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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 文 / 島田莊司

    接獲通報後,G市警察立刻派船前去打撈,想把屍體弄上岸。但是那具屍體早已鬆鬆垮垮,往上撈時,一遇到海浪,骨頭就被打得零零散散,紛紛從關節的地方脫落,警員們因而大傷腦筋。

    這具屍體的手腳等部位幾乎都只剩下骨頭,僅餘一點點肉附著在骨頭上面,腳踝以下更是骨肉全無。

    頭部的肉也幾乎都不見了。雖然還有頭髮,但是構成人臉的眼、鼻、口等部位,都已經不見了。因此根本看不出這具屍體原有的相貌。這應該是被魚啄食,才會變成這樣的。

    關於這具屍體究竟是男是女的問題,從頭髮的長度,和依稀可辮的乳房,及相對較小的骨架這幾點來看,被推斷是女性。

    現在大家最想知道的大概就是,這具屍體會不會是艾爾辛諾飯店401號房裡失蹤的女人?因為這是一具女性屍體,所以當然有可能是在艾爾辛諾飯店401號房失蹤的真由美,可是屍體面目全非,身份難以辮認,所以無法從相貌來肯定這個推測。因為剛發生引起騷動的女性失蹤事件沒幾天,現在又發現了一具無法辮認身份的女屍,這樣的巧合讓誰也不敢說兩者之間絕對沒有關係。

    屍體的腹部也被打撈上來,雖然並不完整,但尚可取得內臟的部分。因為胃或消化器官內的東西,可以拿來做分析化臉,因此大家都很期待檢查的結果。

    屍體的各個部位都被小心地處理,並送到G醫大學的解剖室,讓法醫學者進行分析化驗。警方把屍體運送到G醫大學的解剖室後,便對媒體表示發現了疑似辛島真由美的屍體,還為此召開了記者會。在電視台的實況轉播下,這場記者會成為全國性的新聞,並且為電視台贏得很高的收視率。

    記者們追問的問題,大都集中在「屍體是否就是辛島真由美」上。

    警方的發言人嚴正表示:由於屍體損傷的情況相當嚴重,根本無法辮認相貌,因此除了性別外,其他事情都得等法醫學者進一步的分析化驗結果出爐,才能向外界報告。於是警方和記者達成協議:將逐次召開記者會,向大家報告分析的結果。就這樣,全日本都在注意下一次記者會的結果。

    兩個小時的記者會後,警方的發言人發表了以下的看法:

    如大家所猜測的,死者確實是女性。因為骨頭和牙齒幾乎都還在,所以順利地進行粒線體的檢驗,查出了死者的血型。然而警方尚無辛島真由美這一方面的資料,因此目前還無法與死者的資料進行比對。不過,此後警方將會到各醫療單位調查,查看是否有辛島真由美牙齒的就診紀錄。

    至於胃裡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是隔天的記者會上才公佈的。當發言人在眾人屏息以待的氣氛下,公佈胃的內容物是壽司時,所有人同時驚呼出聲。如此一來,死者是辛島真由美的可能性就更高了。

    發言人繼續說:因為屍體外觀不是很完整,所以無法推測出死亡的原因和死亡的時刻;不過,死者死亡的時間和吃壽司的時間,大概只間隔三十分鐘。

    當記者們問:「死者被殺害的地點是室內還是室外?」時,發言人說:「因為得到的線索很有限,所以無法鑒別這一點。」但是,可能記者們的心裡都存著「該不會是在室內被殺害的吧?」的疑慮,所以執意要發言人發表個人的看法和猜測。不過,發言人還是不予以回應,一句話也沒有說。

    於是記者們就針對屍體身上沒穿衣服這件事提出疑問。發言人表示:死者長時間浸在水中,在海浪的沖刷下,身上的衣物逐漸鬆脫,這是常有的情況。記者再問:連內衣褲也會被沖刷掉嗎?發言人回答:連內衣褲也會被沖刷掉。

    之後,記者們也瘋狂地尋找筱崎太一的行蹤。不過,筱崎自從聽說發現了疑似真由美的女性屍體後,就躲起來了,媒體們根本訪問不到他。其實媒體的目的,無非是要炒熱新聞,提高收視率。尚未破案的案件具有懸疑性,最容易讓他們借力使力,他們可以在譴責事件的同時,提出一些臆測,然後自說自話地編造事件的始末。媒體似乎一直都有愛作弄人的傳統。在這個事件上,媒體編造的故事似乎就是:辛島真由美是一個好女人,她深愛太一,而太一是一個貪玩的男人,所以會發生這樣的事件。

    真由美在401號房吃了一塊魷魚壽司後,就失蹤了。她和筱崎太一在401號房會合的時間是晚上八點半左右,晚上快十一點的時候,太一醒來了,他和真由美一起睡著的時間,應該是九點多;也就是說,真由美失蹤的時間,可以設定在九點多到十一點,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裡。太一說:真由美應該是和他躺在一起睡覺的,他還說他們平常都是這樣,他睡的時候,真由美會躺在他身邊一起睡;他醒來的時候,真由美也會醒來。

    如果太一說的話可信,那麼真由美醒來的時間,應該和太一差不多,也就是在十一點以前醒來的。她醒了之後,在十點半左右吃了一塊壽司,並且在三十分鐘後死亡。太一醒來的時間是十一點左右,也是真由美被殺的時間,不是嗎?若是這樣,筱崎太一很可能知道些什麼秘密——

    總之媒體想表達的就是:太一很可疑。此時媒體所表現出來的態度,就像民營電視台中午時段的八卦談話性節目,挑釁而不負責任。記者們因為採訪不到筱崎,所以在報道或評論的時候,不免見縫插針,表現出時太一的懷疑,籍此刺激太一。如果太一能上電視接收採訪的話,一定會大大提高收視率的。

    不過,有一半的記者似乎真的認為太一有很大的嫌疑。他們採訪艾爾辛諾飯店的職員,詢問當天住宿客人的來歷。基於保護隱私權的立場,在此不公佈受訪者的姓名。在四樓走廊角落洗滌作業室工作的兩名員工,都是年齡較大、工作態度認真的女性,她們說當天住宿的客人都很正常,沒有奇怪的人物。她們不像是會說謊的人,也沒有說謊的理由。在櫃檯工作的飯店職員也一樣,沒有理由硬把看到的事情說成沒有。還有,飯店裡的其他職員也說了:不管是筱崎家還是筱連鎖酒吧,都是正正經經的人家和店家,和所謂的犯罪集團牽扯不上關係。※棒槌學堂ソ精校E書※

    不過,大家對筱崎太一的評價卻普遍不大好,說他是暴發戶家的公子哥兒,靠著一張長相不差的臉,每天晚上流連於女人國中,不知有多少女人被他拋棄了。另外,他用錢不知節制,講話有時很傲慢,也常常說話不算話,在餐飲服務業界裡的聲譽並不好;似乎不管男人或女人,都有人很討厭他。

    如果相信筱崎太一的話,那麼真由美確實沒有理由從房間裡消失。可是若採信飯店從業人員的說法,就表示筱崎太一可能在說謊。於是媒體記者偵探團做出了這樣的推測:筱崎太一是個可疑且不值得信任的人。他們認為太一不肯接受媒體採訪,就是太一值得被懷疑的最大證據。

    G署又發出以下的訊息:辛島真由美是一個健康的女性,G市醫院五年來完全沒有她就診的資料。醫院病歷的保存期限通常是五年,超過五年的病歷就會被燒燬,所以警方無法從醫院得到真由美身體狀況的資料;不過,倒是有她在牙科診所的就診紀錄。身份不明的女性屍體的牙齒是完整的,經過比對之後,應該很快就會得到決定性的答案。

    果然,警方發言人在記者會上發表:因為屍體的齒形與真由美的齒型完全吻合,所以海中的女性屍體就是辛島真由美。這個新聞立刻傳遍全日本,也轟動了全國。警方在這次的記者會之後,於G署成立了辛島真由美命案搜查組。就這樣,原本的人口失蹤案,變成了殺人命案。

    可是,屍體為什麼會出現在那種地方呢?F市的佐多岬雖然就在G市旁,但是離G市還是有些距離,為什麼屍體不是在G市發現,而是在F市呢?長距離移動真由美的屍體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這裡又出現了令人想不透的謎團。

    由於屍體損毀的情況嚴重,所以G署雖然證實死者就是辛島真由美,卻仍然無法判斷真由美是怎麼死的。她是在佐多岬上被推下礁巖裸露的海域而死的呢?還是自己跳下去自殺的呢?這些可能性都是存在的。然而奇怪的是,屍體的身上並沒有嚴重的骨折現象。

    記者圍問:是否有被刺殺或勒斃的可能性?警方的發言人回答道:刺殺後棄屍,或勒斃後棄屍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但問到是不是毒殺時,得到的答案則是否定的。

    至於記者團問到警方對筱崎太一的看法時,發言人立刻表示太一也是受害者,除此以外無可奉告。

    這個案子的調查進度至此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接下來卻遇到一個大難題。首先必須探討的是:八月二十日晚上九點到十一點之間,辛島真由美在艾爾辛諾飯店失去音信;五天後,她的屍體被人發現漂浮在隔壁城鎮的F市佐多岬下的岩石海域;雖然說她被殺害的場所不一定是這兩個地點中的某一點,也不知道她是在自由意識的情況下,還是被脅迫的情況下從飯店到佐多岬的,總之她確實離開飯店,並且到佐多岬了。

    然而,二十日晚上的那段時間,卻沒有人看到真由美,這一點讓人很難理解。為什麼呢?因為這兩點之間有相當的距離。光是從艾爾辛諾飯店走到G車站,就要花將近一個小時的時間;從G車站搭車到F市,如果不考慮等車的時間,行車時間大約是十分鐘;另外,從F市車站到千濱雖然不遠,卻也要走個十分鐘左右;若考慮到要從F市的車站走起,再爬上佐多岬的尖端,大概要花三十分鐘。這些時間加起來大概是兩小時。這麼長的時間裡裹,如果真由美真的從飯店來到佐多岬,為什麼都沒有人看到她呢?二十日的晚上,沒有人目擊到真由美從飯店來到佐多岬。

    當然,從飯店開車到佐多岬的可能性並非不存在,只是,就算是開車,也無法在三十分鐘內從艾爾辛諾飯店來到佐多岬的尖端,因為車子開不進佐多岬。佐多岬一帶並未鋪設柏油路,因此路面崎嶇窄小且上下起伏,想從陸地爬到岬的尖端,一定得用走的,相當花時間。因此,即使是開車前柱,從飯店到佐多岬的尖端,所需的時間少說也要五十分鐘。從以上的種種條件看來,她不可能在401號房內吃了魷魚壽司後,又在三十分鐘內到達佐多岬。

    那麼,如果她是在車子裡被殺害的呢?可是那天晚上艾爾辛諾飯店的周圍,並沒有人看到任何可疑的車輛。那天是星期六,晚上飯店附近的馬路上,通常有警員進行臨檢,取締酒後駕車。為了避免遺漏,附近的道路設了不少關卡,所以如果真有人綁架了真由美,從飯店驅車前往F市,想要避開警察的臨檢,應該是很不容易的事。

    除了上述的情況外,還有另一個可能性。那就是真由美在飯店附近的海邊被殺害,然後棄屍海中,於是屍體隨波逐流,漂流到F市的佐多岬。因為屍體是在死亡五天以後被發現的,所以推理起來不無可能。

    但是,這種情況也有不可能存在的條件。因為飯店附近就是海水浴場,夏日期間即使在晚上,海灘上仍然人來人往。G市和F市不一樣,是一個比較熱鬧繁榮的小都市,要在這裡的海灘殺人棄屍,應該不太容易吧?還有,如果是在飯店附近的海邊,用船將屍體運出海,也有些困難,第一個要克服的困難,就是如何避過他人的耳目吧?

    又,當時就算是把屍體丟棄到海中,依照海流的流向,屍體應該不會漂流到F市,而是相反方向的K市。

    屍體到底是如何從艾爾辛諾飯店的401號房裡消失的呢?又是為什麼、怎麼被移動到隔壁的城市F市佐多岬的呢?警方的搜查行動可說是觸礁而停滯不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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