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占星惹禍

正文 第四章 文 / 島田莊司

    「凶器似乎是面積不小的板狀物,那麼也有可能是地板。至於皮包鎖根本不必去傷腦筋,那是平吉自己鎖上的。」

    「這樣想的話,每個部份都能連貫起來。平吉在他那本做為遺書的小說,曾經暗示過將要自殺,因此兇手可能故意在密室裡,作成平吉自殺的樣子。但是致命傷在後腦勺,只能判斷是他殺,由此可以想見這是兇手的疏忽。雖然稱得上是異想天開的偉大殺人計畫,不過……」

    「對啊!你實在是太偉大了!當時的警察,怎麼沒有想到這一點呢?可是到底是怎麼做的?」

    御手起沉默了半晌,似乎不太想繼續說下去。

    「啊,這種想法很荒謬,要用說的嘛,倒很麻煩!」

    「那麼我來幫你說下去吧。那張床不是附有滑輪嗎?首先把靠近床的某個天窗卸下來,再垂下一根附有掛勾的繩子鉤住床的一角。因為他知道平吉睡覺時有服用安眠藥的習慣,而且藥量一再增加。」

    「於是又拋下另三條同樣附有掛勾的繩子,然後緩緩地拉到天窗,再用割腕或服毒的方法,製造平吉自殺的假象。」

    「不過,事實卻與計畫大有出入,因為事先無法練習,四個人各據一方,拉動那張床,本來就很吃力,也不容易平衡,結果靠近天窗時,床卻傾斜了,於是平吉的頭朝下。不過,因為當初是把二樓打掉再改建,故天花板與地板之間大約有十五公尺呢!」

    「啊……」

    「但是,這仍是個很了不起的推理,當初警方也費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一個月時間才想到這一點。」

    「哦……」

    「對了,那些腳印究竟是怎麼回事?你知道嗎?」

    「啊……嗯?」

    「你知道嗎?」

    「那個嘛,到底是怎麼弄的?……讓我想想看……啊,對了!」

    「應該是這樣的吧,窗戶附近的凌亂腳印並不是故弄花招,而是把梯子擱在那邊。因為要把床鋪拉上去,至少要四個人,另一個人負責下手,這麼一,共犯就有五個人了。所以兇手從梯子上下到雪地時,才會造成如此凌亂的腳印。」

    「至於兩種腳印中模特兒的女鞋腳印可能是真的,男鞋印就大有文章了。關於這一點,我已經有腹案。由於一般的芭蕾舞者不都是踮著腳尖走路的?要在雪地上也這麼走,就會形成踩高蹺的痕跡。第一個人這麼走,然後第二個、第三個只要利用同樣的方法,循著他的腳印走即可。不過,總是會有不太吻合之處,於是穿著男鞋的人,走在最後,再把那些腳印踏平就好了。」

    「如果走在最前面的人的鞋,比最後一個人的小,雖然在理論上是行得,然而還是會有一些不合之處,就像你剛才提到過的情形。可是,只要前面的人是利用踮腳尖的方式走路的話,即使有一千人也無所謂。這樣一來,兇手也呼之欲出了。」

    「說得不錯!你真是不簡單!像你這種優秀的人才,居然在鄉下當占星師,真是國家的損失呢!」

    「大家都沒有眼光嘛!」

    「在下樓梯處,要讓大家都踏在同樣的地方,也很不簡單。而且也會留下樓梯的印子,於是如你所說的,穿男鞋者最後再小心翼翼地消除那些腳印,於是形成足跡凌亂的樣子。到這裡為止我都懂,可是前面的部份呢?」

    我的話似乎傷了御手洗的自尊。他說道:「哼!你不餓嗎?我們先去吃飯再說吧!」

    第二天,我很早就到御手洗處,打算吃過早飯就開車到綱島去。

    「昨天我們討論到哪裡?」

    御手洗邊喝咖啡邊問。他今天的心情似乎還不錯。

    「只說到平吉被殺的地方,大約是三分之一。我說他是在密室被殺的,而你也想到床是被繩子釣起來的。」

    「對了!不過那種說法有點自相矛盾。昨天你回去後我又仔細想了好久,現在又忘了,算了,等我想起來再告訴你吧!」

    「昨天,我也有些細節忘了告訴你。」我很快地接著說:「關於他弟弟吉男的事。命案發生當天,他正在東北旅行。這幾件命案被認為互有關連的主因之一,就是吉男和平吉長的很像雙胞胎,而且平吉的體並沒有留鬍子。」

    御手洗不發一言,只是定定地看著我。

    「命案當天雖然沒有人見過平吉,可是他的家人和富田安江都證實兩天前還看見他留鬍子。」

    「那又怎麼樣?」

    「你不覺得很重要嗎?這證明平吉和吉男掉包的說法也是很有可能的。」

    「那根本不成問題。吉男從東北旅行回來後,那是什麼時候?對,二月廿七日深夜。回來後,他不是和妻女過著正常的生活嗎?而且,他也要和出版社接洽吧!這些人不可能都感覺不出來吧!」

    「嗯,這個我也知道。可是,如果我先說到阿索德命案的部份,也許你就不會這麼肯定了。因為我也在畫插圖,熬個通宵後,第二天見面時,出版社的人常說我簡直像變了個人似的!」

    「太太總不至於認不出來吧!」

    「只要變個髮型,再帶上眼鏡,也許就能瞞過那些編輯了,因為交稿的時間都是在晚上。」

    「命案發生後,吉男就帶上眼鏡,記錄上可有寫?」

    「雖然沒有,可是……」

    「照你這麼說,出版社的人都是大近視羅!而且一起生活了那麼久的妻子還是個大糊塗蛋吧!除非她也是共犯。這麼說,這一連串命案的兇手都是同一人,文子居然對自己親生的女兒也下毒手!」

    「嗯……吉男因為要瞞著那兩個女兒,所以他才不得不殺他們嘛!與其日後走漏風聲,倒不如早日下手!」

    「你的聯想力可真豐富!可是,文子又能得到什麼好處呢?她犧牲了丈夫和女兒,就能確保公寓的產權嗎?」

    「……」

    「文子曾經把一把一萬圓的鈔票當作垃圾燒。而且,平吉和文子自很早開始,彼此就有些不愉快。」

    「不對!」

    「這兩兄弟都是怪人。如果不發生阿索德事件,別人很不會注意到他們的長相很相似,你硬要叫平吉復活!」

    「……」

    「總之,這兩人李代桃僵的說法是絕對不可能的。要是那樣的話,你昨天所說的遭天譴的看法反而比較可信。如果硬要那麼說,也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吉男找到一個和平吉很像的第三者,然後再讓他做平吉的替死鬼。這種假設,還比較合理。」

    「這件事就此打住吧!替身的說法根本是無稽之談。之所以會有這種說法,只是因為吉男提不出有利的不在場證明吧。要是能證明他說的是事實,謠言就不攻自破了!」

    「你倒是很有自信嘛!到目前為止,你說的都很有道理。不過,要是再說到阿索德事件,你可要哭喪著臉了!」

    「對了,案發當晚,吉男投宿的旅館當然可以查出來吧!這樣一來,不在場證明不是很簡單嗎?」

    「事情可沒那麼簡單。因為,吉男說從二十五日晚上到二十六日早上,他都坐在夜快車裡,那就很難證明了。而且,如果第二天早上他一抵達清森就住進旅館也就好辦了。偏偏那天一整天他都背著相機在津輕海峽一帶拍照,沒碰到半個熟人,直到晚上才投宿旅館。麻煩的是,他並沒有事先訂房。噯,因為是冬天,所以不必預訂,可是他也沒和太太聯絡。」

    「如果他二十六日晚上才投宿於津輕的旅館,便有行兇的可能。二十六日,在目黑殺了平吉之後,再驅車至上野車站,然後搭早班的火車到東北。」

    「二十六日一整天都在津輕附近徘徊,二十七日早上就有熟人到旅館找吉男。對方好像是他的讀者,那天只是第二次見面,他們並不很熟。二十七日一整天吉男都和他一起行動,再搭火車回東京。」

    「原來如此!這麼說,二十六日拍的底片就是不在場證明的關鍵嘍!」

    「不錯!至少吉男不是由於津輕下雪才去東北的,這點到很容易證明。換句話說,津輕當時是初冬的景象,所以如果他所拍的底片不是當時的景色,那就是去年拍的。」

    「是他自己拍的吧!」

    「嗯,他好像沒有可以先在東北幫他拍照,再把底片交給他的朋友,因為這麼做就等於是幫助他殺人。假設對方不明就裡而幫他這個忙,萬一警方偵訊時,也難保事跡不會敗露。吉男倒還想不出有什麼人可以幫他這個忙!」

    「所以如果吉男玩花樣,只得自己動手。後來查出那卷底片是前一年的秋天,亦即昭和十年十月在新宅拍攝的。於是案情乃漸趨明朗。」

    「這部份不是十分戲劇化嗎?這是書中的高潮!」

    「嗯,這麼一說,不在場證明不就成立了嗎?而且兄弟掉包的說法也無法成立了。」

    「事實就是如此。我可以繼續往下說了吧?」

    「當然。」

    「第二件命案,就是昌子和前夫所生的大女兒一隻在上野毛的自宅被殺。」

    「這件命案發生在距平吉命案約一個月的三月廿三日,死亡時間距法醫推斷為晚上七時至九時之間。凶器是一枝家裡的玻璃花瓶。這件命案倒是留下了凶器。一枝好像是被這個花瓶打死的,我之所以說好像,是因為花瓶上應該沾有血跡,卻被擦掉了。」

    「和平吉的密室比起來,一枝命案的謎團較少。我這麼說也許太輕率,不過,這只是一件極普通的命案,動機是竊盜。屋子裡一片凌亂,衣櫃被翻得亂七八糟,抽屜裡的財物和貴重物品也都不見了。從現場看來,誰也能一眼看出凶器就是那只花瓶,應該不必費力擦掉上面的血跡吧!」

    「花瓶雖然被擦拭過,卻沒用水洗過。只是用布或紙擦過,因此很快就驗出上面有一枝的血。」

    「如果兇手要湮滅證據,不如乾脆把它丟掉。奇怪的是,他不但沒這麼做,反而還特地擦去血跡,再放在隔了一扇紙門的鄰房,彷彿有意告訴別人這個就是凶器!」

    「警方和戰後的業餘偵探,對這點有何看法?」

    「可能是無意中留下指紋的。」

    「原來如此。也許那並非凶器,只是沾了少許稀薄的血液吧。」

    「那到不是。一枝的傷口和花瓶的形狀完全一致,這是毫無疑問的。」

    「咦,或許兇手是個女的,她下意識地擦乾花瓶上的血跡,再放回原處。這種習慣很容易令人聯想到女性。」

    「我有確實的證據足以證明你的想法是錯誤的。兇手一定是男人,因為,一枝的體有被強暴過的跡象。」

    「啊……」

    「也許是死後再被強暴,不過一枝的下體卻留有男人的精液。血型是O型。於是,警方對書中人物逐一調查,結果發現除了平吉以外,只有吉男和平太郎涉嫌。但是,吉男的血型是A型,平太郎則為O型,不過,三月二十三日晚上七點到九點之間,他卻有不在場證明。」

    「因為這樣,警方才認為這件命案和平吉、阿索德被殺之事完全無關。只是湊巧發生在這兩者之間的不幸事件。梅澤一家正是一般人所說的,遭受詛咒的一家。」

    「如果不在這種時候發生這些事倒還好說,可是一加上這件命案,整個事情就愈發顯的錯綜複雜了!」

    「平吉的小說並沒有提到殺害一枝的計畫吧。」

    「不錯!」

    「一枝的體是何時發現的?」

    「大約是三月二十四日晚上八點多。是附近的太太到她家送還傳閱板發現的。雖說是鄰居,可是因為當時的上野毛是個人煙稀少的鄉村,這個鄰居住在距離很遠的多磨川堤防邊,才會那麼晚發現。」

    「其實說的正確一點,應該可以更早發現。因為那個婦人拿傳閱板到金本家,也就是一枝的婆家時,才是二十四日中午時分。當時大門沒有鎖,她進到玄關處叫了幾聲,裡面都沒有回應,她以為一枝出去買東西,於是把傳閱板放下就走了。到了傍晚,又到她家看看,當時天色已晚,屋內卻未開燈,打開玄關一看,傳閱板依然擺在原地,她才覺得事有蹊蹺。卻又不敢到裡面看個究竟。只好先回家,等丈夫下班回來,在一起去看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一枝的丈夫金本,聽說是中國人?」

    「嗯。」

    「職業呢?是貿易商嗎?」

    「不,好像在開中國餐館。聽說他在銀座及四谷都有分店,生意作得很大,所以很有錢。」

    「那麼,上野毛的房子也很豪華吧!」

    「不,只是間毫不起眼的平房。這點很奇怪,所以才會傳出他是間諜的謠言。」

    「他們是戀愛結婚的嗎?」

    「好像是。由於對方是中國人,昌子自然激烈反對。一枝婚後也曾和梅澤家斷絕來往,不過不久就言歸於好了。」

    「不過,他們的婚姻只維持了七年,在命案發生的前一年,金本知道中日之間的緊張情勢後,就把餐館賣掉,和一枝離婚回到祖國。」

    「他們的分手可以說是戰爭一手造成的,不過,他們的個性好像也不太適合,因為一枝根本沒有與他同行之意。總之,一枝接收了上野毛的房子,因為改名很麻煩,所以就一直沿用金本的姓。」

    「這個房子的主人被殺了,那房子由誰繼承呢?」

    「應該還是由梅澤家的人接管吧!因為金本的日本親戚只有梅澤一家。而且一枝沒有生育,如果要把房子賣掉,也得等命案被遺忘以後。所以那棟房子就一直空著。」

    「大家都害怕的不敢接近那棟房子,而且最近的鄰居也只有多磨川附近那一家,簡直就像特地為製作阿索德而設的房子一樣。」

    「對嘛!連那些職業及業餘偵探,也都說那裡就是製作阿索德的現場。」

    「平吉小說裡說是新瀉縣嗎?」

    「嗯。」

    「這麼說來,兇手殺了平吉之後,為了取得製作阿索德的工作室,才把一枝殺掉,他們是這麼想的吧?」

    「認為這裡是工作室的人,就是那麼想的。」

    的確,如果從後來的阿索德命案來看,這個兇手真是頭腦冷靜、心思細密的人。用這棟房子作為製作阿索德的工作室,真是在適合也不過了。因為較複雜的案情,警方還會經常到現場找線索,可是由於只是單純的竊盜殺人案,所以不會再去查證。

    另一方面,凶宅附近既沒多少鄰居,也沒有親戚,因為唯一的親戚就是梅澤一家。只要用點頭腦,就不難想像兇手故意製造竊盜殺人的假象,讓房子變成空屋。

    不過,這樣想的話,馬上會遇到一個難題。那就是這一連串的命案的兇手,是男人,而且血型是O型。

    雖然也有人主張不必僅在平吉的小說中人物之間找兇手,但是,如果考慮到阿索德事件,就不會有這種想法了。那麼嫌犯只剩下富田平太郎一個了,因為他的血型是O型。

    然而,有兩個理由難以斷定平太郎是兇手。

    第一點,他確實有不在場證明。一枝遇害時,他在銀座的梅迪希斯和三個朋友聊天,女服務生也可以作證。

    第二點,如果他是兇手,那麼平吉應該也是他殺的。不過,這麼一來,又會遇到從裡面反鎖的密室之問題了。

    如果是他殺的,應該是在模特兒回去之後才下的手……,可是這一點也有疑問,假設平太郎是為了畫作買賣之事來找平吉,平吉可能在和自己並不太親近的平太郎面前吃安眠藥嗎?

    或者,由於被害人是自己的爸爸,所以才不惜大費周章地先讓他吃下安眠藥?平太郎可能這麼做嗎?

    這些問題暫且不管,假設他殺了平吉再離開畫室,那就得先從裡面把門鎖上,這也是男一個難題。

    因此,如果要證明平太郎是兇手,就必須先解決門從裡面反鎖的謎題。

    「嗯,還有更麻煩的事吧?如果平太郎也是畫商,平吉既然認為那十二幅畫是畢生傑作,平太郎也許會為了爭取這些畫的版權而殺害對方。既然買一幅畫的錢就能買一棟房子,當然是難得一見的傑作了!」

    「對呀!平吉所謂的畢生傑作,只有這已完成的十一幅。其它都是些小品,而且,大多數都是為這些大作而作的習作,剩下的則是帶有狄加畫風的作品及芭蕾舞孃的素描。這些作品都寄放在安江處,而且不可能賣得高價。」

    「嗯。」

    「可是,如果說一枝命案以及和梅澤家有關的一連串事件都是同一個人,那麼兇手應該是個性衝動,意志薄弱的人,而不是我想像中的頭腦冷靜的智能型罪犯。也許是個連自己的性別和血型都分不清的糊塗蛋呢!」

    「啊!」

    「就剛才所提的一連串理由來說,O型的平太郎應無嫌疑。另外,他如果單獨從梅迪希斯到梅澤家,在雪地中開車絕對不止四十分,所以就時間上來說,是不可能的。」

    「如果由於上述理由而洗刷平太郎的嫌疑,那麼兇手就是我們所想不到的外人了!那麼從這件神命案中得到的推理的樂趣就減半了。不過,那種樂趣也許只是一種奢望吧!」

    「嗯。」

    「所以我也認為一枝的命案,和這一連串事件全然無關,只是湊巧夾在中間的突發事件。」

    「嗯,這麼說,你不認為這裡是製作阿索德地方?」

    「嗯,這個嘛……如果說兇手是為了阿索德事件而殺害一枝……這一點我可想不透。一個瘋狂的藝術家,在發生過兇殺案的空屋裡連夜趕製阿索德,以此作為詭異小說的題材,的確能令人毛骨悚然,可是如果發生於現實生活中,就無法解釋了,因為他無法在一片黑暗中工作,至少必須點上蠟燭,這麼一來鄰近的人難道不會發現嗎?

    「這麼一來,警方一定會對此事充滿興趣而全力偵辦。警察來時,如果是自己的家,就可以要求他拿出搜索狀,然而這只是一棟空屋。換成我,就會找一間沒有人知道的空屋來進行這件事。否則,根本無法專心工作,而且作品完成後,也無法慢慢欣賞。」

    「嗯,我有同感。可是那些業餘偵探有很多人都說這裡是製作阿索德的工作室。」

    「對,他們是認為兇手為了佔有這間房屋,而把一枝殺掉的!」

    「如果從血型的問題來看,兇手是局外人的成分比較大。」

    「對,你分析得對。從這裡開始就是分歧點。」

    「嗯,只要不認為這件命案是單純的竊盜殺人,那麼梅澤家占星術命案的兇手就是局外人了……不過,如此一來,一枝命案不就成了懸案了?」

    「就是嘛。」

    「但是單以竊盜案來看,也有可能是見財起意的過路人吧?」

    「話是不錯,可是,陷入膠著情況的案件卻多得出人意料之外。例如我們到北海道旅行,然後殺了一個獨居的老太太,劫走她藏在床底下的積蓄,麼警察也不可能懷疑到我們頭上,因為我們和她毫無牽連,類這種結果成為懸案的例子非常多。

    「因為謀殺、蓄意殺人的情況,兇手一定擁有明朗的動機,在那種情況下,所有可能成為動機的理由都會一一被列舉出來。另一個重要的工作,就是查不在場證明。

    「然而,深究起來,這個梅澤事件之所以會陷於膠著的原因之一,就是動機的問題。前述的阿索德事件,幾乎沒有人有足夠的動機,有此嫌疑的只有平吉一個人,可惜他已經作古了!」

    「原來如此!」

    「不過,我也不想把兇手看作局外人。因為硬說一個毫不知情人是兇手,實在太離譜了。」

    「照你說的理由看來,你還是認為一枝的命案是單純的竊盜殺人嗎?……嗯,我懂了,還是請你再把一枝命案現場的狀再仔細描述一遍吧!」

    「這本書上有張圖(圖三)。只要看這張圖片就一目瞭然了。一枝是穿著和服躺在地上,身上的和服也很整齊,只是沒有穿內褲。」

    「啊?」

    「這沒有甚麼好大驚小敝的,當時的習慣就是那樣。」

    「衣櫃的抽屜全部被拉出來了,裡面的東西散了一屋子,錢全部不見了。

    「這個房間有一座三面鏡,這裡倒是沒有被破壞,東西擺得很整齊,梳台上的擺飾也井然有序。」

    「被視作凶器的花瓶,則斜放在隔了扇紙拉門的隔壁房間的榻榻米上。」

    「其次,一枝的屍體被發現的位置,也如圖三所示,不過,那個地方並沒有打架的痕跡,所以不像是第一現場,據研判一枝應該是被殺後才移至陳現場的。」

    「因為若兇手用力過猛,傷口必然很深,血也會四處飛濺,不過陳處四周並無血跡。她是死後才遭強暴,所以兇手自然會把體移到較方便的地方,然而卻一直找不到一枝被擊斃的場所,也是相當奇怪的地方。」

    「等一下,我猜得果然不錯!她是死後才被強暴的嗎?」

    「嗯。」

    「是真的嗎?」

    「很像是那樣。」

    「這就很矛盾了。你剛才不是說一枝的服裝很整齊嗎?還是像你所說的,這只是單純的竊盜殺人案,那個笨賊有可能在強暴了一枝的體後,再把她的衣服弄整齊?」

    「啊……嗯,這個嘛……」

    「算了,再繼續說下去吧!」

    「嗯,找不到第一現場的確很奇怪。不過從各方面來研判,也不可能是在室外。警方再仔細地檢查現場後,又發現梳台的鏡子是三面鏡,鏡子的表面雖然擦得相當乾淨,不過仍然可以看出有少量的血跡,而且其血型和一枝的血型一樣。」

    「這麼說,她是面對鏡子化時遇害的?」

    「不,從體的情況看來並非如此。因為她臉上幾乎沒有化,可能是梳頭髮時遇害的。」

    「面向鏡子?」

    「對,面向鏡子。」

    「咦?這麼一來又不合邏輯了。這棟房子是平房吧!」

    「對呀!」

    「從這張圖看來,梳台的旁邊有扇紙門。面對鏡台而坐時,背後的方向是有紙窗的走廊。這個小偷,如果要潛入房間殺害面對鏡子的一枝,只有從隔壁房間打開拉門來,或是打開紙窗從一枝的背後偷襲兩種方式而已。

    「假設他是從後面來的,一枝應該可以從鏡子裡看到吧。難道她會坐著挨打?不可能的,應該會立刻奪門而逃吧!

    「那麼,如果從旁過來呢?由於是三面鏡,所以小偷的影像也會反映於鏡中吧?即使看不到,只要聽到拉紙門的聲音,一枝也應該還有充分的時間回過頭去看個究竟。一枝是從正面被襲的嗎?」

    「不,等一下……還是不對。我想她應該是背向兇手,兇手從背後偷襲的。」

    「嗯,和平吉遇害時的情形一樣。這意味著甚麼?……算了,另外還有一個從窗戶爬進來的方法,可是這樣一來就更奇怪了。難道她會一面梳頭髮,一面等著小偷從窗戶爬進來嗎?

    「還是很奇怪,我絕不相信是小偷干的。一定是熟人,否則根本講不過嘛!一枝是坐在凳子上,而且前面有三面鏡,在這種條件下,居然不回頭也不逃走,反而束手待斃,這豈不是匪夷所思嗎?她必然是面對鏡子,也從鏡中看到一步步走近的人,而依然維持原來的姿勢。所以這個人一定是熟人,而且關係相當親密。我敢和你打賭,一枝一定從鏡子裡看到對方的臉,而且我絕不相信他是個小偷或冒失鬼,因為他曾仔細地擦過鏡子裡的血!」

    「我想,這兩人很親密,而且是有肌膚之親的。因為當時的女人,不可能在自己不熟的男人面前,坦然地梳打扮,除非是和她有肉體關係的男人。」

    「但是,這也不對,既然關係如此親密,何必還在她死後強暴她呢?應

    懊在她生前享受魚水之歡啊!他們應該是在一枝被殺之後發生關係的。」

    「嗯,我也不知道為何會變成死後才遭污辱,但是這一點似乎已成定論。不過案情很奧妙,也許事實正好相反呢?」

    「會不會是偏好強暴體的男人?那種人大概有精神分裂症。總之,這個兇手一定是一枝的情夫,一枝當時是否有這樣的男友?」

    「很遺憾,根據警方徹底調查的結果,顯示出她當時根本沒有男友。」

    「啊!我想起來了!等等,化!你剛才是說一枝沒有化嗎?」

    「嗯……」

    「三十多歲的女人,怎麼會在那個男人面前也不化呢?……對了!是女的,石岡兄,那個人是女的。」

    「不,不行!怎麼可能有射精的女人呢?」

    「這點暫且不管,如果兇手是女的,而且和一枝熟識,她也許會背對兇手坐著,也許不化。兇手把花瓶藏在背後,笑容可掬地靠近一枝,一枝既逃不掉,也無法回頭。可是,至於精液嘛,唔……」

    「對了,假設她拿著精液來的話又如何呢?可以簡單地拿到精液的女人,只有吉男之妻文子。她只要拿丈夫的就行了,但……不行啊!吉男是A型的。」

    「關於這個也可以檢驗出結果。而且如果是一天前的精液也不能吻合吧!」

    「是呀!對了。所有關係人的不在場證明呢?」

    「大家都沒有不在場證明,只有我對你說過平太郎有不在場證明。」

    「先說他媽媽安江,吧她平常整天都待在梅迪希斯,正巧那天的那個時候,卻說要去銀座逛街,所以安江沒有不在場證明。

    「至於梅澤家人嘛,當時昌子、知子、秋子、雪子正在一起在準備晚餐,她們一共四個人。

    「那時候,時子似乎剛從保谷的多惠家回來。因此,這四個女兒的不在場證明,都是由自己的媽媽作證的。

    「完全沒有證人的是禮子和信代,她們說兩個人一起去澀谷看電影。電影大約八點結束。這一天吉男和文子九點才回到家。

    「因此,這兩個女孩可能是共犯,因為上野毛離東橫線府立高中並不遠。然而她們只有二十出頭,應該和這件命案無關吧!

    「文子和吉男也和他們的女兒一樣,提不出確實的不在場證明。

    「不過,提到不在場證明及殺人動機,則和平吉命案完全相反。所有的人都沒有殺害一枝的動機。

    「首先,梅迪希斯的安江母子,應該根本沒見過一枝。

    「其次再看看吉男和文子,他們的情形也和前者類似,他們也許見過一枝,卻沒有甚麼機會接觸,所以也不至於想致她於死者。

    「至於那些少女,她們和一枝可能都是情同姊妹。」

    「一枝曾到過梅澤家嗎?」

    「很少去。以上就是有關殺人動機的部分,所以我才會認為是竊盜殺人。那麼,這一部分就暫時告一段落,接下去登場的人物是飯田,你不是希望趕快聽阿索德的殺人事件嗎?」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