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 文 / 吳淡如
訂做他並不難
沒有任何人是為他人量身打造的,上帝都做不出justmake的兩個人,你想在認識他之後,把他「創造」成你要的樣子,當然不可能。
人在幼年時期,大部分會形成日後人格的因素都已具規模,到二十歲之後,不要企求他為了愛情做急轉彎。
不少男子在追求一個心儀的女人時,口口聲聲說:「我會為你做任何改變,相信我!」當時,他確實相信自己能海枯石爛地遵守種種承諾,但時日一久,諸事隨風而逝,「我還是原來的我」。
有一個實在沒辦法再為女友改變什麼,最後選擇什麼都不要改變的男子,曾經如此撰文自嘲:「自由誠可貴,愛情價更高,直至山窮水盡無路可逃,始悟喘口氣歇息之重要,不如逃之夭夭!」
不要責怪男人,女人過了二十歲之後,也是「萬變不離其宗」。兩人本質上能相符最好,若有齟齬,不如尊重對方,婚姻愛情又不是牙齒矯正器,「溝通」也不是萬般皆能的牙醫師——何況,上牙科診所的感覺,總不是很愉悅。
一個需經現代婚姻專家多次所謂「溝通」才能勉強維持的婚姻,就好像永無止日地上牙科診所一樣,太累了,不是嗎?
許多人上完一整天班,想與愛人一起喘口氣,不料家庭內的溝通比跟上司溝通更難。
言語上的溝通,也未必使人衷心悅服。他心不甘情不願地為你改變時,一定同時給你一張難看的苦瓜臉。
每個人都應該明白,被強迫的人是不快樂的。我記得卡內基提過的方法:
當一個父親看見自己的兒子心不甘情不願地奉命掃庭院落葉時,他並沒有苛責他,也未對他說教。父親只是很誠懇地讚美:你把落葉掃得多麼乾淨,落葉堆成的小山多麼漂亮。
兒子的眼睛開始發亮,打掃的動作越來越帶勁,這一件枯燥的家庭勞動,忽然變成娛樂。他從來沒發現,掃落葉是這麼有趣的工作。
是的,讚美勝過指責。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既然有情人難得相會——與其糾正他不合你意、不信守承諾的地方,不如讚美他使你滿意的優點。即使是只達到你所要求的百分之一,也不可忽略。
不久你會發現,百分之一呈等加級數遞增,他的表情、聲音都有正面變化。
只要有耐心,誠懇地讚美他。找不到可以讚美的地方?不可能吧?當初你喜歡他,一定欣賞他某個地方。如果連該稱許的百分之一也找不到,那麼,還猶豫什麼?果決說再見吧。天下有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工作,但不該有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愛情。那根本不是愛情。
讚美那百分之一,對百分之九十九的不滿,秉持「不同意,但可以接受」,是訂做一個他的捷徑。
沒有越談越糟的愛情,除了你是一個不懂讚美的女人。在「永續經營」的愛情中,「你做得太好了」可能比「我愛你」來得重要。後者可能成為老套,前者每一次出口,都令人高興。
做個寬宏大量的女人
我認識一個老太太。她已經七十多歲了。
上一次看見她時,是在老先生的葬禮上。
雖然她和先生從來感情不睦,但人死了,還是很傷心。她的眼睛哭得像胡桃一樣,每個人都知道她很傷心。有人過去安慰她:「你先生也八十歲了,去的時候笑瞇瞇的,他這一輩子過得夠好了,你不要太傷心……」老太太卻氣呼呼地說:「他死得倒好哩,我可不好過,他在外面的姘頭,我至少還有兩個沒抓到!」
最妒婦人心。
女人的嫉妒一向令男人頭痛。所以從前有七出之條,男人可以以妻妒之名體掉妻子。但是,有多少女人因為這個理由被休掉呢?史無可考,我想並不多,因為,古代能有本事嫉妒的妻子多半有另外的條件,比如說美麗受寵,或有有財有勢的娘家做靠山,或老公基本上就怕她,在那個只要因嫉妒就會失去保障的時代,想當妒婦,還得有點本事。
楊貴妃就是一個醋罈子,野史上記載,她因吃醋吃得太厲害了,唐明皇受不了,為了威嚇她,叫人把她送回家。楊貴妃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地剪下一綹頭髮,送給唐明皇當臨別禮物,這才使唐明皇打消了送她回家的念頭。不過,如果那時候她懂得回娘家的話,可能就不會有後來死在馬嵬坡,花鈿委地無人收的慘劇發生。被休總比被吊死好。
嫉妒的原因,可歸因於佔有慾。從前的女人沒事待在家裡,只好把能量轉為嫉妒。有的只是不敢說出口而已。像大紅燈籠高高掛之類的事件,丈夫枕邊無愛,成群妻妾鬥得你死我活的景況,不勝枚舉。一缸女人關在狹小的四合院裡,像一群不得不撕咬的斗魚,將生物界的原始競爭發揚得淋漓盡致。
現代的女人,並不需估量自己的實力才嫉妒,而男人所受的引誘因素,又比從前強得多。現代善爐的女人,該嫉妒時幾無阻攔,嫉妒得離譜的不但讓男人頭痛,也讓男人周圍的人頭痛。
辦公室裡的大小耳朵很容易聽到誰家有妒婦的消息。從前有個同事在公事應酬或聚餐時,下意識地會搜集一些不可能有任何坐台小姐的餐廳的火柴盒以向老婆報告。有一回,不小心供認和某同事一起欣賞牛肉場,結果害該同事當晚被自己的老婆痛罵兩個小時,責怪他不該帶壞她的老公。
有個同事的老婆會在大家忘情唱KTV時氣沖沖地衝進來,看看老公是否所言屬實,然後以非常凌厲的眼光掃瞄在座的女同事,似乎在看,哪一個可能成為將來的敵人。
以上只是誇張一點的例子。但是,每個女人都難免有點嫉妒心。絕大多數的人不許男人在自己面前以目光追隨漂亮女子;當他不小心稱讚一個妙齡女郎時,便疑神疑鬼,不知他是否正盤算不法情事。
其實,寬大一點又何妨。如果你能先測知他的意圖,先行開口稱讚他欣賞的人,他可能會因此感激涕零。反正稱讚別人,你又沒有損失。懂得稱讚別人。欣賞別人優點的女人,才能真正收納他的心。廣結善緣之後,他還能背著你做什麼?若敢,為你譴責他「人在福中不知福」的人一定很多。不榮你自己動手,徒留笑話。
這麼容易的事,兩全其美,為什麼不做呢?
樂在工作
寫書的時候是很快樂的,不快樂的事我不會如此努力地做。
這裡可以說些心中話,關於我的工作。
所謂心中話,是平時沒機會寫在文章中,也不能沒頭沒腦說給朋友聽的話——並不是朋友都沒道義,而是我怕沒人對這些話感興趣,何必自討沒趣呢?所以只能借寫作的機會給自己一點犒賞,寫出來罷。
我在這段日子裡看了很多漫畫書。剛開始時是因無聊,在書店買了《東京愛情故事》,然後回家看,掉了一把眼淚,才發現自己還是相當幼稚且濫情的動物。然後,欲罷不能,又看了《愛情白皮書》、《同班同學》……成了一個「週日漫畫迷」。看完了,還冒用同學妹妹的名字在附近某家租書店租大部頭的漫畫書看。老實說,漫畫書讓我覺得很愉快。津津有味地看著漫畫,也是對童年被禁止看連環漫畫書的一種反動吧。
柴門文並不以漂亮的漫畫人物取勝,她編的漫畫情節是很動人的,不過日本人也太誇張了,最近還封她為「戀愛之神」。我最喜歡《東京愛情故事》,裡頭的人物很可愛,有很多缺點,但也懂得寬容別人的缺點,很微妙的愛,很坦然的分手,表現出很都市化的。乾乾脆脆的愛情。作為一個讀者來說,我欣賞她的人物和故事。
就一個小說作者而言,我明白,要在尋常愛情故事中,釀造那麼鮮明的現代人物,是不容易的。她用圖畫把故事說得很好,那是每一個都市男女都會感興趣的題材。有些寫小說的人總愛誑自己,拿很多主義呀結構呀佈局呀來為自己的文章美言,其實,一個故事不論被說得怎麼偉大,它都必須具備好看的要件,否則,只好留著自己看或請某些所謂批評家看了。
我一直在檢討自己寫的故事好不好看。別人喜不喜歡是一回事,但好不好看是很重要的。如果有人告訴我,那個近十萬字的故事可以一口氣看完,我就會在心中大喊阿彌陀佛,善哉!一個不讓大家棄書而逃的故事至少不算失敗。
話說,不久前我又看了一本叫《漫畫狂戰記》(Comicmaniacbattleera)的書,是日本漫畫家島本和彥的作品,它把漫畫家畫成神風特工隊似的,不眠不休。互不相讓、爾虞我詐。那種為了畫漫畫竭盡最後一滴血的狂熱,使人感慨萬千。沒想到這些為大家娛樂而努力的人,竟是需要如此拚死命而後已。島本和彥最後還寫了漫畫家十訓。我想把畫字改為「寫」字,大概也可以借來形容我寫小說的決心(雖然有點誇張)。
那就是——拚命去寫!超越自己的界限去寫!按照自己的夢想去寫!抱著無限信心去寫!破釜沉舟地去寫!忘食地去寫!睡飽了就寫!天天都要寫,到死而後已!失敗了,重新寫!
還真有異曲同工之妙!以上十者我只做了十分之二,可見還不夠努力,可以再加強。從此以後,我不敢再說自己為寫作奉獻犧牲有多大了。
其實,寫小說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有人問我,會不會遇到瓶頸?
一個以此為志的人沒有權利讓自己遇到瓶頸。平常就應為瓶頸做準備,必須具有日本式的上班精神,小感冒傷風,沒有理由請假。
Ienjoyit!
多年來,又走了好長的路,在這段時間內,我出國遊學、回國、失業、復業……試過做別的事,以抑止自己的「寫作狂」,至少,分散一點自己的注意力。
我還是一直不斷地寫。好像安徒生童話裡那個穿紅鞋的小女孩,穿著受詛咒的紅舞鞋,拚命地跳舞,完全停不下來,彷彿冥冥中聽到了那樣的音樂,非得跟著旋律跳舞不可。在我最快樂的時候可以寫,最難過的時候也可以寫,無時無刻不可以寫;在速食店裡可以寫,在人來人往的大辦公室也可以寫,無地不可以,只要我願意,好像有那麼一點「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味道。
因為無時不在寫,所以它佔據了我所有的思考空間,變成了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別的事很難吸引我的關注。老實說,我很怕遇到好久不見的朋友,或者朋友的朋友,因為他們看到我時總喜歡問:「喂,你還在寫作嗎?」(拜託,如果我們有機會見面,請不要問這麼見外的話。)我總是覺得很尷尬,不知該怎麼回答。打個比方說,這跟問一個歌者「你還唱歌嗎」是一樣令人難堪的。寫作是一件相當寂寞的事,你埋首兩三個月,未必能寫出任何作品來,等到可以付梓時,又是兩三個月後的事了。當然,「你現在的書賣得好不好?」「我希望你能寫出比較偉大的作品……」等句,都在禁止之列。「你有沒有筆名?」更不能問了。雖然我不斷被問及同樣的話題。
以上要求乃屬寫作者之基本尊嚴。
有時候我也會被問及一些屬於好奇性的問題。比如,「你平常的寫作靈感從哪裡來?為什麼會有寫不完的題材?」事實上,雖然老話說太陽底下沒有什麼新鮮事,但認為題材寫得完的人未免太低估造物者的魅力,我們只不過如同恆河泥沙中之一顆,眼觀世界不過二三十年,一下子就想看盡?想得太美。只要你肯,我相信這世上的事看不完,也寫不完。也有有志於寫點東西的人會這樣問:「我怎麼找到題材?不知道有什麼好寫的。」我其實很想這般回答:「那就不要寫。有題材才能有感而發,沒有,就不要無病呻吟。」也許我們都讀了某一課的「國中」課文,名為靈感什麼的,因此每個人都相信,靈感第一。「靈感」這一個詞,聽來像鬼魅,來無影,去無蹤,突然叫人Z徨不已。靠靈感,有志寫作者恐怕都將淪為路上的凍死骨;建立一個或多個獲得資料的管道,比靈感可靠得多。
靈感是人工製造的。對於專業寫作者而言,管道是正職,靈感是兼差,別想靠兼差活下去!
寫作的路程中經歷的事很多。不久以前某一個成名已久的名家特地寫信給我,叫我有點良心,不要再製造文字垃圾。大義凜然,大有為民除害之志。偏偏我這個人,很有報復心——我偏要一直寫下去,不溫不火、四平八穩、健健康康地繼續寫下去,寫到海枯石爛而後已。
我發誓,等我馬齒徒長之後,絕不以打擊後進為樂!
以上只是發發牢騷而已。
前不久看了一部電影,珍康萍的《鋼琴師和她的情人》,簡直是恐怖片。我說它恐怖片,可能因為它擊中了某個心中的弱點。
鋼琴師丟掉了她的鋼琴之後,才開始學說話,和外界溝通,終於,「她快快樂樂地過日子……」。這大概是所有選擇依靠「內心的聲音」過活的人惟一的出路、僅有的救贖。
是不是只有丟掉了我的筆,我才能變成一個正常人?當我向一個朋友提出這個問題,他很不留情面地笑道:「萬一如此,你可能會變成一個瘋子。」
哈哈,我的境遇比鋼琴師還淒滲。難道,毫無救贖的餘地?還是,它本身就是一種救贖?
我確實有點孤獨。傷心的時候不需人陪,快樂的時候也希望自己獨享,多少有點難纏。
在經過這麼久的時間之後,我已經接受了一個事實,那就是,還是得跟難纏的自己鬥下去,以期待慢慢改良。
把保齡球當豌豆
每一個女孩,都曾經幻想自己是一個公主。
我從前曾經莫名其妙地喜歡過一個有關公主的故事。大部分女孩都讀過這樣的故事:
從前有一個王子的母親,非常積極地想找一個公主做兒子的新娘,找了半天,總是不能如願。很多女孩自稱是公主,不過,她們都沒有逃過這個母親挑剔的眼睛。
直到有一天,有一個飢寒交迫的女孩前來敲門。
「我是一個公主。」
落魄的女孩如此堅稱,她驕傲地要求一切有關公主的待遇。
當女孩吃完晚飯,準備就寢時,好戲悄悄上演了。
王子的母親在床上放了一顆豌豆,然後辛辛苦苦地在豌豆上頭鋪了十二層被單。
「你昨夜睡得還好嗎?」
第二天早晨,正準備早餐的王子母親試探著問睡眼惺忪的公主。
「啊……」公主大言不慚,「還好啦……只是……床底下凹凸不平,讓我的背怪難受的。」
王子的母親大喜過望,馬上宣佈她已為兒子找到一個真正的公主。
這個故事的基本邏輯是:真正的公主從小嬌生慣養,必能以她脆弱而敏感的皮膚感覺到十二層被單下那顆被壓得喘不過氣來的豌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