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宗教欲與迷信 文 / 石康
我現在認為,宗教嘛,大體來講,還是人類思維的產物,裡面有一些原始觀念,再講更多就是神話和八卦了,反倒是宗教的副產品更吸引我,觀念啦、藝術啦,修行辦法啦——想想我對宗教的主要意見竟是那些無法兌現的神話,為什麼宗教人士不出來澄清一下?財神爺會一求就顯靈嗎?我認為不會,可那些破廟裡就立著一些財神爺——我曾在一據說是特靈的廟裡求過不勞而獲,搞得神神秘秘的,據說能參加都是一種緣分,我不說路途勞頓,也不說深更半夜冒著寒冷,買高價香,東拜西拜,被飛舞的火星燙傷好幾處,只說說結果吧——呵呵,折騰了半天,卻被雇我的人炒了魷魚,這事兒我忘不了!還不如抽獎呢,早有人告訴我那是胡扯,我才不去!
我認為宗教欲也是一種人類原始慾望,只是宗教欲更加複雜罷了,它們同樣揭示人性的某種真實,卻掩蓋了另一些真實。
兩個月前與老牛坐茶館,談及存在,老牛仍把存在當作很多原因中更基本的原因,我卻無法同意了,我現在更相信,從人類個體看來,出生的那一剎,個體存在已與所有存在要素並列而行了,就如同一場突變,個體一下子便被置於某種宇宙結構當中了。在那些生命要素中,比較特殊的一點不是存在,而是認識,是超越混沌。我現在更傾向於把個體生命、人類社會以及外部宇宙彙集成一個整體來看待,因這諸種能量之關係到現今為止,仍是隨著人類的認識而處於變動之中,這認識非常依賴於隨著人類實踐而獲取的信息,以及對這些信息的處理——像慈悲、尊嚴之類的詞語,我把它劃入個體感受與集體規劃之中,我們有很多心理學與政治學的方法可以使在上面。
我漸漸地認為,生命是隨著時間之矢一去不回的某種流變結構,(也許它符合某種概率,也許有些生命是可以回到原初混沌的)它的特徵之一便是焦慮,這焦慮即是我們對於未來的開放性想像,佛法便是為想像中的未來而奮鬥的一種方式,我們太擔心我們死後無法控制的情況了,所以總得為死後做點什麼,這便是一種生的焦慮。
然而這焦慮帶來的更明顯的感受,如痛苦與快樂,卻完全是依個人趣味而定,或依每一個人的大腦中的獎勵懲罰機制而定,就如同我個人的趣味:存在即悲傷。那是我,一個總在時間之流中徘徊的幽靈,我無法不因自己的想像而感動。時空變幻,在我眼裡,那是一種可激發豐富情感的大舞台,所有的人與事都在裡面有一個自己的位置,而宗教,就像是人們感情之流中的一個小路標,它從來就不完全是理智的,而那些信念也僅是一種情感偏好而已,認識到這些,我感到長出了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