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寂寞之歌

正文 第8節 文 / 籐井樹

    *十一歲的痛苦,十一歲的寂寞。*

    「所以,對於令堂的再婚,你是非常反對的?」王小姐說。

    「在當時的我來說,是的。」

    「那,外公跟外婆,或是你其它的親人有沒有試圖跟你談談令堂再婚的事,讓你對這件事情比較容易接受或釋懷?」

    「沒有。我想,對當時的他們來說,跟我解釋或是溝通這件事是沒有效果,也是沒有必要的,畢竟要一個小學才五年級的孩子瞭解大人的世界,恐怕是自找麻煩。」

    王小姐點了點頭,「也對,那畢竟複雜了點。」她說。

    「不過,也就因為如此,我花在接受這個新爸爸的時間,恐怕比其它有過父母再婚經驗的孩子還要來得長。」

    「為什麼呢?」

    「因為,我並不覺得我需要爸爸這個角色。」

    「那麼,你在接受新爸爸這個角色上面,花了多少時間?」

    「五年。」我說。

    我第一次叫繼父爸爸,是在我要升高二那年。我還記得他當時的表情,他的眼睛裡透出一種我跟他相處以來從沒有過的光芒,那是我認識他之後第一次見他笑得那麼開心,他摸摸我的頭,但什麼也沒說,我想,他可能不知道,也無法說些什麼。

    他跟媽媽沒有再生孩子,聽他說過,他從來就沒有打算跟媽媽再生孩子。從跟媽媽在一起的那一天開始,到他跟媽媽結婚那天,他就從來都沒有過想要有「自己」的孩子。

    「因為,我一直都覺得你就是我的孩子。」長大後,對於他為什麼一直都不跟媽媽生個弟弟或妹妹給我的這個問題,他給了我這樣的答案。雖然,大約在國中的時候,我曾經聽他說過:「家裡有一隻精力旺盛的怪物就已經很多了」這樣的話。

    不過還好他沒有用「家裡有一隻畜生就已經夠了」這句話。

    我在媽媽跟他結婚不久後被媽媽接回去跟她一起住。在我小時候的印象中,他是一個非常嚴肅而且話很少的人。他不愛笑,而且表情很撲克,有很長的一段時間,我的同學們都知道我給繼父取的外號叫做「耍酷眼鏡伯」,顧名思義,我就是認為他每天都在耍酷,另外他還戴一副眼鏡。

    在我剛搬去跟媽媽還有他一起住的時候,他的生活模式數度讓我覺得驚訝!我也數度覺得他真是個奇人。他每天除了上班,回家就是看台視新聞,然後就是看天下跟遠見雜誌,然後就翻一翻他的建築業相關的書籍,然後就是拿著一把電動的腳底按摩器邊按腳底邊看書。他喜歡抽煙,喜歡泡茶,喜歡晚上一個人把家裡的燈都關上,然後坐在客廳裡像想事情一樣的發呆。假日的時候就會一個人點上一根煙,也不會約媽媽跟我去哪裡玩,就是叼著煙走出門,然後散步到我家附近的錄像帶店租影帶回來看。他一次都會租五片左右,然後花星期六的下午開始,跟星期日一整天的時間把五卷都看完。(當時沒有周休二日。而且你們可以想一想,五卷影帶的長度最少十個小時,他只花了一天半的時間。)他還會在我家旁邊的小院子裡種花,我還記得他重了一株很茂盛的九重葛,他會叼著煙在院子外灑水澆花,接著清一清一個禮拜以來掉在地上的落葉枯花。

    重點是,他做這些事的時候都是一個人的,他不會約我媽媽,當然,他也不會約我。

    當時的我對這個人的印象就是:「天啊!懊一個老頭!莫非武功深厚?」,這不是

    在說給你們笑的,我是真的這麼想。不過,我必須解釋一下,會覺得他武功深厚,

    是因為他買了一套書送給我,在我小學畢業的時候。那套書的名字叫「金庸全集」。連他送我書的時候,他都只跟我說:「這是送你的,有空看一看。」然後就走出我的房間了。

    你們說,這不是耍酷不然是什麼?

    就是因為他太酷了,所以我跟他一個月說不到幾句話,而且我還能算得出來!一個月會說九十句話,如果是大月,那就是九十三句。

    「叔叔,謝謝你。」這是他每天上班前載我去學校上課時我說的,也是每天的第一句話。

    「叔叔,我回來了。」這是我放學回家或補習回家後說的。每天的第二句話。

    「叔叔晚安。」這不需要解釋了,我想大家都明白。

    而他的響應就是:「嗯」、「嗯」、「嗯」。

    多麼簡單明瞭啊!一點都不囉嗦!一點都不浪費時間!

    但是,也就因為如此,我也就從不瞭解他。當時的我心裡只覺得,這真是一個無聊的家。一個每天忙著跟肉燥一起玩的媽媽,還有一個每天只講三句話,字還都是同一個的繼父。說得誇張一點,我家安靜得幾乎可以聽見蚊子在聊天。半夜起床按馬桶的聲音是每天最大的聲音,簡直就是噪音。

    這跟外婆家有非常非常大的差別。

    外婆家每天都很熱鬧,每天都有歡笑,大家一起吃飯看電視,而且中視華視台視都

    可以看!家裡的讀物種類繁多,漫畫、故事書、中國民間傳說、伊索寓言、還有小朋友知識全書、漢聲小百科等。不是只有連看都看不懂的天下跟遠見雜誌。外公在泡茶的時候也都是全家一起喝,也不會有人很晚了還不睡把所有的燈都關了自己一個人坐在客廳發呆。租錄像帶也是全家一起看,更不可能把星期假日的時間都花在錄像帶上面。

    被錄像帶機卷掉時間可真是一件非常得不償失的事情。至少當時的我是這麼想的。

    所以,我曾經幾度躲在被子裡偷哭,我很想回外婆家,但我怕傷媽媽的心又不敢說,也不太敢跟媽媽要求載我回外婆家。

    因為媽媽要接我回去一起住的那天,外婆跟我說:「跟媽媽一起住才是對的,世上只有媽媽好。要聽媽媽的話,別調皮搗蛋。媽媽等這天等很久了。」

    就是因為這句「媽媽等這天等很久了」,才十一歲的我彷彿在剎那間長大了十歲一樣,深刻地瞭解了外婆的意思。

    「但是跟媽媽一起住,我並不快樂啊。」在深夜的被單裡,有個聲音一直對我這麼說。

    王小姐眼裡滿是疑惑地看著我,她說:「你為什麼不跟媽媽談一談呢?」

    「剛剛我有說過,我不能找媽媽談。因為她知道我一直反對有個繼父,所以她的壓力很大,她只能賺更多的錢讓我過好一些的日子,外婆的告誡我也瞭解,所以我一直沒跟媽媽說,其實我住得很不快樂。」我說。

    王小姐點點頭,示意她的瞭解。

    那麼,不快樂怎麼辦呢?就找點快樂的事情做吧。

    當時的我,最快樂的時刻,就是跟同學在一起。年紀相同溝通無礙又興趣相投的關係,上學就是我每天最快樂的時候。

    我每天都跟同學玩得很瘋,補習也沒在聽課,租了一大排漫畫到補習班去看,被老師抓了又罵,罵過了還是繼續租。看到同學去撞球間玩得不亦樂乎,我也加入他們的行列每天在撞球間裡鬼混,常常混到補習時間都已經過了才匆匆忙忙地騎上腳踏車到補習班去,去之前又不忘去租一排漫畫。(補習時間是晚上的六點到九點半,而學校放學的時間是下午四點,也就是說,這中間的時間,我都在撞球間裡。)

    瘋漫畫又瘋撞球的關係,我的成績當然亂七八糟。小學拿市長獎畢業的吳子雲已經

    慢慢地在我心裡的某個很深很深的角落消失了。國中考進資優班時的那種驕傲也早就不見了。

    混撞球間又租漫畫租到變成補習班漫畫出租小盤商的事情由補習班老師從電話裡傳到媽媽的耳朵裡(我租一整排去補習班看,又分租給同學一起看,租同學一本我賺一塊),媽媽衝到撞球間去抓人,當場打斷撞球間老闆的五根球桿。

    「拜託咧!拜託咧!妳要打小阿也不要拿我的球桿打!」撞球間老闆一邊拉著我媽媽一邊大喊著。

    「球桿是有多貴!我打斷幾支賠你幾支!」媽媽發狂似地在撞球間裡大罵著!

    我的背上五條瘀血到發黑的傷痕,有兩個禮拜多的時間我沒辦法躺著睡覺。媽媽因為這件事情賠了撞球間老闆一萬塊球桿錢,也因為這件事情禁足了我兩個月。

    後來甚至把我轉離那所國中,她心想,讓我遠離是非之地,我就不會再墮落。

    在撞球間被媽媽海扁的那天晚上,繼父罕見的走進我的房間。媽媽早就已經睡著了。

    他拿著一罐藥水進來,打開我房裡的電燈:「子雲,你起來,我幫你擦藥。」

    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那是我國二的時候。在這之前,他都叫我小表。

    雖然他是進來做「擦藥」這個體貼又窩心到令人感動的動作,但他還是跟往常一樣,安安靜靜的。

    當然,我的背是被擦到痛得眼淚一直飆,但其實引發我狂哭情緒的,是我心裡的委屈。「我只是喜歡玩撞球,這有什麼不對嗎?」當時的我,心裡是這麼想的。並且暗自咒罵媽媽的無理。

    擦完藥之後,繼父蓋上了藥水的蓋子。拍拍我的肩膀,摸了摸我的頭。他說:「你媽媽今天晚上是哭到睡著的。她在睡前跟我說,她很後悔打你打得那麼重」他長長地歎了一口氣,然後繼續說

    「但是,你要知道,她心裡的痛,比你背上的,要多上百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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