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知足常樂 文 / 林語堂
每個人的客觀條件和自身事物的不同,所以幸福的定義,只能限於個人主觀,也就是只有心理感受的相關關係而已。
一般世俗的所謂幸福,也就是一個人對生活的願望,最基本的該是健康長壽,其次是子孫後代的繁榮發展,再其次便是屬於自己的財富。首先是屬於本身的,不論窮富,人總希望能多活幾年,世人所謂「好死不如歹活」,那就是要健康,要永保青春、延年益壽。其次是屬於自己死後的幸福,也就是人生終極目的的幸福。
因為傳宗接代是人類的原始本能,不管自己終生榮辱,總喜歡能有出人頭地的後代,莊稼是別人的好,孩子是是自己的好,死後有個理想的接棒人,也是人的幸福。最後是財富,在物質慾望高昂的今天,沒有人不以財富為最高幸福。過去有「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古諺,為財富而情願犧牲自己生命,可知財富本身帶給人們多大的誘惑。但事實並不如此,多少人卻因為有多餘的財富,而遭到無比的困擾和苦惱。
其實,任何慾望帶來的幸福,都會是空虛沒有自信的,只有滿足才是最高的幸福享受。世人所說的「知足者常樂。」那才是真正的幸福,非常充實,也非常可靠,因為幸與不幸之間,只隔了一層薄紙,而你本身就是那層薄紙,你認為那是幸福便是幸福,你認為那是不幸,便是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