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悔恨、內疚和自欺 文 / 周國平自選集
悔恨的前提是假定有選擇的自由。一個人在可以作出正確選擇的情況下,卻作了錯誤的選擇,並且身受其禍,便會感到悔恨。如果無可選擇,即使禍害發生,感到的也不是悔恨,而只是悲傷。悲傷面對的是單純的事實,悔恨卻包含著複雜的推理,它在事情發生之後追溯其原因,審視過去的行為,設想別種可能性,而它的全部努力就在於證明已經發生的事情原是可以避免的。
再進一步,當一個選擇的後果不僅關涉到自己,而且關涉到他人尤其是自己所愛的人的命運時,悔恨中必定還包含著內疚,並且被這內疚強化。內疚是因為意識到自己對於選擇及其後果的倫理責任而感到的痛苦。如果只是自食其果,與他人無干,就只會悔恨,不會內疚。
悔恨是一種事後的聰明。在悔恨者眼裡,往事是一目瞭然的。他已經忘記了當初選擇時錯綜複雜的困境和另一種可能的選擇的惡果。此時此刻,已實現的這種選擇的惡果使他成了那種未實現的選擇的狂信者。他相信,如果允許他重新選擇,他將不會有絲毫猶豫。
選擇的困難在於,一個人永遠不可能依靠自身的經驗來對不同的選擇作比較。無論當時,還是事後,比較都是在想像中進行的。一旦作出一個選擇,即意味著排除了其餘一切可能的選擇,從而也排除了經驗它們的可能性。在作出選擇之後,選擇的困境絲毫沒有消除,遲早會轉化為反省的困境再度折磨我們。關於這一點,克爾凱郭爾說過一句很準確的話:「在反省的海洋上,我們無法向任何人呼救,因為每一個救生圈都是辯證的。」所以,當一個人面臨不可逃脫的厄運時,無論他怎麼選擇,悔恨已是他的宿命。所謂兩害相權取其輕,這輕重怎麼衡量?只要你取了,受了,那身受之害永遠是最重的!
儘管希望已經破滅,自欺的需要依然存在。希望僅是自欺的浪漫形態,自欺還有其不浪漫的形態——習慣。當一個人不懷任何希望地延續著一個明知毫無意義的習慣時,他便如同強迫症患者一樣,仍是在以自欺的方式逃避現實。如果說希望的自欺是逃向未來,那麼,習慣的自欺就是逃向過去,試圖躲藏在一個曾經含有希望的行為之中。
凡是在命運重大關頭逃避選擇的人,自欺是必有的心態。他既不能承認自己放棄了選擇,因為他的命運處在千鈞一髮之際,他必須相信他正在作出重大決定。他又不能承認自己已經作了選擇,因為他面臨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危險,他必須相信事情尚有迴旋的餘地。他在不同的選擇之間游移,甚至究竟是否作了選擇也始終是模稜兩可的,藉此保持一種自由的幻想,如果這幻想破滅,則保留向決定論撤退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