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節 文 / 艾薩克·阿西莫夫
這是一個經過無數次反覆辯論的古典難題。
在我把答案告訴你之前,有必要先明確以下幾點。凡是按合理的技巧來探索宇宙秘密的「遊戲」,也要和其他遊戲一樣,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來進行。當兩個人要在一起進行有意義的討論時,他們首先必須就以下兩點取得一致:第一,雙方所使用的符號(字眼或其它)都應當代表一定的涵義;第二,雙方都必須按照這種涵義來表達自己的意見。
凡是按一致同意的定義講不清的問題,都應當扔在一邊。這樣的問題是沒有任何答案的,因為這樣的問題根本就不應該提出來。
例如,假定我提出這樣一個問題:「正義有多重?」也許我正在想像一個手裡拿著秤的瞎眼審判官的形象。
但是,重量是質量的一種性質,只有物質才有質量。確實,如果要給物質下一個最簡單的定義,可以把它定義為「有質量的東西」。
正義並不是一種物質,而是一種抽像的東西。根據定義,質量並不是正義的一個特性,所以問正義有多重,是提出一個無意義的問題。這是一個沒有答案的問題。
又如,通過一系列非常簡單的代數運算,我們有可能證明1=2。唯一的麻煩是,在證明的過程中,我們必須除以0。為了避免這類會引起麻煩的等式(更不用說其他一些會把數學的有用性毀掉的證明了),數學家曾規定在任何數學運算中都不允許應用「除以零」這個算式。因此,「分數2/0的值是多少」這個問題,也違背了「遊戲」的規則,因而也是沒有意義的。這個問題也沒有答案。
現在,我們可以回過頭來回答上面所提出的問題了:當一個不可抗拒的力遇到一個什麼力都不能使之運動的物體時,將會發生什麼情況?
所謂「不可抗拒的力」,按定義(如果這些字確實有一定涵義的話),就是一種無法抗拒的力,也就是任何物體(不管這個物體有多大)遇到它都會發生運動或遭到毀滅,但其本身則不會發生可覺察到的削弱或偏轉的力。因此,宇宙中只要有這種不可抗拒的力,就不可能有一個什麼力都不能使之運動的物體,因為我們剛才已經把不可抗拒的力定義為能使一切東西發生運動的力了。
所謂「什麼力都不能使之運動的物體」,按定義(如果這些字確實有一定涵義的話),無非就是任何力(不管這個力有多大)遇到它都將被它所吸收、而它則不會因為這個力而發生可覺察的變化或損傷的物體。在任何一個存在這樣一個物體的宇宙中,就不可能同時存在不可抗拒的力這類東西,因為我們剛才已經把什麼力都不能使之運動的物體定義為一個能抵抗任何力的物體了。
由此可見,如果我們所提的問題是說這兩樣東西(不可抗拒的力和什麼力都不能使之運動的物體)同時存在的話,那麼,我們所提的問題顯然已經背離了這兩個詞本身所包含的定義,而這是這種推理遊戲的規則所不允許的。因此,這個問題是一個沒有意義的問題,它是沒有答案的。
你也許會提出一個疑問:定義既然可以被定得如此嚴密,那麼,豈非任何人都不可能提出無法回答的問題了嗎?正如我們在回答前面第4個問題(碧聲註:關於戈德爾證明的問題)所解釋的,事實當然並不是這樣。