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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理財篇 稟父母寄銀還債濟人 文 / 曾國藩

    【原文】

    男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男在四川,於十一月廿日返京,彼時無折弁回南,至十二月十六日始發家信,十二月除夕又發一信,交曾受恬處,受恬名興仁,善化丙子舉人,任江西分宜縣知縣,上年進京引見,正月初四日出都,迂道由長沙回江西;男與心齋各借銀一百兩,與渠作途費,男又托渠帶銀三百兩,系藍布密縫三包,鹿膠二斤半,阿膠二斤,共一包,高麗參半斤一包,荊七銀四十兩一包,又信一封,交陳宅,托其代為收下,面交六弟九弟,大約二月下旬可到剩受恬所借之銀百兩,若在省能還更好,若不能還,亦不能急索;俟渠到江西必還,只訂定妥交陳宅,毋寄不可靠之人耳,若六月尚未到,則寫信寄京,男作信至江西催取也。

    廿二夜,男接家信,得悉一切,欣喜之至!祖父大人七旬晉一大慶,不知家中開筵否?男在京僅一席,以去年慶壽故也,祖母大人小恙旋愈,甚喜!以後斷不可上樓,不可理家事,叔父大人之病,不知究竟如何?下次求詳書示知,男前次信回,言付銀千兩至家,以六百為家中完債及零用之費,以四百為饋贈戚族之用,昨由受恬處寄歸四百,即分送戚族可也,其餘六百,朱嘯山處兌錢百三十千,即除去一百兩,四月間再付五百回家,與同鄉公車帶回,不同縣者亦可男自有斟酌也。

    男自四川歸後,身體發胖,精神甚好,夜間不出門,雖未畜車1,而每出必以車,無一處徒步;保養之法,大人盡可放心,男婦及孫男女皆平安,本家心齋,男待他甚好,渠亦凡事必問,男所作詩賦,男知無不言。馮樹堂於正月十六來男寓住,目前渠自用功,男盡心與之講究一切,會試後,即命孫兒上學,每月修金四兩。郭筠仙進京,亦在男處住,現在尚未到,四川門生,已到四人,二月間即考國子監學正。

    今年正月初三,下詔舉行恩科,明年皇太后萬壽,定有覃恩,可請誥封,川國所最為切望者也,去年因科場舞弊,皇上命部議定,以後新舉人到京,皆於二月十五複試;倘有理文荒謬者,分別革職停科等罰,甚可懼也!在京一切,男自知慎,余容續陳,謹稟。(道光二十四年正月正月廿五日)

    【註釋】

    1畜車:自置車輛。

    【譯文】

    兒子國藩跪稟

    父母親大人萬福金安。兒子在四川,於十一月二十日回到京城。那時沒有折弁回湖南,到十二月十六日才發家信,十二月除夕,又發一封信,交曾受恬處。受恬名興仁,善化丙子舉人,任江西分宜縣知縣,去年進京引見,正月初四日離京,繞道由長沙回江西,兒子與心齋各借銀子一百兩給他作路費,兒子又托他帶了三百兩銀子,是藍布密縫的三包。鹿膠二斤半,阿膠兩斤,共一包,高麗參半斤,一包。

    荊七的銀子四十兩,一包。又信一封,交陳宅,托他代收,面交六弟九弟,大約二月下旬可以到剩受恬所借的一百兩銀子,如果在省裡能還更好,如不能還,也不要急於索取,等他到江西後必須歸還,只交代他一定交陳宅,不要托不可靠的人,如果六月還沒有到,那寫信給我,兒子再寫信到江西去催齲二十二日晚,兒子接到家信,得知一切,欣喜之至!祖父大人七十歲晉一的大慶,不知家裡開了筵席沒有?兒子在京城只辦了一桌,因為去年已做過七十大壽的緣故,祖母大人小病馬上好了,很高興,以後決不能上樓不可以管家務,叔父大人的病,不知究竟怎樣?下次求家裡詳細告知,兒子上次的家信,說付銀子一千兩到家裡,用六百兩還債和零用,用四百兩送親戚族人,昨由受恬處寄回四百兩,就送親戚族人吧,其餘六百,朱嘯山處兌錢百三十千,即除去一百兩,四月間再付五百兩回,與同鄉入京應試的舉人帶回,不同縣的也可以,兒子自有考慮的。

    兒了自四川回後,身體發胖,精神很好,晚上不出門,雖然自己沒有專車,但每次出門必定用車,沒有一處是走路,保養的方法,大人盡可放心,兒媳婦及孫兒孫女都平安,本家心齋,兒子待他很好,他也什麼事都請教,兒子所作賦,兒子知無不言,馮樹堂在正月十六日來兒子處住,目前他自己用功,兒子盡和他講究一切,會試以後,就叫孫兒上學,每月學貧四兩,郭筠仙進京,也在兒子處住,現在還沒有到,四川門生,已到了四個,二月間就考國子監學正。

    今年正月初三,皇上已下詔舉行恩科,明年皇太后萬壽,定有覃恩,可請誥封,這是兒子最為關注的。去年因為考場舞弊,皇上命令部裡討論,以後舉人到京,都在二月十五複試,倘若有文理荒謬的人,對主考官員分別給予革職、停科等處罰,很可怕的。在京一切,自己知道謹慎。其餘容以後再陳,兒子國藩。(道光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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