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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3.11.宿舍裡的陣營 文 / 畢飛宇

    玉秧的宿舍是412。412宿舍有五個是城裡的同學。加上龐鳳華,王玉秧,孔招弟。一共八個,是一個標準間。最活躍、最引人注目的當然還是趙姍姍。趙姍姍會拉小提琴,還能彈鋼琴,是班裡的文藝骨幹,自然也是班裡的文藝委員了。在老師的那一頭相當地得寵。趙姍姍哪裡都好,就是一張嘴招人怨,喜歡給班裡的同學起綽號。最早是給男同學。趙姍姍給人起綽號可以說有獨特的稟賦,一針見血,最注重神似。起先還覺得有點牽強,可是,不能想,越想越覺得像。比方說,他說某某某男生是一隻駱駝,果然,那個男生的許多動態真的像駱駝了,僅僅比駱駝少一層駝毛。僅此而已。如果在路上遇到了,「駱駝」對女同學點點頭,女同學都要會心地一笑,才像呢。不看不知道,世界真奇妙。而某某是一隻螳螂,某某是一隻獵狗,某某是一隻青蛙,某某某絕對是一隻癩蛤蟆,至於某某某,正面看不出來,側面一看,無疑是一隻雞,而且是公雞。脖子上的那一把一愣一愣的,又機警,又莽撞,當然是雞了。班裡的男同學都蒙在鼓裡,其實他們早就是一個動物園了。

    男同學取完了,趙姍姍的才華卻用之不竭。接下來自然是女同學。趙姍姍選擇了王玉秧。趙姍姍對玉秧下手並不是對玉秧有什麼敵意,只不過趙姍姍太喜歡出風頭,特別想炫耀她的那張嘴罷了。這一天的晚上趙姍姍正在用水,突然問宿舍裡的同學,你們知不知道王玉秧像什麼?大夥兒都不說話。想不出來。幾乎所有的動物都想過了,玉秧都不太像。熄了燈,趙姍姍自己把謎底揭開了:玉秧是一隻饅頭。這時候人們的注意力才從「動物」的身上游離開去,想起了饅頭。可不是嘛,玉秧的後背,尤其是頸項後面的那一把,確確實實是那麼一回事。王玉秧是饅頭。王玉秧的的確確是一隻饅頭。就這麼定下來了。王玉秧躺在床上,什麼都沒有說,已經受了傷了。趙姍姍其實是欺負她了,摁著她的腦袋把屁往她的鼻孔裡放。第二天的上午玉秧甚至都沒有到食堂。她不願意看見饅頭,想一想都來氣。好不容易熬到晚上,玉秧突然說:「趙姍姍你是油條!」一點過渡都沒有。趙姍姍翻了一個身,輕描淡寫地說:「我怎麼是油條呢。我不是。我不像。你們說我像不像?我不像。」玉秧說:「那你是稀飯!就是稀飯!」越說越離譜了,連她自己都知道不著邊際。一個人怎麼可能像「稀飯」呢。趙姍姍乾脆都不理她了。玉秧的話沒有受到應有的呼應,很慚愧,不知道下一步該說什麼。還是孔招弟給了王玉秧一個台階,孔招弟說:「睡吧。明天我還要值班呢。」

    孔招弟也是從鄉下來的,暗地裡和王玉秧還是有一點統一戰線的味道。要不然,這些城裡的丫頭也太霸道了,必要的時候還是要有點幫襯才行。按理說這一條統一戰線裡頭應該有龐鳳華,可是龐鳳華的情況要特殊一點。她是小鎮上出來的,雖說也是鄉下,可是考上學校之前吃的一直是商品糧,倒也是城市戶口,不能算鄉下人。不過城裡的五個女生並不買她的帳,嫌她鄉氣,一直也沒拿龐鳳華當作自己的人。所以,在兩個統一戰線之間,龐鳳華有些猶疑,一方面高攀不上,一方面又心有不甘,並沒有明確的傾向與堅定的立場。玉秧怎麼能指望她的幫忙呢。王玉秧的報覆沒有起到任何效果,受的傷更深了。玉秧就覺得自己太沒用,她對自己的恨一點也不亞於趙姍姍。

    龐鳳華到底還是走進「鄉下人」這個統一戰線裡來了。可以說被逼上了梁山。趙姍姍的嘴巴也太沒有遮攔了,一點顧忌都沒有,她居然把「被人偷了」這個惡毒的綽號送給了龐鳳華。事情的起因是因為龐鳳華的一雙鞋。上午出門的時候,李冬記得把自己的鬆緊口鞋子放在窗台上曬太陽的,到了傍晚,卻發現自己的鬆緊口被人拿下來了,換成了一雙球鞋。李冬一看球鞋就知道了,絕對是龐鳳華做的鬼。李冬把窗台上的球鞋扔在地上,隨口說:「誰的破鞋!」趙姍姍接過了話茬,又開始賣弄她的聰明了,說:「李冬你不是說了,破鞋嘛,當然是被人偷了。」李冬原來是有些生氣,聽趙姍姍這麼一說,反而開心了。「被人偷了」,這不是龐鳳華又是哪個?龐鳳華這個「破鞋」「被人偷了」,這個說法既解氣,又俏皮,特別地意味深長。龐鳳華的綽號就是它了。當然,這個玩笑只能在小範圍裡頭說說,倒也蠻好玩的,不能隨便說。要是傳出去就有點不太像話了,太輕佻了。不是她們這個歲數的女生可以說的話。都有點下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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