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頁 文 / 池莉
華林回答:"你高興我就高興。"
"我們還應該在你的家人面前閃亮登場一次吧?"
"我看就沒有必要了吧。"
我很意外。喜筵固然是我們對自己幸福的證明,也是一個基本禮節啊。兩人正式結婚了,總要把對方納入自己的家族啊!不管婚前的情況是多麼特殊,結婚總是意味著言歸正傳。噢,我明白了。
華林的家庭,與我們家的境況,驚人地相似。他的父母也是小幹部出身(當然派頭口氣都是大幹部的。),他們也富有強烈的道德感,反對兒子離婚,反對兒子的生活作風不檢點。在他們的三個孩子中,華林也是最不受父母待見的一個。他們認為他從小就自私和吝嗇。更加上我們在婚前的出格行為,我們也就更不受歡迎了。是的,不懂事的老人還真不少見。偏愛子女的老人也比比皆是(我太有體會了)。問題是:我們也是一個家庭了,就跟一個國家一樣擁有主權。按說華林作為兒子,應該向他的父母,展示一下我們家庭,展示一下他的妻子。而一個規矩勤勞的好媳婦,其婆家應該給於她基本的尊重。這是人倫大道,也是普通常識(誰稀罕他父母的喜歡!尊重卻是必不可少的)。
遺憾的是,華林似乎一點都不明白。這個已經離婚一次的成熟男人、才華橫溢的導演、熱烈追求愛情的白馬王子,在這個重大的話題面前,臉上浮現著一種童蒙未開的混沌和陰沉。他似乎根本就不樂意明白。他也不樂意明白自己為什麼不明白。他懶得負責,懶到不惜讓妻子永遠背負喪權辱國之感——噢,我完全明白了!
這一次沒有形成齟齬,傷痕卻依然產生了。我失去了說話的興趣,失去了表情,整天整夜都是這個樣子。
"你怎麼啦?"
"我沒有怎麼啊。"
"你怎麼不說話?"
"你要我說什麼話?"
"我不要你說什麼話。可你分明是在不高興啊!"
"是嗎?我不高興嗎?你居然發現我在不高興嗎?我為什麼不高興呢?"
"我怎麼知道呢?"
"那我怎麼知道呢?"
"葉紫!"
"嗯。"
"不要這樣好嗎?"
"不要怎樣?"
那麼,要我怎樣呢?主權無小事,應該遞交的國書就必須遞交!男人應該懂得維護自己的家庭和女人。無形的匕首,悄然地劃開,流血然後結疤。噢,我的婚姻航道裡竟然佈滿暗礁。我的小船才剛剛啟航呢。我得小心翼翼。我得小心翼翼。我不願意觸礁。我不願意讓人們看笑話(我的失敗多得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這場婚姻來之不易,來之不易!我得放下華林那臭不懂事的父母。我得讓自己的婚姻小船風帆高張。我得證明愛情的存在。我得證明自己擁有了愛情。
重要的是現在,我得努力把自己的情緒調整過來。
半夜裡,我用假裝的夢幻意識迷迷糊糊地,朝他轉過了身體。又一次的和解達成。
事情就是這樣了。婚姻之初,我無法擁有清醒的意識。好像剛剛打過架的人,呼吸急促,身體潮熱,眼睛發亮,腦子亂哄哄。我只是從理論上認定自己是在捍衛自己的愛情和自己的人格。就是這樣,我一腳踏進的是一片婚姻泥沼。13年的時間,沼澤的淤泥,逐漸淹沒我,直到沒齊喉嚨了,無法呼吸了,我才幡然猛醒。老天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