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愛情以互惠為原則

正文 第八章 文 / 吳淡如

    愛情沒有永久保證書

    有些曾經擁有就永不失去的人,自己未必沒有出軌的記錄。有個男士飽受一位前女友騷擾,騷擾範圍之廣,等於古代的「誅九族」,所有親戚朋友都備受這位不甘離去的女友的電話恐嚇。後來他親自跑去懇談和解時發現,原來他的前女友已經有新的同居者——她自己有新歡,但就是不讓他輕鬆如意。新的已來,舊愛還不願割去。

    最近,我看到一個令人不忍的例子,一位在婚姻關係中不斷有外遇的丈夫,在因前妻以驗傷單為由訴請離婚後,過了幾年還來潑前妻硫酸,導致前妻一眼失明,全身百分之四十燒傷。她失去工作,嚴重地破了相,更必須養兩個孩子,還在擔心因傷害罪入獄的前夫假釋出獄,繼續傷害她。更可怕的是她的前夫沾沾自喜地叫人來傳話:「現在你沒人要了吧,我還是可以要你,你乖乖把孩子帶回來……」

    我看著她已經把淚流乾的眼睛,以及她臉上奮力從傷疤中掙扎而出的粉紅色新生皮膚,和她一樣陷人如處人間煉獄的情緒。一個永遠不想失去你的人,未必是愛你的人,未必對你忠心耿耿,有時只是這種腦袋不清的強烈佔有慾者,他們會做出各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還如此理所當然。

    用「理性」我無法瞭解為什麼有人要損人不利己。在心中如果有「曾經擁有就永遠不要失去」的偏執狂與佔有慾,越想要獲得愛的永久保證書,只會越走越偏離。

    愛值得花多少力氣?

    愛是詭詐的東西,像抓鰻魚,你花全部力氣,反而會讓它溜走;像新鮮的雞蛋,你下手太重,它忽然就會碎了。沒什麼道理。

    這是一個不會有答案的問題。然而,正如我們的人生問題,打從兩千多年前希臘三哲人在愛琴海的陽光中開始激盪之後,也沒有出現過放請四海皆准的真理。但是,問題還是要被提出來。

    愛值得花多少力氣?

    有一天,我在主持節目時,看著一群為愛和婚姻掙扎過很久的女人,傾訴她們「愛到沒眼淚」的血淚史時,腦海裡忽然出現了這個問題。

    以她們堅強的毅力和追求幸福的勇氣,以及百折不撓的精神,和對人性的深刻容忍度,如果拿來在事業上打拼的話,很可能在我眼前的每一位都可以成為實業家,甚至是一個女王永慶。她們為了「愛」(有的是「不愛」)是不是花了太多力氣?

    固然,愛是值得花時間和力氣的,因為它是生命所有的能量運作中最珍貴的一束光輝。在愛中,我們掙扎,有時雖痛苦亦甘美。有時人生不如意事確實很多,愛是冰雪荒山中一條溫暖的小徑,使我們的心靈得到撫慰,有了繼續向前走的勇氣。一切是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只有愛是真正的寶石。

    別在感情上花無謂力氣

    愛是很廣義的,但我們不是史懷哲或德瑞莎。凡人執著於小愛。

    我很不喜歡一句話:「愛(兩性、婚姻、親子)是女人的全部,只是男人的一部分。」雖然,普天下的女人平均來說比男人更重視愛情。女人為愛而活,是我們的老祖宗在狩獵時代的事了。當時的職責分配確實如此:男人負責出外狩獵,女人負責生育和採集(只限於洞穴附近),但那時的惟一建築物叫做洞穴——現在再來強調愛(或婚姻)是女人全部的問題,套一句政治上的常用語,是在「為民主政治開倒車」。

    除了狹義的愛——兩性的愛、婚姻的愛,還有其他的愛值得追求。但女人確實最容易在愛中受困,花一輩子拚搏,她們想得到的很少,花的力氣很多,卻連一點點小小的成果都沒得到。一回頭,青春已逝,紅顏已老。

    她們會不會後悔,把人生的愛全部孤注一擲在這麼狹義的、只和生殖有關的愛上?過了二十年,還怨氣沖沖地走著?

    如果是我,我會很後悔。我早就意識到自己的後悔了。我不是從小腦袋清楚的人,想到懵懵懂懂的大學四年,好像只有談戀愛一件事對我來說是重要的。其他的東西——包括人生觀、包括學業,全被我放在「次要」的地方,只求得過且過,我還是覺得需要懺悔。

    在大學時,我修了兩年日文,因為不太經心,到現在勉強只記得五十音(當時和我一起修兩年日文的同學,許多都通過日文公費留學考試,程度和我有天壤之別),每次到了需要用日文的場合,我都懊惱不已——為什麼當時不把談戀愛、每天在校園裡散步的時間拿來好好念日文呢?費那麼多心,情人還不是一樣不見了?

    這是我痛定思痛後,決定不要在感情上花無謂力氣和自己角力、和別人糾纏的好理由之一:愛情的投資報酬率常等於零,但學來的東西可能是終身技能。

    在愛中學會「做對的事」

    但這樣說未必公平,用「勢利眼」來看兩性間的愛情,不能得到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只會得到一種冷酷的偏見。我還需要進一步解釋:即使愛情的投資報酬率等於零,但還是可以從血本無歸中學到一些令我們成長的東西,該談時談,不該談時輕輕鬆手。

    在愛中,我們得學會「做對的事」。當然,還是很難。

    很難,我知道。但若不難的話,人間也沒有那麼多愛情的疑難雜症。

    愛情值得花多少力氣呢?我只能說,這是個沒有答案的問題。只能約略地推測,如果為愛傷及自尊,那種力氣是不值得花的;為了愛而茶不思飯不想,那是白費了力氣;為了愛把對方搞得很不愉快,那不是愛;為了愛什麼都不做,在人生中不求成長,只是在為自己的沒出息找借口;為了愛成為一個等愛垂憐的人,那是在守株待兔;為了愛要身家勝命,那是對不起上天和父母。

    還有,愛不值得你花全部的力氣。愛是詭詐的東西,像抓鰻魚,你花全部力氣,反而會讓它走;像新鮮的雞蛋,你下手太重,它就會碎了。沒什麼道理。

    個性哪裡不合?

    其實,個性不合是老早就存在的,只是在愛得轟轟烈烈的時候,容易原諒彼此的個性不合,甚至忘了個性不合這回事。一個吻,一次熱烈的纏綿,就會使我們忘記,兩人相隔著寬廣的太平洋。

    談了一年的戀愛,不久前輝煌的燭火只剩火星點點的餘燼。她吹了最好的一口氣,讓余煙消散。

    大家都說他是個好情人,他的無辜也讓她自覺有點殘忍。可是,宣告戀愛失敗的她,畢竟鬆了口氣。

    快樂多於難過,對她而言,只能是這樣的結局。正是由於他過於遲鈍,當她冷冷地以「個性不合」結束感情時,他有一種「被甩了一頓」的落寞。

    剛開始的時候,兩人是很有默契的,好像冥冥之中有一股吸引力,把他們拉在一起。他們喜歡同一種顏色的衣服,吃同一個牌子的口香糖,用同樣的語氣說話,同樣有點驕傲,還有點夫妻相,四目相對時總是忘掉身旁所有喧囂的風景。不過,跟她後來所體會的「人生志趣不合」比起來,這些外表的相配,就變成微不足道的水上漣滿。

    「我跟他相處時,一直有被無形的手扼住咽喉的感覺,」她說,「我無法融人他的喜好,他無法認同我的生活。我喜歡看書,多年來看書對我來說比吃飯重要;他喜歡美食,卻從來不肯嚥食任何精神食糧。晚上我樂於獨處,或者享受安安靜靜的夜晚,他則酷愛到煙霧瀰漫的pub去高談闊論,或者與工作上的朋友進行公關晚餐。我受不了,我覺得他還是找個交際花型的女人好了。」

    某晚,她與他看完一場舞台劇,原本以為美麗的夜晚可以有個美麗的句點,他卻要求她陪他到pub去坐一會兒。

    坐一會兒,就是兩個鐘頭,他在她面前學英國紳士優雅地抽雪茄,一副「大家請來看我這個有錢的雪茄專家」的架勢,沒料到滿室煙味嗆得她眉頭皺了又皺。回家後,她的上呼吸道發炎,使她認真地思索兩人是否還能goahead的問題。

    「我看了一本研究狗的書,它說,人類的腦袋有百分之六十是用來思考與精神生活有關的物事,而狗的腦袋則有百分之六十放在與『吃』以及和這個動詞有關的事情上。我忽然想到他——除了吃美食、談美食和尋找美食,他的眼中很少煥發光彩。我想我們真是個性不合。」

    她選擇和平分手。她知道誰也不可能改變誰。通俗一點的說法是「個性不合」,高尚一點的說法是「生命基調不同」,賣弄一點的說法叫做「生活遊戲方式有差異」。

    時間是為戀愛進行式評分的裁判

    分手的理由中,九成九有個性不合。

    「因瞭解而分開」,則是個勝不合的最佳說法。其實,個性不合是老早就存在的,只是在愛得轟轟烈烈的時候,容易原諒彼此的個勝不合,甚至忘了個勝不合這回事。一個吻,一次熱烈的纏綿,就會使我們忘記,兩人相隔著寬廣的太平洋。

    「個性不合」可以掀起如火燎原的激烈渴望,讓我們的心清渴盼著海嘯般的衝撞,也可以吸乾所有的水分,使我們曾經愛過的心變成旱災後龜裂的土壤。

    有些個性不合的情人還是可以體貼地走到天荒地老,有些卻只能干戈相向,原因在哪裡?在於個性不同,但是否可以溝通,或對對方與己不合的個性能否欣賞或包容。如果強制「收編」對方的不合,那麼衝突就會不時出現。

    只是有些人敏感,有些人遲鈍。遲鈍的人常使用直接的強制力,要對方和自己朝著同一方向努力,他們相信:「我喜歡的你一定會喜歡,如果你愛我,你就得配合。」敏感的人善於逃脫。

    無論如何,時間是為戀愛進行式評分的惟一裁判。談得好的戀愛,是個性越來越合,不合也已接受。談得不好的戀愛,是個性越來越不合,從水溝變成鴻溝,然後逐漸變成遙不相望的美洲與亞洲。

    每個愛情都會累

    每一個愛情都會累,這不是悲觀者的話,而是樂觀者的洞明事理。如果你夠樂觀,夠聰明,你會明白,世上沒有永遠的愛情保證班,考壞了你還是可以捲土重來。

    他說他累了,所以他要走。

    你沒有辦法原諒他辜負了他的承諾。你以為他會實現自己的承諾,所以在感情的路上,你無畏無懼地付出那麼多。

    他哪有我累?你咆哮著,當初他對我說的話,難道都忘記了嗎?你說,他害你虛擲了好幾年的光陰,這些失去的歲月可能是你人生中最光燦美麗的年華,你為他舉過債、拿過孩子、眾叛親離,幾乎連你的父母也不理你,你忍受著他無理取鬧的家族,沒想到他送給你的是,他已經不在乎。

    我感歎著,可能又是一個像希臘神話中的美狄亞的故事。美狄亞的故事是現在許多社會版中為情自殺事件的原型——這一位敢愛敢恨的女人,為了救她心目中的英雄,不惜違抗她的父王和族人。在她的眼中,沒有任何東西比她的愛人重要。她和愛人生了兩個孩子,但就在這一位流浪英雄選擇琵琶別抱時,她設計了一件毒衣給那位無知的新娘,要男人的新歡不得好死,然後她恨得連自己的孩子都殺了。為了愛清發了瘋,得不到愛,她就毀了自己。

    此類事件總在社會版上由真人主演。

    還好你雖然有怨,但仍在心中留著些許理性的空間以保持風度。恭喜你,一切都會過去的。既然挽回不了,或他回了頭你也不能再像從前那樣安心地愛他,那麼,你需要的只是時間,讓自己的悲傷過去,把生命中新鮮的空氣吸進來。你惟一能彌補自己的是,少鑽牛角尖。

    不只是他虧欠你,你也虧欠自己。在這些以愛為由委屈自己的年歲,他虧待你,是因你在心中先簽下同意書的,大家各自承擔一半責任。只怪自己,是自虐;只怪他,是不知長進。長吁短歎,不如認了吧,把眼睛從歷史裡移回來,好好看著今天,你要如何?

    救不了愛情,先救自己

    在別人的感情事件裡,一般人所持的邏輯通常天真得近乎鄉願。我們總同情著在感情中被背叛的人、因為被辜負而把自己弄得形銷骨立的人,譴責那個受不住而先說再見的傢伙。好像只要先行離去的人就是不對的,留下來枯守感情的必是被欺凌的弱者。我們看別人的愛情,總是很粗心,只看結果,不檢索過程;只看骨架,不去解剖其中紮實的血肉。只知道,這個人付出那麼多,那個人先背叛盟約很不該,不去追究離去的人是否失去得更多,過得更無奈。

    有一個自覺在愛情結束後被情人的四處追打投訴,變成過街老鼠的人,沉痛地告訴我:「我知道我違背了承諾,我也不想為自己辯白。可是你知道嗎?和她生活在一起的這些年,她管東管西,把我的人生志向和穿衣吃飯洗澡打電話這些小事,都納人她的權利範圍。我像個獄卒一樣,不能呼吸。她不能怪我變了,她老早在日常生活中變了很多,從一個愛看書的文藝少女變成一個只會咬叨的女人,我老早已經受不了。」

    誰不在隨時日和環境改變?他變了,你呢?你只是比他慢點承認,你們不適合。

    如果不是自己的愛情,旁人都無法感同身受地判斷誰對誰錯,所以在感情中,誰也掃不了他人瓦上霜的。可以幫這個談完感情後孤苦無依的人一把,給他一點溫暖,卻不能將那個已經沒有心的人硬拉回來。

    每個愛情都會累,有沒有婚姻合約,都無法把「累」字好好管轄住。當一個人覺得愛情已了,他就變成了隨時可以越獄的隱形人,無論被害人請了多有權威的警察來管他,隱形人鑽天下地自行做主。

    救不了愛情,先救自己吧。

    每一個愛情都會累,這不是悲觀者的話,而是樂觀者的洞明事理。如果你夠樂觀,夠聰明,你會明白,世上沒有永遠的愛情保證班,考壞了你還是可以捲土重來。愛情,就好像一個物理學的原理(entropy)說的:「若不加以關照,任何系統都會疲乏;除非注人新的活力,否則這個有機體將會崩潰。」

    我們只能盡量做一個比較優秀的系統維修者,卻得明白,每個愛情都會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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