史泰龍,我老婆駕了車來接我,先走一步。」

    他才不理會我。身後響起他那充滿魅力的權威中帶挑逗的聲音:「小姐,女人又有四種……」

    妻打開車門,我一鑽而入,見已攜備一子一女。子八歲女五歲。全都是妻的爪牙。看,這便是幸福家庭的樣板了。「阿史又換畫了?」她問。

    「他專門幫人辦離婚,久而久之,自己也不肯結婚。」

    「他生意很好嗎?以後少來往。」

    「不會啦,他做不成我們的生意。——如今沒什麼好老婆,最好的那個已被我娶了。」

    妻面不改容:「那你是好老公嗎?」子女奸狡地等我回答。

    你看你看,我豈有半點面子?

    我實在厭倦「天倫之樂」。

    花了二萬元買了副電腦,結果兒子整天與「蘋果」打交道。時間過得真快,我這樣的早出晚歸,賺個死脫,那衰仔卻印印腳地坐享其成。在我小時候,向父親要錢買本「財叔」,他也要扣我半碗飯。

    女兒年方五歲,長得眼小鼻大——像我,她還箍了排鋼牙,在我跟前表演芭蕾舞,一頭蹣跚的招積小天鵝,要栽植之長大,需得花我多少心血?一排鋼牙所費不菲,要二千多元。我從來都享用不到鋼牙。

    「你說,公平嗎?」我衝口而出。妻用一層鴨屎綠色的面膜膏糊了一面,探首望過來,我連忙裝作專心閱報。

    那衰女仍踮起腳尖擾攘,我喝令:「還不去睡?去去去!」

    她尖叫:「媽咪——」

    兒子連忙幫兇:「爹地又欺負安琪了!」

    「好了好了,夠鐘上床了。」在妻的訓示下,二人竟乖乖就範。

    真是走狗!

    「你也夠種上床了。」她說。

    她順手關燈。一剎那間,大廳黑漆死寂,我衰老了。——她控制時間真有一手。未幾夠鐘吃丸,未幾夠鐘來幹一次,未幾夠鐘入睡,未幾夠鐘起床、夠鐘上班……。我在她的英明領導之下,逃不出魔掌,永不超生。堂堂一個男子漢,連做錯事的機會也沒有?真是天理難容。終有一天,給我遇上投懷小燕,就夠她瞧了。

    誰要一生飾演HIFI旁兩座大喇叭之一?一具永恆嘹亮,一具早已失靈——那是我,發不出來自肺腑之聲音。

    「鈴——」我接電話。

    「這是史泰龍,我有好介紹!見你守行為過久,丟盡男人臉,權且給你一份神秘禮物。地址是……」他說那不是架步,但是什麼地頭呢?

    我從不打算去「滾」,我要的是「激情」。嚮往浪漫。你一定會明白:我無法與一切知名或不知名的香港美女「溝通」,因妻本領高強,勢力範圍大。

    當我摸上這住址時——那是在上環文武廟摩羅街附近的一座唐樓。

    上到天台,見一個白髮老翁,雙目炯炯,不苟笑。他說他是「某先生」。

    「你來買『車票』的?請先發毒誓,永不後悔!」

    有沒有弄錯?來找女人要發毒誓?

    但見這某先生怪怪的,住的地方又侷促,遍地是冊籍,煙黃剝落。

    「你要買單程的?雙程的?抑儲值的?」

    史教我買儲值車票,他說這樣會合划算。而且尾程幾等於免費。

    他又問:「要哪個朝代的?」

    「你有什麼好介紹?」

    「古今中外,燕瘦環肥,全都是小說中人,絕色佳麗。」

    「我要……」一時間難以抉擇。

    「男的也成,潘安?宋玉?陽剛點的有武松?」

    「不。請別編派我錯入了『斷袖分桃』那一本小說裡。『紅樓夢』也不要,」我道:「我怕賈寶玉有愛滋病。林黛玉也有肺癆。」

    「那你自己決定吧。」他好整以暇。

    「……我要一個溫柔的,善解人意的,笑得甜蜜的少女。我要她天真,不要她聰明。——天真得不蠢,又沒聰明到看透男人。」

    「哦,也夠苛刻了。不過,我是『明日科藝創先河』,你難不倒我的。」

    他在一個雕花樟木櫃中搜索一下,給我遞來一張車票。那分明是地鐵車票呀。還有什麼「正面放入」、「通用儲值」字樣和箭嘴。

    「你來找我,就要信我!」

    他權威地說:「唉,你的文化程度雖高,但科學程度卻未及。票上有所謂『磁』,這與地鐵的……還是別說了,你究竟買不買?」

    我買了。花了五千元。

    他先把車票放在一個勞什麼子鐵盒中過一過,好像也調校了什麼掣,總之做了點手腳。之後,隨票贈送小說一本。吩咐我:「翻到那一頁,折起它,手中緊抓著,上任何一列地鐵,閉上眼睛,直至車停定,你便出路面。記著,每次只得一小時。末了循原路回到站頭,坐上往回駛的地鐵。」

    「回得來嗎?安全嗎?」他把我五千元袋袋平安,送客時在門邊反問:「你說,世上有什麼勾當是『安全』的?」

    「喂喂——」他關上了門。

    那天下午,我打發了兩個病人,提早一小時下班。告訴秘書去看牙醫。以防妻的問候。

    我在中環地鐵站上車後,在座位中閉目養神,車晃蕩前進,冷酷無情,不消一刻的渾噩,車停了。我張目一看,嘩,週遭死寂,只得我一人。——手中小說已在第十一頁折起。

    上到路面,抬頭見到「龍鳳店」。然後見一麗人……。

    我一腳仍留在這山野洞穴中,正趑趄好不好全身投入。

    你知道嗎?那賣「車票」給我的某先生,竟曾如此的安慰:「喏,如果發生任何意外,你不能回來,我肯定雙倍奉還!請放心。」

    但是,眼前這位嬌俏的少女,穿著各色零星布料拼合縫製的上衣,簡單別緻。聽說在明朝,她們這種衣服叫「水田衣」,真可與今日流行的披搭乞丐裝媲美。

    她天真爛漫地在酒肆旁喂雞,一手持繡絹,一邊咿咿呀呀地哼著歌。唱什麼:「人瀟灑,性溫存。似有意,若無情……」之類。

    她一抬眼,與我四目交投。

    嘿,本人就此觸了電。

    我當然明白:心理學上這種情形,便是「受驚」。但凡生疏的、缺乏經驗的東西,都會引致人類的疑慮及害怕。心理影響了神經細胞,和心臟節奏。故我焦灼、失明、失聰、心跳、血液沸騰、酒醉,整個人接近溶解。直至她喚我:「唏——」

    勉定心神,我望著地上團團亂轉的小雞:「我——小姐——」

    她嬌羞地說:「哥哥不在家,今天,不賣酒。」

    「我不是來買酒的。」我連忙澄清。

    「雞——也不賣!」

    我終於鼓起勇氣癡望她:「你那麼甜,真是比酒還迷人,我一看見你——」多肉麻,真想以英語說出來,比較順耳。

    「哎呀,我們梅龍鎮,守禮嚴明,怎可講粗俗的話?咦,相公,你穿得這麼古怪,你是什麼人?」

    橫裡殺出一個粗暴的楞小子,也在打量:「鳳姐,這衣著傷風敗俗的男人是誰?」

    她嗔道:「大牛不要多事,快去掃地。」

    然後回眸:「待哥哥回來,再上門吧。」

    她一甩辮子,說不出的俏媚,直勾去我三魂七魄。「小姐,你哥哥何時回來?——」

    只見她欲關上店門了。在我正想作最後搶救時,忽見店側踱來一名氣宇軒昂,但又色迷迷的男子。鳳姐怕是十月芥菜,又無限嬌憨:「我哥哥不在家,今天,不賣酒。」

    「我不是來買酒的,」那廝道:「讓我介紹一下,我姓朱,名德正,家在北京城,二十歲,還沒有訂過親……」

    鬧鐘響了,原來本人已暈浪了一小時。

    大勢已去,我懊喪打道回府。

    我又自那山洞往下移玉步。誰知在明朝,龍鳳店之外,某一座山,某一個洞穴,竟然是地鐵站?真是匪夷所思。

    「去到啥地方?見到什麼?見到誰?滿意嗎?覺得如何……」

    史泰龍一口氣盤問。

    在「歡樂時光」中,把酒談心。

    「覺得暈浪。」我餘情未了。

    「攪掂了?」他向我一舉酒杯。

    「沒有。——她又結識了另外一個男人。叫朱德正。」

    「喂,何以你面紅?」

    ——我面紅?本來不紅,被他一說,馬上更紅了。

    「糟了,動真情那麼蠢?」

    「沒有,我怎會呢?不過,我不甘敗在那廝手上。他又沒一技之長,也不是專業人才,只不過是皇帝——做皇帝是不必資歷的。他甚至沒中學程度。」

    「那你向鳳姐攤牌啦。」史教我:「告訴她你愛她,直接一點。這事件簡單,最緊要勇!女人而已,不管她生在哪個朝代,都喜歡男人勇。」

    「我擔心她受驚。」

    「嘿!受驚?十個婦人中,有九個天生渴望被非禮。——你說,你見過我失手嗎?」

    「那你上次找的是誰?」

    這一問,史泰龍略怔,才道:「哦,我找的是千古第一淫婦潘金蓮。」

    「嚇?」我萬分好奇:「她?」

    「這有什麼?」他回復往昔的驕縱:「西門慶搭上了花子虛老婆李瓶兒,她妒火中燒,表面還得玉成其事,這般的難熬,我一上場,她也就『達達,心肝』的亂嚷——」

    「這女人好麼?」

    「她太勁,不中你意。」顧左右而言他。

    「你可一矢三箭啦,」我艷羨:「那瓶與梅又如何?」

    「女人,還是要鮮嫩的好,誰有興趣要副搾汁機,溫磨吐磨飛磨,像她在嫖我。——你運氣不錯,李鳳姐,還怕不任你擺佈?快點想辦法,早日截糊才是正經!」他乘機不再提及他的「女友」了。

    惟史深明大義,實乃本人良師益友。好,一於截糊。

    回抵府中才知道,我那精力充沛的妻,去了跳健康舞KEEP-FIT,溫塵吐磨滅,未有歸意。

    我便覷此空檔,把《風流天子艷史》、《李鳳姐》、《中國后妃列傳》……等翻閱。胸有成竹,得知以何種心理攻勢去攫取芳心。

    直至次日妻在什麼妙妍雅集午餐例會中演講,本人風度翩翩地列席時,心中仍縈繞著鳳姐音容,真是音容宛在。

    妻在席間向二十八個八婆侃侃而談:「——婚姻是很簡單的一回妻,婚姻是蚌和珍珠,一粒砂無意中走蚌的身體中,蚌不斷地付出它底心血,來減少痛苦,終於,便產生了一顆完美的珍珠了!」八婆們鼓掌,妻微笑致意。

    我在心中想:「——終於,那只蚌也被人幹掉了。」

    但我也輕輕鼓掌,向妻投以欣賞的目光,我是一個多麼完美的丈夫。

    晚上,妻在枕邊向我長篇大論:

    「我舊同學CANDY,自加拿大回來,CANDY,記得嗎?她想長住。她是讀PR的,香港適合她啦。不過,糟的是她可能有BB。她很羨慕我呢,一個仔一個女,你生意不錯,家中事無大小本人一手攪掂,你有不滿意嗎?你要求呀。……喂。你昨晚好像夢囈——」

    「老婆,我也需要一個開口說話的機會呀。」

    然後我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度說:「我要五千元。」

    趁她不覺,馬上補充:「上次提了五千元是買禮物的,今次要做人情。」

    「誰結婚?阿史?」

    「不。是賀甩毛張離婚。」

    「哦——」她稍頓,不虞其他:

    「他倆也離婚了。不過我一直贊張太精明,她什麼都寫自己的名。聽說她很有良心,要了間樓,把雪櫃留給老公;要了架車,把HIFI留給老公;要了個仔,把電腦留老公;要了首飾,把股票留給老公……女人都心軟的,不忍男人空手無依。」

    我聽了,不為所動,——這簡直便是變相的溫和的恐嚇。哼,有什麼要緊,可以從頭來過。

    翌晚去參加甩毛張的離婚派對,他們六人十年如一日地談女人經,把胭脂馬品評,人人都閱歷甚豐,有時我也虛構一二,未幾即被識破,他們給我改花名:「玻璃鞋」——一到十二點便要回巢去了。

    但,嘿嘿,從今晚以後他們都不能再損我了,我已有了新「女友」。

    起了個大清早,乘搭最早的地鐵,時光倒流至我新「女友」之年代,只見鳳姐倚欄獨坐,雙目紅腫,咦!有點不對頭。——難道只兩三天,情節便進展至第五十六頁?

    嗚呼,形勢不妙,凶多吉少。

    我跟她招呼,她認得我,泫然的鳳目一睞,叫我好生愛憐。我花了點唇舌,遵從史泰龍的教導,勇敢直率坦白真摯地表達了對她的傾慕——真奏效,看來古今中外的女人都有這個通病,便是愛聽甜言蜜語,不分真假。但,我可是真的。我是得一知己,死而無憾。

    鳳姐帶點嬌羞,含蓄地告訴我:「——他是皇帝。我見過他的玉璽。」糟了!

    「嗚——」鳳姐一時悲從中來:「你走了後,他來過。我——我已經是他的人了。他今早回京去。」

    「唉!注定的,這是天意。」

    「他說過給我做皇后!」

    「你不要信他,這些狗雜種皇帝,一個個都是大嫖客,他們浪費納稅人的金錢到處去玩女人——」

    「嗚——」鳳姐委婉哀慟,撲到我身上來:「相公,如今我怎麼辦?你要為我做主。嗚——不如我死掉好了!」

    她做勢要跳井撞牆之類,不過也不太積極,好等我有捉住她的時間。

    我捉住她。

    「相公,我的心很亂……」嘩!想不到她一放電,我的心更亂,不知自何處冒湧的熱血,沸騰了。我把頭一昂,像個革命烈士:「你不要怕!你的痛苦即是我的痛苦!我譚冠文是君子。隨我來!」

    「到什麼地方?」

    「香港!」

    我扯著她,一直往山洞裡走,不肯稍停,我不要給自己有三思的機會。——這女人,一定要到手!

    奔上一列地鐵快速地駛。

    一上到路面,鳳姐詫異:「香港?那麼臭的?」

    我帶她到中環置地廣場置裝去,她的復古裝扮挺時髦,故不必費力改造。然後,我們上山吃早餐,在朝陽中,享受冷氣和熱咖啡,光是給她講解這些,欣賞她恍然大悟,那O型的小嘴,已是賞心樂事。中午帶她看一場電影,杜魯福的「情殺案中案」。片中的對白:「我是為了女人。我愛看她們,觸摸她們,嗅她們,令她們快樂。她們是魔術,我是魔術師。」——我於散場後又念一遍給她聽,心理攻勢,令她感動得無以復加。

    她變心了矣。

    看來我也是個不錯的調情聖手,不過一直沒機會表現吧。看完杜魯福,我領她嗜一客夏日沙律精選,然後黃昏時分挽手於海旁看夕陽。晚上是燭光宴,送了她一支玫瑰。

    ……以上節目,一般人是分攤數個星期來實施的。但我沒時間了。真的,沒時間。一口氣一網打盡。——香港情侶的節目,大概也不出這幾項。

    呀,想起近日有京劇團訪港,一看,才是八時半,可以看半場,便飛車至北角,紅顏相伴,我倆附庸風雅去,而且我也體貼——古老的戲劇表演叫鳳姐有共鳴,起碼故事和戲服都接近她一點。

    這一晚演出《虹橋贈珠》、《金玉奴》、《小宴》、《龍鳳呈祥》。鳳姐看得好不興奮,以她那種小村女,怎有機會於大雅之堂得享聲色之娛?故她十分崇拜我:如此的豐富了她生命中的一天!

    到她看完了那生旦的精彩演出後,竟雀躍至台前鼓掌。我忙把她拉走。她依依不捨,一路的讚羨小生翎子功調情,哼!叫我不是味兒。千辛萬苦的帶了上來。哦,她心有旁騖?哪有如此便宜?

    晚風中,我與她在避風塘宵夜,喝了點酒,見她酡紅的醉容,令我食指大動。忽地下了場急雨,我乘勢把她帶至一間小酒店去。

    ……一切都是注定的,古往今來,男女之間一旦要「這樣」了,必來一場急雨,正是個順手拈來的借口。天公還是造美的也。

    鳳姐果然與我妻大不相同。——她會得呻吟與流淚。

    為此我雄風大振。

    簡直不捨得就此睡去。

    直至翌晨七時半,我機械式地如常醒覺,啊,不是自己的床,不是自己的妻——一切如幻覺般可怖。更可怖的只因它原來是真的。

    原來我「離家出走」了一天。我不知妻有沒有四處搜索,懸賞緝拿歸案?

    為了這一天的浪漫,我要好好安排後事。

    「鳳姐,鳳姐,我送你回家去了。」

    「不!」她嬌慵無力:「相公,我動都不能動,多呆一天才回去。——我捨不得你!都是你不好——」

    唉,真是無奈。她不肯走,難道我以M六十來指嚇這個可人兒嗎?而且她說「都是你不好——」,不,我要把這浪漫的辰光延長。

    馬上把史召來,告知真相,請他代為照顧我「新歡」。另一方面,我要絞盡腦汁應對「舊愛」。

    哈,本人抖起來了,新歡舊愛!

    史泰龍初來乍見,忙把我拉過一旁:「嘩,『正』!——不過不能放於此地太久。」

    「喂,我可是認了頭的。」

    「我是說,她沒有身份證,出入多不方便,即捕即解。」

    但時間急逼,我把史引至鳳姐跟前,作誠懇狀:「這是我的知己好友,史泰龍,他絕對是個君子,絕對不會對你有不軌行為,我絕對相信他是個君子。」這樣的重點提示,他不好意思的吧。在我離開這小酒店前,卻聽見史在哄她:

    「鳳姐,世界上男人有四種——」

    當我躡手躡足回家時,全屋燈火通明,妻、子、女都在等我,連那有型有款的外母大人也在,直似開庭審訊。

    「——我到朋友家中玩沙蟹,玩到天光。」若無其事地洗脫罪名:「阿史也在。」

    「我致電甩毛張,他說你和馬面陳一起。陳又說你和鄧議員。鄧又說你和毛,毛又說你和麥維他。麥……總之,我連你幼兒園的舊同學也找過了。史不在家,有女人應說他清晨被你一個急電召去。」

    我不語。

    「你哪兒去?諒你也不敢越軌。現在老老實實告訴我。講真話——說你『沒有』!」

    外母是五十年代二幫花旦,叫綵鳳女。她當年以演西宮名噪一時,如今一把年紀了,便在電視台開設一個西宮演技訓練班,所以不免仍鳳目含威。

    她勸喻:「冠文,我們都知道你沒有,但你要給我女兒一個好解釋。你告訴她沒有吧。——外遇是講跡象的,你一貫操行甲等,又尊敬女性,知書識禮,從一而終,克守夫道,看你面上,又沒泛桃花,不見艷光,可想而知始終是正人君子女……」

    我捺不住了,媽的,你一生主演西宮,我就偏要你女兒主演一次東宮!

    「不!我告訴你們,我另結新歡。「

    此語一出,我為自己打破玉籠飛綵鳳的勇氣而暗暗喝彩。在這母女二人魔掌下,久旱逢甘,怎肯忍氣吞聲?我狡猾地旁觀一切反應。——結果,一家大小,夤夜拋棄了我。她們氣得跑掉了。

    我沒想到後果,從前揭竿起義的老百姓,必也沒想過革命的壯烈呀。衝動過後,回去找我的鳳姐。

    誰知——她不在,史也不在了,忽然間我身邊的人全消失了。

    這是本人一手提攜來港的美人,怎麼不辭而別?是史誘拐她?是她迷惑史?——難道本人一點留人的資質也欠奉?

    我用盡一切方法把史給搜尋出來,電話撥得幾乎撥得稀爛。

    在這寂寞的,人去樓空的不再溫暖的家,念到妻兒有外母照拂,但來自明朝,入世未深的,一夕纏綿的鳳姐,倩誰照拂?莫非是她想上街一逛,為警方拘去,現解往故鄉梅龍鎮?

    越想越恐慌。

    史良心發現,終於復我電話:

    「譚冠,不要怪我,是鳳姐自己堅決不回去的!」

    原來史一時興到,把鳳姐的小說出示,還給她詳盡闡述命書。鳳姐翻到一百一十五頁,臉色白得像幽靈。

    她不想懷了龍種,為村人恥笑。不想千里奔波,長途跋涉,至居庸關,在廟中,見四大金剛像,於電光閃閃的暴風雨夜,向她怒視,令她驚嚇致病,奄奄一息,到得宮中,已玉殞香消。

    其間的痛苦、寂寞、等待、失望、薄命,她不想一一體現。——她不肯回去。

    史為什麼助她私奔,難道我還不明白嗎?史這人有殺錯沒放過,死魚也要過刀,何況一個楚楚動人,願托喬木的絲蘿?

    他沒義氣,自我手中掠去美人。你看,我「江山」都破碎了,美人卻誤投賊匪,不禁怒火中燒,把電話狂擲。馬上,又撥電予史:

    「你把她藏在什麼地方?」

    「她不讓我公開。不過,她要在香港立足,不久,便脫胎換骨。譚冠,你放心,我會盡知己的義務,不辜負你一番心血。朋友,別了,珍重!」我忍不住又把電話狂擲。

    愛情多奇怪,人陷入情網,心神恍惚,患得患失。一旦反愛成恨,說時遲,那時快,便是片甲不留。

    我覺悟了,女人都水性楊花,千古不易的道理。哼,我看你一個「燦妹」,又如何在這軟紅十丈立足!

    自己煮食,三餐公仔面之後,口裡淡出鳥來,都是我妻賢慧,人不投降,胃也扯白旗。

    我錯了,錯錯錯。只好以油把唇舌漱過,好好賠還不是。

    外母綵鳳女接的電話,她很詫異:「咦,你沒有看今天的報章嗎?」

    嚇?見報?誰?發生了什麼大事?我心跳加速——

    我忙翻遍今日報章,只見娛樂版公佈了電視台「健美公主」初賽的三十名佳麗。第五號,赫然是我妻馬美珠。——不過三天,她就可以混跡江湖,花枝招展,可見她實在比我有辦法。

    我苦口婆心:「你已經三十二歲了,何苦與她們小女孩一般見識?你回來吧,我痛改前非好了。我們都成年人……」

    妻平靜而穩重:「就因為我們都是成年人。所謂合則來,不合則去,難道本世紀還有人肯一哭二鬧三上吊嗎?——男人有什麼好爭?你放心,我不會像方怡珍般向公眾數算你的不是。」她補充:「一個女人翻身,還不容易?咱走著瞧。」

    「美珠。你看,馬美珠——這個名字聽來也似用來『出名』的。你退出吧。那麼多人認識你。」

    「不必擔心,正因為那麼多人認識我。過一陣弄妥了,再來跟你解決那什麼離婚之類的小問題。好了,我們下午還要到孤兒院訪問呢。TAKECARE!」

    她總是棋高我一著。還訪問孤兒院?豈有此理,自己的兒女也快成了「無父」孤兒了。

    沮喪之餘,再細看那批佳麗色相——不看尤可,一見二十八號,真的嗎?真的嗎?這不是我的鳳姐是誰?

    「李鳳。十八歲。職業:律師樓秘書。愛好:古曲舞,古典音樂。志願:環遊世界……」

    李鳳?我飛奔至史泰龍那辦公室。律師樓秘書?我明白了,是史,史助她脫胎換骨。他賦予她一切的「身份和背景」,特別是「身份證」。他根本是個超級龜公,把活色生香天真純潔的美女,調理成另一名女人。

    不久,二人便是城中一對「美麗人物」了。——律師,真的,最曉得走法律罅的便是律師。

    史攤開一份報章在我跟前,權威地評介:「三號,身肥腳重。七號,跑姿過急。十二號,分頭甚好。十三號,水乳交融。十八號,後勁強橫。二十四號,毛色較淡……」

    我沒好氣:「史,我服了你。」

    「譚冠,還有。二十八號,李鳳,落腳輕巧。五號,你妻,嘖嘖,老馬識途。」

    兩女於「健美公主」賽事中,拼上了。

    這陷阱陷阱陷阱——偏我遇上!

    一生不過外騖一次,弄成如斯田地。我如何再在江湖立足?誰向我傾訴他心底秘密以搏我有效之治療?本人也心病難療。

    以後一星期,報上天天有花邊。

    李鳳不知如何,因為姿色超群,慘成眾矢之的。她鄉音未改,既不懂ABC,又未能一下子入鄉隨俗,故與眾女格格不入,被目為「招積」。馬上,有個漏網消息指出她是舞女,報上繪聲繪色,有三個媽媽生義無反顧,分別向三份八卦週刊暗示這「燦妹」是她們手底下的「女」呢。

    見妻一天比一天健美嬌艷,我不是不忐忑的。回想當年,我中學畢業後,在一家小西藥店工作,月薪二百二十五元,包食宿——真相是看鋪。那時孜孜不倦螢映雪夜讀書,希冀考上大學便前途似錦了。妻青春少艾,來買藥,邂逅了我,我倆花前月下,也過了不少甜蜜辰光。蒙她不棄,外母且供我讀至大學畢業,掛了牌,妻便委身下嫁。

    我不是東西!一手把家計會的樣板幸福照片給撕個粉碎,想回頭時,妻已豁出去了。

    那一晚,妻著她的小爪牙——我兒來電叮囑:「爹地,今晚『健美公主』總決賽,媽咪叫你收看。又,不必打電話來恭喜了,因為她會有很多應酬。」

    你聽,八歲黃口小兒會作這種可怖的台詞嗎?我的愛兒,你接近的數名女性,都是無可救藥的。可惜你又不是我的人!老子不爭氣,自顧不暇,無法救你出生天了。

    只見十五名「健美公主」候選佳麗,穿著那性感的深V型泳裝挺身而出,又答問題,又表演耐力,展露三圍四肢五官,跳健康舞……擾攘一晚,冠軍產生了。

    選美就是這樣的了!

    吾妻,馬美珠,三十二歲,艷壓群芳,在此起彼落的喝彩聲與倒彩聲中,登上寶座。她滿眶激動的眼淚。

    雖然年紀身世已是「皇后」,但仍是大眾的「公主」。——她贏給我看!

    李鳳,那「曾經一度」的女人,她卻落選了。賽後,有人見她痛哭失聲,數度暈厥。

    我怎會不明白?以她那年代的保守,不顧前因後果地「上」,卻得不到什麼,就是極刑!不知她會採取什麼行動?

    到了次日——

    清晨,史來電把我吵醒。

    我不待他開口,因恨他與鳳姐有姦夫淫婦之嫌,便先發制人,展示欣慰:「你看,我們贏了!」——「我們」,唏,竟然自動投誠,站於我妻那方。

    史道:「真看不出你這樣小器,見敗陣了,便趨炎附勢,告訴你,鳳姐於下午二時假寧靜大酒店咖啡座招待記者,爆內幕。」

    內幕?大不了是指冠軍有後台,機器錯有錯著,或評判友情給分,造馬……之類,有啥新意。

    整個下午,我患得患失。輿論同情了鳳姐,豈非於我妻不利?但,我何堪拋頭露面苦苦去掙個名位的老妻,晚節不保?真的,她有千般好處。自娶她後,我連近視度數也淺了。

    我想通消息,但外母說:「美珠領獎去了。」——她的獎品是一部小房車,市值僅我們擁有的那輛三分之一。她要來幹什麼?

    她要這一切幹嘛?一個冠軍銜頭,一支權杖、一個鑽石襟針、一輛小房車、還有什麼機票、化妝品,還要當眾拈著張面積巨型面額低微的支票道具來拍照。——她要什麼呢?我忽地也很唏噓。其實我又要什麼呢?我們還是要回自己永久性的巢穴吧。這便是華人永遠墳場一般堅固不移的「家」。這才是永垂不朽。

    也許一場比賽,她打倒我了。氣定神閒,誰知背後有多少籌措?莫非是成全她,世上才有這第一屆的「健美公主」選美賽事?

    不過。

    她贏得不開心。

    當我手持十一支玫瑰直趨她外家時——這是我從新藝城的港式愛情片中學回來的一招。老土而奏效。十一支玫瑰,加上自己,便是一打愛心云云。因近期愛情敏度起跌極大,又懶於向損友求教,故自電影中偷橋。

    妻迎入。桌上都是日報。兩項頭條分別是「冠軍公主被噓」、「落選公主哭訴」。——二者都面目無光。

    妻把我的玫瑰插至瓶中。我在她身後裝作溫柔:「這不過是遊戲。」

    她恨恨:「這落選的不知是誰?好像前生與我有仇一樣。」

    我咋舌:「誰知道,你千萬別跟她一般見識才好。」

    這回我親自駕車,一家四口和好如初。

    綵鳳女慧黠微笑,彷彿一切在她意料之中。薑還是老的辣,恐怕她還是提名人。

    鳳姐的記者招待會舉行過了,收不到預期的轟動。當然了,不過是落選者,成王敗寇為,有啥好說?但,她如何在香港立足呢?不見有人請她拍電影。

    也不見有人來請馬美珠拍電影。

    這回真是兩敗俱傷了。做女人多不幸,贏了或輸了,都是那麼一回事。心比天高,命如紙薄。

    經此一役,妻的氣焰收斂了。奇怪嗎?她的悍,靠社會馴。

    我如常地接見病人,靜聽他們的失戀、失意、失落、失身、失敗……故我不會失業.我告訴他們,這是大都市中常見的「憂鬱症」::每個人都覺得生活中有欠缺,但一時又說不出來欠缺的是什麼?

    是一點浪漫、一點童真、一點出軌的自由、一點意外的驚與喜。生活乏善足陳,大家渴望有變,卻不敢變得太多——怕無以回頭。

    一天下午,護士叩門,招呼一位小姐進來,我道:「請坐——咦,李鳳姐?」

    她用那依舊盈盈的秋水來看我。雖然不過一兩月,眼中已有滄桑。她輕輕地向我辭行:「相公,我來道別。」

    我理屈詞窮地怔住。她說:「我要回去了。你那『車票』借我一用。」

    哦!車票。對了,我忙掏出來,帶點艱澀:「鳳姐,是儲值車票,你可以再來,直至差不多了——尾程幾乎是免費的。」真是語無倫次。

    「不,」她淺笑:「我不適合香港,或者香港不適合我。虛榮不是罪過,運氣差才是罪過。——不過,我也很謝謝你帶我來,給我豐富的經歷,永誌不忘。相公——」

    我倆依依不捨。前情又泛現在我倆之間。我擁抱她,怕她突然消失。

    明知後果,只好道:「你回去,不消一兩個月,那明武宗便會派人來接你去當皇后了。對了,原來小說中這一段空白的日子,你的失意和絕望,完全因為來了香港一趟。」

    她緊緊擁我一下,主動地吻我:「史先生沒有……他是道德君子。還有,我懷了孩子——不知是不是你的。但不要緊,反正有皇帝認了。」

    鳳姐黯然離去。

    我呆在原地目送。突然地寂寞。一如尾場電影散後的戲院大堂。

    我的浪漫完結了。

    我與愛妻,快樂地生活下去。百尺竿頭,地老天荒,風調雨順,寧缺毋濫,刮目相看,碧血丹心,六根清靜,行雲流水,初寫黃庭,魚米之鄉,聞雞起舞,就地正法,顧影自憐,鐘鳴鼎食,白頭偕老,舉案齊眉,恭祝聖誕,並賀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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