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文 / 吳淡如
海誓山盟一時真
馬丁·路德金二世說:
啊!最悲慘的事業並非夭折早逝,而是活到七十五歲,還覺得自己沒有真正活過。
我說:
最悲慘的事不是戀愛失敗或沒有結婚,而是終老之後仍覺得自己沒有真正談過戀愛。
海誓山盟,到底有沒有用?
心是會變的。因為各種外在和內在的改變而改變。
「個性不合」使愛情變色,「味同嚼蠟」使婚姻變色,「人際鬥爭」使工作心情變色,回家則使家庭變色,人間更有無數個可能使各種諾言變色。
心是會變的。
不然,去翻翻你小時候的作文簿吧!許願做總統的,做了沒?許願做醫生的,做了沒?許願當老師的,做了沒?即使你的心真的一本初衷,難道沒有經過任何掙扎嗎?
你對自己的承諾都會變,憑什麼要求他愛情的承諾不變?
我們都嚴以律人,寬以待己。對愛情的聚散,據說有智慧的人都會勸你不如用平常心來看。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留不得,便捨得。
說來容易做來難。
我們都很貪婪,至少,想留久一點。
留得久也要留得好。那麼就需要一點點技巧,也可以說是愛情與婚姻的智慧。光是聰明(耳聰目明)不夠。只有在熱戀時候才能昏天暗地轟轟烈烈糊塗一時,但如果繼續任性下去,最初美好的戀情會像潑在沙地上的水一般不可收拾。
這個世界每一秒鐘都有戀情發生,能有「結果」的恐怕不到百分之三十;有「結果」的愛情,能夠白頭偕老的不到百分之三十(我是指,在其中一方魂歸西天時,兩人還能手牽手的);白頭偕老的老夫老妻中,彼此愛意多於恨意的恐怕又不到百分之三十。
海誓山盟的成功機率是千分之二十七。一百對中還算能琴瑟合鳴以終的可能不到三對。而這三對中,仍覺得愛情與當初盟約時一樣燦爛真摯的,可能不到一對。我想我的估計還算相當樂觀。至於那一對的關係,也很可能是「有他活不好,沒他活不了」的依存關係。當中齟齬難以數計。
對方願意和你海誓山盟,代表他重視你,把你的愛情放在心口上。懂得愛情的人,也須承認,諾言有它的時空限制。
許諾是容易的,保持承諾是困難的。
我記得以前念古詩時,曾經念過一首非常貞潔剛烈的詩,原文是:「我欲與君相思,長命無絕衰,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與君絕。」
翻成現代話應該是這樣子的:我想要和你天長地久直到永遠,除非冬天會打雷,夏天會下雪,除非世界末日,我才要跟你分別。
在讀這首詩時,我不到二十歲,幾乎沒談過什麼刻骨銘心的戀愛,對這種決絕的愛情嚮往得不得了,心中充滿觸電一般的感動。把愛看得比生命還要重的誓言,確實是很容易感動未經世事的心。
後來我才漸漸明白,發誓盡可以很壯烈、很有美感,保持諾言仍然困難。當情況有變,愛已不再,背叛諾言的人常常也是迫不得已的。他們多半在歷經掙扎之後,才決定毀棄約定,選擇自己內心的聲音。
他們背棄盟約未必是因為「喜新厭舊」,他們更不是「見利忘義」的陳世美。有時只因他們人生中的第一次選擇是錯誤的選擇。
記得我高中時有一次到同學家遇到同學的祖母,這位祖母看來很慈祥,但從我第二次到她家後,一遇到我就訴說自己的不幸,把一生悲劇歸因於她那個十年前琵琶別抱的老公,並且咬牙切齒地痛罵那個後來嫁給她前夫的狐狸精。說到激動處,不能自己,我非常害怕她心臟病發作,不敢走開,只好靜靜當個傾聽者。
傾聽別人的故事,從我小時候開始就是我的樂趣,所以我的表現可能比其他人有耐心一些。老太太喜逢知音,一遇到我就滔滔不絕。
我問她的孫女,要不要建議她祖母看心理醫生。她孫女嘴一撇說:「管她呢,她沒有恨,活不下去。」
這位祖母級人物,據說在祖國大陸時家世顯赫,是名門之後,年輕時也是一代佳人。來台之後,比從前辛苦一百倍,所幸她持家得法,拉扯了幾個孩子長大,家境轉好之後,老公卻矢志要跟她離婚。
「想當初他追我的時候,我們上海有什麼新來的舶來品,他都往我們家送,還對我海誓山盟,說我不嫁他,他就去跳黃浦江,愛我要愛到太平洋海水干。我辛辛苦苦為他持家,他卻這麼沒心沒肝,我就是死了,做鬼也要找他把賬算!」
老太太說話抑揚頓挫,還會押韻。起初我蠻同情這位老太太,對我的同學說:「你的奶奶很可憐哪。」我的同學卻又不以為然,冷笑道:「如果我是我爺爺,我老早就逃走了,不會撐那麼久。」
原來老太太脾氣一直很大,稍不順心,就在家摔碗摔筷,至今仍在家虐待我同學一家大小。「我爸爸背上有一道長長的刀疤,就是他念高中的時候被我奶奶砍的,他頂了嘴,我奶奶的刀就咻地飛過去!」
有一次我終於見識到「飛刀奶奶」的厲害。我剛探頭進她家的門,就看到一把鍋鏟咻地從我眼前十厘米處飛過。
「你們都想害死我,叫我吃這麼鹹的東西!」我聽見老太太以尖銳的聲音咆哮,「你們都站在那個老不死的那邊,想早日叫我死,我老早就知道!」
老太太在她的時代是個「知書達禮」的人,年輕時還拿到了大學畢業的學歷,來台吃過幾年公家飯,所以她在面臨婚變時,比一般人冷靜,懂得運用法律的力量。一直到十年後,她還企圖以各種罪狀控告當初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而判決離婚的老公。「我祖母有幾次在法院裡破口大罵法官偏袒男性被法警攆出來的紀錄。」同學悄悄告訴我。
後來我曾隨我的同學探望她爺爺。她爺爺因中風而不良於行,由「新奶奶」照料著。那個新奶奶溫婉善良,看來一點也不像「狐狸精」。那時她爺爺說話咿咿呀呀並不清楚,都由「新奶奶」委婉翻譯,兩人眼神相交,甚是甜蜜。
我也注意到她爺爺家前門的玻璃窗全破了,問「新奶奶」:「發生了什麼事?」
「新奶奶」無奈地說,昨天,「飛刀奶奶」又前來鬧事,她不開門,飛刀奶奶拿了掃帚柄,把每一扇玻璃都撞破,她找人修,那人還沒空來。
嘿嘿嘿……這個真實的婚姻故事夠黑色吧!
這個有點偏激的故事,使我思索「海誓山盟」到底是怎麼一回事。一味指責在愛情中背約毀信的人是混蛋並不公平。
飛刀奶奶的老公固然變心,但飛刀奶奶在歲月流轉中也不是全無改變:也許是老公變心使她性情大變,但也許是她先由一個有點驕傲的富家小姐,變成潑辣暴躁的恐怖主義者,愛情才變質的吧!
海誓山盟能不與時俱變,當然是很令人感動的。像我在《緣定逃不了》書中,就曾寫過另一個我親眼目睹的故事——《情人逃不過我的眼睛》。一位名叫小虎的北京青年,從初戀開始愛那個比他大九歲的表姐,愛了二十年,歷經「文革」下放,其間他表姐被迫接受與另一個人的無愛(甚至還有恨)婚姻,生了三個孩子……他的初戀還是燃燒了二十年。如今表姐年已四十餘,他仍孑然一身等在那裡,即使在日本留學期間,多少東洋女子癡心愛他,他都不為所動。
人間自是有情癡,不必海誓山盟。真正的盟約,不是說說就算了,也不是說來給情人高興,是刻在別人看不到的地方——自己的心頭肉上。
以前到中文系旁聽,一位教授說到「不負舊盟」時,總推崇民國初年推動五四運動的胡大師,說當時許多人自以為是知識分子,一喝了洋水就放棄不識字的髮妻,只有胡大師始終如一,未曾喜新厭舊,實為一代表率云云。
從表面上看來,胡大師對婚姻重諾守信真是典範,但事實上,我想他是「甘苦誰人知」。在我看來,承受這樣的重諾很悲哀。
胡太太纏小腳、不識字,只愛打麻將——我不知道他們夫妻數十年,靠什麼溝通?用什麼瞭解?
據說胡太太聽說那一代知識分子吹起一股換妻風,曾拿菜刀在胡先生眼前亂揮,說:如果你敢不要我,我就把你的孩子全部砍死!
唉唉唉,如果你是胡先生,你何去何從?
如果兩人已變成愛情絕緣體,被迫遵守海誓山盟,是很辛苦的吧!真是一生悲劇!連我們的大思想家都避免不了這種悲劇。
我欣賞的是海誓山盟的美感,我不欣賞的是,在愛情危機層出不窮時,不懂得補破網或接受變局,拿海誓山盟來膠柱鼓瑟,只知問他:你當初那樣愛我,如今怎可背叛我?
那是只把愛情看成一個定格的鏡頭。
其實愛情是一部電影,它的劇情和長度,你都無法掌握。你只能盡人事而聽天命。
當愛情情勢到了該有承諾的時候,熱烈大膽地憑心中感覺說吧!但萬—……也請勇敢大方地擁抱現實結果。
我曾經在《不是真心又何妨》中創造了一個「新名詞」,叫「WeekendLover」。
別吃驚,可不是單指一夜風流。在愛滋病如黑死病的今天,一夜風流並不好玩。
雖然愛情認真了也不一定如何,不認真卻不好玩。一年會一次面很不人性,一周,不太長也不太短。
我理想中的WeekendLover不是速食式的,是保持自由空間的固定伴侶。不住同一屋簷下,一個禮拜才見一次或數次的有情男女,一定捨不得把珍貴的時間用來吵架。攻擊愛人的弱點,也沒有足夠的時間日久生厭,或覺得愛情索然無味、難以繼續。
小別勝新婚。
愛情原來需要時空阻隔。緊緊相隨,固然恩愛一時,可是日子久了,天天看對方蓬頭垢面、袒腹、挖耳垢、擦鼻涕,唉,當時的浪漫愛情火,不知不覺已長了腳逃逸而去。
愛人的時間原來需要一點節制。也許兩個人有緣有分的時間是固定的,像一瓶份量有限的酒精,打開蓋子太久,所有的甲醇都會自然揮發,只留下平淡如水。
有時關起蓋子來,保持濃度,才是上上策。
宋朝的詩人秦觀是有先見之明的,他在寫牛郎織女時,說:「兩情若是長久時,又豈在朝朝暮暮?」「金鳳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WeekendLover式的夫妻或情人,應可勝卻人間無數吧!有一點距離是美的,有一點阻隔反使愛情不容易消失。
你不相信?君不見很多人激烈的愛情長跑了很多年,父母反對,環境懸殊,門不當戶不對,他們還是要打破頭愛到底,一旦有情人終成眷屬,卻在不成比例的短時間內各奔東西,徒然讓很多人為之感歎「相愛容易相處難」。
因為我們太貪心了,偏要朝朝暮暮不可。我們常像牛郎織女,一旦愛上,如火如荼,男廢耕,女廢織。太接近愛人,看見不浪漫的生活現實,又迷失了自己。
WeekendLover當然不適合每個人。但,也許適合很需要自由的某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