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寫作的理由 文 / 周國平自選集
文字的確不能替我們留住生活中最好的東西,它又不願退而去記敘其次好的東西,於是便奮力創造出另一種最好的東西,這就有了文學。
為什麼寫作,而不是不寫作?
拿起書,不安——應當自己來寫作。拿起筆,不安——應當自己來生活。
我是一個有文字癖的人,這癖有種種可笑的表現——
人前人後,我的閒著的手指會不由自主地在桌上、在褲腿上、在另一根指頭上畫字。
上廁所時,我會一遍遍默讀面前牆壁上寫著的「小便入池」之類的字。
我捨不得扔掉任何一張我明知無用的小紙片,只要上面寫有字跡,似乎是因為意識到我不能再得到一張照原樣寫有這些字跡的小紙片了。
我不知道,寫作究竟是我患這病的原因呢,抑或只是結果。
這是我小時候喜歡玩的一個遊戲:把我的幼稚的習作工整地抄寫在紙上,然後裝訂成一本本小書。
現在,我已經正式出版了好幾本書了。可是,我羞愧地發現,裡面仍有太多幼稚的習作。我安慰自己說:我最好的東西還沒有寫出來,在那之前寫的當然仍是幼稚的習作啦。接著我聽見自己責備自己:既然這樣,我為什麼要把這些幼稚的習作變成書呢?聽到這個責備,我忽然理解了並且原諒了自己:原來,我一直不過是在玩著小時候喜歡玩的遊戲罷了。
寫作是一種習慣。對於養成了這種習慣的人來說,幾天不寫作就會引起身心失調。在此意義上,寫作也是他們最基本的健身養生之道。
為何寫作?為了安於自己的笨拙和孤獨。為了有理由整天坐在家裡,不必出門。為了吸煙時有一種合法的感覺。為了可以不遵守任何作息規則同時又生活得有規律。寫作是我的吸毒和慢性自殺,同時又是我的體操和養身之道。
創造的快樂在於創造本身。對於我來說,寫出好作品本身就是最大的快樂,至於這作品能否給我帶來好名聲或好收益,那只是枝節問題。再高的稿費也是會被消費掉的,可是,好作品本身是不會被消費掉的,一旦寫成,它就永遠存在,永遠屬於我了,成了我的快樂的不竭源泉。
由於這個原因,我當然就不屑於僅僅為了名聲和稿酬寫作。我不會為了微小的快樂而捨棄我的最大的快樂。
我對身後名毫無興趣,因為我太清楚死後的虛無。我寫作,第一是因為寫作本身使我愉快,第二是因為作品發表後讀者的共鳴使我愉快。就後者而言,我對身前名是在乎的,不過那應該是真實的名聲,從中我的確能感受到讀者對我的喜愛。所以,我從來不像有些人那樣請人寫書評,對我的作品的反響完全是自發的。
我寫作從來就不是為了影響世界,而只是為了安頓自己——讓自己有事情做,活得有意義或者似乎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