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西望張愛玲(張愛玲傳)

正文 第十七章 台港行 文 / 西嶺雪

    1

    我的靈魂無比欣喜地看著張愛玲在闊別國土六年後,又再次飛來中華大地——雖然她是第一次來台灣,可這畢竟是中國人的地方,她的雙腳重新踏上中國的土地,觸目都是黃皮膚黑頭髮的同族同宗。我的靈魂聽到她激動地脫口而出:「真像是在夢中。」

    這一聲,倒把我從夢中喚醒過來。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張愛玲這次來台,是她從前在香港美新處做翻譯時的老上司麥卡錫幫忙安排的,麥卡錫回憶說:「我協助安排邀請,可是我已不記得詳情了。與我們合作出書的台大年輕作家們推動此事,因為他們敬張愛玲如神。」

    當時麥卡錫是美國駐台北領事館的文化專員,他將愛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陽明山公園附近的大別墅中,香車豪宅,僕從如雲。這是愛玲久別內地之後,第一次重新接觸到豪華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裡憑窗遠眺,那天邊的月亮,和美國看到的,是同一個月亮嗎?

    次日正午,麥卡錫在國際戲院對面的大東園酒樓設宴,為愛玲接風,陪客有白先勇、王文興、歐陽子、陳若曦、王禎和、戴天等,他們都是台大的學生,共同創辦了一本《現代文學》,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們後來也都在文壇上聲名鵲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陳若曦的小說我都看過的,並且喜歡,尤其白先勇傾家蕩產排演青春版《遊園驚夢》的氣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這樣的人,還有誰會愛惜昆曲呢?

    約好12點見面,主人卻久久不至。天很熱,好在餐廳裡的空調開得很足。大家都沒見過張愛玲,於是紛紛猜測她的外貌。陳若曦問白先勇:「你想她是胖還是瘦?」

    「她準是又細又瘦的。」白先勇毫無考慮地說。

    陳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豐滿又性感。」她很早以前就看過《流言》,對照片上的張愛玲印象很深,那樣的有一種燃燒的生命力的女子,應該是既豐滿又性感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張愛玲終於來了——她消瘦清絕,行雲流水,週身是一種脆薄如藍色花霧般的優美氣氛,給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眾人問好,聲音低而輕,但每個字都咬得很仔細,彷彿怕人錯會了意,像個較真兒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們心目中那豐滿性感、有著燃燒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陳若曦覺得意外,卻並不失望,只是向麥卡錫悄悄說:「她真瘦呀!」

    麥卡錫說:「我認識她時,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剛剛完成一部八萬字的英文小說,日以繼夜地寫,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灣呆兩個禮拜後,她就要到香港去,開始另一部小說,同時寫點電影劇本,以維持生活。像她那樣認真寫作,恐怕要永遠瘦下去。」

    陳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對於瘦總是耿耿於懷,她在《張愛玲一瞥》裡清楚地寫出了自己對張愛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細長的垂直線條構成,上面披了一層雪白的皮膚;那膚色的潔白細緻很少見,襯得她越發瘦得透明。紫紅的唇膏不經意地抹過菱形的嘴唇,整個人,這是惟一令我有豐滿的感覺的地方。頭髮沒有燙,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腦後,看起來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長臉蛋,頗有立體畫的感覺。一對杏眼外觀滯重,閉合遲緩,照射出來的眼光卻是專注,銳利,她淺淺一笑時,帶著羞怯,好像一個小女孩。配著那身素淨的旗袍,她顯得非常年輕,像個民國二十年左右學堂裡的女學生。渾身煥發著一種特殊的神采,一種遙遠的又熟悉的韻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時的印象,她並不健談,說話很慢,嗓門不高。一個字一個字咬出來,你必須凝神聽,因為她專心一志地說一句話。酒席間,吃飯和回答她兩旁人的問話便佔據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來非常過敏,羞怯。據麥先生說,任何一個場合,若超過五個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腳無所措。那天,我們一共十二個人,她看起來倒沒有被嚇壞的樣子。」

    白先勇則記得,愛玲就坐在他身邊,把一件紫色裌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淺淺的青筋,原來以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卻並沒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話,帶著淺淺的京腔。令她惆悵的是,張愛玲雖然就坐在他身邊,卻談得很少——她與王禎和更投機。

    她對王禎和說:「我在《現代文學》上看過你的《鬼·北風·人》,真喜歡你寫的老房子,讀的時候感覺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說中的古老房子裡一樣。」也許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說,我彷彿回到了少年時,住在祖宅的老房子裡的情形。

    然而王禎和不及他想,聞言熱心地說:「您若喜歡老房子,不如去花蓮住一陣子,我家在花蓮,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們當即決定下來。王禎和特地寫了限時專送回家,又向學校請了一個禮拜假,專陪愛玲游花蓮。

    吃過午餐,張愛玲請陳若曦陪她上街買衣料送給王禎和的母親。她們坐三輪車逛街,看著台北街頭的景象,張愛玲不住地說:「好幾年了,台北一直給我不同的印象。到過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國,便描寫台北的樣子給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樣。這一次,我自己看了,覺得全同他們的不一樣,太不一樣了,我看著竟覺得自己忙不過來!」

    和席間不同的是,她顯得很健談,滔滔不絕地討論著老式的髮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終更欣賞中國女性的美,對服裝、髮式、衣料、色彩等都見解獨到。

    ——這短短的半日相處,讓陳若曦記了半個世紀,她後來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繪著自己心目中的張愛玲,動情地評價: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個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個動作遲緩而穩當,極具有耐性。」

    「她是個極不拘小節的女子,有人認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邁,率性,超越繁文縟節,最具赤子之心。」

    「無論走到哪裡,張愛玲都是一個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這真是我見到的最可愛的女人;雖然同我以前的想像不一樣,卻絲毫不曾令我失望。」(陳若曦:《張愛玲一瞥》)

    2

    張愛玲在花蓮住了一個星期,就住在王禎和中山路的家中。久違了的矜貴的感覺使她意興飛揚,神清氣爽,又因為她身形清瘦,衣著時髦,竟被人當成是王禎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腳力也健,她不顧長途乘坐飛機而微微腫脹的腿,游了許多地方,但花蓮有條「上海街」,不知她去過沒有。她是好奇心很強的,而且無所忌畏,聽說花蓮有個「大觀園」,也要起興一遊。

    那其實是酒家集中地,有點像美國的「紅燈區」,就在南京街與仁愛街轉角,王禎和稱之為「甲級妓女戶」。俗艷的裝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調情的酒客與酒娘。愛玲穿著輕薄的花襯衫,東張西顧地走在人群中,鶴立雞群的姿態,風行水上的形容,又因為走不慣路,一隻腳磨破了,便在那隻腳上穿了厚厚的襪子,另一隻腳裸著,引得眾人矚目——他們大概也像當年的馬寬德一樣,把愛玲腳趾上塗藥膏也當成一種流行了。

    酒娘們坐在酒客的腿上,連賣笑也忘記,只顧對著張愛玲看,或許在想:只穿一隻襪子,是外國流行的打扮麼?明天倒要試一下。

    還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灣詩人陳克華便是在這一年的10月4日誕生於南京街上,距離張愛玲來花蓮約十天前,張愛玲游「大觀園」的時候,一定會經過他家的門口,說不定會聽到嬰兒小華呱呱啼哭的聲音;而陳克華後來的文字中,也一再地看到張愛玲的身影,他是一個超級「張迷」,被邀請去香港講學都稱之為「對張愛玲的朝聖之旅」,而他關於張愛玲的最著名的評論就是:「世界上有華人華文的地方,就有人談論張愛玲。」

    農曆十月十五,是阿美族的豐年祭,儀式在花崗山舉行,萬人爭睹,愛玲當然也不會錯過。她本來作為貴客被安排坐在主席台上,可是覺得遠,看不清,便跑到最前面的草地上席地而坐,看著鄉野風格濃郁的阿美族歌舞,她笑得很開心。

    散會後,興致不減,又同王禎和及王禎和的母親去他家附近的金茂照相館合照留念,並在照片上寫著「張愛玲小姐留花紀念50、10、15」。那是張愛玲與王家唯一合拍的照片,照片上的張愛玲穿著花的低領襯衫,皮膚白嫩,顯得年輕而漂亮,神清氣爽。

    直到這時,她的台灣之行的色彩仍是明朗而輕快的,可是接下來的一個電話卻給塗抹上了濃郁的灰色——本來游完花蓮,還計劃要從台東去屏東參觀矮人祭,然後再搭金馬號去高雄。然而剛抵台東車站,便聽到站長轉告,說麥卡錫先生來電話,她的先生賴雅在美國重病。

    愛玲只覺得當頭一棒,一腔歡喜煙消雲散,化作漫天陰霾。生活的窘困竟然坐著飛機從美國一直追到台灣來了,壞運氣總是不肯放過她!來台灣這幾天,她在華人世界裡所受到的隆重的歡迎使她幾乎已經忘記了在美國的潦倒與不如意,然而這個電話,就好像十二點的鐘聲,將灰姑娘打回了原形。

    西望張愛玲

    為了趕時間,張愛玲連夜乘巴士從屏東到高雄,再換夜間火車開往台北。

    見到麥卡錫,才終於瞭解到詳情——電話是賴雅的女兒霏絲打來的,說賴雅在張愛玲飛往台北一星期後,也起程乘巴士去華盛頓,途經賓夕法尼亞的比佛瀑布時再一次中風昏迷,被送進當地醫院。醫院趕緊通知霏絲趕來,此時霏絲已把父親接到了華盛頓她家附近的一所醫院。

    愛玲略略放心,卻仍滿面愁雲——接下來的事,是要馬上作一個決定:趕回美國,還是留在台灣?

    留下來,對於賴雅來說無疑是殘忍的,賴雅在她離美前後兩次發病,多少帶著點賭氣的成分,是在心理上對自己放棄了,才導致身體的不合作。他是否恃病乞憐,希望她可以回去看望他照顧他呢?他一定很盼望她可以守在他的身邊吧?

    可是,她身上的錢還不夠買一張機票,固然可以先向朋友借錢回去,可是她這次回國是為了賺錢來的,沒有賺到錢,倒搭上高昂的來回機票,豈不是讓原已拮据的生活雪上加霜?何況,她回去又能幫得上什麼忙呢?難道她回去了,他就可以立即從病床上跳起來,奇跡般復原嗎?他有女兒照顧,總算是不幸中的萬幸。當務之急,不是趕回去守著病榻同他牛衣對泣,倒是要趕緊賺一筆錢來應付今後必然更加困窘的生活。

    採訪張學良的申請已被台灣當局駁回,誰也不知道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獲得允准。而張愛玲再也無心、也沒有時間等待了,她必須馬上、立刻、盡快地賺到盡量多的錢,用最有保障的方法。

    相比之下,最好最可信的選擇莫過於老朋友宋淇。此前她已經應他之邀為香港電懋公司寫過好幾個劇本,還算合作愉快。這次他請她創作《紅樓夢》上下集的電影劇本,答允稿酬為1600到2000美元左右。那可是一筆巨款!而且寫《紅樓夢》也是她一生的願望,她寫了這麼多劇本,喜歡與不喜歡的,這次終於等到一個機會可以寫自己一生中最想寫的劇本,就這樣放棄,不是太遺憾了嗎?

    對於生命中必將遇到的種種抉擇,諸如悲歡離合,生老病死,最重要的永遠是生存本身。而加諸其上的一切諸如關懷、陪伴、安慰、溫情,都是生命這塊大蛋糕上的花邊點綴。

    張愛玲迅速做出抉擇:去香港!立即動身!爭取時間,賺錢!

    3

    六年不見香港,高樓更多,霓虹燈更亮了。然而她的心情,卻只是黯淡。

    在宋淇家附近的東亞旅館租了個小房間,幾乎是馬上投入到電影劇本的創作中。一切都像是回到六年前,只是她現在已經不是一個人,她還背負著她丈夫的生活所需,她要為他們兩個人拚搏,因此她也比以往更辛苦。

    每天的工作時間從早晨十點開始,一直要寫到次日凌晨一兩點鐘才休息。由於疲勞過度和壓力太大,愛玲的眼睛患了潰瘍並且出血,醫生要她休息,可是她每天寫作時間超過十小時,哪裡能夠得到休息呢?她來台灣時乘的是經濟艙,因為飛行時間長座位又狹窄,使她的雙腿浮腫酸痛,加之長期伏案寫作,血液得不到循環,腫脹非但沒有消退,反而更嚴重了,每次坐久了再站起來,都跟打一場仗似的難過,這時候,她是多麼希望有人可以扶她一把啊。

    可是,她卻連買一雙稍微大點的鞋子來包容腫脹的雙腳都不捨得,苦苦地挨著,要等到年底大減價再說。這期間她寫給賴雅的六封家信後來被公佈開來,信中閒話家常,卻時刻露出一種捉襟見肘的窘況,看得叫人恨不得坐了時光機過去,送她一雙溫暖的鞋。

    「試試看找一個小巧便宜的公寓吧,暖氣不是問題,但不要爬太多樓梯;廚房呢,最好可以用餐桌延伸到另一個房間。我現在起得早,所以沒有時間衝突的問題。況且我現在可以很快地出門了(因為眼睛的毛病,我不能戴隱形眼鏡,也不能用化妝品了),只要天氣好隨時可以出去走走。據我所知,我們的運氣會在六三年中好轉,可是我卻為了如何度過六二年而失眠。美國航空不直飛華盛頓,所以得在紐約換機,我原想順便到彼得堡去拿我的箱子,帶回華盛頓去拍賣,不過所花的旅費可能超過那口箱子的價值,所以作罷……甜心,愛你,期望三月初能回到你身邊。如果能趕上二月三十日的班機的話。你還疼嗎?告訴霏斯我愛她。」

    這是她在1962年1月寫給賴雅的信,此前她也一直寫信給他,可是由於她在日常生活上的驚人的糊塗使她接連犯了幾個不大不小的錯誤,先是因為搞錯地址,她寫給賴雅的前五封信都丟失了;而這一封信又說,如果趕得上2月30日的班機就會回美國——可是,2月是沒有30號的呀!這真讓人哭笑不得。

    難怪賴雅會以為她是有意開玩笑,說一個永遠不可能趕得上的班機起航日期來拖宕他。同時,從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賴雅此時已經康復,且打算定居華盛頓。

    他在霏斯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滿意的公寓房子,還在來信中描繪了房子的草圖。

    愛玲回信說:

    「你的來信加上那張藍圖真讓我開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終於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為長時間工作,又出血了……我預計可在三月十六日離開香港。不過到時候情形跟現在的可能差不多,因為不可能馬上拿到稿費,所以我的錢要留在身邊付機票的預付款。你可以維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嗎?……醫生已安排了一個十二支針劑的療程,治療我眼睛不斷出血的毛病。為了填滿這幾天的空檔,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譯短篇小說,一想到我們的小公寓,心裡深感安慰,請把錢用在持久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費在消耗品上,如果你為了我去買些用品,我會生氣的,不過,一個二手的柳橙搾汁機不在內。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裝、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鏡,大概不超過七十美元,可是得等兩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錢……」

    滿紙都是「錢」字。她被錢壓得要虛脫了,不僅為自己擔憂,還得為賴雅謀算,問他手頭的錢可不可以維持到3月20號她回來。

    我是個俗人,看到這裡不由得氣起來,真是為愛玲不值,總覺得她的這次再嫁太不划算——雖沒指望妻憑夫貴,可是也總不該沒事挖個十字架背上身吧?我不在乎白手起家,不在乎與先生同甘共苦,但是如果要我全力支撐另一個人,我就不幹了。

    而且從愛玲的信中可以看到,賴雅年輕時大手大腳慣了,這份「瀟灑」到老年也沒改淨,還是喜歡買些華而不實的東西,把錢「浪費在消耗品上」。真是不賺錢不知錢辛苦,那一張張鈔票上,可都是愛玲眼睛裡滴出來的血呀,他倒花得輕鬆!張愛玲的兩個男人,都恁地不會體諒她!

    賴雅接到這封信後,在日記裡寫:「真好,她喜歡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電影纏住了,不得不等著拿到錢後才可以回來。她已經很累了!又孤單又疲倦,想回家,她說最遲3月中旬會回來。這好像給我打了一針強心劑。無論是收到愛玲的信還是寄信給她,都是一種快樂。」——他當然快樂了!

    2月初,《紅樓夢》上下集劇本終於完成。然而愛玲把劇本交給宋淇後,宋淇卻說自己做不得主,因為對《紅樓夢》太熟悉了,評論時難免主觀,要給老闆們看過,因為他們沒讀過《紅樓夢》,評價會更客觀些,要等他們讀過之後才能修改。

    我再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宋淇這話大抵有推托之意。每個「紅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紅樓夢》,無論是誰來改編它,都會看出許多不滿與不足。我從小到大將《紅樓夢》讀了不下十遍,改編的電影或電視也都盡量找來看,每次都覺編劇剪裁不當,導演理解不到位,邊看邊頓足,有時為了一句台詞、一個稱謂,甚至一個手勢也會鬱悶半晌——我所見不同版本、劇種的《紅樓夢》中,自以為最美的林黛玉應該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萬蒼導演;最好的寶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導演的《金玉良緣紅樓夢》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編劇則是岑范導演的越劇《紅樓夢》,唱詞華美雅麗而又流暢易懂;至於大陸80年代拍攝的兩個版本,對於《紅樓夢》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沒,然而都給人寒酸小戶窮顯擺的艱澀感,全無大觀園的從容,相比之下,電視劇略強於電影,至少留下了一個影視基地作為公園給後人隨喜。

    張愛玲編劇的《紅樓夢》會從何處著眼、又會做怎樣的選材呢?她是反對「調包計」橋段的,那麼她將如何處理寶黛的結局?

    「綠蠟春猶卷,紅樓夢未完」。所以無人可以解讀。我的「西續紅樓夢」第一部《黛玉之死》在網絡上貼出,聲明哪怕能找出我一字一詞錯用者,也會立即贈書。結果吸引了一大堆紅迷,其中不乏高手名家,然而煉字用詞的錯誤並未挑出多少,卻多在某一句話或某一個情節上有所質疑,總覺得他心目中的林妹妹不是這樣說話,賈寶玉不會那樣動作,幾乎關於每個橋段的設計都會有兩種意見相持不下,而我嘗試用這種放大鏡的眼光去挑剔前八十回,發現簡直沒有幾章是「合理」的——我們實在愛紅樓愛過了頭,竟把它當成數學題來解了,結果是無論如何得不出答案來,就算有人忽然出土了《紅樓夢》原稿的下半部,我們也會當贗品來看,因為心目中總有更好更完美的一部。

    宋淇和張愛玲都是「紅迷」,他信任張愛玲的才華,所以請她編劇,可是他更崇拜《紅樓夢》的高山仰止,而張愛玲畢竟是人不是神,還不能與他心目中的《紅樓夢》精魂相比,因此他總也會在劇本中看出許多不足來,卻又不便定論,於是想讓旁的人來替自己做決定。

    然而這樣一來,愛玲就必須得再等些日子。宋淇為了不讓她白等,建議她再留一個月,寫下一個劇本,可以多得八百美元,相當於他們在舊金山四個月的生活費。

    然而賴雅卻不予理解,而且來信抱怨她「無限期地延後」,愛玲只是回信解釋:

    「是因為要多賺八百美元——我稱它為『有回報的兩周』。我工作了幾個月,像隻狗一樣,卻沒拿到一分酬勞,那是因為一邊等一邊修改的緣故,為了省時間,所以許多劇本會在最後一分鐘完成。剛完成第三和最後部分的大綱,並且剛送去宋家,想在農曆年前給他完成審稿,因為過年期間他會很忙,加上一個明星的訴訟案,根本找不到他的人。我真為你感到驕傲,能找到這麼適合、這麼便宜的公寓,真驚訝你是怎麼做到的。從來不認為你是浪費的,然後逼你只能買家用品,你的弱點加上我的小小的恨意。目前請不要對我如此超級敏感。」

    真正是一字一淚,令人不忍卒讀。她如此辛苦而狼狽,自稱「像隻狗一樣」,卻還要小心翼翼地誇獎他,安慰他,也哀求他:不要再這麼敏感,不要再對我施加壓力,不要再指責誤解我了!

    這是她第二次形容自己「像隻狗」。

    第一次是在散文《氣短情長及其他》中寫著:「今年冬天我是第一次穿皮襖。晚上坐在火盆邊,那火,也只是灰掩著的一點紅;實在冷,冷得癟癟縮縮,萬念俱息。手插在大襟裡,摸著裡面柔滑的皮,自己覺得像隻狗。偶爾碰到鼻尖,也是冰涼涼的,像狗。」

    那時,她還沒同胡蘭成離婚,不過他們不常在一起。她大概感覺到冷,孤單,由衷自憐。而這一次,還是這樣的冷,這樣的孤單,卻比從前更狼狽。

    農曆年到了,宋淇為了演員官司的奔波總算告一段落,然而《紅樓夢》的劇本卻還是沒有敲定,他一時同張愛玲說邵氏公司可能會提前拍攝《紅樓夢》,如果是那樣,電懋便有可能要放棄;一時又請了另一位李編劇來吃飯,言下有換刀之意。

    這令張愛玲又焦慮又難堪,面臨山窮水盡的窘況,她不得不向宋淇借錢,而這無疑對雙方都是一種痛苦而屈辱的折磨。在宋淇,多少會覺得這是某種暗示,是張愛玲對於他們遲遲不付稿酬的抱怨與施壓;在愛玲——唉,伸手豈是那樣容易的?

    雖然說朋友有通財之誼,然而其實借錢是最傷害友誼的一件事。我姐姐有句名言:你要想得罪一個人,就借錢給他,然而再向他要。

    張愛玲不擅交際,卻並非不懂得人情世故,她對於世情的觀察和瞭解其實是最深刻的,而且因其敏感而備受折磨,因為自卑而不能忍受一點點輕怠。

    風燭殘年的丈夫,搖搖欲墜的婚姻,租來的公寓,借來的工作,還有賒來的生活費,這世上到底有什麼是屬於她的、可以真實擁有的呢?

    元宵節的前夜,站在東亞旅館的陽台上,看著天上一輪滿月如燒,張愛玲感覺到自己被拋棄了,被整個世界、被時代、被人群、被朋友拋棄了。她在給賴雅的信中淒然寫下「他們不再是我的朋友了」這樣激憤的句子:

    「跟宋家借錢是件極痛苦的決定,而且破壞了我們之間的一切,我無法彌補這種艱困的關係。

    ……宋家冷冷的態度令人生氣,尤其他認為我的劇本因為趕時間寫得很粗糙,欺騙了他們。宋淇告訴我,離開前會付新劇本的費用,言下之意是不付前兩部,即《紅樓夢》上下集。當我提議回美國再繼續修改時,他們毫無回應……

    我無法入眠,走到陽台,站在一輪紅紅的滿月下,今夜是元宵節前一天,他們已不是我的朋友了,不過我會從如此惡劣的交易中存下幾百元。我打算再留兩周,跟他們協商後續問題,按原定計劃三月十六日離開。」

    1962年3月16日,張愛玲飛離香港,回到了美國。

    此後三十多年,她再也沒有踏上過中國的土地。

    4

    張愛玲與電影的因緣非淺,除了她既是影迷又是編劇、她的作品也多次被搬上熒屏外,她本人的故事更成為多部電影與電視劇的主題,並且「還魂」在演員身上客串了多回女主角。而她與電影人的交往,亦往往比電影本身更像傳奇而值得玩味。

    除了前文提到的她與羅蘭、林黛的淵源外,她在給賴雅的信中提到的「一個明星的訴訟案」中之明星,指的其實是尤敏,張愛玲寫這封信時與她尚無交往,然而次年她的劇本《小兒女》在香港首映,卻是由王天林導演,雷震與尤敏主演的。

    前文說過,《小兒女》便像是《不了情》的續集,對張愛玲的意義非淺。不過,尤敏可比陳燕燕漂亮多了。我看過一點《小兒女》的片花,尤敏是我看過的所有張愛玲編劇的電影中最漂亮的女主角。

    而她在香港創作《紅樓夢》之餘完成的另一劇本《南北一家親》,於1962年開拍,9月《娛樂畫報》中有這樣的報道:「故事大綱由秦亦孚執筆,編劇由名女作家張愛玲執筆。這是電懋當局早與張愛玲取得默契者,但張愛玲僑居美國多年,對香港現實環境有了生疏,所以遲遲未能下筆。電懋當局俯候再三,張愛玲決定來港編撰,抵港之後,張愛玲即深入各階層實地觀察,搜集素材,準備充分,才開始動筆……」

    這些顯然是廣告語,因為從張愛玲家信可知,她忙得像「一隻狗」,每天寫作從上午十點到凌晨一點,根本沒有時間去「深入各階層實地觀察」。但是至少可以由此得知,張愛玲雖與宋淇齟齬,與電懋的交情至少表面上卻仍是維持著的,而且劇本裡的香港風情以及俚語典故也都是由宋淇代為添加改寫。

    ——世人如果以一句「他們已不是我的朋友了」的負氣之語便推斷張愛玲與宋淇交惡,那是對兩個人的心胸與德行都太低估了。

    人畢竟不是神,夫妻尚且鬥嘴吵架,何況朋友?我們不能要求朋友像耶穌那樣博愛,那樣完美,所謂「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而愛玲與宋淇,都是清者,卻非至清者。

    事實上,在愛玲離港前,還搬到宋家住了兩個星期,雖然由於自卑與拘謹,這兩個星期的「同居」生活想必不甚愉快;張愛玲離港後,和宋淇也還一直保持著聯絡,直到1964年夏天,電懋老闆、一個新加坡富商在6月20日的空難中喪生,電懋公司隨後解體,張愛玲與宋淇的合作才被迫中斷。

    然而宋淇仍然一直關心著她,想方設法地幫助她,並為她牽線台灣皇冠出版社;1984年香港邵氏公司拍攝《傾城之戀》,也是宋淇搭橋,並且因為宋淇與邵逸夫的老朋友關係,還替張愛玲爭取到了一筆不菲的稿費;後來但漢章1988年拍《怨女》,關錦鵬1990年拍《紅玫瑰與白玫瑰》,走的也都是宋淇的路子。

    而張愛玲身後,更是把所有遺產都交與宋淇——在她心中,宋淇夫婦是其終生的摯友。他們的友誼,不折不扣地維持了一輩子。

    我喜歡淘舊片,但不至於舊到無聲時代,即使是黑白片也大多不喜歡,當然周璇主演的《紅樓夢》除外。自從聽說邵氏拍過一部《傾城之戀》,由我至愛的影星周潤發主演,便想方設法找了來,卻略略地有些失望。周潤發也還好,一貫的倜儻風流,瀟灑得來又似有點苦衷;可是女主角繆騫人太不得人意,瘦削,陰鬱,天生一張寡婦臉,把個白流蘇演成小白菜了,穿旗袍露出兩截小腿,像腫起的胡蘿蔔,更是倒足胃口。

    劇情倒是一字一句照著張愛玲小說原文來解讀的,從最初的胡琴聲到最後踢蚊香的小動作,一個細節一句形容也不肯放過,再玄的比喻也都落在實處。編劇蓬草是位「張迷」,寫完後自己覺著得意,輾轉托人想請張愛玲提提意見。然而張愛玲不見人,也不關心,只回了一句話:別改動《傾城之戀》的題目就是了。

    導演許鞍華當然也是「張迷」無疑,拍了《傾城之戀》還不算,多年後又將《半生

    緣》搬上熒屏,由曾被作家李碧華評價過「又像妓女又像癆病鬼」的梅艷芳飾姐姐曼

    露,倒也十分恰宜;然而由吳倩蓮飾曼楨,卻粗線條得令人難受,尤其她那振聾發聵的大嗓門,更叫人聽了連喉嚨都跟著不舒服,哪有一點點上海裡弄小家碧玉的婉約。

    但是影片的演員陣容十分強大,由陸港台三地精英列班上陣。黎明飾男主角沈世鈞,黃磊的男配許叔惠,葛優演姐夫祝鴻才,吳辰君演富家女翠芝,王志文演曼璐的舊情人張豫瑾——光看演員也值回票價了。怎麼樣都好過內地電視連續劇《半生緣》,蔣勤勤和林心如飾顧家姐妹花,演員倒也賣力,無可指責,可是本子太爛,同另一部由張愛玲小說改編的內地電視劇《金鎖記》一樣,直接演成了瓊瑤劇。那才真是背道而馳呢。

    再說關錦鵬的《紅玫瑰與白玫瑰》,陳沖的紅玫瑰王嬌蕊,葉玉卿的白玫瑰孟煙鸝,趙文瑄的佟振保,都有七八分勁道,勢均力敵,佈景也差強人意,林憶蓮的主題曲《玫瑰香》尤其蕩氣迴腸。聽說還是葉玉卿從艷星向演技派過渡的轉型之作,那麼算是碰到了好本子,很成功的了。

    但是後來我看到一篇蔡康永的文章裡說,這部片子最早的提案是由林青霞身飾兩角,扮演雙玫瑰。又叫我遺憾起來,因為最喜歡的男女演員就是周潤發與林青霞,周已經演了范柳原,林卻始終沒拍過一部張愛玲的片子,不能不叫我覺得缺典。

    好在她後來主演了三毛編劇的《滾滾紅塵》,同樣是香港湯臣公司出品,由嚴浩執導,雖不是由張愛玲小說改編,卻是以張愛玲本人為原型編的一部劇。三毛也是我小時候至愛的作家,由我愛的一位作家編寫另一位我愛的作家的故事,又由我喜愛的女明星來扮演,這真是一場視覺兼心靈的盛宴。三毛曾經寄了票子給張愛玲,但是張沒有理會,後來也曾在信中說「我不喜歡」,是不喜歡別人演繹她的故事,使她面目全非。

    然而拋開真實性不言,那片子是部經典,林青霞不負我心,演得絲絲入扣,淒艷動人,讓我看一次哭一次;秦漢的扮相也很接近我心目中的胡蘭成,是儒將的姿態。後來他們雙雙得了第十二屆金馬獎的最佳男女主角。電影主題曲是三毛自己填的詞,淒婉纏綿,與電影一起成為經典。

    余秋雨在悼念張愛玲的文章裡寫,林青霞曾對他說過,是張愛玲叫她瞭解並喜愛了上海——只不知道這句話是說在電影拍攝前還是後,所以也無法確定林此前是否「張迷」。

    劉若英是自認張迷的,她主演過電視連續劇《她從海上來》,扮演張愛玲,編劇和舞美都是用了心的,演得也還不錯,可是太過低眉順眼,小家碧玉,無論形象氣質比起林青霞都差得遠;而趙文宣的男主角,從佟振保到胡蘭成,就更是變味了。這時候張愛玲已經去世,倒是胡蘭成的侄女胡青芸看了電視,只評了一句:「劉若英太矮了。不像的。」

    有一次與黃磊夫妻吃飯,席間送了他們一本《西望張愛玲》,黃磊指著封面對孫莉說:「看,張愛玲應該是這種大女人的形象。」那一刻,我忽然想,其實最適合演張愛玲與胡蘭成的人,就應該是孫莉與黃磊這對夫妻檔,一個高挑冷艷,一個溫文爾雅,而孫莉又是黃磊的學生,年齡差距亦相當,豈非「張胡戀」天造地設的最佳拍檔?

    放眼中國影視圈的男演員,如果要選一個最佳的胡蘭成扮演者,既張揚又隱忍,既儒雅又風流,學者風範,才子脾氣……除了黃磊,還有誰?

    午夜,只點一盞小燈,開著電視,在幽幽的光裡看另一個時代的故事,想到不僅是作品的原創者張愛玲,便是拍《不了情》同《太太萬歲》的導演桑弧,合作《情場如戰場》的岳楓與林黛,拍《怨女》的導演但漢章,編《滾滾紅塵》的三毛,演喬琪的哥哥張國榮,演曼璐的梅姐梅艷芳,以及幫助張愛玲接洽了多部劇本的宋淇……也都已魂遊太虛,不禁叫人唏噓感慨,彷彿聽得遠處有依稀的樂聲響起,不是主題曲,而是黛玉「冷月葬花魂」之時的天際綸音,將我帶離自己的軀殼,跟隨畫中人游了一回離恨天……

    倘若天國裡也有電影院,而他們於彼重逢,當有新的宏片巨製奉獻給上帝與諸天使。

    5

    張愛玲在台灣雖然只是驚鴻一瞥,緣分卻從此結下。台灣青年幾乎人手一本張愛玲,讀得如醉如癡。難怪台灣女作家朱天文不無自豪地說:「關於張愛玲,大陸是比台灣晚了至少三十年。在台灣可以說,我們是讀張愛玲長大的,弱水三千取一瓢飲,每人都從張愛玲那裡取得了他的一瓢。這樣的文化構成,跟大陸的確不同。一言以蔽之,個人的自為空間。」

    張愛玲作品「回到」大陸是80年代以後的事——而且不是「全部」!——彼時港台文學襲擊內地,張愛玲隨之回流,讀者們驚喜而茫然,不是把她當成「出土文物」就是認做「美籍華人」,而主流文學更是帶著一絲本能的拒絕對其諱莫如深。

    香港許子東先生曾說:「有趣的是,一般當代作家如被人評為有『魯迅精神』、『老捨語言』或『沈從文風格』等,大都會感到光榮自豪。何以被認為是張派的作家,卻不是『劃清界線』就是『叛逃前身』,甚至有意無意都對張的影響感到焦慮?是否因為作家們不願被太有魅力的前人身影湮沒?或許人們對張愛玲的文學史地位仍有困惑?」

    而台灣作家就沒有這些顧慮,早在六七十年代時自稱「張派」作家的已經不乏有人,並奉張愛玲為「祖師奶奶」。這大紅大紫,究本溯源有兩大原因:一是1961年夏志清《中國現代小說史》(英文本)的出版;二是台灣皇冠出版社對張愛玲作品的系統推薦。

    夏志清,江蘇吳縣人,1921年出生於上海浦東,1942年6月自滬江大學畢業,1945年10月離滬去台北。據他自己回憶,從大學畢業到赴台中間的三年裡,「只參與過兩個像樣的文藝集會:1943年秋天我在宋淇兄嫂家裡見到了錢鍾書、楊絳夫婦和其他上海的文藝名流;1944年夏天我在滬江英文系低班同學家裡見到了張愛玲和不少滬江、聖約翰大學的學生,他們都是仰慕張愛玲而來的。」

    那位「低班同學」,指的是滬江大學英文系畢業生章珍英女士;見面地點,是在章同學巨籟達路661號的家中;1944年,正是轟轟烈烈的「張愛玲年」。不過當時的夏志清正在埋頭專攻英美文學,抱定宗旨不讀中國當代作品,因此對張愛玲所知有限。參加這樣的一個文藝集會,目的只是想「見到幾位愛好文藝的聰明女子」,倒不是為了慕張愛玲之名。在那天的見面會上,他的視線一直被一位美麗的寧波小姐劉金川所吸引,後來追求了許久而未果;對張愛玲反而印象不深,只記得「她穿的是一襲旗袍或西服,站著談話,笑起來好像給人一點缺乏自信的感覺。聽眾圍著她,好像也都是站著的。」

    此後夏志清在胡適的鼎力推薦下,得到一筆助學金,得以赴美留學,成為耶魯大學的英美文學博士生。在耶魯期間認識了第一任美國妻子,生了個女兒,可後來離婚了;第二任妻子是台大畢業來美的王洞,又生一女,可惜天生癡呆,不會講話,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這是夏志清生平至大憾事。

    夏志清1961年完成《中國現代小說史》一書,第一次讓美國人知道了魯迅、茅盾、老捨、錢鍾書、沈從文、張愛玲的名字。認為:「張愛玲應該是今日中國最優秀最重要的作家。僅以短篇小說而論,堪與英美現代女文豪曼殊菲爾、安泡特、韋爾蒂、麥克勒斯等相比,某些地方恐怕還要高明一籌。」《金鎖記》則「是中國自古以來最偉大的中篇小說」。

    該書一經出版,立即成為研究中國現代文學的熱門書,也是許多歐美大學的教科書。然而這時的夏志清與張愛玲其實並無交往,此前雖在上海有過一面之緣,張愛玲早已不記得了;他們的第二次見面,是在1964年3月的華盛頓,由「美國之音」中文部編輯高克毅做東,請陳世驤、吳魯芹、夏氏兄弟同張愛玲在一家館子相會。這在後文會有更詳細的介紹。

    此後,夏志清與張愛玲正式建交並開始通信。2004年10月,曾以一部自傳體勵志小說《曼哈頓的中國女人》蜚聲文壇的周勵女士兩次採訪夏志清先生,第一次在飯店見面,第二次則在他紐約哥大附近113街公寓的家中,並帶去了《她從海上來》的碟片。

    夏志清向周勵出示了張愛玲的多封來信,張愛玲用打字機打出的地址,既沒有用Eileen,也沒有用賴雅FedinomdReyhor的姓氏,只是一個「Chang」。信都是豎式書寫的,用的是薄薄的白信紙,黑色鋼筆字很清秀,每封信的最後總是要提夏太太王洞的名字。夏太太說:「張愛玲真懂禮貌,每一封信都要問問我和月珍(癡呆女兒)好。」

    談起張愛玲的兩任丈夫,夏志清餘怒未消,認為:「這個賴雅,因為窮得淌淌滴,一定要張愛玲流產!孩子對於女人就像生命一樣重要啊。張愛玲流產後真真是萎謝了。如果她有個一男半女,在以後寡居的幾十年中會給她帶來多大的欣慰快樂!我想,這可能是她在最後的《對照記》中既沒有胡蘭成,也沒有賴雅的照片文字的原因。這兩個男人實在都不值得她愛戀思念!」

    《中國現代小說史》將張愛玲第一次寫進文學史,這對於張愛玲作品而言,無疑是具有著里程碑的意義;然而對於張愛玲本人來說,卻似乎波瀾不興,草木依舊,她的英文小說的出版仍然很困難,她的經濟情況也絲毫不見好轉,而她的丈夫賴雅則更在經受著生死之危。

    真正對她的經濟狀況與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台灣「皇冠」出版社老闆平鑫濤。

    平鑫濤的名字,對於大陸讀者並不陌生,不僅因為他是《皇冠》雜誌的負責人,還因為他是「愛情教母」瓊瑤的丈夫;而對於本書來說,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時還是當年中央書局老闆平襟亞的侄子。

    20年前在上海,張愛玲的第一本書《傳奇》沒有交給中央書局出版,從此與平襟亞結了樑子,還惹下了「一千元灰鈿」的官司;20年後,她終於還是把出版權交給平家人了,而且,這一合作便是30年,直至死後。

    平鑫濤回憶:「1965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溫文爾雅的讀書人,我們一見如故,他很熱心地推薦了好幾位香港的作家給我,尤其是張愛玲。那時,張愛玲已旅居美國。聽到張愛玲的名字,我覺得又親切又高興,出版她的作品,絕對是一個很大的榮幸。《怨女》在1966年4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從此張愛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獨家出版。年輕時期的張愛玲和平襟亞先生的《萬象》雜誌結下深厚的文學之緣,而後又和『皇冠』愉快地長期合作,前後五十年,與兩個平氏家族的出版事業緊密攜手,這樣橫跨兩代的淵源,也許正如她第一本書的書名一樣,可說是另一則『傳奇』吧。」

    1966年4月,《怨女》由台灣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連出版《秧歌》、《流言》、《張愛玲小說集》以及《半生緣》等,遂掀起台灣的「張愛玲熱」。而「皇冠」的版稅亦成了張愛玲此後最主要的經濟來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張愛玲給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確提到:「我一向對出版人惟一的要求是商業道德,這些年來皇冠每半年版稅雖有二千美元,有時候加倍,是我惟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於紙上。

    1984年1月,她又在《皇冠》創刊三十週年紀念專號上公開發表隨筆散文《信》,聲稱:「《皇冠》我每一期從頭看到尾,覺得中國實在需要這樣一個平易近人而又製作謹嚴的雜誌。」「《皇冠叢書》近年來大量譯暢銷書,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對朋友說這條路走得對,推遠了廣大讀者群的地平線。」

    平鑫濤回憶:「張愛玲的生活簡樸,寫來的信也是簡單之至,為了不增加她的困擾,我寫過去的信也都三言兩語,電報一般,連客套的問候都沒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為了『快一點聯絡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過她住所附近一家雜貨店的傳真機轉達,但每次都是她去店裡購物時才能收到傳真,即使收到了傳真,她也不見得立刻回信,中間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習慣這種平淡卻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維持三十年的友誼而不變。」

    可見她們的友情不僅出於出版商與寫作人的合作,更是建立在彼此的尊重與體恤上。

    張愛玲顯然也是這樣想。她一直在為自己的「版權」爭取,卻並不對自己的「版稅」計較。大陸有人搜集了她的舊作擅自出版,她因此十分不悅,一度想訴諸法律,直到那家出版社願意回收那兩本書才作罷;然而後來當真授權大陸某出版社出版文集,稿酬只是菲薄的千字二十五元而已,她卻也欣然接受。只是因為那兩本書的印刷實在粗糙,才又不得不收回版權。

    相比之下,平鑫濤與《皇冠》出版社的「商業道德」可謂高尚,而合作方式又如此「安靜」,自是深得張愛玲之心。她後半生最重要的兩部作品《海上花列傳》白話本與《紅樓夢魘》也都由皇冠出版,此外尚有《惘然記》、《餘韻》、《續集》、《愛默生選集》以及帶有自傳性質的散文集《對照記》等,共計16部之多。

    夏志清曾在《超人才華,絕世淒涼——悼張愛玲》裡寫道:「張愛玲這幾年來校閱了皇冠叢書為她出版的『全集』,並新添了一本《對照記》,把所有要留傳後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說明,等於寫了一部簡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獲得了《中國時報》頒給的文學『特別成就獎』。張愛玲雖然體弱不便親自返國領獎,與多少敬愛她的作家、讀者見面,但她已為他們和世界各地的中國文學讀者留下一套校對精確的『全集』,可謂死無遺憾了。」

    ——她的第一本書《傳奇》沒有交給平襟亞,然而她的最後一本書《對照記》與生平作品「全集」卻交給了平鑫濤,這已經不僅是「傳奇」,簡直是「拍案驚奇」。

    更讓人感慨的是,張愛玲在去世前遺囑將所有財產交付宋淇。而宋淇則在四個月後(1966年1月1日)簽署了一份《委任授權書》:「本人茲委任台灣皇冠文學出版社有限公司獨家代理有關本人所擁有之張愛玲女士著作權在全世界任何地區之一切版權事宜,包括任何出版授權及其他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之一切改作和衍生授權。」同年,宋淇去世,其夫人宋鄺文美成為張愛玲作品法定繼承人。

    「皇冠」遂成了張愛玲著作版權的合法代理人與最大受益人。2003年9月11日,平鑫濤發表《版權聲明》:「所有張愛玲著作依照世界著作權公約和伯爾尼公約之規定,其著作權均仍有效存續,並未成為公共財產。本公司於張愛玲女士過世後,即獲宋淇夫婦委任全權獨家代理所有張愛玲著作之相關版權和法律事宜。」並申明除了他曾授權的哈爾濱出版社外,「所有未經授權或授權早已期滿之張愛玲著作版本均屬非法之盜印版」。

    此前,他曾先後授權給花城出版社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過張愛玲的作品,授權期為兩年。

    我手上便有一套花城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的「張愛玲作品集」,共十一本,「前言」將張愛玲和魯迅相比較著,然後得出結論說:「(魯迅)從《狂人日記》到《故事新編》中的作品,沒有一篇是重複的。相比之下,張愛玲從《沉香屑第一爐香》到《五四遺書》(按:其實應該是《五四遺事》,不知是作序人錯了還是校對紕漏)似乎始終沒有『長大』,唱的仍是同一種腔調。一個不能不斷地突破自我的作家,終究難以以『偉大』來形容。張愛玲只是一位創造了一種獨特風格的優秀作家。」我對此論斷非常不贊同,不知平鑫濤收回版權是否也與此有關。

    值得一提的是,平鑫濤曾透露,張愛玲生前還創作了一部自傳體小說《小團圓》,並且初稿已經完成,也有意交給皇冠出版。可是這部書的草稿現在哪裡呢?既然遺作已經完全交給宋淇,而宋淇又悉授平鑫濤全權處理,那麼這麼重要這麼有價值的一部自傳為什麼遲遲不肯刊印發行?難道是等待時機拋高售價?

    我在翻查有關張愛玲的各種資料中,曾經忍不住站起來兩次——

    一次是因為看到桑弧原來就是越劇《梁山伯與祝英台》的導演,頓覺遺憾不已——原來是他!我媽媽是越劇迷,我從小跟著她聽得最熟的兩部越劇,一部是徐玉蘭、王文娟的《紅樓夢》,另一部便是這《梁山伯與祝英台》,可從沒注意過導演是誰。原來便是桑弧。這可真叫我失神,那他可真配得過她了!倘若她嫁了他,可有多麼好!

    另一次是看到浦麗琳寫的《張愛玲、夏志清點〈海上花〉》裡說:「張錯從書架上取下一大一小兩個紙盒,抽出台灣皇冠出版社複印的相片、中文手稿影印本、書籍、卡片、英文稿《少帥》……」

    ——看到此我不由得一震而起,從前只知道她曾經赴台採訪張學良而未得,原來已經動筆了,還有英文手稿留下來,那麼如今那手稿在哪裡呢?打算何時印行?又打算請何人譯成中文?

    張愛玲寫的《少帥》!一個我最敬愛的作家來描寫一個我最敬愛的長輩,我多麼期待它!

    第一次聽說少帥的故事,也是從媽媽那裡。她稱於鳳至做姑姑,講起於、張兩家的淵源,與後來我在歷史課本上讀到的頗為不同,以至於我在歷史課上聽到「東北易幟」、「西安事變」這些大事件時,竟沒有把兩個張學良聯繫起來。陰差陽錯從大連來了西安後,一直對這個城市沒有親切感,直到接受貝塔斯曼邀請寫作遊記散文《緣分的西安》,赴西安事變紀念館拍照時,才忽然意識到:我竟是踩著前人的腳印在亦步亦趨呢。後來送外甥女就讀西北大學,看到少帥立的石碑,才知道西大原是張學良創建,不禁撫碑歎息良久。先生也是西大畢業,我對他笑言:我們兩人經歷背景沒半點相似處,追本溯源,一線因緣卻在這裡。

    多年來,我對張愛玲的《紅樓夢》劇本及《少帥》草稿好奇至死而又無可奈何。這兩年「張學」們一再打撈舊作,一會兒是《鬱金香》出土,一會兒是《同學少年都不賤》遺作問世,一會兒又說還有《小團圓》和《描金鳳》未完,現在又說有《少帥》英文稿……卻偏不肯痛痛快快地一次性示眾,非要抻著拖著,隔一年拋一點成績出來,撲朔迷離,真不知是真是假!

    老實說我對那個《鬱金香》就抱有懷疑態度,那充其量就是一個文學愛好者在刻意模仿張愛玲的筆調。說句刻薄的話——誰知道這時候哪個模仿者又躲在哪個犄角旮旯裡正狂寫《描金鳳》或是《小團圓》呢?擱兩年再拋一本「逸作」出來,反正死者長已矣,沒人同他對質。

    活著,就是這點佔便宜!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