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文 / 吳淡如
第一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不可思議?未必。我有一個朋友A,她行為思想向來浪漫,由於過去幾番破碎的戀情在她心靈上留下不太愉快的記憶,所以她立志嫁外國人,「因為本國的好男人太難找了」。
因而每一年她自助旅行兩次。皇天不負苦心人,在尼泊爾這個牛鬼蛇神混雜的地方,她終於遇到她目前的法國夫婿。
「在波卡拉的一個旅館裡,我看見他——一個長相斯文。瘦小的法國人,正一個人坐在露天餐廳裡大快朵頤。由於該餐館已經沒有位子了,所以我就借這個機會過去問他:我可以跟你坐同一張桌子嗎?」
法國紳士當然彬彬有禮地同意,然後她以一口不流利的英文和他聊了起來。旅途上兩人都很孤單,因此溝通得非常愉快。當晚他邀她到他的飯店(因她表示尚未找到住宿地點),兩人開始使用bodylanguage(身體語言)溝通。過了幾天,法國人跟她到了香港玩耍,此後終於步進禮堂。如今她已是兩個孩子的媽。
她努力的過程當然很難一語道畢。但毋庸置疑,她的搭訕勇氣鑄造了這個姻緣;而她的西式作風——一夜春宵是打入他心扉的好處方。
你認為如何?
第二是:相見不如不見
孤單的人在旅途中最容易談戀愛,因為孤單是最好的戀情酵素,而人在異鄉的孤單更是致命的春藥。朋友B有這樣的經驗:她在長江三峽的豪華渡輪上遇見了一名富有的香港男孩。那個晚上,B在甲板上欣賞月湧大江流的景色,忽然覺得吉他聲淙淙,尋聲過去,好一個俊俏的大男孩正在彈琴。
「哪一剎那,我已經愛上他了,我認為他就是我要的人。」她對他含情脈脈,他也對她微笑。當晚她支開了她那兩個嘰嘰喳喳的同伴,和他唱了一夜清歌。船程乍止,她真希望自己能立刻跟他走。
後來她屢屢請假到香港住五星級飯店,為的就是和他多些日子相聚。「不過,來往半年後,我發誓再也不要見到他了。」
為什麼?
「我發現他其實是個花心大蘿蔔,也就是跟誰都能上的男人。他也沒有正當工作,純粹是靠女人吃軟飯的傢伙……看久了也不覺得他有多英俊,愛上他全然是當時的『環境所適』吧,那時只感覺,此情此景,能談個天長地久的戀愛有多好!」
只可惜新鮮感消失,連「曾經擁有」的感覺都不那麼美麗!他發現她不夠溫柔,她認為他虛有其表,一切只能如夢幻泡影。
第三是:時間一到形同陌路
這可以舉已婚朋友C的艷遇來說明:她參加旅行團到夏威夷,帶團的導遊是比她年輕三歲。堪稱強壯的小伙子。當晚自由活動時,他秘密地單獨邀她到夜總會共舞,兩人玩得好瘋,又喝了不少酒,回到旅館後,她故意藉著醉意要到他的房間去(導遊通常自住一間房)。
繾綣至半夜,她才躡手躡腳回到與同事一起住的雙人房去。此後由於行程緊湊,兩人只能眉來眼去。
回到台灣後,不能忘情的導遊找到她家的電話號碼,打電話暗示她,卻狠狠吃了閉門羹。因為她一聽到他的聲音立即冷著聲音說:「你打錯了。」惟恐此一風流艷事傷及她的正常地位,演變成「致命的吸引力」可就不妙了。
這種艷遇,只是「打打野食」,不當真。旅行時放鬆心情,回去後即嚴陣以待。
當然,旅行艷遇的結果是受女性心態主宰的。女人的心態具有相當大的決定權。
不久前還有個可怕的傳聞:一個台灣的女孩到法國自助旅行,結果在當地遇到一個多情的白馬王子,纏綿三個月後,她必須回來。那個白馬王子在她上機前送她一個小禮物。上飛機後她打開它,裡頭是一個小棺材,裝著一個骷髏,上面寫著:AIDS(艾滋病)!果然她……
雖然我認為這是一個男人編出來嚇唬女人天涯艷遇的小故事,不過,想艷遇者在這個世紀確實得注意:
一、認清對象!(至少對方不能是專門騙女人的職業騙徒。)
二、看緊荷包!(搞清楚他要你的人還是你的錢?)
三、請用保險套!
殺風景的約法三章如上。
別做BMW
注意,不是別「坐」BMW(寶馬車)。
BMW是有人靈機一動發明出來的洋徑濱英文簡寫,意謂BigMouthWoman(大嘴女人)。(如果你覺得它解釋為BananaMouthWoman,嘴像香蕉一樣大的女人更傳神的話,也沒什麼不可以。)
上班族男性都很怕BMW,一當她們靠近,他們就趕快停止公事或私事上交換意見的行為。如果你每次走近兩個小聲談話的人(不一定是男性),問他們:「你們講什麼講得那麼高興?」而他們馬上三緘其口或異口同聲說「沒有」時,小心,你可能已經上了BMW的名單。
天真坦白是一個女人的可愛處,但若不分青紅皂白,什麼事從耳朵進去就打嘴巴出來,從來不經腦袋過濾的話,那可就大大不妙。你會發現,為什麼你這麼熱心。誠實、仗義執言。見義勇為,而別人並沒有感激你。這就有兩個可能,一個是你管得太多,一個是腦袋想得太少。也許這是你的一貫作風,很難改變,但上述那種別人一見你就閉嘴的狀況,可能無可避免。
有些事情是不能耳朵進嘴巴出的。
比如別人家的家醜:誰誰誰和誰有一腿、誰的老公有外遇。誰和男朋友分手傷心得想自殺……這一類倒霉事,傳了是缺德,去安慰也大可不必。否則會有如下結局:當你仗義執言說「反正你那個男友本來就花名在外,風流好色,離開他也算是你的福氣……」沒兩天後,人家和好如初,所有的壞話全變成你講的,兩人一起視你為仇敵。
一種是某人討厭某人:很多BMW以為,A討厭B,所以,為了表示她和B站在同一陣線,便把A告訴她的壞話全向B傾訴。你以為這樣可以使B覺得你很可愛嗎?不!在B情緒惡化的同時,可能也把你打了個大叉。此情況的B也常是主管,即使他沒有同時憎惡你,也只會把你當「佞臣」使用。
很多話,說者無心,傳者有意,傳話人比不一定說了那話的人來得可恨。破壞兩人友誼的其實是傳話者。
另一種是以訛傳訛:「我妹妹說昨天在××百貨看到你男朋友和一個女的在一起,好親密喲,你要不要問問他那是誰?」這種BMW已達三姑六婆之境界。聽了此話的女人又氣又急,跑去興師問罪,男友承認,不免大吵一架;不承認,也徒增糾紛,說不定根本看錯人。很奇怪,有些女人在看別人時兩眼全開,看自己時兩眼全閉。
家庭式的BMW,則是在老公回家後,一定要把東家長西家短傾倒完才肯閉上眼睛睡覺的女人。「她甚至連在做愛時都說著隔壁家狗的事!」一個找心理醫生咨詢自己某種功能不正常的中年男人如此吐苦水。
我確實在辦公室看到不少BMW,她們連男同事常常對電話輕聲細語,都一口咬定人家有外遇且到處傳播,不管認不認識人家老婆,她們都覺得掃除妖孽責任重大,責無旁貸。
其實,BMW也可以很受歡迎,如果你堅持「壞事不出口,好事傳千里」的話。
女性主義者別生氣,BMW並無歧視所有女性的意思,如果一定要改為BM「M」,也沒什麼不可以。
當然,對習慣講話的人來說,閉嘴是蠻困難的事,雖然人人懂得沉默是「金」。(沉默如果那麼容易做到,就沒那麼有價值了。)
有一個方法,可以讓你的嘴巴繼續保持運動,但又可以贏得友誼,那就是,當你聽到壞話時,切勿傳播。不要多嘴,不必見義勇為。即使被說壞話的人是你最好的朋友,你也必須裝作不知情。
最笨的人,就是去當烏鴉嘴。「我告訴你,那個某某某,太不應該了,他在背後說你水性楊花……」不要以為,你的好友會感激你密報這麼不悅耳的話。
某些見義勇為的行為也讓人討厭:「喂,有句話不知道該不該說……有人說,你男朋友對他前任女友比對你好多了,他以前送了她一部車子,聽說還是BMW的……」
即使是真的,你也不必去挑撥別人感情,吹皺一池春水。當然不關你事,但你可把別人害慘了。
害人也害己。當人家吵完,「小吵勝新歡」時,他就會問她:「誰說的?」她一定會說:「還不是某某某那個長舌婦(男)……」
「以後不許跟她(他)來往!」
然後,每個人都知道你是個BMW!
你可以傳好話。讓好事傳千里,保證不久後,你會大受歡迎。
比如說:「誰誰誰說你氣質很好,跟我打聽你有沒有男朋友哩。」
「老皮私下對我說,你這個案子創意十足,他很欣賞。」
就是只有八成真,聽的人一樣會打從心眼裡感激你。
傳好話,你不會少一塊肉,也絕不會吃虧,更不會有人叫你BMW!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