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月二十一日 文 / 茅盾
為了要安排那些寄存在二房東家的什物,我在城裡過了一夜;我用這理由請了一天假,也用這理由在舜英家過夜。
「你賣掉了舊的,再買新的?」舜英聽說我在處理我的「財產」,隨口問了這麼一句。
「也不過是這麼打算罷哩!」我也含糊回答。
實在說,我於此事,並無什麼「打算」,也還是和那位二房東太太見面之後驀地想出來的。也許是我的神經過敏,那時那位「好太太」見我又光顧了,而且說是來看看自己的東西,她那臉上的肥肉便疊起了不大自然的皺紋;我恐她生疑,趕忙扯謊給她解釋道:「為的有一個朋友向我借幾件去使用,……」
「哦,可是你那朋友倒精明著!」肥臉上的皺紋依然有,但依我看來,皺的意義不相同了。
「可不是!」我笑著,「人家都精明。回頭我瞧,也許就讓給他。」這時候,我又想到:要是揀幾樣放在我那位老鄉的「寄售部」裡,倒也是一個辦法。這幾天來,時時感到一個人手頭沒有一些防備意外的法幣,總不大妙。
於是我索性請二房東太太作顧問,揀這挑那的翻弄著那些東西,又商量該標它一個什麼價。在這當兒,我就有意無意地問道:「沒有人來找過我罷?」
二房東太太把眼一瞪,過一會兒,這才搖了搖頭。「這可怪了,」我心裡尋思,「既然沒人來過,上次我放在這裡的胡謅的通信地址為什麼又有人在用它?難道真有一個叫做『韋敏』的?天下有這樣巧事麼?」
「噯,不是我留一個字條兒在這裡麼?」我換了方式再問。
「噢,噢,那個,——有人來拿了去了。」
「來的是一個怎樣的人?就是前次來過的那一位罷?」
「那我可不知道。老媽子見了的……」房東氣喘地說,她就要喚老媽子,我攔住了。反正是問不明白的,何必大驚小怪,引人注意。
因為看到這一趟是白跑,而且也還不敢說我的身後已經完全沒有「尾巴」,所以我又將計就計,把處理那些東西作為一樁正事辦理。我揀出了若幹不必需的,都拜託了我那老鄉。
等到一切都辦妥,天已快黑,最後一班公共汽車早已過去,我只好到舜英那裡借宿。
但是後來就知道我這一次來的不巧,舜英那裡有事。主人陪著什麼客人躲在那間耳房裡,這且不用說,就是那位主婦也不同往昔,一面和我應酬,一面心神不屬。
我也懶得管他們的閒帳,自顧在心裡盤算:也許我留在二房東那裡的字條落在別人的手裡了,不然,何以我所接到的那封「無處投遞」的信,筆跡是不認識的?但是,假定是別人得了去,而且有意來試探,那就寫信好了,為什麼要抄這麼一段書?抄書之用意,顯然是預防它不能到我手裡,或者被人檢查得。寄這段抄書的人,顯然沒有想到這是封「無處投遞」的信,更不會料到雖則「無處投遞」,還是要落到我手中。
然而筆跡之不對,終使我不能寬心。只有一個解釋:K或萍又把我這些事情對他們的「朋友」說了,而由「朋友」代筆,抄寫了這一段書,——給我一個暗示。
「剛剛吃過一次虧,還不悛戒!」我在心裡這樣說。「總喜歡和別人商量,——朋友,朋友,嘿,朋友出賣朋友的,還不多麼!」這樣想的時候,我的不安更加濃重起來了。……
「去不去看電影?」忽然舜英悄悄地走到我跟前說,倒把我嚇了一跳。我抬頭一看,舜英已經打扮得整整齊齊的了。
「上哪一家去呢?是一張好片子罷?」我不甚起勁地說。「當然是國泰啦。片子好不好,管它,反正是逛一下。」舜英說著,扯住了我就走。
只有她和我兩個去,我心裡明白,這不是請我去看電影,這是嫌我在她家裡礙了手腳。
這引起了我的反感。本來我懶得管他們的閒帳,現在他們既然那麼機密,我倒偏偏要設法刺探一下。略為盤算以後,我就用各種的話向舜英進攻起來。她不否認「今晚上家裡有客,商量一點事情」;但當我的刺探觸及那事情的性質的時候,她就像蝸牛似的縮了進去,只剩給我一個光滑滑的硬殼。
「你剛才不是說賣掉些舊東西麼?」她笑了笑,忽然向我反攻了。「可是,到底不上算,買新的更貴。」
「賣了就賣了,誰還買新的。」
「那你使喚什麼呢?」她似乎很關切。
我只笑了笑,不打算回答。但是另一個念頭忽從心角里跳了出來,——何妨出個題目試她一試呢?我就故意歎口氣說:「老實告訴你,為的換幾個錢,物價一天一天飛漲,收入不能增加,——我又沒處去挪借。反正我現在是搬到鄉下了,什麼都可以隨便一點。」
舜英起初是愕然,後來卻佯笑道:「你還愁沒錢花麼,我不信。」
我也笑了。談話就此中止。
我們都專心在銀幕上。然而有一種不知什麼味兒的悲哀,時時從心底泛起來。事實上,我對於舜英他們的勾當,是鄙棄的,憎恨的,我始終不願和他們合污,不過,一旦發覺了他們「不夠朋友」的當兒,我卻又感到像受了侮辱,受了委屈。眼望在銀幕上,我心裡卻這樣說:「幸而不過是試一試,要是當真有個緩急之需,指望著她這邊的,那不是大大的誤了事麼?哼,你們這些不義之財,我如果存心要分一點,難道還不應該?只是我倒不屑呢!……」
電影繼續在放映,我繼續想我的;電影裡是什麼故事,我完全茫然!可是,當快完了時舜英拉著我說「走罷」,我實在不願離開這電影院。我後悔借宿在舜英家裡了。……
第二天一早我就乘車回××區,也沒向舜英告辭。
老覺得心頭像塞著一團東西,十二分的不痛快,十二分的無聊賴;像是有人觸犯了我,但又看不見是誰,也說不出到底是什麼事。
我斜靠在床上發了一會怔,便又取出那封「無處投遞」的信來。那是七八行的潦草字,寫在一張土張上:
莊生以為「在上為烏鳶食,在下為螻蟻食」,死後的身體,大可隨便處置,因為橫豎結果都一樣。
我卻沒有這麼曠達。假使我的血肉該喂動物,我情願喂獅虎鷹隼,卻一點也不給癩皮狗們吃。
養肥了獅虎鷹隼,他們在天空、巖角、大漠、叢莽裡是偉美的壯觀,捕來放在動物園裡,打死製成標本,也令人看了神旺,消去鄙吝的心。
但養胖一群癩皮狗,只會亂鑽、亂叫,可多麼討厭。
我反覆看了幾遍,把紙撩開,心裡咕啜說:「活見鬼!誰情願把自己去餵胖一群癩皮狗!可是,沒頭沒腦只這一張紙,地址也沒半個,我有話可又向哪裡去說?」
再拾起那紙來,看筆跡,委實是陌生的。一定是K他們的一個什麼朋友寫的。我忽然又覺得可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