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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治家篇 致四弟不宜常常出門 文 / 曾國藩

    【原文】

    澄侯四弟左右:

    初六俊四等來營,奉到父大人諭帖,並各信件,得悉一切。弟在各鄉看閉閱操,日內汁已歸家。家中無人,田園荒蕪,堂上定省多闕1,弟以後總不宜常常出門,至囑至囑!

    羅家姻事,暫可緩議,近日人家一人宦途,即習於驕奢,吾深以以為戒。三女許字,意欲擇一儉樸講讀之家,不必定富室名門也。

    楊子春之弟,四人捐官者。吾於二月念一日具奏,聞部中已議誰,部照概交南撫。子春曾有函寄雪琴,似已領到執照者,請查明再行布聞。

    長夫在大營,不善抬轎,余每月出門,不過在五六次,每出則搖擺戰慄,不合腳步。茲僅留劉一胡二盛四及新到之俊四聲六在此,余俱遣之歸籍;以後即雇江西本地轎夫,家中不必添派也。

    此問軍務,建昌府之閩兵,昨又敗挫,而袁州克復,大局已轉,盡可放心,十月內餉項亦略寬裕矣。(咸豐六年十一月初七日)

    【註釋】

    1閥:通「缺」。

    【譯文】

    澄侯四弟左右:

    初六俊四等來軍營,奉父親大人諭帖,並各信件,知道一切。弟弟在各鄉看團練,近日預計已經回家了。家裡沒有人,田園荒蕪,堂上大人沒有人侍奉,弟弟以後總不合適常常出門的,拜託了拜託了!

    羅家結親的事,暫時緩一下。近來人家一當了官,便滋長驕奢的習氣,我常常以此為戒。三女找對象,我的意思選擇一個節儉樸實的耕讀人家,不必一定是富家名門。

    楊子春的弟弟,四人捐官的,我在二月二十一日已報告上去,聽說部裡已經討論批准,部照都交南撫。子壽曾經有信給雪琴,似乎已經領到執照了,請查明白了再傳播出去。

    長夫在大本營,不會抬轎子。我每月出門,不過五、六次,每次出去轎子都搖擺戰慄,抬轎的人腳步不合。現只留劉一、胡二、盛四和新來的俊四、聲六在這裡,其餘的都遣送回原籍。以後僱人即可雇江西本地轎夫,家裡不必添派了。

    這邊的軍務,建昌府的福建兵,昨日又打了敗仗,而袁州克復,大局已開始轉變,盡可放心。十月內的餉項也略為寬裕些了。(咸豐六年十一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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