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09節 文 / 毛姆
三、美國文學
我與美國文學
我讀過不少美國作家的作品。十歲光景,我讀了阿特穆斯·華特的作品,以及《海倫的娃娃》,不禁笑痛了肚皮。不需要諱言,我讀過的美國作品,幾乎同任何一個喜歡讀書的美國人一樣多。我讀書一向隨心所欲,而每個國家都有一些作品,只有當地人讀起來才能體會其妙處。比方說,我並不認為自己有必要去讀約拿單·愛德華茲的作品,《雷穆斯大叔》裡的方言我也望而生畏。所以我承認,這一章裡我發表的任何意見,都談不上有什麼權威性。一個英國人來評論美國文學,看法或多或少會有些偏頗。我想,我的觀點肯定有一部分與美國評論界權威人士們公認的觀點相左,這想必會引起一些非議。
我只注重美國文學中最有美國特色的作品,對那些寫英國題材的作家興趣不大,引起我興趣的美國作品,都是有鄉土風味的。我在下文對某些作品作一番簡短的介紹,並不是要在美國人面前班門弄斧。我想其他國家的讀者,包括英國讀者在內,或許能通過這份書單上的作品,對美國的情況增加一些瞭解。
論暢銷書
我只想談論那些已經被認為是古典作品的書籍,凡是最近出版的作品,一概不加評論。原因之一在於,我對這些新書瞭解得不全面。何況,最近五十年來出版了大量書籍,要我來判斷其中哪幾部具有不朽的價值,未免太早了。依我看來,一本書受大多數人的歡迎而成了暢銷書,未必就說明它毫不足取,有些人的看法則和我相反。暢銷書裡,有《大衛·科波菲爾》、《高老頭》、《戰爭與和平》這樣的傑作,但是這也不能證明所有的暢銷書都是好書。一本書可以因為種種理由而引起讀者的注意,一旦這些理由失去了時效,這本書也就失去了它的吸引力。我自己絕對不去閱讀那些剛出版了兩三年的暢銷書。我覺得這對我毫無損失。
美國文學研究的特色
我想在這裡重申一下,我堅決主張為享受而讀書。要是過分強調閱讀書籍會給人帶來種種益處,而把讀書當作一件辛辛苦苦的事情,我認為不太合適。閱讀是一種樂趣,是人生最大的樂事之一。這裡推薦給你們的書,要是不能感動你們,不能使你們發生興趣,或者感覺愉悅,你們就根本沒有理由去讀它們。
我在開始收集材料時,先讀了兩三本標準的美國文學史。我想把自己的觀點與權威人士的看法作一個比較,以便考慮,是否應當在某幾點上修正自己的觀點。可是,令我驚奇的是,他們幾乎只注意那些我認為和文學完全無關的事情。他們經常津津有味地,正確無誤地大談特談某一位作家寫作時的社會環境,熱衷於分析作家對當時的重大問題持什麼樣的觀點,哲學思想又是如何。而對於作家的寫作風格如何,作品結構是否精密,人物刻畫的巧妙之處在什麼地方,卻沒有多大的興趣。他們根本不提一本書的可讀性如何。到目前為止,這些好心的先生們完全沒有注意到,一本書是可以為愉悅而讀的,而且文學本身就是一種藝術。然而,文學並非哲學,也不是科學,不是社會、經濟,不是政治,它的確是一種藝術,而藝術的作用便是使人愉悅。
美國文學種種
在開始評論我所選擇的美國文學作品之前,還要說明一點,希望你們不要指望這些作品像前兩章裡提到的作品那樣震撼人心。"天才"這類字眼,時常被人漫不經心地使用,我這個人可不願意給那些寫過三四部成功的劇本,或者兩三部成功的小說的作家,奉上這樣的桂冠。在我的心目中,天才是一種稀有而珍貴的品質,若以這個字眼去稱呼這一章裡將要提到的任何一位作家,我都會感到內心不安。說他們有才華,已經足夠了。這些作家之中,有的人才華多些,有的少些,不過他們大多數必須克服重重困難,開創出自己的道路。他們必須不受外國文學的束縛,創造出本國的文學。障礙不僅在於他們自己所受的教育,讀者也有某些偏見。一個新的國家,在本國文明形成的過程中,有自己的實際情況,藝術不得不作為次要因素來考慮。有些作家無法適應這種情況,便跑到歐洲去了。那些比較聰明的留在美國的作家,要是環境更加有利些,會創造出更完美的作品來。因為,縱然有種種困難,他們仍寫出了罕見的優秀作品,這證明他們確實有創造力,而且富於才華。美國文學到今天只有一百多年的歷史,我們千萬不要忘記,如果抹去整個十八世紀,那麼英國文學便將不再是英國精神光榮的紀念碑(當然要把喬叟、莎士比亞和十七世紀的一些偉大詩人和散文家除外)。試想一下,如果沒有蒲柏,沒有斯威夫特,沒有菲爾丁,沒有約翰遜博士和鮑斯韋爾,我們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