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斯坦福的銀色子彈

正文 一邊上課,一邊競標 文 / 王文華

    「今天的《華爾街日報》有沒有人要買?」當老師講得真的太無聊,又不鼓勵同學發言時,當天的《華爾街日報》就成為熱賣商品。「一份《華爾街日報》,以『荷蘭拍賣法』競標!」

    當競標訊息的紙條傳到各個同學面前時,大家開始鼓噪。一位同學在紙條上寫了幾個字回傳:「你懂不懂拍賣啊?你中有『一份』報紙,怎麼用『荷蘭拍賣法』?」(「荷蘭拍賣法」由賣方訂賣的數量和底價,眾多買方出買的標價和數量,買到的人統一付最低的成功標價。2004年Google的IPO,不用傳統的華爾街承銷商,而在網路上使用「荷蘭拍賣法」競標。這種方法適用於賣方的產品單一,但數量很多。)

    紙條傳來傳去,拍賣法終於確定。老師還在台上忘我地演講,一個交易市場已經在台下形成。原價1元的《華爾街日報》,改以「保留價格賣法」競標,時間5分鐘。買方不知道賣方的保留價(賣方願意接受的最低價),低於保留價的標不到,高出保留價的最高者得標。買方只有一次出價機會,必須憑自己的判斷,在紙上寫下願意付的最高價,把紙條折好後傳回給賣方。

    接下來的5分鐘,寧靜的教室內像嘈雜的紐約證交所一樣緊張。曾經在紐約證交所經手上億美金的同學,為了一份報紙也開始摩拳擦掌。因為得不得標,代表你待會兒會不會無聊。以多少錢得標,代表你的分析能力。這不只是在競標報紙,也是在競標自尊。

    五分鐘後,答案揭曉。原價1元的《華爾街日報》改以4塊半賣出。沒有得標的人嗤之以鼻,覺得得標者是破壞行情的冤大頭。得標者其實另有如意算盤,他打算做「市場區隔」,把《華爾街日報》的「投資理財版」和「行銷媒體版」分開來賣,再做一次競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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