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夢一場 第一節 文 / 馮小剛
《好夢公司》成立了。
主業是影視策劃咨詢服務,好像還可以干很多別的勾當,營業執照上一一都予以列出,印象最深的是最後6個字:
煙花爆竹除外。
公司投資總額拾萬。有3位股東,分別是:王朔、馮小剛和彭曉林。王任董事長、馮任總經理、彭任財務總監。旗下沒有群眾可供領導,董事長每天也得自己擦桌子掃地。
王總躊躇滿志,常對馮總和彭總說:今後公司只要賣出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就是幾千萬。後來果不其然,遇到過一家雜牌石油公司的老總,一眼認出我們是千里馬,躍躍欲試將「好夢」一口吞下。我們激動萬分還把一位知心的姑娘發過去臥底,希望一舉將「好夢」賣給這位如意郎君。
後來不知道在什麼地方出了差錯,姑娘沒回來,伯樂也失蹤了。
與王總相比,馮總和彭總則要小家子氣得多,一心想著怎麼把開辦費扎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