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博覽 > 名著佳作 > 致一九七五

人人都要到農村去 我和豬精小刁 文 / 林白

    小刁走在我的身後,它全身跟黑夜一樣黑。不過要是仔細看,它跟黑夜又有所不同,黑夜的黑是一種空氣,小刁的黑是一種血肉之軀,誰要是伸手摸一下,就會發現這兩種黑根本不是一回事。

    小刁不讓人摸毛,我剛剛把手伸過去,它呼地一下竄出一丈遠。它比狗和貓都更不馴服。

    但它喜歡跟在我的身後。

    特別是晚上,如果不是小刁跟在我身後,一個姑娘妹,十七歲,獨自一人走在黢黑的鄉道上,肯定是風聲鶴唳,疑神疑鬼,看到路邊的樹,就以為是人;如果是人,就以為是強姦犯。

    吃晚飯的時候,刁德一蹭到我腳邊兩三步遠的地方,它像人一樣看我,又看我碗裡的飯,還圍著我轉圈子,它有點像寵物卻又不像寵物,寵物都是乾淨的,小刁髒,它身上有一塊一塊的泥痕,是隨地打滾的結果。一頭熱愛自由的豬是隨時都要打滾的,它根本不可能像馬戲團裡的動物,讓它打滾它就打,不讓它打它就不打。

    我理解它,也不嫌棄。我向來沒有潔癖。

    我光著腳,腳背上沾著泥。挑水的時候踩到水井邊的爛泥裡,腳背上就結了一層硬殼。開始的時候有點癢,但很快就忘記了,覺得是自己腳上的一層厚皮。我意識到,我腳背上的感覺無疑就是小刁身上的感覺。這時候,我就由衷地感到,我和小刁之間有一種手足之情。

    據美國古生物學家考古發現,人類的祖先是一種外形像豬的動物,它們生活在二點五億年前的南非沙漠中,這是第一種哺乳動物,是智人的直接祖先。看到這則報道我立即就想起了刁德一。現在看來,小刁的所作所為,是它們遠祖的智慧在起作用。

    我把帆布挎包背在身上,把電筒拿在手上。我從小路走到大路,小路是田塍,大路是機耕路,路的兩邊,是一田又一田的水稻。

    水稻這種作物使我感到安全。如果是甘蔗或者黃麻地,感覺就會不一樣。這兩樣作物在黑夜裡是一道密實的屏障,能夠藏起妖魔鬼怪,風一吹,就有黑影晃動,草一響,鬼就到了跟前。不過如果是人,甘蔗和黃麻地都不是適合埋伏的地方。甘蔗的稈和葉長著一層白粉,一碰白粉就掉下來,沾到人的皮膚上,奇癢無比。若用手抓,一抓一道紅印子,奇癢不但不能消失,又加上了辣痛。如果白粉從衣領掉進去,則更是難忍。黃麻地也不好,過於稀疏,藏不住人,而且有小刺,夏天穿背心,肩膀手臂上會被刮出一道道白印子。若是高粱地青紗帳,藏得起千軍萬馬,神不知鬼不覺就作案無數。我穿過高粱地將會心驚膽戰,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總有一天,會被人冷不防拖進高粱地裡。在我們的文化中,貞操第一,生命第二。好在六感沒有高粱地,路邊全都是水田,水裡長著舒展的水稻,只比人的膝蓋高一點,即使有哪個壞人心甘情願泡在水裡,也要有把自己縮成一小團的特殊技巧。這種情況從來沒有聽說過。

    夜晚走在路上我由衷喜歡水稻。它們安靜、嫵媚,散發出微澀的清香。風一吹,就整齊地擺動;月光一照,就有一層灰色的光澤。狗在遠處吠,蟲子在空氣中叫,不管有沒有月光,在到達大路之前我一般不開電筒,這條小路我一天走四趟,跟自家的院子沒什麼兩樣,有誰在穿過自家院子還要打手電筒的呢?除非是敗家精。如果一個人到了晚上沒事還要點燈熬油,他的父母就要罵他是敗家精;如果一家主婦連續兩天都炒雞蛋給大家吃,她的婆婆更要罵她是敗家精。菜幫子不剁來餵豬是敗家子,出墟看電影是敗家子,想找一個漂亮的老婆也是敗家子,因為漂亮女人總是中看不中用的。

    敗家子真是太多了,像水泡那麼多,咕嚕咕嚕直往外冒,當家的要用手把它們一個個按下去,但過不久它們又會冒出來。在那個水泡滿盈的時代裡,我的耳邊常常聽到各種不同聲音的叫罵聲,四個音節,三短一長:敗家子啊——痛心疾首,抑揚頓挫。如果這個時候路過這戶人家,就會看到一個男孩子站在廳堂的正中,低頭垂手,立聽教訓。但沒有聽說過女孩子當了敗家精的。

    女孩子天生艱苦樸素,做得多,吃得少,又不要娶媳婦,長大後就嫁人去了。我感到自己就是那種天生艱苦樸素型的,沒有人告訴我要節約電池,但我本能地意識到,不到關鍵時刻不要開手電。感到害怕的時候,我打開電筒,前後左右照上一圈。

    自從黑豬花變成了豬精,又被我們取名刁德一之後,我的電池就大大的節省下來了。

    我在小路上走著,走在黑暗中,我知道周圍的每一塊黑影在白天的樣子,如果身後一時沒有一團晃動的黑影,那就是小刁沒有跟上來。但我並不擔心,刁德一,我深刻地知道它,它既然已經像山羊一樣敏捷,又多次跨過半人高的欄木,還在甘蔗地裡刨過各種坑,啃斷過無數甘蔗,它一定是精力過剩的,它一定會飛奔而來。

    如果走到大路上小刁還沒來,我就要打亮電筒了。大路因為大,顯得空蕩蕩,天闊地遠,兩頭不見人。面對龐大的空間,我很容易被嚇著,年輕的時候,我就是如此缺乏膽量,膽小如鼠。

    一個人一旦被嚇著,原有的品質就會喪失,我一下摁亮手電筒,讓黃色的光柱消失在遠方。這時候我一點都不心疼我的電池。

    這時候,一團黑影小跑著飆到我的腳下,它體型矯健結實,像閃電呼嘯,我在驚喜中發出一聲尖叫。然後我呼出一口氣,關掉電筒,說:小刁啊,你這個敗家精!

    小刁出現之後,我感到走路很好,天闊地遠,兩頭不見人,實在是太自在了。我走在灰濛濛的機耕路上,小刁跟在我的身後,我的四周是一片淺紫色的霧氣,星星有的發紅,有的發白,但大多數都是黃色的,因為有霧氣,它們就像是浮在天上一樣,顫動而搖擺。路邊和遠處是形狀不同的深灰、淺灰、深黑和淺黑的烏雲,它們分別是水稻、樹木、遠處的房屋和更遠處的山,它們在夜晚是顏色深淺不一的烏雲,我在烏雲裡穿行,覺得自己也到了天上。淺紫色的霧氣中有植物的氣味,苦澀、清香,有一點辛辣,又有一點甜,如此混雜和漂浮不定,我說不出它具體的氣味,它是密集而健康的植物散發出來的清香。

    遠處有狗吠,空氣中有蟲子的叫聲,七十年代的六感,一年到頭少用農藥,所以蟲子很多,它們藏在路邊的草叢裡,在樹上趴著,還在空中飛。若有狗吠,小刁就跟著學,起初還是像豬叫,後來和狗打了一架,發出的聲音就有點半豬半狗的了,準確地說,是語調像狗,語音像豬。狗吠起來是汪、汪、汪,小刁叫則是昂、昂、昂。夜裡籠統聽起來,覺得是長足了力氣的小狗叫,但若仔細聽,就會感到迷惘,不知是什麼東西叫。這會使人越聽越奇怪,心裡不由得害怕起來。

    如果有一匹兇猛的大狗,遠遠聽到「昂昂昂」的叫聲,以為是一隻剛斷奶的小狗,等到小狗走到跟前,猛地發現它變成了一隻怪物,長著豬的鼻子,兩眼放出黃光,有兩條大狗那麼大,再猛的狗也不禁驚嚇,身上冒出冷汗,這時候小刁再昂昂叫上兩聲,大狗就會毛骨悚然,掉頭就跑,不戰而敗。

    碰到人也是這樣。誰都想不到,會有一匹豬跟在人身後走夜路,他以為是一隻狗,當他看到這隻狗長著豬的鼻子,並且出奇地大而怪,也會認為是碰到了鬼。當然,這不等於說,小刁就是靠了這兩下子走遍天下無敵手,關鍵時刻它會把頭對準對方猛衝過去,英勇無畏。它雖然沒長獠牙,這樣的姿勢卻是長了獠牙的樣子。也可以認為,小刁長了一副內在的獠牙。

    我每天晚上走夜路,在知青點吃完晚飯,再到學校陪學生上晚自習,從來沒有遭到壞人襲擊,晚上步行到公社看電影,或者騎車去排練,小刁總是在我身後一溜小跑,它時隱時現,時而像箭,時而像陀螺,快的時候像豹子,慢的時候像鴨子,它保證了我的貞潔,是我守身如玉的一大功臣。

    不過我又有些懷疑這個結論。我眼前有時會出現這樣一幅圖景:月黑風高,一個米飯團從暗處拋出來,小刁像狗一樣跳起,接著飯團就往嘴裡送,眾所周知,這個陰險的飯團裡有蒙汗藥,小刁倒在路邊人事不省,歹徒一躍而上,把我捂著嘴拖到某個背人的地方,再往下的事情我就不敢想了。

    對於小刁這樣的好吃之徒,又沒有經過自我克制的訓練,是很容易被打倒的,比狗還容易。狗要骨頭,豬則喜飯團,而飯團比骨頭好找多了。

    一九七五年,強暴女知青的事再也沒有聽說過了,那是要重判,要開公審大會,聽說還要槍斃。在南流,那就是押到體育場,人頭攢動,千夫所指,然後押到尤加利樹林裡,背對南流街,雙膝跪下,後腦勺崩的一槍,就玩完了。這樣的傻瓜沒人願意幹。如此看來,我們的貞潔不是因為小刁,而是因為李慶霖。由於李慶霖告御狀,知青的生活得到了大大的重視,李慶霖,這個名字在一九七五年光輝燦爛,到現在仍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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