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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 農村十年 七、婚愛風波 文 / 周國平

    我對愛情一直懷著浪漫的憧憬。在我的想像中,我的愛情應該是充滿詩意而又與眾不同的。離開學校後,看到周圍的大學畢業生們都急於娶妻生子,我心裡十分鄙視。我對自己說,我可不願像他們那樣把自己變成一頭牛,去拖家庭的破車。我一定要為自己保留一份珍貴的權利,等待茫茫人海中那個唯一者出現。然而,在資源呆了不到一年,第一次走出深山,在桂林的街頭徜徉,我的決心就動搖了。十月的桂林,空氣中飄散著甜甜的桂香,姑娘們仰起臉來,望著俏小的桂花,甜甜地笑了。此情此景,突然使我感到異常惆悵,我發現自己多麼孤獨,多麼渴望女性的芬芳降臨我的生活。兩個月後,我就寄出了一封後果重大的信。

    上大學時,一個聰明的同學曾經嘲笑我夢想純潔的愛情,對我說:什麼是愛情?這與公狗和母狗之間發生的是一回事。我喜歡這個同學,但反感他說的這句話。現在我不會否認,他所說的驅使公狗尋找母狗的動機在我身上也起了作用。在那個年代,未婚性關係被視為嚴重錯誤,必定招致處分和羞辱,一個年輕人倘若不想毀掉自己的前途,結婚是解決性的需要的唯一途徑。不過,我更忍受不了的是寂寞。當我看清自己將長期乃至一輩子生活在這個深山小縣,並且確信不可能在這樣的地方找到知心伴侶之後,我就認為繼續保留那一份珍貴的權利已經沒有意義,於是決定不再等待。可供選擇的對象極為有限,卻是現成的。

    兩年前離開北京的那個夜晚,在北京車站,三個女中學生來為我的兩個同學送行。不久後,她們自願去了西藏,想在那裡插隊,因為政策不允許,被安排到了一個地質隊工作。在洞庭湖農場期間,那兩個同學一直與她們通信,她們在信中向我問好。我被她們奔赴西藏的勇氣所感動,寫了一首詩,讓那兩個同學寄去。三女生中的一人直接給我來信了,我們之間開始了通信。在通信中,她的感情時有明顯的表露。匆匆見過一面,我已經不能清晰地回憶起她的面貌了,只記得是高個兒,人還算漂亮。她的信給我的感覺是,革命熱情很高,思想簡單。她顯然不是一個能夠撥動我的心弦的人。但是,現在,我決定試探一下發展關係的可能性。我對她愛我是有把握的,所以實際上是要試探一下我能否愛她。1970年底,我給她發了一封信,向她開了綠燈。在當天的日記中,我寫道:「她不一定理解我,但她願意理解我,這就夠了。」答覆是預料中的,她回信告訴我,在見我的第一面就對我有「莫名其妙的好感」。她還說,她覺得自己遠不如我,常想我,又常克制自己,簡直不知該怎麼辦。我被她的熱忱打動了,覺得沒有理由不朝前走,便約定春節在北京見面。

    春節期間,我和敏子在北京見了面,然後又跟隨她去山西她的父母家,共相處了十來天。我的印象是矛盾的。她性格外向,開朗健談,但缺乏含蓄。我們在一起時,總是她不停地說話,而我的沉默少言也使她很不習慣。我企望一種心領神會的境界,一種直覺的溝通,這是我和她在一起時感覺不到的。當她神采飛揚地說話時,她的臉顯得生動而漂亮,可是,在另一些時候,尤其當她生氣時,就顯得憔悴而不美了。雖然她比我小兩歲,但長相明顯比我老,引不起我的溫柔之情。最使我反感的是,她常以多少有些贊成的口吻轉述她的家庭和親戚對我的指責,諸如不懂禮節、空手來訪、嘴不甜、沒有眼力見之類。眼力見是北京方言,這個詞我還是頭一回聽到,大約指一種在別人家裡敏捷地幫助做家務的能力。我從來是一個書生,壓根兒沒想到世上還有這類指責,人還必須具備這類品質。在她家住的那幾天裡,我只感到自己走錯了地方。

    在這次見面之後,整整兩年我們沒有再見面,僅靠通信維持著聯繫。在兩年中,我對這件婚事始終處在動搖和反覆之中。每次我一動搖,敏子都反應激烈,在信中表達了氣憤和悲傷的情緒。在我眼中,她的這類信寫得特別好,語句或尖刻或哀怨,但都有光彩,於是覺得她可愛,重新堅定起來。然後,當她滿懷信心之時,我又想起她的種種缺點,再次潑冷水,開始了新一輪循環。敏子比我清醒也比我果斷,她覺察到我不夠愛她,在見面後最初的通信中就奉勸我:「現在剎車比以後剎車好。」並且宣佈:「讓我勉強去愛一個人,是我的痛苦。讓一個人勉強來愛我,是我的恥辱。我不希望痛苦,也不希望恥辱!」相反,在整個過程中,我卻充分暴露了我的性格弱點,極其優柔寡斷,沉湎在對自己感情的無休止的自我分析之中。兩年過去了,她學徒期滿,有較長的假期,我們終於商定春節她來資源結婚。可是,在結婚前夕,我的弱點竟然來了一個大爆發。

    1972年12月底,我正在中峰公社下鄉,地區文工團來這裡體驗生活了。有一天,團裡幾個人在公社客房裡閒聊,我也加入其中。有一個女演員正在刻鋼板,她身材小巧,梳兩根短辮,紮著紅頭繩,穿一件樸素的花布罩衫,一對大眼睛溫柔而有表情。我發現她常常停下手中的工作,若有所思地望著我。一會兒,她完全放下了工作,心不在焉地聽大家聊天,突然向我借鋼筆,在一張報紙上塗寫,然後又突然還給我。接著,我們結群去禮堂看公社業餘會演,她說她要趕任務,不去了。可是,在禮堂裡坐下不久,我發現她坐在台上一側的椅子上,正凝望著我。

    若干天後,貝珍走進我住的客房來取火種,對我說:「我可能先回桂林,明天走。」門外有人聲,她匆匆走了。一會兒,我出屋子,正要進公社辦公室,見她迎面走來,走過我身邊,飛快地遞給我一張紙條,頭不回地徑直走了。我的心砰砰亂跳,走到街上無人處看紙條,上面寫的是:「在即將離別之前,才感覺到這裡山好水好人更好,尤其是你,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午,在一間大客房裡,文工團的人在烤火,她在油印。我靠在角落裡一張床上,注視著她,心裡七上八下,她也不時朝我窺看。我做出兩個決定,第一立即給敏子發電報,讓她暫時不來資源,第二把我和敏子的事情告訴貝珍。晚上,我和貝珍在鄉村公路上散步。聽說我已經有了未婚妻,她一怔,顯然感到意外。她告訴我,雖然她不乏追求者,可是她對別人從來沒有產生過這種感情。

    次日,我回縣裡開會,四五天裡,我們通了好幾封信。在當時的我看來,毀棄婚約是極嚴重的事,基本否決了,但又十分捨不得她。她也勸我維持婚約,同時又對我一往情深。1972年的最後一天,我借口要買香菇,跑到中峰,當然真正的目的是想見她一面。回縣前,她來找我,說已經請假,要去縣裡買東西。後來我知道,她的借口是去買天麻,文工團的人因此給我們兩人起了綽號,稱她為香菇,稱我為天麻。我們同車到達縣城,她下午去辦事,晚上來我的房間敘談,當夜住在縣文藝隊的宿舍裡。

    按照常情判斷,兩個彼此愛戀的年輕人關門處於一室,一定會發生點什麼事。事實卻不然,那時候的我,說單純也好,說迂腐也好,對於一個我不能娶的姑娘,哪怕動一下親吻的念頭也會覺得罪惡的。然而,沒有想到的是,就在我們規矩地坐著說話的時候,中峰那裡已經炸開了鍋。正是陽曆除夕,文工團的人聚餐,有人問貝珍哪裡去了,響起了一片嘻笑:「縣革委會那個戴眼鏡的小伙子真厲害,把我們團的姑娘拐走了!」「多少人攻不下,他盯她看一會兒,一下子就帶走了……」在場的地區政工組一個副組長聞言勃然大怒,當即宣佈要把我放到最苦的公社去。當天夜裡,文工團不斷地往縣裡打電話找人,並調查貝珍睡在何處。第二天,從清晨起就派人在公路上守候,貝珍一到達,立即被隔離了起來。第三天,我去中峰,無法再見到她,只得到了別人轉交的一封信,她在信中表示不再與我見面。

    用今天的眼光看,這樣粗暴地壓制戀愛自由無疑是對人權的侵犯,可是,在當時,兩個年輕人哪裡有力量對抗握有一切權力的組織。若干個月後,文工團一位老演員到資源出差,她是貝珍的老師,我從她那裡知道了較多的實情。那個政工組副組長掌管文工團,他寵愛一個男演員,而那個男演員看上了貝珍,他就一直在利用職權從中撮合。在他看來,我不啻是闖入了他的禁地,攪亂了他一心想包辦的婚事,難怪要惱羞成怒了。中峰風波後,他和那個男演員對貝珍進一步施加壓力,仍以失敗告終。貝珍的老師告訴我,貝珍始終為我辯護,說她是主動的。她對老師說:「一般男的往往頭腦簡單,感情僵硬,我長這麼大沒有遇見過這樣的男人。」貝珍的老師還談了她的一些近況,例如在陽朔拍電影《漓江春早》,別人搶鏡頭,她卻很淡漠,躲在樹陰下繡花。聽了這些,我心裡越發難過,覺得貝珍可貴,格外想念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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