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節 文 / 易卓奇
他的赤誠他的執著使她重新振作了精神,鼓起了生活的勇氣。這麼多年過去了,他依然沒有變,依然深深地愛著她,一如既往。可到頭來變化的是她而不是他,是她突然改變的主意,是她一夜之間突然投入了別人的懷抱,這種打擊實在讓沈宇霆難以承受。他曾經百思不得其解:為什麼會變成這樣?當時他是非常痛恨唐子晴的,連一個解釋也沒有就打發他走了,就一聲對不起四五年的戀愛說沒就沒了,什麼海誓山盟,一切都是假的,都是不堪一擊。聽了唐子晴說的一切他才覺得不能怪唐子晴,她也是沒有辦法。她又何嘗不愛他?直到現在,她的眼神,她的神態依然如舊,要不是還有理智,他們絕對會愛得更加瘋狂。
"算了,別提那些不愉快的事了,一切都過去了,就讓它過去吧。我不怪你,你有你的難處,你只能那樣。"他說。
"宇霆,我知道我傷害了你,也永遠無法補償。不過我想告訴你,只要你願意,只要你喜歡,什麼補償我都樂意。"她眼裡泛著晶瑩的淚珠,深情地看著他,像在乞求,乞求沈宇霆的寬恕和諒解,又像在期待,期待沈宇霆能給她點什麼。
沈宇霆不會不明白唐子晴說什麼,她已經向他傳遞了一個信息,他需要什麼補償都行,她絕不會拒絕。他也有過衝動,想抓住她,抱她,吻她,甚至……可是他不能,理智告訴他不能那麼做,要做他早就那麼做了,也許結局就不會這樣。他說別瞎想,她並沒欠他什麼,她不需要作任何補償。
她說她想結束過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沈宇霆很清楚她說的結束過去是什麼意思,更清楚重新開始意味著什麼,他不能讓她那麼胡思亂想。這個時候只要他給她一個什麼信號她就會採取什麼行動。他有可能和她重新再來,現在他們都在同一個城市,只要他說他相信她會採取行動,說白了她會跟林國平離婚,會重新回到他的身旁。可他能那樣做嗎?當初林國平從他手裡奪走了唐子晴他是多麼難受,現在難道他又要扮演林國平同樣的角色?那又要給多少人帶來傷害?千萬不能給她錯誤的信號,不能誤導。他愛她,現在依然還愛,既然愛她就該讓她幸福,就不能有半點非分之想,有愛只能埋在心底。
他說:"別說了,趕快想辦法吧,把國平調過來。"
"什麼?你……"她有些不理解,這個話要說應該由她跟他說。在這之前她並沒想過要把林國平調過來,沒想到沈宇霆首先想到了,而且還主動跟她提出來,她真不知說什麼好。毫不隱晦,她想跟沈宇霆重歸於好,現在完全有這個可能,只要沈宇霆願意,她會義無反顧。可沈宇霆把那張扇關閉了,連一條縫隙都沒留,不僅如此,還居然想到要把林國平調過來,這不僅叫她徹底失望,還令她感到不可思議:林國平從他手裡奪走了她,他不恨他還想到要把他調過來。他怎麼啦?腦子進水了?
"他已經來過了。"他說。
"他來找過你?"看來唐子晴根本就不知道。也許唐子晴剛當上記者林國平就開始活動了,看來他比誰都清楚,比誰都著急他所面臨的危機。
"是的。"他點點頭說。
"你答應他了?"她問。
"沒有,我也沒這個能耐。"他說。
"那就好,我想你不會這麼傻。"她說。
如果是開頭,如果沒有剛才和唐子晴的一席談話,他真的沒這麼傻,對林國平恨還恨不過來,還會幫他調動?可現在他改變了主意。唐子晴已經結婚了,他不能再拆散他們。真正的愛是讓被愛的人幸福,正因為這樣他才改變了主意,儘管他痛恨林國平。可那都已經過去,只要他真心對唐子晴就行,他也不必老計較,別讓人說自己小肚雞腸。
他決定幫他。
其實沈宇霆真要活動也是有可能的。他被已經提拔為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兼重案大隊的大隊長,這是公安局建局以來提拔的最年輕的中層幹部。一是因為在當時是為數不多的本科畢業生,二是破了一系列像樣的案子,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都是最優秀的。偵查權威、刑偵支隊支隊長莫文智非常器重,局長李振山也很欣賞,他要出面不是沒有作用。沈宇霆不久就找莫文智說了自己的想法,希望莫文智能幫忙。
莫文智見沈宇霆這麼鄭重其事,平時又從沒開過口求他幫忙,就樂意地接受了。
不久市局幹部處就派人去考察了林國平其人。還行,反正是警察,局裡也正要人,一個月之後林國平就被調進了市公安局,就分在沈宇霆手下。
沈宇霆安排了重案隊最著名的油條焦劍跟林國平做搭檔,而且是叫林國平配合焦劍,說:"你跟他好好學學吧,他就是你師傅。"林國平說:"行,以後就請老師多多指點。"焦劍忙擺手說:"別別別,你可別叫我什麼老師,一叫渾身都起雞皮疙瘩,就叫我劍哥吧。"
焦劍還真拿沒出個師傅的樣子來,也真不像個師傅。第一次焦劍帶林國平看電影,林國平一到電影院就要掏錢買票,焦劍說:"買什麼票?誰讓你買票了?一看就知道是個土包子。"林國平就沒買票跟著焦劍進去了,走到門衛處焦劍大搖大擺進去了,沒一個人攔他。林國平則不同,一到門口就被工作人員攔住,問票,焦劍就做了個手勢,說是我朋友就沒人攔了。
林國平大惑不解,怎麼自己連進都不能進來焦劍卻像走大路一樣?就問焦劍怎麼回事。
焦劍說:"因為你是新警察,沒人認識你。"
林國平說:"我身上又沒寫字人家怎麼就知道我是警察?還是新警察?"
焦劍就說了個新警察的典故:
一個新警察到電影院裡看電影,穿著制服在排隊買票,馬上就有人跟他說:"你肯定是新警察。"新警察不解,說:"你怎麼知道我是新警察?我身上沒有新警察的標誌呀。"對方說:"一看就知道你是新警察,哪個老警察會排隊?早到前面去了。"新警察想也是,哪個警察會排隊?就跑到前面去了。又有人跟他說:"你肯定是新警察?"新警察又不解,說:"憑什麼說我是新警察?"對方說:"哪個老警察看電影買票?早坐到裡面去了。"新警察想想也有道理,老警察誰會買票?就乾脆懶得買票,進了電影院,果然沒人攔他。他就找到一個偏僻的座位坐了。又有人跟他說:"你肯定是個新警察。"新警察又不解,問:"怎麼說我還是個新警察?"對方說:"老警察誰會坐到這裡?這麼偏僻的地方?早到樓上包廂裡了。"新警察倒想看個究竟,看到什麼地方自己就不是新警察了,就進了樓上的包廂。坐了一會,新警察要小便,就出去找廁所,人生地不熟的,找了一陣沒找到,就問別人:"廁所在什麼地方?"對方看了他一陣,說:"你是個新警察吧。"新警察又不解,問:"我怎麼是新警察?"對方說:"老警察幾個跑出來解手的?早在包廂裡解決了。"新警察憋得的確急了,一時也找不到廁所,就乾脆回包廂裡去了,就在包廂解決了。不料包廂裝修得不好,漏,下面滴答滴答在下雨,下面的觀眾就罵娘:"誰這麼缺德,把水往下面倒?"新警察就忙賠不是,說:"對不起。"又有人在旁邊說:"這肯定是個新警察。"新警察又不解,問:"怎麼還是新警察?"對方說:"老警察誰會這麼賠不是?早把下面人吼住了,肯定會說天上下雨。"新警察就叫下面的人趕快走開,說:"上面在下雨。"下面的觀眾就走開了,卻還有人罵:"下什麼雨?這是什麼雨?還有騷味?"新警察就無話可說,下面就有人要來找麻煩。又有人說:"怎麼就不知道回答了?你還是個新警察。"新警察說:"我怎麼還是新警察?"對方說:"老警察早就有主意了,現在不正是下酸雨的時候嗎?"新警察終於明白,對下面說:"叫什麼叫,沒聽說現在正在下酸雨嗎?最近西伯利亞來了股寒潮,騷味特濃,沒聞到嗎?上面比下面還騷呢?不信換換?"下面就沒人說話了,旁邊的人就說不錯,像那麼回事了。
新警察就終於變成了老警察……
林國平最初笑得前仰後合,笑過之後就覺得這個師傅不怎麼地,怎麼帶徒弟的?盡跟他說這麼些烏七八糟的東西?把警察自己醜化得一塌糊塗,哪有一點正經的樣子?為人師表,這哪像個為人師表的樣子?坐沒坐相,站沒站相,把自己的同行醜化得沒一個好的,要真跟他學會有什麼好的可學?
更不能接受的是做事的時候焦劍叫他就像叫兒子一樣,叫他拿這樣,叫他幹那樣,林國平渾身不自在,覺得不是滋味:這個焦劍,年紀比自己小,個子比自己矮,一口的髒話,沒一句正經的,還居然在他頭上指手畫腳。他就跟沈宇霆說能不能換個搭檔,換個師傅,這人怎麼看都不行。他心裡真有些後悔,怎麼刑偵支隊的警察就是這個樣子?當初進市公安局的時候他就跟沈宇霆說:"要去個好一點的地方,沈宇霆說什麼是好一點的地方?你所指的好一點的地方是什麼地方?是要去清閒一點的地方還是要能學點本事的地方?除了刑偵隊我什麼地方都不能幫你活動。"林國平說:"能不能爭取去政治部,我既不要求到熱門地方也不想到清閒的地方,最關鍵是要能進步快一點的地方,說白了就是以後提拔最有希望的地方。"早就有人跟他說了,跟著組織部,天天有進步,公安局的政治部就是別人說的組織部,林國平說他就想在這待上幾年以後下去了怎麼也能混個科長副科長當當。沈宇霆首先有些詫異,才來幾天就想弄個一官半職,做官的心情也太迫切了吧?可仔細一想也沒什麼,很正常,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很多事情就是這樣,不怕想不到,就怕做不到,一開始就想到陞官的事,很好。沈宇霆說:"真要進步快一點就哪裡也別去,就在刑偵隊。這是最能鍛煉人的地方,也相對比別的地方更容易出成績些。"他就聽了沈宇霆的,來到了刑偵隊。人來了,可一接觸焦劍就感到不對勁:怎麼這個樣子?與他想像中的神探是兩回事!他就找沈宇霆看能不能換個地方,要不換個師傅也行。沈宇霆說:"你還嫌他?他沒嫌你就不錯了!別看他滿嘴油腔滑調,工作絕對認真,從不含糊,精著呢,破案是把好手,不信你就等著瞧吧。"
林國平也不好說什麼。才來,什麼都不熟悉,什麼都得學,總不能把鄉下催糧催款拆房子趕豬那套搬來。一切都得從頭開始,就耐心聽從焦劍的使喚。
接觸多了林國平發現沈宇霆說的還真是那麼回事:焦劍是個人才。上個月東城信用社被人挖洞入室盜走了二十七萬,全局上上下下忙了一個月還是沒找到像樣的線索,都為案子著急。一天焦劍跟朋友吃飯,其時林國平也在場,那朋友說他的一個老鄉也不知發了什麼財,置了摩托,還了債務,還準備起房買車。最初誰都沒在意,天天有人發財,也天天有人跳樓,不足為怪。可焦劍卻警覺了,覺得這人有些反常,就追問了那人的情況,還沒聽完他就扔筷子走人,騎著摩托一口氣跑到鄉下。先進行外圍調查,一瞭解此人極為可疑,他立即報告沈宇霆,說犯罪嫌疑人找到了。接著便是抓人,審訊,果然盜賊就是此人。
從此林國平不敢再說換搭檔的事,和這些真正的行家比自己小學生的水平還不到,那天他和焦劍同樣在吃飯,他連想都沒想到案子上去焦劍卻已經認準了罪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不服不行。
以後林國平跟著焦劍形影不離,的確學到了不少的業務。如果要說有什麼長進,這個時候在公安業務方面他是最有長進的,遇到一個案子如何下手,如何尋找突破,焦劍毫不保留地傳授給了他,使他以後受用多年。
焦劍平時沒個正經,有案子十分投入,沒案子不是睡覺就是在外面喝酒。
有天還是上午十點他就拉著林國平出去喝酒,說有個朋友請他吃飯。正走在街上的時候,突然前面有人喊抓搶劫的,他們本能地抬頭看看,正有一個人拚命地往這邊跑來,焦劍就小聲跟林國平說:"堵住他,別讓他跑了。"
兩個抓一個,對他們來講很容易,等那搶劫的跑過來時焦劍用腳輕輕掃了一腿,那人就"啪"的一聲跌倒在地,林國平"卡嚓"一下就給那人上了手銬。正要把人帶走的時候,突然閃出幾個手持砍刀的人來,圍住他們就砍。
焦劍大吼:"住手!我們是警察!"
為首的說:"我們砍的就是警察。"
焦劍眼尖,一看那為頭就認識,罵了句:"張高峰,你他媽王八蛋,吃豹子膽了,再敢亂來我斃了你。"
那個叫張高峰的人像什麼都沒聽見,飛刀就朝林國平砍去。焦劍反應非常敏捷,一把推開林國平,刀便落在了焦劍的手臂上。焦劍"哎喲"一聲倒在血泊中,張高峰隨即搶走了焦劍手裡還帶著手銬的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焦劍和林國平是出來吃飯喝酒的,都沒帶槍,眼睜睜看著歹徒把人搶走發,心如刀割。他們立即報告了沈宇霆,重案隊迅速出動,不久就將張高峰一夥人抓了。
這伙歹徒絕對應該從嚴懲處。公開拿刀砍警察,是一起嚴重的襲警案件,警方不會放過。
可奇怪的是,張高峰並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罰:公安機關以最快的速度把案子移送到檢察院後檢察院卻說證據不足,不予批捕。
什麼叫證據不足?人證物證齊全,怎麼不足?
最直接的證據就是林國平的證詞,他是受害者,又是現場最直接的目擊證人。可誰都弄不明白,被砍後林國平還振振有辭,說焦劍的刀傷就是為首的張高峰砍的,過不了兩天他就含糊其辭說當時混亂他沒看清楚,再過了兩天他就乾脆拒絕出庭作證,說他根本就沒看見是誰砍的,當時他自己也受傷流血。
林國平的證詞至關重要,直接涉及對張高峰的定罪量刑。
"出庭吧,你的證詞非常重要,直接涉及對張高峰的定罪量刑。"沈宇霆跟林國平說。
"我什麼都沒看見,怎麼出庭?"
"是不是有什麼顧慮?"
"沒有,什麼顧慮也沒有。"
"是不是遇到什麼威脅?"
"也沒有,沒遇到任何威脅。"
"那為什麼不敢出來作證?這不是為了焦劍一個人,而是為了整個警隊。"
"我知道,可我什麼也沒看見。"
"你……"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被人砍了還肯沉默?這是林國平嗎?沈宇霆怎麼也沒想到,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從鄉里調來的這個警察竟會是個孬種?他要沉默、要不作聲會帶來多大的麻煩,難道他會不知道?難道他沒想過?
"你知道你保持沉默會有什麼後果?你想過嗎?"
"我知道,可我總不能說假話。"
沒什麼再好說的了,不可教化,沈宇霆不想在他身上浪費口舌。可他實在不忍心就這麼眼睜睜地看著犯罪分子從自己的手裡跑掉,看著自己的手下白白受傷。他不甘心,他自己說服不了他的同學,他想可能有一個人能說服他,這就是林國平的妻子唐子晴。沈宇霆本來不想找她,不想勾起不愉快的回憶,可現在沒辦法,他自己跟林國平說什麼都沒用,無濟於事,他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唐子晴身上,把什麼都告訴了唐子晴。
唐子晴首先是耐心地勸他,說:"你怕什麼?一個普通的公民還有出庭作證的義務,何況你一個警察,何況還是為著你的師傅你的戰友!"林國平依然是什麼都不知道,唐子晴就氣憤了,說:"你還是個人嗎?看著自己的同事受傷你連出來說句話的勇氣都沒有!你還有點人性嗎你……"
就差沒打他了,什麼話都說盡了,沒用。
林國平不出來作證,上面領導又多次向公安局施加壓力,催公安機關趕快處理。
不到一個月,焦劍還在醫院裡躺著張高峰就取保候審出來了。
除了林國平,重案隊的人公安局的所有人都不服,卻誰都沒辦法。上面有領導批示,林國平又不肯出庭作證,其他原本願意出庭的目擊證人也紛紛退縮,一起大庭廣眾之下襲警案子就那麼不了了之。
"為什麼?你為什麼不出庭作證?是不是有人威脅你?是不是有人利誘你?究竟為什麼?"唐子晴這麼問林國平,沈宇霆也這麼問林國平,隊裡所有的人都這麼問林國平,林國平卻一再說他沒看見,什麼都沒看見。
他不可能沒看見,他就站在焦劍的旁邊。焦劍就是為了保護他才挨了張高峰最重的一刀,戰友就是為了他受傷的,他看得比誰都清楚。可他不能說,更確切地說是不肯說,他寧肯當龜孫,寧肯背上千古罵名,也要保持沉默。
只有他自己知道,究竟為了什麼?
最初他對張高峰這伙流氓是深惡痛絕的,積極配合著隊裡廣泛搜集證據,發誓要對他們繩之以法。可一個人的出現使他改變了主意,這個人就是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韓冰的秘書小張。張秘書並不認識林國平,而是通過局裡的一個同事吳欣的介紹找上門來的。彼此認識後張秘書就開門見山,說市長有個事情要請他幫忙,她自己不好出面。她的一個遠房親戚張高峰被重案隊抓了,希望通融通融。林國平一開始並沒答應,一是他的搭檔、師傅就是被這個王八蛋砍傷的,他氣還沒消,恨還恨不過來他能通融嗎?二是他實在不能通融什麼,在公安局哪有他說得上話的地方?吳欣就把他叫到一旁,如此這般說了一通,無非告訴他一些利害關係,叫他先別急於回答,斟酌斟酌再說。他斟酌了一個晚上,還是覺得不能滿足張秘書的要求,不能在案子上搞什麼通融。張高峰太囂張了,連警察都敢砍眼裡還有什麼人?還有什麼王法?再說市長秘書的話也不能全信,不少領導的秘書打著領導的幌子辦了不少違紀違法的事,到頭來領導根本就不知道。所以儘管吳欣再怎麼闡明這中間的利害關係,林國平還是覺得不能原諒張高峰,不能昧著良心,不能在案子上搞什麼通融,他還是打算該怎麼辦就怎麼辦,該取證還照樣取證,該調查還照樣調查,該自己出庭還照樣自己出庭,一切都沒準備改變。
可最終他還是沒守住自己為自己設置的防線,他的最後防線被市長的一張紙條沖得蕩然無存。第二天張秘書把他約到了市局門外的一個小茶樓上,遞給了他韓副市長親筆寫的一張字條。字條是直接對他寫的:小林,張高峰一案請在法律範圍內酌情處理。
這讓他感到有些受寵若驚,堂堂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親自給他寫條子,簡直不可思議。第一眼看到這張條子他還不敢相信,看了好幾遍他才確認一切都是真的,他看過韓市長批的文件,絕對不會有錯。他不得不重新考慮如何落實市長的這張字條,昨天他還希望、更確切地說是剛剛還希望嚴懲張高峰一夥,現在他就不那麼希望了,主意改變了。他似乎覺得這是個機會,在這個城市,他沒有任何後台,沒有任何靠山,他很清楚在官場上混上面沒人是很難混出個樣子來的,甚至根本就沒什麼希望。他從小就在鄉鎮機關院內長大,看到的太多了,多少叔叔伯伯不走不送,一輩子原地不動,多少哥哥姐姐鑽山打洞找關係走門子而青雲直上,說白了都是關係,都是看"娘家"有沒有人。鄉下他還算有人,父親大小是個鎮長,縣裡多少還認識些人,關鍵的時候還能說上話,可進了省城就什麼關係都沒有了,沒人認識他這個鄉里警察。林國平很希望找到這種關係,現在有市裡的領導直接給他寫條子,他能輕易放過這個機會?他不會那麼天真幼稚傻乎,他必須牢牢把握住這個機會。
"放心吧,我會酌情的。"他說。
"你怎麼酌情?"張秘書問。
"我會找我辦案的同事從寬處理。"他說。
"誰能聽你的?別那麼幼稚吧。"張秘書說。
"那我該怎麼辦?"他問。
"什麼也別辦就會辦得最好。"張秘書說。
他不明白什麼叫什麼都不辦。
張秘書就如此這般跟他說了一番,他恍然大悟。儘管當時他心裡非常矛盾,良心、道德、理想、前途、人情、法律、恥辱、尊嚴,什麼都想過,可一切的一切還是以現實為重。他可以選擇秉公、依法、一切都說真話,不理那張字條,可以後還有什麼前途?還怎麼在官場上混?在這一刻他心裡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他不忍心違心說假話,把明明看見的東西說成沒有看見,不說別的,僅僅憑一個人起碼的良心道德他也不應該保持沉默,他也應該大膽地站出來出庭作證——他平時不就是這麼跟他的當事人說的嗎?不能違背事實說話!可另一方面他又做不到,他可以打發市長的秘書,可不能打發市長的字條——這是多大的一棵樹,他不是那種願意沉默的人,不是那種甘於現狀的人,也就是說不會甘心永遠做一個普普通通的警察。所以他最終作了另一種選擇——不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