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緬第二次大戰 第三節 文 / 柏楊
多數英雄,都已戰死,只有李泰興還活在人世,這大概是上帝見憐,他是在四國會議後撤退到台灣的,這一位名震滇西的傳奇人物,無論他的內心,或他的行動,都是典型的怪傑,然而,造成他那種怪傑性格的,卻是血淚的代價,和一個詩人故意蓬頭垢面不同,他不是為了怪而怪,而是慘痛的歷史使他那純孝的天性,有時候竟變成殺人魔王。
李泰興的父親早亡,留下無依無靠的母子二人,靠著給人縫紉和撿些山柴出賣度日,就在他十六歲的那一年,在鎮康趕街子上,「趕街子」,江南一帶叫「集」,黃河流域一帶叫「會」,鎮康每逢陰曆初一、十五兩天,四面八方的商旅,東邊來自昆明,西邊來自仰光,齊集鎮康,店舖林立,萬頭鑽動,他和他自幼就在一起玩耍的女伴──我們沒有辦法稱她為「女朋友」,在那個風氣閉塞的滇西,太洋化的名詞,似乎不太符合實際,實際上李泰興和他那鄰居女孩子趕了十里夜路,在天亮前趕到鎮康,覓了一塊接近十字街口的屋簷,擺下攤子,搬出他們的商品,村上婦女們繡的枕頭及布鞋,和他母親手紡的白粗布,以及加過工,用石灰泥染成,粗陋不堪的印花布等等,和武俠小說上描繪的一樣,大約上午十點鐘左右,幾個地頭蛇眾星捧月似的捧著一位警察前來通知他,要他快一點搬走。
「我們一早占的!」女伴抗議說。
「我的小心肝娘兒,」一個流氓說,「我一年前便佔下了。」
他們並沒有繼續調戲他的女伴,但他們卻把地攤上的東西統統摔到大街上,恁來往的人踏踐,和順手牽羊的偷去。十六歲,只能算是一個孩子,他不明白他為什麼被虐待,他向警察求援,警察卻責備他擾亂治安,他哭了,抓住一個最凶頑的人拚命,結果是可想而知的,在被暴打一頓之後,他被帶進警察局,關到第二天,他的母親由女伴扶著,趕到城裡,哭哭啼啼的向警察叩頭求請,才放了出來。
李泰興是這樣的被逼成匪,他和史慶勳一樣,背了母親,漏夜逃到緬甸,落草為寇,在當了土匪後,不到三年,那就是說,他還不到二十歲,便擁有為數四百的人槍,成為雲南一支最大的悍匪,專劫「趕街子」,被虐待的痛苦,養成他殺人不眨眼的性格,我們夥伴中沒有比李泰興殺人更多的了,那些過去欺侮他的地頭蛇全都抖成一團死在他的雙槍之下,他捉住他們,在燭火輝煌的大廳上設筵宴客,然後,縱他們逃走,在二百步之外,雙槍齊發,取他們的性命。
在反攻雲南的戰役中,他接受獨立第三十二支隊司令的番號,繼續搶劫鎮康的趕街子,但不再單純劫富濟貧了,他專搶共產黨的貿易公司,縱馬西歸時,就把戰利品分送各村窮苦的老百姓,所以他大小數百戰,從沒有一次失風,他就是魚,老百姓就是水,他每進駐一個村子,便採取共產黨當初困擾我們的那種戰術,先行封鎖,凡企圖越過封鎖線的,一律就地格殺,孟子曾經說過,唯不殺人者能統一天下,我似乎覺得,如果能正正當當的殺人,寧使一家哭不使一路哭,民心恐怕反而更會傾向於他。
李泰興是一個典型的老粗,但他有和張作霖相同的老粗的道理,他把他的部隊分為兩個梯隊,一個梯隊作戰,一個梯隊訓練,他對知識份子的尊重,超過我所知道任何文武全才的將軍,那些將軍們一旦獲得權勢,便自認為是萬能,只有李泰興知道他有許多自己所不懂的東西。
四國會議後,他背著他的老母,坐上飛機,飛往台灣,他的母親是不是健在,我不知道,求忠臣於孝子之門,我永不能忘記我眼前的英雄孝子們的塑像,而且,一直到撤退的那一天,他從沒有理過發,和女人的頭髮一樣長的披到肩上,在他那個單純的只知道忠和孝的腦筋裡,他認為國家所以弄成這個樣子,完全是沒有「真主」的緣故,因此,他曾在佛前發誓,不遇真主不剃頭。
現在,聽說這個殺人如麻的英雄,在台灣中壢做漿糊生意,我不知道做漿糊對國家的貢獻會不會超過他在滇西遊擊對國家的貢獻,但我知道,使他,以及和他類似的志士,淒苦的老死窗牖,實在是一個悲劇,國家並不擁有用不盡的人才,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